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故事|那些我见过的疯子

真实故事|那些我见过的疯子,第1张

此处所说的疯子,是真正的疯子,不同于平日人们口中评价一个人的性格或行为的那个“疯子”。 此处“疯子”只是个名词,而非形容词。 他们大都因为人情世事的变故而受到刺激,大脑出现紊乱,行事说话乱七八糟,所以“正常人”都将他们叫疯子。

我还上小学的时候,农村该是真正的农村,封闭、落后。缘河而住的各个村庄也才通上电。姑姑家就在河的下流,和我们隔着三个村子,中间虽然多山,然而要去并不难。

河流是伟大的移山开路者,沿着她弯曲绵延的身段骑着自行车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那个夏天我打扮的很“精炼”,其实就是穿得很少,骑着自行车,一路歌唱,沿河而下。就在高河村的山脚下,我真准备飞车渡河,却发现河里一个人,全身赤裸,涂满泥巴,脸上黑的青的都是秽物,头发脏而直竖,乱七八糟( 我见过的很多疯子都是这个“发型”,没想到到了今天,这种发型还真是一种时髦,大街上人模狗样的青年多有这种发型的,那天还见到一个发型如此,但是颜色是狗屎绿的人在校园里转悠。我终于明白时髦其实就是过时的跟风,所谓流行,当然是很多人这样做了,别人才跟着做的,比如流行时装,总是巴黎等地的人穿过之后不想再穿的时候,中国人才大肆流行;比如这个乱七八糟朝天叫的发型,至少那些疯子在十几年前就流行了 )。

我吓了一跳,知道此君是个疯子,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过河还是不过河,还真是一个问题!过吧,怕他突然袭击;不过吧,眼看着过了河上了山就到姑姑家了,总不能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及时停住,一腿架在车上,一脚撑地,就看着他。

只见他拾起鸡蛋大小的石头不断地打堆在地上的一块脏兮兮的红布。打够了之后,拿起红布往身上一披,对我不屑一顾,在河里溅起老高的水花就跑了下去。我看着他的光脚,看看自己的布鞋,终于知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的意义。

这小伙的事件简直远近闻名。他就是高河村的,父亲早逝,母亲已经老到了傻的地步,他和哥嫂过。他哥的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和我在一个学校上学。他也上学,而且考上了一个很有名的大学,可是他家从几辈子前直到他哥嫂,都是务农为生,根本付不起学费。他哥老实而自私,他嫂子信基督而自利,都不愿供他上学。这小伙一时没转过脑筋,一日一夜不吃不喝不说不话之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家里收束不住他,除了他哥能以武力压住他,他谁都不怕。他的叫喊闹腾,比演员们真实多了。家里给他一个人腾出一间窑洞,他白天在外乱跑胡闹,晚上回去就钻进他的窑洞。

那窑洞里除了一个大土炕,一个旧八仙桌之外,一无所有。他那炕上什么都不铺,他上下活动,将土炕溜得跟镜子一样光滑。他在炕中间挖了一个小洞,拉屎撒尿都从那个洞里下去。

都说疯子不易控制自己,可是他从不伤害人。反倒是很多时候被狗欺负,追着他乱跑。我见了他很多次,没见他伤害过谁,但难免对他有恐惧之心。有时候我会停下来远远看看他,一声叹息,无话可说。

有一次从姑姑家往回走时,我骑自行车在他头顶的小路上经过,他在河里抓鱼。我往上走,他竟然也顺河而上。高河村上面那个村子里的一群女孩子正光溜溜的在河里洗澡打水仗,好几人和我都是同学。

