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一方把对方车砸了,首先,这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一方的赔偿请求,其次,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轻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重则可能违反刑法,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如果事后取得谅解的,一般不作相应的处罚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应该不会过分追究,如果情节较轻微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另外,如果比较严重导致触犯刑法的,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和解条件,免予起诉,不作为犯罪处理。
建议冲动砸车的一方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自愿和解,尽量内部消化问题,避免上升到行政法刑法层面处理,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
本质上,题目中的行为主要涉及民事争议,核心在于如何使损害恢复原状,因为发生在亲密关系之中,所以一般不认为对应的行为触犯了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刑法确立的法规范,因此,通过谅解解决相关问题体现了市民社会的特点,符合我国建设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前几天老公跟我说了个事儿,有两个女人因为一点小事争吵起来,后来谁也不服谁,直接打电话报警,出警的正是老公。
其实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没想到两个女人都特别固执,谁都不肯退步,都要对方先道歉才肯罢休。老公一时劝解不下,只得把两人都带回所里。
吵架这个事儿,总有一个先开口的。问清楚了缘由之后,老公的意思是先骂人的道谦,不管怎么样,辱骂他人是不对的,双方互相让让,这事就解决了。没想到先开口骂人的那位进了所里,气定神闲,一点没有紧张之色,说什么也不道歉。
老公看她那样子,问了一句:“有前科吗?”“有啊。”那女人淡定地回答。
老公这回心里有数了,他知道,做谁的思想工作会快速有效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了。虽然是小事儿,但是也占用好几个警力,毕竟所里人手不多,再有人报警,就没法去了。
老公跟另一个女人做起了思想工作。“大姐,刚刚知道跟您吵架的那位有前科,我们再给她个警告,也无非给她多加一条,她都不在乎了。可您不一样,您这档案上可是非常清白的,如果记一个警告,会给您的孩子以后参军,考公务员有影响。毕竟您也对骂了,属于互骂,跟互殴一样。对方的错,都有法律制裁,任何人也不能越过法律私自去教训别人。”
最终在老公的劝解下,两个女人和解了。送走有前科的女人,老公让第二个女人又多停留了半小时,同时又找了两个人给她做思想工作。为啥呢?
老公后来告诉我说,这个事其实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确实被骂的人心里委屈,如果不给她解开心结,她回去会有情绪,可能会影响她的家庭。
老公说第二个女人走出所里的时候,眼睛里是笑着的。
老公对这件事的处理,尤其是那最后半小时的沟通,虽然是个小细节,却深深打动了我。因为他们所里人少,事又多,不是非得去照顾另一个人的感受。
很多职业比如医生,比起治病救人,或许有时候说几句宽慰人的话也能让患者心里安稳。
给警察写道歉信其实是没有什么必要的,因为这改变不了你已经造成的结果。和男朋友吵架,首先是男朋友有没有家暴你,若有家暴,报警是必须的,但没有家暴你,一吵架你就报警,这不是写一封道歉信就可以的,这叫滥用警力。你要改变这样的结果,只有以后不滥用警力,他们就很会在心里感谢你了。所以,给警察写道歉信没有必要,有必要的是赶快调整自己,不要动不动就报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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