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个女子与男友吵架,把母亲丢在了高速公路上,自己驾车离开回到湖北。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应该把母亲丢在高速上驾车离开,这个女子太任性了,太不成熟了。
一、湖北一个女子因为与男友吵架,把母亲丢在高速公路上湖北有一个女子因为和男友生气了,所以情绪就失控了,紧接着她做了一件事,让大家感到很气愤,这个女子把母亲一个人丢在了高速公路上。这个女子独自驾车从广州回到了湖北,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因为这个女子情绪失控,所以交警担心她发生危险,于是对她进行了拦截。这个女子就是因为和男友吵架了,就把母亲丢在了高速公路上,然后一个人驾车十几个小时,这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如果不是被交警发现,就可能会发生意外。
二、网友的热议湖北这个女子把母亲丢在了高速公路上,这件事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就是因为她和男友吵架了,情绪就失控了,独自驾车离开了,十几个小时这位母亲得担心成什么样子?可怜天下父母心,有谁想过这位母亲到底怎么想的?这位母亲一直在给这个女子打电话,一直担心女儿会出事,再回头看看这个女儿的做法,她居然不顾母亲的安危,把母亲丢在了高速路上,真是一个非常任性的人。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太不成熟了,她和男友吵架,却把火发在了母亲身上,这是非常自私的行为,同时她也没有是非观念。这个女子把母亲丢在高速路上,母亲多危险啊,万一母亲发生了意外,她会后悔一辈子。情绪失控的时候不能独自开车,因为思想已经完全不受控制了,所以很可能会发生意外,这就是害人又害己。
三、这件事引起的反思如果一个成年人无法成功的控制情绪,就请你暂时什么也不要做,保持冷静,安静的待在房间里,千万不要外出。你可以哭也可以闹,等发泄完了再出门,在生气期间千万不能开车,不要让自己成为情绪的奴隶,要成为情绪的主人。
大喜家模特之间发生争吵的原因并非单一,以下提供两种可能的因素:
1 利益冲突:根据大喜家开出的条件,模特们工作时间长、工作难度大,而所获得的报酬却相对较低。这导致了模特们的不满和抗议,最终引发了争吵。
2 微博密码被修改:大喜家的官方微博账号密码被某位模特恶意修改,这一事件引发了模特之间的激烈冲突。大喜家官方声称这是由于一位模特**了官方微博的账号密码,模特们的利益和隐私受到侵犯,由此引发了纠纷和争吵。
这些原因共同导致了大喜家模特们的纠纷和吵架,最终大量模特从大喜家离职,大喜家也因此遭遇了商业危机。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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