我心想这疯子上来她们就遭殃了,觉得好笑。

果然她们尖叫四起,有抱着衣服的,有不抱衣服,光着屁股顺河溅起水花就跑。我想这疯子来得还真快,转头一看, 却发现他根本没上来,正朝着另一个方向大声喊叫,赶着一群野山鸡。 我想那她们跑什么嘛,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手里拿着一根柳条,在河边追那群女孩子,口里骂着:“我把你些不要脸的,这么大了还……还要不要脸了,等你回来我打死你个不要脸的……”原来是一个女孩的母亲忍受不了她们“原生态”的游戏,下来追她们。我看的哈哈大笑。

那时候我对世事理解不深,见了那疯子主要是好奇,想法虽有,可是不多。直到很多年后,偶尔想起他,只有惋惜长叹。 范进中举而疯,终究有老丈人那沾满猪油的一耳光,竟然好了。他却这辈子就那样,冬不知冷,夏不知热,混沌一世。

上初中时也见到过一个疯子,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还是现在流行的披肩发,只不过是自然乱,脸脏手脏。

似乎疯子有共同的爱好——都不喜欢穿衣服。

她上身穿着一件脏兮兮的棉线衣,上面原本斑马花纹似的线条早已面目全非。可是下身并不穿,好在那件线衣挺长,可以遮住下面,倒比现在姑娘们穿的超短裙还遮盖的多一点。

我们那个乡总共一个中学,在山顶平原上,那里有集市,每逢三六九日,人们都到那里去赶集,置办家用的,闲逛聊天的,打牌休闲的,挺热闹。她似乎也是赶热闹而来,总在那不大的集上上下奔走,骂骂人,随手拿起地摊的东西就吃,别人也没办法。

还是在夏天,她突然冲进了学校,校内一片轰然。我们的校长大人,本来也是个风流好色的人物(这个人简直是个传奇,以后会写的),可是这女人光明正大的赤裸裸倒把他也给吓住了。他上去大声呵斥,让她出去,可是她不出去。

校长动手推她,她就大声喊:“你再推我就脱裤子!”其实她根本没穿裤子,可是她把那脏线衣往上一提,全无遮挡的显示出来,校长倒也哭笑不得。

她往学校的铁大门槛一坐,叉开双腿,对着校长。可是被校长一下子推翻,滚了出去,然后立刻锁上大门。她在外面爬起来,指着校长鼻子大骂,还抓起土撒他,我们大声欢呼,觉得她干得好。可是校长转身骂我们:“嫖客日下的,你们看什么看,我把你些坏东西……”我们只好作鸟兽散。

传言,后来听到传言,说她进来是找她儿子的,就在我邻班。当然这只是传言,没人去证实。

可是后来就不是传言了,她儿子确实在我们学校。 但是她不只有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小儿子,可惜从院子顶上摔倒院子里,血肉模糊 ( 西北有很多窑洞是在平地上挖一巨型长方形深坑,然后在下面三面壁上打窑洞,所以,从院子到顶上平地,一般至少要十几米,近五六层楼高的地方,掉下来摔死人那是正常的 ), 从此她的脑子也模糊了。

于是, 她整日在集上甚至乡里任何地方奔走找儿子 ,可是一直没有找回来。

听说她丈夫是个很有创意的人,他家的大门顶上不悬字不刻画,却是他用红砖手工制作的一个“天”字,矗在大门顶上,据他说意思是“头顶有天,啥都不怕!”但他很怕他这个疯老婆,我知道。

还有一个女疯子,是有一年腊月在城市里见到的。她倒是一个例外——穿着衣服。照例很脏,但是穿得挺多,大概怕冷。在那个商城一带,人多的地方来回走动。

她的职业只有一个——骂人。

可巧我当时经过她旁边,也没注意她,谁知一声大喝在我耳边响起,吓了我一大跳,还以为仇家找我报仇来了,转身一看,她就在我旁边对着我骂:“嫖客日下的,把那么多钱拿去给你大(爸),你大有多好,都是些畜生,把家透腾了,还把娃整不回来。”

