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德赫。说实话,我一开始也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只限于同人中,上不了台面的。可在我多读了几遍《哈利波特》一到六之后,加上有了斯内普做参考,我在书中找到了佐证这个说法的证据。而这一次,我们不知道该庆幸还是悲哀的是,马尔福第一次说泥巴种的时候,赫敏似乎压根不知道它的意思。
我们来逐本找回这些细小的部分吧,我想你会理解我在说什么。
《魔法石》
这一本我似乎找不到什么,德拉科和赫敏也没有什么对手戏。毕竟这一年是三位主角建立友谊的重要的一年,所以不会费多少笔墨去写这些。换句话说:十一岁,我们不懂爱情。
《密室》
重要的一年。表面上这一年赫敏还处在偶像崇拜的年纪(洛哈特),而德拉科只告诉了我们一句粗话。其实,德拉科并不恨赫敏,也不仇视她,骂她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她是哈利的朋友,“敌人”的朋友似乎理所当然是敌人。那么伤害到赫敏其实也就伤害了铁三角,罗恩不是因此吐了鼻涕虫吗?还有就是嫉妒,这就好像当年的斯内普和莉莉了。第4章“在丽痕书店”第29页,“‘不过要是他的成绩没有起色’,马尔福先生语气更冷地说,‘他也许只能干那些勾当。’‘这不是我的错,’德拉科顶嘴说,‘老师们都偏心,那个赫敏�6�1格兰杰——’‘一个非巫师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回回考试都比你强,我还以为你会感到羞耻呢。’马尔福先生怒气冲冲地说。”请注意,在成绩上赫敏无疑是全年级第一,可这就让马尔福家族引以为傲的纯血统面上无光了:纯血统不如泥巴种?卢修斯还算客气,“非巫师家庭出身”,当然以他的绅士风度是轻易不说脏话的。可他儿子出于嫉妒,嘴上便不留情了。 有点儿像小孩吵架(本来也差不多),一方处于下风,便使出从大人那儿听来的脏话,图个嘴上痛快,哪管其他的。可是,这一年德拉科大部分的时间还是和哈利斗气,不过同样是铁三角对铁三角,德拉科身边的两个饭桶就显然不如罗恩和赫敏了。
《阿兹卡班的囚徒》
我必须再一次强调的是,德拉科从来没恨过赫敏,只是讨厌和嫉妒。这一年,德拉科和哈利的仇视继续升级,而赫敏为个时间转换器累了一年,百忙之中还抽空给了马尔福一巴掌。这一巴掌打出一个问题:马尔福没反抗?当然,当时的赫敏正在火头上,精神压力过大的她正好找到个理由释放一下,从气势上说就先胜了马尔福一截。不过,三对三的话马尔福真要一声令下,高尔和克拉布也不是善类,打上一架是稳赢的。我给出的理由是:他太惊讶了,以至于没反应过来。其实不光是他,当时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了”。这一巴掌的意义很大,因为这样就有了接触,有了碰撞。不怕你讨厌我,就怕你无视我。这是一个很玄妙的现象。《大话西游》中也讲到:“当你发现你爱上一个你讨厌的人,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
《火焰杯》
极其微妙的变化,就在魁地奇世界杯上。第9章“黑魔标记”第37页,各位,请先翻到这一页吧,随着我的文字品读它。“……马尔福说,浅色的眼睛在夜色中闪闪发亮,‘我看你们最好还是抓紧时间逃跑吧!你们不希望她被人发现吧?’他冲赫敏点了点头,……‘你这是什么意思?’赫敏不服气地问。‘格兰杰,他们找的就是麻瓜。’”不管德拉科的态度有多恶劣,他毕竟是提醒了赫敏可能遇到的危险,目的还是为了赫敏的安全。而赫敏呢?也开始有点竞争的意思了。作为魔药课或者别的课程上的竞争对手,我想赫敏应该早就注意到德拉科有多优秀了。请注意,“赫敏不服气地问。”