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丢在高速上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我觉得这个男子非常的没有责任感,不管夫妻之间产生怎样的矛盾,首先应该考虑到自己另一半的安全,我们都知道高速上来往的车辆很多,如果一不注意很容易出现交通意外事故,这名男子也非常的狠心,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另一半再怎么不对,也不应该直接将对方扔在高速公路上。
在深夜有一名女子沿着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行走,而且边走边哭,当地的民警也立即询问该女子状况,这才知道女子与其丈夫吵架,女子被丈夫殴打之后,手机还被拿走,随后女子被丈夫丢在高速公路上,女子也感到非常的害怕,由于没有通讯工具,不能及时和自己的亲人联系,而民警把女子带下了高速,并且与好友进行了联系。
看到女子一个人孤独的走在高速应急道路上,许多的网友感到非常的泪,目认为这个丈夫一点担当都没有,也有不少人劝女子应该立即和自己的丈夫离婚,这位丈夫对自己的妻子也太狠了,不仅思家家庭暴力,而且还狠心的将妻子赶下车,男子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这也侧方面的反映出夫妻间的争执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也暴露出男子的忘恩负义,在和女方结婚的时候信誓旦旦,可是当两个人相处久了产生了矛盾,男子便对妻子下狠手,这完全是对婚姻的背叛而与这种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痛苦,所以女子也应该正视自己的婚姻,既然两个人没有了感情,那么可以选择即使分手,女子的丈夫不仅没有道德,而且素质较低,所以尽早选择离婚,也是对女子权益自我的一种保护。
夫妻吵架是经常的事,可绝不能在高速公路上任性妄为。男子和自己的妻子在高速公路上吵架之后,想着步行百里回到家。男子独自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的隧道内行走,民警从监控当中看到之后立马赶去了现场。当时男子的心情非常差,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警方对男子进行了言语批评,并且处罚了20元。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是十分危险的,来往车辆一旦刹不住车后果非常严重。
男子本来想趁着假期带自己的老婆去丽江玩一玩,放松一下心情。可两个人在回来的途中,却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了争吵。老婆二话不说便将男子丢在了高速公路上,自己开车先走了。女子根本就没有想过男生会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怎样的事情,没有把对方的安危放在心上。相信深爱的人肯定是不会让对方受委屈的,有什么话好好的沟通就行。
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难免会因为一些柴米油盐的生活发生一定的争执。两个人在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可以选择多让着一下自己的媳妇。因为女生在结婚之后过得十分心酸,每天要操劳家里面大大小小的事务。想一想这些男子就不应该跟自己的老婆过不去,哄一哄自己的媳妇便可以避免这场闹剧。
总的来说夫妻之间千万不能够一直争吵,会损害彼此之间的感情。如果是旅游计划不符合对方心意的话,可以适当的做出一些调整。因为男子带自己的媳妇出去旅游,本就是想让她开心起来。不要因为一些不好的小事,逐渐让对方出现生气的现象。媳妇自己不疼,肯定不能够等到别人来疼自己的媳妇。每个男生要以高速公路上的这个男子为例,一定要大男子主义一些 。
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对这位丈夫作出的事情进行制裁。
夫妻之间偶尔出现摩擦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如果因为吵架而酿成无法挽回的结果,那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后悔终生的事情。最近在湖北高速就发生了这么一件离奇事件。一对夫妻因为在高速公路上吵架,丈夫直接丢下女子,让女子在大雨中沿着应急车道行走。交警发现之后立刻驱车将女子带上车离开。
原来这两人是因为在收费站的时候,车用消费价格发生争执,男子一气之下直接开车离开,女子只能在收费站傻等。后来交警联系其丈夫,两人在下一个收费站会和交警对丈夫进行批评之后就放他们回去了。这次幸亏是女子先遇到了交警,如果任由这名女子在暴雨之中行走下去,谁知道会不会遇到什么意外呢?这两夫妻吵架归吵架,但是遇到事情的时候还是要把理性放在最前面,直接将自己决定陪伴走过一生的人丢在高速公路上,只能说这位丈夫不负责任,还没有危机意识,做事情不考虑后果,希望经过这一次的交警批评教育,他们可以意识到自己的短处。
人们常说人对最亲近的人往往就是最苛刻的,换作这位男子不是与他的妻子,而是与他的朋友发生争执,想必他也不会直接将朋友丢在高速公路上,由此可见这名男子实在是没有风度,何况外面还下着暴雨,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那么他一生都将用来后悔,前段时间便发生过妻子把丈夫丢在高速上,现在又发生丈夫把妻子丢在高速公路上。只想劝世间各位如果没有做好与对方携手走完下半生的决定就先不要走进婚姻的殿堂,以免下半辈子互怨互厌,那不是比不婚更难受吗?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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