方言夹着含混的口音,真不容易听清楚,好在她的声音太大,人人都能听到。我本来全神戒备,后来一看她不是骂我,就缓缓走开。一时围观者众,可是都离她远远的站着听,有冷笑的,有低声骂的,有叹息的,有商议猜测的。但是她也就那几句“台词”,翻来覆去的骂,只要是男人,她就指着骂。

她是哪里人?为什么疯了?恐怕只有知情人才知道。我冒昧的猜测,大概是孩子被传销,钱给了人却没回来,以致她疯了;或者,属于家族内的纠纷,因为她后面还有几句很不明白的话,似乎指的并不是她丈夫;又或者,是他丈夫因为什么原因将家里败光了,还把孩子搭进去。

总之,人世间的悲哀太多,有幸福,当然就有悲惨, 很多时候,悲惨其实就在你的幸福身边。 所心痛者,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都无能为力。我见过的乞丐、疯子太多了,各人有各人的悲惨,明了的,不明了的;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太多了。只能借托尔斯泰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大抵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愿大家都有相似的幸福,少一些不同的不幸。

「把真实生活讲成故事:真实生活征集计划第一季」

跟了疯子

雪儿(石小孟找来勾引疯子的)把自己和程锋亲昵的照片发给了沈冰,沈冰看到照片大怒,情绪失控出了车祸。程锋找到石小猛,让他看看自己干的一切。石小猛后悔无比,他离开公司走到检察院,决定检举自己和梁君正的经济问题。而沈冰一直在医院昏迷,生死未卜……

保罗柯艾略,1947年生于巴西里约热内卢。

接触他的文字,从《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开始。我至今认为阅读该书是我2009年比买房还要大的收获。他以博大宽宏的心怀、清澈如水的文字,将哲学沉思、宗教奇迹、童话寓言熔为一炉,我的确被他的文字所感动,他是哲人、亦是诗人。

《我在彼得拉河畔,哭泣》一书讲述了与爱情相关的一些列哲学思考。通过男女主人公相互的爱恋与取舍,展开了一场性灵、爱情的大讨论。在一生的爱恋中,爱情与个人理想如何产生矛盾、如何取舍,情侣间应如何为自己和对方考虑,当上升到哲思层面,便远远不是牺牲与爱恋的问题。

其中有几个观点让我有所领悟和收获:

爱他,就给他自由

爱,多少人轻易就把它说出口,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它。我得承认,我不能算懂得,顶多是一定程度上理解而已,尽管我为爱而痛苦过。

无论任何人或事物,爱他,就给他自由。如果他选择留在你的身边,他就是你的;如果他选择离去,他就从来也不曾属于你。任何勉强都没有意义,顺其自然但不轻言放弃。这是爱的境界。

这观点我是基本认同的,即使是相爱、相守的两个人,也不应该为了对方、为了家庭而失去自己。人首先是人,是你自己,然后才是儿子、丈夫、父亲。任何人都一样,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最迷人。

同样的道理,你也不应该期望你的另一半因为你而损失更长久的快乐。无论任何事情,无论每个人脑子是否想清楚了,人们活着也无非是为了开心,只是很多看上去的痛苦让快乐更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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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本人是个新人,所以很多写的不妥的地方,希望各位能多多指出,并望能海涵。

本来我是准备先写一本异界之后在写这本言情的,不过刚好6月2日看到了起点的公告,所以我就提前写了。因为一开始的构思是40万字左右,而文学大赛是8-20万字,所以多余的我会精简掉。或许有些地方看起来可能有点连不上,希望各位多多指出。我会不停的修改直到满意为止。本书并太期望能得什么奖项,我只希望我能认真的完成,写到让我自己满意。

以后希望各位起点的前辈多多指教。;

爱情只有在没有物质压力的时候才会纯洁的如同最美丽的水晶。纯洁的爱情只会发生在学生时代,不过大多因遗憾而结束。人生总有太多的无奈。因生活,因工作,因异地,因家庭。

而这个故事,从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开始。

还记得那年的十月某个星期六,睡在床上的疯子睡眼惺忪的睁开眼睛。一把抓起身旁的手机看看时间,下午四点。自从来到这座小城读书,所有的短假他都在网吧通宵度过。转眼已经两年半了,越来越空虚……

