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后一方自杀算杀人罪吗

吵架后一方自杀算杀人罪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不构成,吵架之后对方自杀,一、主观上没有犯罪或杀害对方的意图;二、客观上也没有做出导致对方自杀或死亡的行为,对方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没有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他们和大人有敌人,孩子们也是无辜的!”他们为什么还要杀孩子呢?”,安宁连然街办事处金安巷4号发生了一场门死户大屠杀。这对夫妇和他们8岁的女儿在他们家的六楼被杀,当得知8岁的女孩也被杀时,旁观者都在哀悼。

安宁市公安局宣布,嫌疑人易某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犯罪现场位于连然街道办事处金安巷4号4号楼2单元6楼。这是一个老旧的小区,水泥墙有点旧。下午5点30分,记者到达现场时,小区大门已关闭,只留下一扇小门供居民出入,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社区内外,有警车停泊,偶尔有警察出入。听说送了案,看到围观群众冲到小区门口被水包围。

住在这个社区的张先生说,他和死者的家人住在一套公寓里。他知道,死者是一个家族的三个,丈夫姓易,约50岁,据说是一个安宁的地方,他的妻子是大约30岁,怀疑是晋宁、离婚和再婚,两个有一个八岁的女儿。易还和前一段婚姻生了两个儿子,但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

张先生在菜市场做生意,经常看到一家三口到菜市场来买东西。“这对情侣手牵着手,看起来关系很好。”张先生说,上午10多点钟,他看见一辆警车进进出出小区,只听说小区送了一案,楼上一家三口被毁。大家听了都唉声叹气。

这时,一位路过的妇女也赶来打断说,昨天早上看到一辆警车不停地在小区里行驶,她问小区警卫发生了什么事。警卫告诉他,一个家庭的三名成员在家中被杀。“保安说,两名成年人的尸体发臭,孩子们死后被放进了冰箱。”谈到这场悲剧,该女子感叹道:“即使凶手与大人都怀有深深的仇恨,但孩子是无辜的,为什么连一个八岁的孩子都没有呢!”

走进案发现场所在的公寓,从一楼到四楼,看起来一切正常。但当他们到达五楼的顶层时,他们看到一名警察坐在台阶上,不允许外人继续上楼。之后,记者来到现场的单位建筑,从五楼看过去,我看到了对面的单位大楼五楼的楼梯一直拉警戒线,6楼的左边房间的门,几个戴着蓝色的帽子,穿着蓝色的防护服,戴手套的法医检验的房子。在房子的门口,还有一辆小车,上面放着一个蓝色的布袋。

在一栋公寓楼对角线的楼下,一群中年男女坐在楼梯井的地板上,都默不作声。据了解,他们是死者的亲属,上午得到消息后赶到现场,但由于法医一直在现场检查,直到下午6点多他们也没能进入房间见到自己的亲属。对于死者,这群人不想多说,经过几次询问,他们说这对夫妇的女儿确实是8岁以上。

8点多了,警报还没有解除,院子里却有几个人。其中一位自称60多岁的王姓阿姨说,三四天前,她听到楼上有争吵和砸东西的声音,还以为是六楼的人打架。

邻居们说被杀的孩子很可爱,遇到人都会叫爷爷奶奶,嘴巴很甜。他在安宁八街开了一个矿井。他是煤矿老板。他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已经20多岁了。现在的家庭是后来形成的。几天前,易某的一个儿子回家后和他吵了一架。所以邻居们认为是儿子杀了他父亲的家人。

“我的一个侄子打电话给他,发现事情不对劲,没人接电话。”邻居们说,侄子感到有些不对劲,来到易某家。敲了半天门都没有反应,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后报了警。

看似和睦的三口之家又是谁的敌人,却把凶手灭种了?当我们采访到现场时,部分群众反映,听说凶手是死者易某的儿子和他的前妻。

安宁市公安局两次接到通知。安宁警方报告说,大约10点7月29日,2013年,安宁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的人报告,说他的亲戚没能和他联系一个多星期,问警察的帮助。接到报警后,民警赶赴安宁市连然街办事处金安巷所在社区的亲属住宅,发现有三人在室内被打死。目前,市、县公安机关正在全力破案。

两小时后,10点35分,安宁警方再次通报,这起发生在安宁市居民区的谋杀案已经破获,经过市、县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嫌疑人易于昨晚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说,10点左右,警方在安宁郊区抓获了嫌疑人易某某,原来是已故的易某某和前妻的亲生儿子。两级公安机关将于当晚对易某某进行突然调查,对于他的作案动机,警方将等到案件调查清楚后才予以披露。

你敢你就去呗=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最高刑为死刑(立即执行) 此法条是刑法中唯一一个量刑标准由高到低排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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