赫敏本身就是很要强的女孩,连后来哈利超过他都要有点小脾气,何况一个本身非常讨斯内普喜欢的马尔福?作为竞争对手,竟然有保护自己的嫌疑,这让赫敏内心是无法接受的。我想,这一个“不服气”就像是普通朋友之间斗嘴吵架似的,只不过现在大家都还是嘴上不服软的对手。可惜,这一年乱七八糟的事更多,三强争霸赛上来了个迷恋赫敏的克鲁姆,加上一个比温柔的羽蛇还能胡编乱造的丽塔·斯基特,黑魔王也趁乱复活了。这样就没有多少描写德拉科和赫敏的片段了。不过我发现一点,大部分丽塔写的文章攻击赫敏而消息是从斯莱特林那儿传来的时候书中刻意不多写马尔福而让潘西出来说话。不得不说这是作者的一种暗示,尽管我不能找到更多的信息了。
《凤凰社》
书是越来越厚,气氛也是越来越黑暗。不过黑暗并没有阻挡我寻找线索的道路。这一年我们其实可以感受到,德拉科是那种渴望得到权力或力量来证明自己的人,这一点后面的《混血王子》中也强调了,德拉科以为他完成了黑魔王的任务就会被重视,获得权力。可不管是老蛤蟆乌姆里奇还是黑魔王,都只把他当做工具或者棋子,他只是被利用,没有真正得到他想要的。就是这一点可怜的权力,他都要在赫敏面前炫耀一下。在这本书我认为最值得品读的“斯内普最痛苦记忆”中,刚当上所谓“Inquisitorial Squad”的成员,就跑来扣分。引起一个女孩的注意有很多方法,多扣她十分加上一句粗话显然是个很冒傻气的办法,大概十五岁左右的男孩都有点傻,这一点目前还不知是死是活的小天狼星曾在第29章“就业咨询”中第440页承认过。(……小天狼星兴冲冲地说:“我们过去都是傻瓜!”……)这里的傻不是说神经有问题,是指青春期那种幼稚和不成熟。不过,这些还不是我要说的重点。
《混血王子》
其实这两位斯莱特林的男人(德拉科也成年了,勉强算是男人)的感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就是最痛苦的单恋。他们心中的女孩都是极其优秀,但都是与斯莱特林誓不两立的格兰芬多人。而分院帽和邓布利多对我们一再强调的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的区别偏偏就是勇气。回到话题,这一年让人对德拉科的印象有了很大的转变,让我们发现他真正渴望的不是权力,是爱。他渴望爱人并被人爱,但他得到的甚至连友情都没有。唯一爱他的只有纳西莎,她为了儿子甚至愿意冒着违抗黑魔王的危险去求斯内普。记得桃金娘在第21章“神秘的房间”里第346页的话吗?我想这才是真实的德拉科。(“我是说他很敏感,他也被人欺负,觉得孤单,没人说话,他不怕暴露自己的感情,想哭就哭!”)而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在第27章“被闪电击中的塔楼”,他和邓校长的一段对话,让我有了最有力的证据。第438页,不光马尔福和罗斯默塔联系的方式是赫敏的创意,还有这一句,“……马尔福狞笑着说,‘给蜂蜜酒下毒的主意是从泥巴种格兰杰那里听来的,我听见她在图书馆里说费尔奇认不出药来……’”德拉科一整年都在忙他的任务,会有闲工夫去图书馆写作业吗?如果说他是提前就知道赫敏会在图书馆说这个消息而专门去偷听,那么我可以说这个人是占卜课上的好学生了。一个人觉得孤单,最想见的人是谁?在他这个年纪应该不是亲人和朋友,而是一个在心里位置很奇妙的女孩。至于“泥巴种格兰杰”,这只是他能想起赫敏的一个标志而已。话说回来,就连詹姆其实也很在意莉莉的出身,不然他不会在《凤凰社》第424页有这么一句了,(“……什么?”詹姆大声喊道,“我从来没说过你是个——你知道是什么!”)虽德拉科一口一个“泥巴种”,可他毕竟还是学习了赫敏的创意并利用了她提供的信息。怎么说呢?德拉科是真小人,而詹姆·波特……你们知道就好了。
