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采购单位有多个采购员,供应单位应该如何协调关系,里面有个别采购员在内找事

当一个采购单位有多个采购员,供应单位应该如何协调关系,里面有个别采购员在内找事,第1张

我没看懂你是企业的采购部门领导,还是供应商在和企业采购部门作关系。你要是采购领导的话,我建议你根据采购原料划分来分配职责。这个就不多说了,我感觉你像供应商。你要是供应商的话就不太好弄。一般大企业的采购部都是很牛的,不能得罪 ,还得表示。具体情况你没有具体说,就简单说下我的想法。你问自己几个问题,1、自己公司和他们采购部领导的关系到没到位?2、谁主要负责自己这种原材料的采购?3、找事的采购员为什么找事?怎么让他不找事?4、你对这个企业之间的合重视不?5、你对采购部门付出了多少?

你要这些问题都想清楚的话自己就应该知道该怎么做了。。

良性的采购与供应商的关系,其实是两个企业间的关系。所谓谈判,功夫在诗外。如果是进行年度的战略合作谈判,要想取得较好的谈判结果,需要做一个大大的蛋糕放在谈判桌上。就是设一个战略前景,但必须是双赢的。

1、详细分析采购产品价格构成,分析供应商利润情况,确定谈判目标时要注意保护供应商合理利润,如我公司的核心产品采购是有成本测算模板的,有5%的固定利润,原材料按市场波动调整,加工费用、人力成本、其它杂费均是年度调整。

2、将你公司的采购量集中,同一品类的采购可以拿出90%以上的订单来给唯一的战略合作供应商。保证你的货款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

3、协调组织双方的第一高管来签属年度的战略合作框架合同

肯定是矛盾的。国家招标法针对的是投资人使用国有资金或世界银行贷款等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发包、EPC发包等的管理,不是针对通过招标获得项目的分包或物资采购的管理。但是,很多企业的招标重点就是针对本企业通过招标获得项目的分包或采购进行招标的管理,与招标法背道而驰。我们企业大量进行招标培训、供应链培训,老师反复强调这些都是不用招标的,但领导并不参加培训,参加了也没用,因为他们考虑的是政治因素,合规,不犯错,“逢采必招、能招就招”。非常可笑的是哪怕1元也要招标,招标流标了才能走常规采购,没犯错啊。

你要搞供应链,搞战略供应商,一招标他就不中标,有什么用,人家也不屑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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