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对我来说吵架没关系,摔东西我就有点不能忍了,要是还是摔的我的东西或者故意在我面前摔东西那绝对是没法忍的,我这方面比较敏感,会让我觉得寒心,会觉得你这么能做得出来,然后冷战一个月都可能,虽然不知道你男友那方做得过不过分,但是你这能几天原谅你就不错了,你还要犹豫怎么做不显得弱势吗,冲动的时候就不想着怎么收场么
只能说是,他觉得在朋友面前你驳了他的面子,单方面从这点看来你男友有点小心眼,他只是和你置气让你和他妥协,并不是真正想要和你分手。毕竟三年的感情很难放下,卑微到不至于。彼此包容你们的爱情才会甜蜜。纯手写,望采纳!
男人是爱面子的,跟男朋友出去玩的时候赞千万不要说一些话,只要看着就行啦,你也说了,你们感情很好,不跟你联系只是跟你赌气而已,其实也想跟你发个信息,打个电话,可能是怕面子上过不去或是还是生气什么的我老公也是这样的,因为一起和朋友出去玩我说他啦,他就不高兴啦,他告诉我男人是爱面子的,在朋友面前你说他,别人会认为他是妻管严,你老公也是属于大男人主义吧,呵呵。你主动跟他联系啊!试试你们谈谈,好好跟他说啊!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3b)、594d)规定,颈椎骨折的至少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93 轻伤一级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594 轻伤二级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伤人怎么处理,要看伤人伤到什么程度。在公安机关调解不成的前提下,在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下(只要是打架斗殴,就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轻微伤就是治安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轻伤二级以上就是刑事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按照法律予以刑事处罚——当然如果情节轻微,能够调解成功,也可以免除处罚。怎么处理,怎么处罚,这跟双方的纠纷的起因和升级责任有一定关系,但是关系不是很大,基本上怎么处理只看结果,主要是情节的严重与否,伤者的伤势。
而且,请恕我直言,你的描述也过于模糊,什么“对方先把酒瓶摔了勾起你的脾气”,这是借口,不是理由。说实话,什么叫“勾起了你方的脾气导致伤人”,勾起你的脾气,这也是个理由?勾起你的脾气,那个人就得挨打,就得被打伤?那要是再勾起你的脾气,是不是被宰了也活该?这实在太荒唐了。那反过来说,你方又做了什么事情,勾起了对方的脾气,把酒瓶摔了?前面已经说了,只要不构成正当防卫,那就是违法行为,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甚至就是犯罪行为了。
所以,一言以蔽之就是,无论谁先“摔酒瓶勾起了脾气”,无论谁先动手打人,只要是故意伤害,那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怎么处理要看具体案情。如果情节轻微,能调解成功就不予处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