  沈冰

  沈冰这个形象应该是绝大多数男性心中的梦中情人,她好得似乎并不真实。编剧、导演(其实都是陈思成)在创作这一人物时,作为一个男性,必然会有理想化的成分融入其中。沈冰美丽、温柔、贤惠、不拜金、知足常乐……一切中国传统妇女的优良美德集于一身。

  这个人物被安置在一个富有传奇性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云南、知情、痴情母亲……一切富有理想性的特质被安放在同一个人身上。她对疯子从抵抗到慢慢接受,关节点并不是疯子追到云南、为其挨打,而是那一晚沈冰要献身于疯子而被疯子拒绝。显然,“性”这一富有意味的话题又再次充当了剧情转变的先锋。

  或许,这个人物的设置并非起到“探讨社会问题”的作用,而是以男性作为“第一性”的立场,塑造其心中“第二性”——无论社会认同或个人认同都极具理想性的形象。

  程峰

  程锋之所以叫疯子,因为他一开始的轻浮、冲动,没有人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也因为他有钱,所以他疯狂的程度是吴狄和石小猛无法想象到的。他疯起来像脱缰的野马,他会召集各色的女子萦绕在他身边为她起舞,他还会幼稚无聊到去挑动卢蔓佳的神经,他懂得察言观色,征服各色各样的女子,他就像一个在考试中得了高分的孩子,他把这些当做得高分的武器拿出来炫耀,殊不知别人不需要武器就能得到高分。他对沈冰一见钟情,那些所谓武器统统失效,因为他突然发现,石小猛即使没有那些武器都能博得红颜一笑。疯子开始陷入了什么是爱情的思考当中。见面跟一白痴似的,惶惶恐恐的;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敢做,见面之前一肚子话,一见面一句话说不出来,一想到就心慌,心跳得还不规律,见面总觉得呼吸气儿不够,茶不思饭不想,吃什么东西都如同嚼蜡;跟琼瑶小说似的,手托腮帮子,在窗前想她的样子。这就是疯子遇到沈冰后的模样。他发狂地爱上了沈冰。他深知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但那种不受控制的牵引力让他拼命的讨好沈冰。他有私心的给沈冰介绍工作,整天为了见沈冰一面偷偷摸摸的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他不怕辛苦地坐长途火车,去自己从未蒙面过的城市,只为随时随刻陪着心上人;他不顾钱包被盗,他一刻都等不了,那种为爱变成热锅上蚂蚁的焦灼感以前从未体验过。在云南的日子,是他此生过的最纯粹的日子。他发现钱可以买那些灯红酒绿,也可以换取一个失学儿童的整个学期。投身于那样有意义的生活,他才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和沈冰更靠近了一些。在这个过程中,他吃了不少的苦头,也见识到那种三月不知肉味的情境,他开始学习脚踏实地地生存,适应那种波澜不惊毫无变化的生活,爱情的滋味让他忘却了这些都是以往他难以忍受的地方。沈冰带给他的冲击足以让他脱胎换骨重新活过。一个人动情,一个人平静,一个人付出,一个人任性,耐得住寂寞,就能守得住云开见月明。沈冰终究被他感化,浪子回头,一无所有后,快乐才是最简单的事。

