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丈夫扔高速拿走手机,这种行为存在哪些隐患?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丈夫扔高速拿走手机,这种行为存在哪些隐患?,第1张

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是多么心酸事,也是特别危险事情。高速上车速特别快,也给其他车主造成不便,我们尽量不要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网络上经常出现这样新闻,夫妻吵架,在高速上,丈夫留下妻子,自己驾车,让妻子特别伤心。

热搜上看到这样一短片,在高速上,一女子向交警求助,说自己在高速上走一个多小时路,是丈夫把自己留在高速上,而且丈夫还拿走自己手机。女子无奈,只能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走一个多小时,遇到热心警车,给好朋友打电话,接自己回家。

看到这个短片,我们都认为丈夫不负责任。吵架归吵架,也不能把妻子一个人留在高速上。高速上车那么多,车速特别快。关键还把妻子手机拿走,这样做没有理性,不符合逻辑。

同时告诉我们妻子,在高速上不要和丈夫发生矛盾,有事等下高速,回家好好谈一谈。冲动是魔鬼,我们不要太冲动。我认为吵架是最傻行为,解决不了问题,没有必要吵架,抱怨对方。而是从自身找问题,冷静下来,一切问题就解决。

我们上高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一时冲动,做出违反交通规则事情。这个男子就是违法交通规则,在高速上把妻子放到路边。这种行为太过分,看着妻子一个人在高速上行走,难道不愧疚吗?

夫妻吵架,是家常便饭。但是把妻子一个人留在高速上上,就是错误。同时告诉我们女生,在找对象时,一定不要找做事极端对象,而要找遇事冷静,对我们好人。

看到别人家吵架,我们也要看看自己,在婚姻中我们应该多看对方优点。高速上不要一时冲动,和爱人吵架,吵架代价太大。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丢在高速上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我觉得这个男子非常的没有责任感,不管夫妻之间产生怎样的矛盾,首先应该考虑到自己另一半的安全,我们都知道高速上来往的车辆很多,如果一不注意很容易出现交通意外事故,这名男子也非常的狠心,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另一半再怎么不对,也不应该直接将对方扔在高速公路上。

在深夜有一名女子沿着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行走,而且边走边哭,当地的民警也立即询问该女子状况,这才知道女子与其丈夫吵架,女子被丈夫殴打之后,手机还被拿走,随后女子被丈夫丢在高速公路上,女子也感到非常的害怕,由于没有通讯工具,不能及时和自己的亲人联系,而民警把女子带下了高速,并且与好友进行了联系。

看到女子一个人孤独的走在高速应急道路上,许多的网友感到非常的泪,目认为这个丈夫一点担当都没有,也有不少人劝女子应该立即和自己的丈夫离婚,这位丈夫对自己的妻子也太狠了,不仅思家家庭暴力,而且还狠心的将妻子赶下车,男子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这也侧方面的反映出夫妻间的争执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也暴露出男子的忘恩负义,在和女方结婚的时候信誓旦旦,可是当两个人相处久了产生了矛盾,男子便对妻子下狠手,这完全是对婚姻的背叛而与这种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痛苦,所以女子也应该正视自己的婚姻,既然两个人没有了感情,那么可以选择即使分手,女子的丈夫不仅没有道德,而且素质较低,所以尽早选择离婚,也是对女子权益自我的一种保护。

江西赣州的一对夫妻在吵架以后,女子就直接被丈夫丢在了高速公路上,男子这样的一个行为非常的危险。可想而知在高速公路上过往的车辆开车的速度都非常的快,女子在高速公路上直接走路时,过往的车辆如果没有及时的看到女子,那么女子就一定会发生不测。在经过事情的了解以后,原来这一对夫妻在高速路上发生了吵架的事情。在当天夜晚,男子也是直接狠心的把妻子一个人丢在了高速公路上,还顺带的拿走了妻子的手机。

这一对夫妻在高速公路上,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发生了严重的争吵,随后丈夫就是越想越生气就直接把自己的妻子赶下了车。再把妻子一个人独自扔在高速公路上,还觉得不够狠,又直接把妻子的手机也拿走了。而妻子在夜晚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慢慢的行走,因为身上没有手机,也没有办法及时的给交警拨打电话。最终因为连续走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女子终于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了民警。

可想而知这个女子的丈夫也是让人觉得非常的可恨,毕竟是在夜晚面临着黑灯瞎火的时间段,单独的把妻子一个人扔在高速公路上。因为夜间开车的司机大多都会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问题,如果在开车的时候没有及时的查看到,女子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可能就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可想而知这样的事情后果非常的严重,男子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很多网友都奉劝这个女子,在回到家以后一定要选择和丈夫离婚,能够从这样的小事情看得出来,丈夫根本就不关心自己的妻子。还会直接狠心的抛弃妻子于不顾,能够感受得到这个丈夫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任何一个男性如果在意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会选择回过头来去找自己的妻子,也并不可能考虑把妻子的人丢在高速公路上,还拿走了妻子的手机。

法律主观:

对于夫妻吵架的行为,一般来说是可以报警的,警察会对吵架双方进行调解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夫妻吵架报警后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通常没必要报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稍大一点的矛盾,可以找信得过的朋友或亲人调解。不可调和的矛盾,甚至有家暴发生时,报警是必须。其实家庭矛盾激化后,双方想再维持婚姻就难。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报警流程

受害人应当携带相关线索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

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

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江西有一对夫妻吵架了,女子直接被老公赶下车,而且还打了这名女子,把女子的手机还有包直接带走了,所以女子就在高速上面摸黑走了一个小时。先不说其它的事情就老公的这种行为就是不可取的,而且还不给老婆留点后路,直接把手机还有包拿走了,他是不是有点太狠毒了。

情侣会吵架夫妻之间更会吵架,因为他们面临的事情更多,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学会正确的解决,要知道吵架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但是在江西就有一对这样的夫妻,他们是在车上吵架的,结果女子直接被丢在高速上面摸黑走了一个小时,因为她的老公把她的手机包全部都带走了,在下车之前老公还打了这名女子。如果不是值班的交警接到了别的司机打来的电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看到交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被别人接回去。

要知道高速上面的车速是非常快的,哪怕她走在应急车道上面也不怎么安全,如果真的因为这个事情而出现交通事故的话,那么这个男子绝对就是罪魁祸首。民警看到这名女子之后,先把她带下了高速,下了高速之后直接让女子在值班室里面休息一下,顺便平复一下情绪,这个属于夫妻之间的问题,所以民警也没有办法处理。之后联系上了女子的朋友,让她接走了,估计这名女子也会开始正视他们这段感情,也看透了自己的老公,因为这个老公实在是太残忍了。

夫妻之间再怎么吵架也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他做的实在是太绝了,这种人真的不能要。而且小编一直都觉得在高速上面吵架归吵架怎么样也不能把一个人给撵下车,更不能把她求救的东西拿走。希望女生在找男朋友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要嫁给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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