魂器会引发罗恩心中的嫉妒恶念,导致和哈利吵架。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上)》(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Part 1)根据英国女作家JK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第七部第1章至第24章的部分改编,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终结篇。
剧情介绍:
黑魔王伏地魔踌躇满志,召集爪牙食死徒在马尔福家中开会,筹划如何彻底解决哈利·波特以绝后患。伏地魔当场处决被他俘虏的霍格沃茨学院麻瓜学教授,喂食他的巨蛇纳吉尼,为他大举入侵魔法部和霍格沃茨学院揭开序幕。
哈利在17岁生日前离开德思礼家,凤凰社的6个成员服用复方汤剂化成哈利的样子,但真正的哈利还是被认了出来,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但哈利的魔杖摧毁了伏地魔的魔杖,在付出惨重代价(疯眼汉穆迪丧生,乔治·韦斯莱被切掉一只耳朵)后终于逃脱。
木乃伊佛
“是。”小刚的喉头艰难地滚动了一下,似乎快没有力气了,“其实那不是一棵树,那是一个‘人’。”
“人?”一听到这个字眼儿,利文眼前又浮现出那棵树伸手伸脚的样子,头皮都麻了。
“这寺庙里的和尚全是从日本过来的修习邪门歪道的妖僧,而那棵‘树’就是他们的师祖。据说他们练的是一种邪功,人坐在树里修炼,渐渐地可以不用呼吸,那时树长成了人的样子,人也长成了树的样子,这便坐化成了‘木乃伊佛’。但是木乃伊佛的意识并不会死亡,他们被禁锢在树里仍然继续修炼,要靠血液来滋养他们干枯的身体,以维持意识不灭,这就是这种邪功的修炼方法。听说,当木乃伊佛吸取的血液足够多的时候,就可以加快他修炼的进程,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就会再次活过来,变回正常人的样子,到了那个时候,他也具备了正常人不具备的通灵功能,到时候就可以拿着这个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这么说,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和尚,而是一群邪教徒伪装的?”
“是的。”小刚微微地喘了喘,接着说道,“你千万不要去碰那个树上的果子,那果子里面的血液有毒,如果被沾到,就会像我们一样,体质发生改变,不由自主地被最顶端那个大血球的能量吸引过来,然后就会被别的树上延伸出来的树枝扎透身体,再接着身体里的血就开始被这棵树吸走,供给上面的木乃伊佛。当初,我们就是上了那群和尚的当,误食了树上的果子,才变成这样的。幸好每一棵树每天要吸收的血液是很少很少的,所以我们才能活到现在。”
“糟了!”一听小刚这么说,利文突然想起婷婷在院子里曾挤破过那树上的一颗果子,连忙转头去看,惊讶地发现婷婷已经躺在地上,双眼紧闭,失去了知觉。
利文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她知道——婷婷马上也会变得像小刚一样,成为木乃伊佛的下一份养料。
“利文,你必须要除掉那个木乃伊佛,不能再让那帮邪教徒四处害人!”因为已经连着说了太多的话,小刚的声音越来越虚弱了。
“好!你告诉我,怎么才能除掉他?”利文含泪看着婷婷,又看看小刚,心里充满了愤怒。
“大血球上面的那些根须,直接连着地面上那棵树,而地面上的那棵树现在已与里面的人长成了一体,所以它的根须也与人的血脉相连,否则里面那个人也吸收不到血液。你只要顺着我身体上的这棵树,爬到树顶,扯断那个大血球相连的所有树须,地面上那棵‘树’就绝对活不了了,这相当于扯断了树里那个人的血脉。”小刚说着冲她艰难地挤出了一次笑容,像是在鼓励她,“去吧,利文!”
