一个小女孩儿经常跟妈妈吵架,有时候都不知为了什么事情而吵。有一天,小女孩儿又和妈妈吵起来了。一气之下,小女孩儿就跑了出去。
小女孩儿走着走着,也不知走了多久,看到前面有个面摊。这时她才发觉还没有吃饭,肚子有点儿饿了。可是,她摸遍了身上的口袋,连一个硬币也没有,也许是刚才跑出来时太急了没有带钱。
这个面摊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很和蔼的老婆婆。老婆婆看到小女孩儿站在那里,就问:“孩子,吃碗面吧?”
小女孩儿羞涩地说:“我忘了带钱了。”
老婆婆面带微笑地说:“没关系,我请你吃。”老婆婆端来一碗馄饨,还送了一碟小菜。
小女孩儿满怀感激,刚吃了几口,眼泪就掉了下来,每个泪珠都落在碗里。
老婆婆关切地问:“你怎么了?”
她忙擦干眼泪,对老婆婆说:“我没事,我只是很感激。我们并不认识,而你却对我这么好,愿意煮馄饨给我吃。可是我妈妈,我跟她吵了几句嘴,她竟然把我赶出来,还告诉我不要再回去了。”
老婆婆听了之后,拍了拍小女孩儿的头,平静地说道:“孩子,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你想想看,我只不过煮了一碗馄饨给你吃,你就这么感激我。那你妈妈煮了十多年的饭给你吃,你怎么会不感激她呢?你怎么还要跟她吵架?”
小女孩儿愣住了。这时,她的眼泪又开始掉了下来。她想起老师曾经讲过:“对别人给予的小恩小惠‘感激不尽’,却对亲人一辈子付出的恩情‘视而不见’。”
小女孩儿匆匆把老婆婆盛的馄饨吃完,之后头也不回地往家走去。当她走到家附近时,一眼就看到疲惫不堪的母亲正在路口四处张望……
小女孩儿的母亲看到女儿回来,脸上马上露出了喜色,疼爱地说:“赶快过来吧,饭早就给你做好了,你再不回来吃,菜都要凉了,我还要再给你热呢!”
别人对自己的好要记住,父母对自己的恩情更不能忘。
女孩愣住了,赶快跑回自己家去,谁知妈妈正在门外等着,嘴中念叨着:“我的女儿啊!你怎么还没回来啊!”女孩跑过去,一把抱住妈妈,哭着说:“妈妈,以后我们再也不吵架了,好吗?”妈妈说:“我的好女儿,晚饭做好了,快进来吃吧!”就这样,他们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
这样的案例现实中估计很难见到,是作文吧,当然了,父母养你这么长时间,你不懂的回报,只是一点小事就与父母吵架,还无知的离家出走,而店老板只是给你一碗面你就用磕头来回报别人,说的就是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知恩图报,
那天下班路上听FM932频道,主持人正广播“寻人启事”。有个6岁的小女孩因为跟母亲吵架,傍晚时分从家里出走,身穿粉红外套……
我听的一惊,就想现在小女孩这么早熟啊,6岁就敢离家出走!天这么冷夜那么黑,一个小女孩能走到哪里去?她妈妈大概急疯了,各种后悔各种猜测各种不安;也许,小女孩离家出走,就是想让妈妈急疯,她只是躲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能看到家里的灯光,也知道家里人进进出出在找自己,她就是想确定自己在父母心目中的地位,确定父母是爱自己的,只是用这种方式确定一件事。
再隔两天,也是听广播知道小女孩找到了,她自己走到了十几公里外的亲戚家。在这车多人杂的时代,还真是件值得庆幸的事。
完全可以想象女孩的家人在找寻她的过程中是如何的五味杂陈和纠结。第一次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是小时候看过的一部同名**,好像是香港影片。真正体会这句话的沉重,大概需要成家为人父母之后。
曾看过一篇文章,其中有个观点是说“一个人真正懂得对父母感恩大概是21岁”,不知如何计算出来的这精准的年纪,作为“观点”大概也有一定道理。懂得感恩的孩子会体恤父母,不会以“离家出走”、“玩消失”的方式“惩罚”父母吧?
忽然也想起一个问题:你离家出走过吗?或者,你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吗?从小到大。
我有。
茅盾文学奖的麦家曾讲过一段童年往事。他小时候,被父母打,决定跟着一个卖货郎离家出走。走了很远很远,卖货郎看到他,对他说:
“你回去吧。我小时候,家里更苦,也跟你一样,觉得活着没意思。一天晚上,一只大鸟从窗户飞进来,嘴里叼着一个货郎鼓,对我说:‘你将来应该做个卖货郎’……也许有一天,这只鸟也会飞到你家里。”
作家的童年往事被成名后的自己描述得有了些诗意。作家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也塑造了一个男主人公,他本是位证券经纪人,看上去事业稳定家庭幸福,却在中年时舍弃一切,离家出走到南太平洋岛上跟土著人一起生活,潦倒不堪穷困而死。
我以前觉得每个人都可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我有个朋友是家里的最小的孩子,南方人称“老幺”,小时家里穷总穿哥哥姐姐穿小的衣服,哥哥的还好说,姐姐的衣服总是花的,穿到学校被同学笑话,就觉得特别耻辱,有个邻居家的叔叔有次跟他开玩笑说“你不是你妈亲生的孩子,你是这家捡来的……”于是他就有了要离家出走去找自己亲生父母的念头。长大后当笑话来讲,那被“离家出走”的念头困扰过的小孩,真是有成长的烦恼或痛苦呀。
我自己也有过一次“离家出走”的经历,从来没跟任何人讲过,甚至我以为父母也不知道那是一次“离家出走”。大概是上小学二年级的一个暑假的夜晚,晚上七、八点钟吧,我妈因为当天要上大夜班,早早睡下了。她在部队家属工厂工作,大夜班是晚上十二点上班、早晨七点下班,非常辛苦。后来我在工厂也上过这种班,甚至因为季节性限电,在凌晨四点钟起来去车间干活,便体会到我妈当年的不容易。
当年我家住平房,我跟院子里的小孩在外面疯玩,当然会闹出很大的动静,全然不顾我妈要在夜里十二点上班很辛苦这件事。她让我回家我不回她就没有好脸色,好像把家里的门很生气地反锁上了。我也很生气,就决定离家出走了。
其实无处可去。我记得自己往北,走到岗山**院就返回了,实在想不出可以去的地方,我在院子里转悠了好几个大圈,隐约看到我爸爸挨家找我,就躲进女厕所……后来夜色更晚,我跑到家门口的石台子上打算在那里睡一夜,被我爸爸看到。
这就是“少不更事”吧。
离家出走并不是小孩的“专利”。大概很多成年人也因为种种的原因萌生过“离家、出走”的念头吧?“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或者身未出走,心已离家。
有次我做好饭还在厨房收拾,家里那爷俩便自顾自在餐厅吃了起来,而且没给我拿筷子。我忽然就特别生气,表达了我的愤怒和不满,扔下围裙就出门了。走到小区门口,忽然想起小时候那个暑假的夜晚,忽然也觉得无处可去,转念一想,那是我家凭什么我要走啊?!……于是折转回家,前后没超过一刻钟。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很理解广播里寻找的那个6岁的小女孩的心境。“离家出走”是个很悲壮的举动,不管是小孩子还是大人,如果他(她)能感受到被爱或者他(她)的爱被感受,就不会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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