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启照的黑白律师第二部《永不妥协》问题看过的人帮忙回答一下。

关于韩启照的黑白律师第二部《永不妥协》问题看过的人帮忙回答一下。,第1张

第三部现在我都还没查到出来有没有出来,第二部的结尾是冉欣欣恢复记忆了,在其失忆期间的确是和陈律师的徒弟在一起,陈律师的徒弟小靳抢了自己的师母,后来还处处和陈律师作对,第二部的最后冉欣欣恢复了记忆,但是却没有说到两人是否在一起了,第三部出来才知道结局怎么样

大连刑事案件十大杰出律师,陈晟律师算的上一个,他是北京律师,陈晟律师负责北京、大连两地案件,陈晟律师办了很多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陈律师办理的“陈xx贩卖xx案”、“吉xx诈骗案”、“张x寻衅滋事案”、“李x故意伤害案”深受业界好评。以前我一个同事,找陈晟律师代理过案子,效果还可以,我也见过他。感谢你的提问,希望能对你的提问有所帮助

陈麦。根据查询**《消失的她》剧情显示。《消失的她》中陈律师名叫陈麦,是一位行事干练,逻辑缜密,酷飒气质极具魅力的金牌跨国律师。《消失的她》是由崔睿、刘翔执导,朱一龙、倪妮、文咏珊领衔主演,杜江特邀主演,黄子琪主演的悬疑犯罪片。该片于2023年6月22日在中国大陆上映。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这个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必须是外部的伤口。病理性的伤害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然后,如果你要起诉的话,是否是起诉工厂还是起诉那个领班要看这个领班的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我觉得你可以把它们同时列为被告比较合适。

但我觉得你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能否证明你老婆精神失常和她和领班争吵这件事儿有关。对方肯定会主张没有关系啊。像我前面说的,如果是病理性的疾病,是不能算做工伤的。你必须证明就是他们把你老婆搞疯的,才能要求他们基于侵权责任给出损害赔偿。但这对你的证明责任是要求很高的。

我本人就是个法学院的学生啊。

但我感觉是这样。希望有有职业资格的律师能帮到您!

我很想知道为啥我的答案没有被采纳!

作者\ 编辑部

2019年下旬,宋仲基与宋慧乔的童话故事幻灭、阿翔与谢昕从哥儿们变调、陈绮贞惊传介入已婚夫、谢 与Keannah晒恩爱变成互相伤害…种种尘世喧嚣让人警惕,到底婚前一定要知道对方哪些事?怎样的婚前协议能够保护自己?配偶疑似出轨该怎么办?婚前婚后买房怎么分配?

吴杰臻律师在中国专攻家事案件已有七年余,人称实战派离婚律师,经手过的案子千百件,看过无数曾经恩爱的夫妻撕破脸变仇家,他用科普性的法律知识结合婚姻的人性面,写成警世箴言,两篇文章「20条婚姻忠告」和「谈婚论嫁时偷偷买房」,已在网路上刷出4亿的阅读量。

结婚代表你即将跟一个人共度下半辈子,所以绝对不能只看光明面,黑暗面也很重要。在财产与个人权益上装好安全框架,才能防患于未然。因此,吴杰臻律师说:「我讲黑暗,是希望你们遇到它的时候不会束手无策。需要凝视的深渊,我都帮你们看过了。该走的路,你们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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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婚姻忠告之前,我们有必要来了解当今血淋淋的社会现状:

你知道吗?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全国离婚纠纷的一审结案案件当中,734%的原告为女性。另外,从网友求助法律咨询的内容来看,高达七成与「婚前买房」相关,紧接着就是「出轨问题」,并且,妻子在怀孕与哺乳期间,是丈夫出轨的高峰期。

那台湾呢?内政部去年年中发布资讯,2018年国人离婚的婚龄平均为825年,半数夫妻结婚未满9年便离婚。根据新头壳新闻去年六月的报导,2018年台湾每天有149对夫妻离婚,尤以35至39岁为最多。

前情提要之后,从律师的角度,吴杰臻律师要告诉大家, 在婚姻中最常犯的两大误区:

一、婚前不要不谈钱,尤其是女方

无论你是不敢、不好意思,还是觉得没必要,律师认为把婚姻当感情完全是错误的。好的婚姻,夫妻享有共同的经济利益,但是不好的婚姻也是婚姻,「我也见过很多感情已经没了,却还靠利益捆绑维系的夫妻。说白了,婚姻可以没有感情,但是一定避免不了共同的财产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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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鼓励女性一定要谈钱?

婚后如果要生小孩,负担生育责任的是女性;如果要带小孩,通常负担哺育责任的是女性;社会普遍甚至要求女方要在家庭与工作间取得平衡,在这种常态下,女性千万不要羞于谈钱。根据陈律师委任案件的经验,婚前不谈钱的下场:

1 论及婚嫁时不敢谈钱,怕嫁不出去,结果人家不给聘礼,房子不写你的名字。 2 结婚后不敢谈钱,怕离婚,结果什么共同财产都没有,就生了孩子;生小孩后,自己失去收入,对方出轨要离婚。此时才来谈,不好意思,没钱了。

所以他建议,感情好的时候先谈钱,否则感情破裂的时候,只能在官司缠斗中谈!

二、婚前买房,先下手为强

不论是台湾还是中国,婚前买的房子,不纳入剩余财产分配,就算是婚后,由另一半的父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另一半的名字下,这就算作赠与给子女的,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在台湾,大多数夫妻都采用「法定财产制」,双方的财产分成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假设今天一对夫妻婚后才买房,房子登记在男方的名下,那么离婚时,夫妻的剩余财产分配是以金钱给付,房子属于债权,若男方不愿意过户房子的一半给女方,女方只能自求多福。

陈律师建议,最理想的状况就是夫妻双方各自在婚前买房,不过这个要件难如登天,所以推荐以下两种做法:

1 如果婚前全款买房,让另一半出钱装修,也是占另一半便宜。律师建议考虑两点:出装修等于对房屋有了贡献,建议公证约定相应份额,或直接房屋所有权状加名加份额。而非按法定的来,房子归自己,装修打水漂。

2 如果是男方全款买房,让女方装修,考虑到女性生育和家务对家庭的贡献,应酌情考虑生孩子后增加份额,或者结婚多少年后增加份额。

讲完「婚前要谈钱」之后,下一篇的重点会放在「裸婚」的风险与婚后的状况,主要有两项:家庭主夫/主妇是一份高风险职业,以及从法律与经济的角度来看,婚姻中的隐形剥削。

陈律师教你怎么打官司:

打官司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过程,需要准备充分,理清诉讼思路。首先,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条文,寻求律师协助。其次,准备充足的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第三,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注意时间节点,避免过度消耗资源。最后,充分利用庭审机会,表达观点,并与对方辩论。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尊重法律程序,争取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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