“可是,这样一来,你是不是也会马上死了?”利文忍不住号啕大哭。
“利文,我现在这个样子,根本用什么方法都再也不可能活下来,死只是个时间问题。”小刚又冲她笑了一下,他尽了很大力量让自己的笑看起来充满释然,“反正一样都是死,你也希望我死得能有价值一些,对吧?”
“可是……我不想你死……”利文拉住他已经硬得像土块一样的手,哭得泣不成声。
“利文,我快撑不住了……”小刚呵呵地喘着气,脸色更苍白了,“一直以来,我什么都依着你,现在,我要你为我做这件事。趁我还活着,让我看着你爬上去,替我完成这个心愿,好不好?”
一段痛彻心肺的痛哭之后,她站了起来,咬咬牙,爬上了那棵树。
她明白,她触摸到的,不是一棵“树”,而是小刚身体的一部分。她更明白,如果那血球里的血沾到她身上,她也一样会死。虽然她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显然很可惜,但这是为了不让更多像她一样年轻的生命就此消失。
你处心积虑盯着我
1
9月19日这天晚上,学校的保安老张发现了一件怪事——学校操场边角上那个被贴了封条的小屋,不知怎么突然亮起了灯,透过那小屋墙上的碎玻璃和满是裂缝的木头墙板,依稀可以看见里面好像有个人影在晃来晃去。
老张心里纳闷不已:自从去年出了那件事之后,这小屋的木头门已经被大铁链子锁上了,钥匙在他手上,如果他不打开的话,谁也进不去。而且,那门和窗户上还贴着公安机关的封条呢,谅学校里的学生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揭去公安机关的封条。
那么,是谁进去了?再说大半夜的,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非要到那个小屋里解决?老张心里隐隐一动,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关了手电,悄悄走了过去。
隔着还有几步远的距离,他就听到那屋里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有人在翻找什么东西,接着,又传来椅子被碰倒在地上的声音,还有人挣扎喘息的声音……
这声音……老张死死地盯着那扇门,瞳孔逐渐放大,心里涌起一种越来越强烈的不安感,瞬间有一种拔脚想走的冲动。
可是作为学校保安,碰到异常情况却不闻不问,如果被校方知道,一定会开除他,而他只是学校的聘用制员工,不享受养老保险和退休金待遇,一旦丢了工作,下半辈子的生活就成问题了。
权衡再三,老张终于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可是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惊讶地发现门锁并没有被人撬开,那大铁链子仍然一圈一圈在门上绕着,正是他一年前亲手绕的那个样子。而且,门和窗户上的封条也都在,并没有被撕破的痕迹。
老张忍不住头皮一麻,心说这可怪了,封条和门锁都没有被破坏,屋里那人是怎么进去的?难道是从房顶跳进去的?老张也顾不上想别的了,蹑手蹑脚地解开铁链子,打算把屋里的人逮个正着。
可是当他猛地推开门,却意外地发现屋里根本空空如也,前一秒还涌入他耳朵的那些声音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一阵风一样哗地飘走了。不过,闻到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那是上海产的蜂花发乳的味道。他记得这味道的,这是那个死去的女孩子的。都一年了,这味道竟然还没有散尽。
老张皱了皱眉头,四下打量起来:屋里的陈设还是没有变,仍然是一年前的老样子,那把椅子也仍然像一年前一样倒在地上。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桌角的一只杯子上,那是一只Hello Kitty的卡通杯,杯身上鲜艳的粉色在这个简陋粗糙的木屋里显得分外惹眼。
老张的汗毛一下子竖起来了——一年前,当警察在勘察现场以及最后封门的时候,他作为学校保安一直都跟在旁边,对所有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他能百分之百地肯定,那时候屋里从来没有出现这样一只杯子!
更何况,那杯子里的水竟然还是热的,杯口那个桃红色的口红印也是那样惹眼!