  林夏是疯子除了沈冰外唯一带去见自己母亲的女孩,这个女孩在他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可偏偏和爱情较上劲的时候,剩下的便是撕扯后的一地留殇。疯子对林夏是仁慈的又是残忍的。记得这剧一开始的时候就有人问疯子为什么不选择林夏,疯子说,林夏太好。我把这句话理解为他不忍心伤害林夏。但这就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劣根性的表露,表面刻意的不忍伤害造成的则是更多有意无意的伤害。疯子不是不懂林夏,而是他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他认定了沈冰,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让他变成了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疯子对林夏的举动无能为力,他不接受也不逃避,他认为太决断会让自己失去这个好朋友,只有彻底地纵容自己无所谓的态度早晚会让林夏放手。只是林夏,比他想象的强大。这个女孩执着的疯狂让疯子看到了恋爱中自己的模样。疯子在母亲的墓前对林夏说,你是个好女孩,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娶你做我的妻子。我相信,那样认真的疯子说出那样认真的话即使那么让人绝望,那样的话甚至有些不切实际但也足以让林夏感动。

  疯子是一个很够哥们的人,套用士兵突击袁朗形容吴哲的话来说就是,他能和吴狄、石小猛这样的人交朋友,就不会让他毁于很容易产生的优越感。的确,疯子没有因为自己是富二代而对自己的朋友冷眼相望,更多的是施与援手。石头的记事簿就是疯子的光荣榜。特别想知道,疯子给石头父亲留钱的事,石头知道了以后会有怎样的反应。疯子倘若是要和石头产生竞争关系,他一开始就有能力剥夺石头的参赛权利。这就是富二代和凤凰男永远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始终因为生长环境不同,无法换位设身处地思考对方面临的一切。直至他的生活和石小猛换位后,良好的家庭的素养仍能让他把握最值得拥有的部分,这也是石小猛始终无法参透的。

  成长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理解和宽容。丧母之痛在疯子年幼时便成为他最大的阴影。他处处和老程作对的叛逆是故意而为之的报复。他聪明,却不肯接管老程的事业。他天不怕地不怕,因为不管怎样,他打心底敬畏着老程,即使天塌下来也有老程顶着,所以他大可以兴风作浪为所欲为。青春的流逝伴随最大的改变是父母的韶华不再。老程因病倒下,公司被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却仍不惜冒险为疯子留下了最大一笔生活费。此刻疯子才意识到无论自己如何追逐爱情、友情,伴随在身边最稳如泰山的始终是带有血缘关系的那份亲情。最感动于疯子为老程系鞋带一幕,那一句爸直触人心最柔软的地方。程锋的蜕变就是一出青春的成长史。从他身上,可以延展出爱情、亲情、友情的变化和考验,在选择与被选择中,感受社会和人性带给他的震撼教育。

  石小猛

  石小猛身上有所有凤凰男的特质:聪明刻苦勤俭节约,同时也有凤凰男身上的通病:自私自卑自负。

  我一直没有讨厌他到彻骨,当然不是因为他在面包和爱情里选择了面包,而是在一年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全新的生活。反观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选择爱情的人,娶了孔雀女,亲疏一算家长里短斤斤计较,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更有甚者,变成了女人的俘虏,吃女人的用女人的,摈弃了所有的自尊自爱,成为四肢健全的废人一个。石小猛的悲剧不能全怪罪于他,几次刺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次来源于包租婆,一个文化底子不高张口就是粗话的包租婆都能对他这样的大学生指指点点,因为区区几千块钱,他都无法抬起头来。他无法用自己的学识与这样毫不讲理的对象抗衡,即使地位卑微,但仍能踩在他的头上大呼小喝。第二次来源于出租车司机,一个社会底层工作者。每个月靠奔波算计日子的人都能对他这样有正当工作的人嗤之以鼻,因为区区几十块钱,他不是没有钱,只是穷到拮据的时候无人诉说。他不甘心。第三次来源于售楼**。如果没记错,这位售楼处的**打了不下三次电话催促他缴交房款首付,那种催促一次比一次猛烈,deadline在他心中变成了世界末日。他的钱不够,胡荣强没有给他兑现承诺。他也再没脸向朋友借,写满借据的记事薄像一个修补了多次的烂碗拿不出手。售楼**是读过书的人,“真的很抱歉”这句话刺进他的耳朵里,似乎比那些恶言更让人绝望。抱歉能给他首付吗,不能;抱歉能换来理解吗,不能。有文化的人,面对交易和竞争的时候都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38平米的房子是香饽饽,有了新的竞争者,抱歉**不再围着他转,交不起这个结果直接给他判了死刑。没有人会管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就像没有人会管他是为了搭救一个小孩才遗失了重要的计划书。没有人会问也没有人会谅解。他第一次明白善良和忍耐仿佛只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四次来源于胡荣强和娜娜的对话。他终于明白,即使卖命赶千万份计划书让客户满意也无法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这个老板,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这个老板想放长线钓大鱼,这个老板钳住他的命脉,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而是因为他的朋友家底殷实。多么可笑但又顺理成章的理由让无法逃避。此时此刻,火急火燎无论他实施任何方法都要那救命钱。没了它,不仅连积攒了三年的钱也搭进去,似乎再也寻找不到更好的房源了。他不能放弃。

