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中途想换驾校怎么办
1、向驾校提出申请,驾校同意后持身份证办理转校手续,并开具转校证明;
2、到车管所或驾校取出自己的电子档案;
3、选择新的驾校后,带身份证和电子档案以及转校证明报考;
4、报考后持身份证和电子档案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电子转籍;
5、转籍成功后即可开始进行学习、考试。
不同地区转校手续会有些许差异,具体应咨询当地车管所。
接下来考生比较关心的就是成绩和费用的问题,对于成绩而言,转校后已通过的成绩是可以保留的,并不需要重新学习、重新考试,只需在原来的基础上完成剩下的考试科目即可。
费用
1、报考驾校后,如果还没有参加任何科目考试,并且因个人原因申请转校,申请人需要承担学费20%的违约金;
2、如果参加了科目一考试不及格的,转校需要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150元;
3、考过了科目一的学员,如果驾校在60天内没有安排进行科目二考试,可以进行全额退款;
4、已经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并且未超过培训期90天的,需要扣除建档、服务费和理论培训费以外,还需要扣除每小时60-80元的实车训练费;
5、已经参加完科目二或者因学员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不进行退费。
酒驾是否吊销驾驶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4、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5、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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