是谁?谁进来了?这杯子不是那丫头的吗?以前常常看她拿着这个杯子去图书馆,怎么会自己出现在这儿?
就在他脑子里嗡嗡直响的时候,冷不丁发现雪白的墙壁上有一行尖细的字,看那字的痕迹,似乎是用指甲尖划出来的——“你处心积虑盯着我,我胆战心惊躲着你。”
屋里的灯泡就在这个时候啪地一下突然灭了,四周陷入了一片黑暗。老张一慌,连忙想拧亮手上的电筒,可是没想到竟然有一只手从斜刺里伸出来一下子夺走了他的电筒。
一片寂静中,老张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哭泣声从角落里轻轻地响了起来……
2
第二天上午上完第二堂课,萧阳感到肚子有点儿饿,于是跑到离教学楼不远的小卖部去买东西吃。从教学楼到小卖部之间正好要经过那片操场,他不经意间瞥见有一辆警车停在操场一角的那间小木屋门口,还有几个学生稀稀落落地围在四周观看,好像是出了什么事。
出于好奇,他也凑了过去,拍了拍一个男生的肩,问:“嗨,出了什么事了?”
那个男生回过头,一看是他,立刻打了声招呼:“萧阳,是你啊!”
萧阳抬头一看,发现这个男生就是隔壁班的林宇,经常在一起打篮球的那个,于是也冲他笑了笑:“是你啊。对了,怎么会有警察到学校里来?出了什么事?”
“你还不知道啊?”林宇往左右两边看了看,神神秘秘地把他拉到一边,“今天早上学校里好多人都在传,说保安部的老张昨天晚上在巡夜的时候见到鬼了!”
“见鬼?什么鬼?”萧阳一头雾水。
林宇伸出手指头往那个木屋子里指了指:“你还记不记得,一年前,有一个女孩儿死在那里?”
“你是说那个叫飞飞的?”
“对啊。”林宇压低了声音,“一年前,那个女孩儿被人强奸后掐死在这个小木屋里,可是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凶手一直都没有找到,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自从警察把这里封了以后,就有人传说这里闹鬼。”
“闹鬼?是有人故意在造谣吧?”学校里流传的各种各样的鬼故事多了,所以萧阳也不相信。
“这次可不是瞎说的。”林宇的眉毛往上耸了耸,“听说有一些因为谈恋爱而夜不归宿的学生,晚上在操场上溜达的时候,经常听到这小屋里传出断断续续的哭声!”
“真的?”萧阳还是半信半疑,“那昨天老张头儿到底碰到了什么事?”
“听保安部的人说,老张头儿昨天大半夜突然发疯一样给校长打电话,嘴里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清楚,只是一直反反复复地重复着‘那女孩儿没死……她回来了’之类的话。当时校长可能觉得他发神经,就把电话挂了,也没理他。谁知今天一早,老张的老婆就来找校长闹,说什么学校没有人道,害得她家老张一夜之间就得了失心疯什么的,校长这才感到事态严重,就去老张家亲自探望,发现他真的疯了,冷不丁想起了他昨晚打过来的那个电话,于是报了警。”
“那老张人呢?”