  沈冰提醒他,一旦有了利益的渗透,朋友的关系就不那么纯粹了。这个女人说服了他,直到他踏入办公室后还是如此坚决。他曾经一度离简单和幸福那么近,也许三个月后疯子父亲的危机降临,他会成为大德的一员,短时间内他可以重新买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小窝。然而,他等不了,面对哗啦啦钞票声的诱惑,他犹豫了,这似乎是长这么大以来看到最多的钞票,钱的铜臭味儿散发浓烈却带幽香。他咬着自己的手指在做最后的挣扎,放弃这些,他一无所有,重新开始的日子预见不到的未来;得到这些,房子到手,额外的零花钱可以让他享受工作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选择不难,只是挑着眼前的却无法估量蝴蝶效应带来的巨大变化。他在那些以后再也不会见到的陌生人面前显摆着自己的身价,他买了昂贵的戒指,他吃了昂贵的午餐,他格格不入晃动着酒杯带着天上掉馅饼的笑容向全世界昭示,他开始昂起头生活了,打心底的呐喊:包租婆的士司机抱歉**,你们看到没有?你们看清楚没有。在我看来,这还算不上虚荣心的作祟,这是压抑已久憋屈的释放,这是接二连三想向那些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人最好的证明,他也可以过有钱人的生活。只是他从来没想过,谁在意?

  如果说以这样方式拿走八万块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无意得知程锋对沈冰有意,同时程锋在篮球场上要他放弃沈冰就是他彻底改变的导火索。石头一定觉得很荒谬,为什么疯子什么都有还要和他抢。他明明清楚这是他唯一不能被带走的东西。他开始一意孤行的把在自己和疯子陷入设置好的竞争状态中,潜移默化的对比着。他从没有想过这是疯子的情不自禁,只是觉得他恬不知耻的剥夺近乎残忍。连这么多年的朋友都要在伤口撒盐,他彻底愤怒了。他接受老程的交易,过程中又一次出现了咬手指的情况,他仍旧在徘徊,结果尽管痛彻心扉但也速战速决,那些认定的不公平让他变得麻木冷酷。他要和时间赛跑,幻觉里的疯子在向他挑战,他已经落后太多了。他要用跑的速度追上他们,追上以后他将以光鲜的身份光明正大的赢走沈冰。他已经规划好时间和人生,只是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正是变化这件事。

