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钱而吵架的情侣,是不是根本就不适合在一起?

因为钱而吵架的情侣,是不是根本就不适合在一起?,第1张

不一定,因为钱吵架的情侣也是很多的,并不能说明两个人就根本不适合在一起,其实只要两个人的金钱观能够一致,还是挺适合在一起的,但金钱观一致并不代表两个人在生活中一点争执都没有,两个人因为钱而吵架也正常,只要不是经常为了钱吵架还是可以在一起的。

因为现在是一个物质的社会,钱也是生存的基础,生活中是经常涉及到钱的,特别是两个人进入婚姻后,常常可能为了柴米油盐这些琐事而有所争执,偶尔吵架并不能说明两个人就不适合在一起。

在物质的社会,金钱的作用是非常强大的,也是我们一切生活的基础,金钱的作用,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大到买房买车,小到日常消费都离不开钱,包括医疗,子女教育,这些都和钱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两个人因为钱而吵架也正常,两个人只要没有根本的分歧和矛盾,没有原则性的问题,就不代表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

因为我们的生活和钱密切相关,所以情侣之间、夫妻之间为了钱而吵架也正常,关于钱两人肯定会有一些不同的想法,出现争执很正常,会让两个人在思想上有更多的碰撞,很可能会碰撞出更多的火花,也许会更加促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当然这样的吵架不应该经常发生,如果经常发生肯定会影响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很可能会让彼此对这段感情没有了信心,会对自己对这份感情的付出感到怀疑。

如果经常两个人为了钱而吵架,确实不适合在一起,因为这说明了两个人的金钱观,消费观有很大的不同,难以达到和谐的状态,是不适合生活在一起的,生活在一起也会给彼此带来很多的痛苦。

情侣吵架开走对方汽车违不违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未经本人认可,私下开走他的车辆,应该涉嫌盗窃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2、如果实在本人同意下进行,不构成违法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分手时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双方对此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有纠纷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后续贷款由所有人继续偿还。如果有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还款计划、汇款单、转账单、银行流水记录等书面证据,则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不仅是恋人之间分手,就算是夫妻之间,在婚前一方借给另一方的借款,离婚后也可以主张要回。若是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衣物、首饰等相对小件的财物,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会被视为赠予。而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一些零散的花费,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判决财物是否应该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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