“老张已由学校出面,送到市医院精神病科接受治疗去了。”
他们正说着,就看见两个警察从那个小木屋里走出来,正要把小屋的门重新贴上封条。
“等等!等等!”萧阳眼角的余光突然瞥到了一点儿东西,奋不顾身冲过去,拨开挡在他面前的那些人,用力撞开了即将关拢的木门。
“同学,你要干什么?”旁边有人想阻止他。
但是晚了,萧阳已经站在了那小屋的门口,他惊魂甫定,胸口一起一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面发霉的墙壁。
那面墙壁上,有几个硕大的字,一看就是用什么东西划出来的——“你处心积虑盯着我,我胆战心惊躲着你。”
3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宿舍其他人都已经睡了,只有萧阳依旧睁着眼睛,他在等待着十一点零八分的到来,因为,那个死去的飞飞,以前都是在这个时间上网。
他回来以后把小木屋的事情从到尾都想了一遍,越想越觉得蹊跷:首先,飞飞绝对是在一年前死了的,全校好几百双眼睛盯着她的尸体从那个小木屋被抬出来,抬上警车,她的父母在一旁哭得死去活来,而且事后学校还专门派代表参加了她的追悼会。那么,昨晚老张头儿在那小木屋里见到的女孩儿应该是假的,是一个假扮的冒牌货,这个人一定熟悉她的资料,包括她上网的QQ号码。所以他决定碰碰运气,看看飞飞的号码今天晚上会不会有动静。
只是,这个人为什么要突然假冒她出现,动机是什么?难道是对她的死耿耿于怀,所以故意制造恐怖气氛?可是如果是为了复仇,为什么要等到一年以后才动手?
对于这一点,萧阳想来想去也解释不了,于是又推理出了第二个可能性:这个假冒飞飞的人可能对她的死亡原因掌握了某些疑点和线索,所以故意装神弄鬼引有嫌疑的人露出马脚。可是,如果真是有人发现了什么疑点,应该马上通知警方才对,为什么要自己动手搞这么多事,要知道这是在学校,人多眼杂,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都会被传得沸沸扬扬,随时都有可能被人发现的。除非……除非被这个人发现的秘密是不可告人的,会牵扯到一些不能被公布出来的人和事,所以对方才不得不采用这种非常手段。
萧阳想到这里看了看表,发现已经十一点十五分了,立刻把笔记本电脑抱到床上,叮地一下按了开机键,然后打开QQ。
深夜时分,没有几个在线的,大部分人的QQ头像是灰色的。萧阳无聊地轻轻敲着键盘,和几个挂在线上的夜猫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时不时瞟一眼飞飞的QQ头像,一直都没见异常。
也许我的猜想是错误的,那个人不会来了?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鬼”,只不过是老张头儿年纪大了看花眼而已?可是,墙上的那句突然出现的话怎么解释,他明明记得,警察把飞飞的尸体从小木屋里抬出来的那一天,他就站在**警戒线的外头,正好对着那面墙壁,那面墙上面根本一个字也没有。
何况,这句话在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绝不可能是偶然的,因为这句话其中的含义只有他明白——那是飞飞曾经留在他日记本上的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我因你而死,全是因为你处心积虑盯着我,而我却没有办法选择,只能胆战心惊躲着你。”这句话,只有他和飞飞知道,别人不可能知道的。
那丫头死的时候怨气那么大,会不会真的是她的鬼魂回来了?
他冷不丁打了个哆嗦,身子一颤,突然听到耳麦里传来“吧嗒”一声,有人上线了,正是飞飞的那个号码。
4
飞飞的QQ头像亮了以后,并没有马上隐身,而是一直亮着,她头像上的那个签名也随之亮了起来:你处心积虑盯着我,我胆战心惊躲着你。
萧阳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紧张,嗓子阵阵发干,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发过去一句话:“你是谁?”
对方的状态显示为“正在输入”,不一会儿,回复就发了过来:“萧阳,你不认识我了吗?”
萧阳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听对方的语气,好像就是他身边的熟人似的,于是他连忙问道:“你怎么用飞飞的号?”
对方发来一个笑脸:“萧阳,你怎么了,我不是一直用这个号吗?”
“你一直用这个号?胡说,这个号是飞飞的!你是不是盗了她的号?”