  他有野心,他对前公司的报复尽显他的能力和手段;诚然,交易换来的职位换不来信任。那种摇摇欲坠不安的感觉更加严重,他就像一个傀儡,突然用了贵重物品做抵押换来的还是无法施展拳脚的空间。天平仍是倾斜的,他又被欺骗了。这回他忍了,因为除了眼前可以抓住的这根稻草,他别无选择。他没有想到朋友,他在逃避,因为如今不堪的生活仿佛在那个竞争状态里的倒退,他更加没有脸面站在他们面前。他一个人舔舐伤口,去小房子,去老地方。他遇到同样借酒浇愁的林夏,旁敲侧击得知疯子疯狂追求沈冰的真相,即使他知道这是肯定的,但心里仍保留一丝侥幸,直到别人的证实。他毫无缚鸡之力地站在那里,什么都挽回不了。喝酒的时候他没想过要对林夏做什么,包括到了酒店,他也没有非分之想,这个姑娘是他朋友,他发自心底的觉得她和自己一样可怜。但他和她不同,她得不到疯子的爱是疯子不爱她,而自己和沈冰两情相悦却变成了如今的样子。如果这场竞争是不公平的话,那场突如其来的交易正是造成他郁郁不欢一无所有的罪魁祸首。他撰紧拳头,他要报复,他要疯子也得不到爱,于是他和林夏有了那一晚。即使加上酒精的作用,他的思绪仍是清醒的,于是他主导了那一切。只是在意料外的是林夏居然还为疯子保留着最珍贵的东西。他害怕了,他不知所措。但是出于本能的责任心和良知,他想弥补,哪怕微不足道。

  直到沈冰结婚,他开始意识到即使他努力的奔跑仍跟不上变化的速度,他歇斯底里终于想要回到过去。那天是他的生日,满地的花瓣并不是在迎接他。他说丫头,这婚别轻易结,想清楚自己爱谁。一样珍惜的东西快要丢掉的时候才体现她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的确,就算他单方面的不爱了,放弃了,他还固执着认为对方还在坚持。石小猛,他付出的感情永远都是自以为是。他去了,他用最微弱的讯号通知沈冰,你可以回来,我等你。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还是有点欣慰的。不管他是否值得去爱,他还会把那枚戒指戴在他的小拇指上,祭奠死去的爱情。他的火苗再绝望都不会熄灭。后来,他换了好房子做了一桌好菜招呼吴狄和肥四,那种带有自我嘲讽意味的炫耀反而让我心酸。生活越好越幸福,越能够提醒他,失去了什么。他失去的东西在他心里,变得越来越重。他认为,也许这些朋友,天生就是嫌富爱贫的,天生就是拿他做标杆凸显自己的优越感。他变得更加孤独,更加沉迷灯红酒绿,欲壑难填,越过自己的道德底线,开始利用别人的信任和感情挑起事端,越发着魔于攻心计,直到丧失了所有曾经闪现过的良知沦为用金钱收买人心破坏别人感情的卑鄙小人。

  之所以把这么长的篇幅留给石小猛,是因为在我看来,起初他并不坏,他有自己的傲骨和坚持,他只是在不断迷失了自己,在象牙塔里塑造的朋友关系到社会上变成了拉大贫富等级的风向标。他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但环境的逼迫导致他变得不可理喻。挣扎和腐化的过程中,偶尔咋现的善良和责任心并没用带他回头,面子问题让他变得更加自负。他始终在埋怨别人的过错,却没有将朋友当成镜子发现自己的问题。其实他只是不愿意向朋友承认物质对于他的吸引力大过对精神的追求。欲求不满后即使空虚了,甚至有些后悔,但绝不能回头的意念支配着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奔跑。这场他营造出来的竞赛,他是胜利者,他一个人跑的老远,吴狄在身后,疯子在倒退,可他们并不着急于现状,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直朝着跑道的尽头跑,无论时间多久,他们都能坚持等到自己冲向终点的那刻。唯独只有石小猛偏离了跑道。这是他的悲哀。速度不是问题,方向才是关键。在他迷乱的一年里,他一直执着于最重要东西沈冰被抢走这个事实,但一句话又将他从梦中惊醒:买的走的东西早晚留不下,买不走的东西谁也拿不走。他忘了自己来时的路,忘记了在云南老家等待他的父亲,就这么陷入璀璨虚空的碎梦,沉入乱欲冰封的深谷。沧桑后,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是重生,还是继续毁灭,等待他的将是又一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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