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对夫妻吵架时,关上门拿刀互砍,导致妻子死亡,丈夫受伤。夫妻吵架乃是寻常事,吵架归吵架,但是不要动手。古时有句话说得好:君子动口不动手。而且夫妻之间吵架到底是有多大的仇才会拿刀互砍,本来只是吵架,拿刀互砍之后性质完全变了。而且这不只是对夫妻之间造成了伤害,还对两家人都造成了伤害,妻子死亡后,妻子这边的家人,可能会和丈夫这边的家人反目成仇。况且妻子已死,丈夫受伤,当丈夫痊愈以后一定需要负一些法律责任。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生活中总得吵吵闹闹,但夫妻之间是要相互容忍的,而且念在往日的恩情上,两个人不至于动手。
造成这样的场面,更伤心的是他们的家人。对于妻子这边来说,他们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让老人怎么能接受?对于丈夫这边来说,虽说伤不致死,但是需要昂贵的医疗费治疗,而且丈夫苏醒之后,该如何面对他的岳父岳母和他的家人。他们夫妻两之间这么任性,只是因为夫妻间吵架,就动真格,这让旁人怎么看?他们这样,只会让自己的家人更为难。夫妻两个人互相扶持这么久,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才反目成仇?当初两个人刚在一起时恩恩爱爱,现在只是因为吵个架就要动刀,导致了一死一伤的结果。
寻常人家,夫妻也经常吵架。但吵架归吵架,却不会动刀子。毕竟刀子这种东西不长眼,一不小心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要是夫妻之间有什么纠纷,两个人可以好好沟通,或者是等双方冷静下来之后再进行沟通。但二者都在气头上,动了真格,这不知道该怨谁。妻子死了,丈夫伤好之后,该如何面对邻里?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家人?有这么一个案底在身,他应该如何在社会立足?要是二者之间有孩子,他们的孩子该怎么面对他们的父亲?那个人既是他们的父亲,又是他们的杀母仇人。而且夫妻之间本来就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总得有一方退步,两个都是刺头的人又怎么能在一起呢? 造成现在这个场面,只能说二人都太冲动了,但又互相都怪罪不了对方。
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造成轻伤以下伤害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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