“我就是飞飞啊!”对方发过来一个表示“无奈”的表情。
“别开玩笑了,飞飞一年前就死了,你一定是她的同学或朋友什么的吧?”萧阳心想还是别绕圈子了,单刀直入吧。
“萧阳,我真的是飞飞。我今天上线是特地来找你的!”对方好像有点儿急了。
“找我?”萧阳盯着那个头像,目光闪了闪。
“萧阳,还记得那本笔记本吗?”对方突然问了一句。
“你是说……”
“对,就是咱俩吵架的时候我给你藏起来的那本。”对方好像知道他要说什么似的。
“记得,怎么了?”萧阳心里开始咯噔一下,他没有想到对方竟然知道笔记本的事,甚至连那次吵架也知道。这个人到底会是谁呢?他在脑子里迅速地搜索着飞飞的好友名单,但是并没有什么头绪,因为飞飞并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
“在乡下那间老屋的床头柜后面,有一个嵌在墙壁中的暗柜,我把你那本笔记本藏在那里面了。”对方继续有条不紊地说道。
“你为什么突然跟我提这个?”萧阳警惕地问。
“萧阳,你这么一问,我就知道你肯定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了。”对方叹了一口气,“明天是我的生日,萧阳,你难道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吗?你难道忘了,就是在乡下的那间小屋,你欺骗了我,害得我只好答应做你的女朋友。后来,每次生日的时候,你都带我去那间小屋,你说那是我们开始的地方。萧阳,这一年以来,你有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话?你不准备在我生日这天向我忏悔吗?那间爱的小屋,你这么快就把它忘了?”
萧阳的头猛地一下子就大了。他现在已经掉进了一团迷雾,完全不能区分在网络对面那个看不见的身影,到底是不是飞飞。但是他突然间明白了另一件事:这个“鬼”要等到一年以后才开始闹,是因为对方一直在给他机会,等着看他会不会为那件事忏悔。
所有刚才的那一切:笔记本、老屋、照片还有那句话,都属于他和飞飞之间的秘密,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知道的,飞飞更不可能把这些事告诉别人,因为她家庭环境很不幸,这使得她的性格很封闭,内心时常感到自卑,不愿与人接近,所以她根本没有什么经常说话的朋友,除了萧阳之外,她几乎不相信任何人。
那么,现在跟他聊天的这个人,就是飞飞?不对,飞飞的尸体是在他们眼皮底下被抬出去的,那么,这个人是飞飞的鬼魂?
“飞飞,你现在在哪里?”他忍不住问。
“我就在电脑前啊,我正在看着你。”
萧阳哆嗦了一下,感到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又问:“你能让我看看你吗?”
这次对方犹豫了很久,最后似乎是下了很大决心,才回复了他:“好吧。”
视频接通了,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幅画面:那好像是在一间很破的小屋里,墙上的墙皮都脱落了,屋子里也没有开灯,一张破旧的小木头桌子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屏幕上发出的白惨惨的光,看起来有点儿吓人。
他一看那台笔记本,就认出是飞飞的。但是,木桌子前却没有人。
“飞飞,我有话对你说,接通语音好不好?”
“你真的有话对我说?”
“真的。”
“好吧。”
萧阳惊讶地看着那台电脑的键盘自己“啪啪”地在动,可是桌子前仍旧一个人也没有。
语音接通了以后,萧阳立刻对着耳麦迫不及待地问了一句:“喂,是飞飞吗?”
耳麦的那边响起了一阵悉悉簌簌的声音,接着传来的却是一阵若有若无的哭泣声。那哭泣声萧阳一下子就听出来是谁的了,是飞飞!
与此同时,他突然瞥见了正对着电脑屏幕的那面墙上依稀有几个字,他晃了晃鼠标,终于看清,那行字是——“你处心积虑盯着我,我胆战心惊躲着你。”
他一下子想起这间小木屋是哪里了——这就是操场上那间小屋,一年前,飞飞就死在那里。
“喂,吵死了!几点了还不睡!”同屋的室友被他的键盘声吵到了,发出了抗议。与此同时,他发现对方立刻取消了视频,连QQ头像也灰了,好像下线了。
5
第二天正好是周末,因为不用上课,所以萧阳起得也特别晚。当他走到水房洗脸的时候,迎面正好碰上林宇。
“萧阳,你的熊猫眼怎么这么重?昨晚没睡好吧?”林宇看着他问。
“是啊,我现在还是感觉身上没有力气。”事实上,萧阳昨天整个晚上一直在辗转反侧,耳旁不停地回响着从耳麦里传来的那哭声,一直到天亮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萧阳,今天周末,有没有什么安排啊?”林宇又问,似乎想约他一块儿出去玩。
“我没什么安排。你们呢,有什么安排没有?”萧阳随口反问道。
“我们组织了几个同学,打算去医院看望一下老张头儿,萧阳,你也跟我们一块儿去吧,反正待着也没有事情做,上午过去一会儿就行了。”林宇说,“别忘了,咱们刚入学的时候,经常一起跑到外头去喝酒、看球,经常弄到学校关大门了才回来,每次给咱们开门的都是老张头儿,而且他从不让咱们登记,也从不告状,否则,就凭咱们晚归的那些次数,足够学校处分我们了。”
“好吧。”林宇的提议正中萧阳的心思,他正好有些事想搞清楚。
等他们几个结伴来到医院的时候,老张头儿刚刚做完检查。他们向医生简单询问了一下老张头儿的病情,医生说老张头儿是受惊吓过度,再加上年纪大了,心脏承受能力比较弱,所以短时间内很难恢复。
几个学生面对着眼神痴呆的老张头儿,东拉西扯毫无重点地说了一些安慰他的话,然后就开始张罗着出去给老张头订一份豪华大餐,而林宇和萧阳就负责带老张头去医院的花园里散步。
现在已经快中午了,散了一会儿步,林宇说有点儿口渴,去给他们买水了,长椅上就只剩下了萧阳和老张头儿两个人。
萧阳盯着老张头儿那张痴呆的脸,四下看了看,确定附近再没有其他人,这才凑到他面前问:“老张头儿,前天晚上,你在操场的小木屋里究竟看到了什么?”
老张头儿木然地看着他,脸上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对他的话也完全没有反应。
于是萧阳换了个办法,凑近老张头儿的耳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飞飞,刘飞飞,你还记得吧?那个很喜欢穿粉色的女生,老是忘记带学校的校徽,走路总踮着脚尖的那个?”
萧阳边说边学着飞飞走路的样子在老张头儿面前来来回回地走了几圈,嘴里仍然不住地在提醒他:“老张头儿,你还记得飞飞了吗?一年前死在小木屋里的那个,那天早上还是你第一个发现了她的尸体呢。”
可是老张头儿还是很木然地看着前方,一个字也不说。
“老张头儿,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萧阳干脆蹲在他面前,对着他的脸,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是刘飞飞的好朋友,打篮球那个,有一次我不小心把球扔到了保安室的窗户上,把玻璃砸坏了,为这事儿你还把我臭骂了一通呢。”
老张头儿还是木然地看着前方,看来是不打算说话了。
萧阳感觉有一点儿不太对劲:在一个精神病人面前提到诱发他犯病的那个因素时,病人一般是会有所反应的,可是看老张头儿的表现,不像是得了精神病,倒像是得了失忆症。
就在萧阳急得抓耳挠腮的时候,正好看见林宇拿着两瓶水正绕过花坛向他们走来,他只好放弃继续盘问老张头儿的计划,懊丧地在老张头儿边上坐了下来。
可是他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老张头儿突然往他手里塞了个东西,好像是一张纸条。
他惊诧地刚想说话,就看见林宇已经三步并作两步赶到了他们跟前,把其中一瓶水递给他,然后说道:“他们已经把饭订回来了,咱们回去吃饭吧。”
林宇说着就过来搀起了老张头儿,一边替他整理着衣服一边往回走。萧阳赶紧趁着他们都不注意的时候展开了刚才老张头儿塞给他的纸条,只见纸条上有一行字:那女孩儿临死前说过,她要回来报仇的。
萧阳的脑子立刻“嗡”地一声,只觉得天旋地转——老张头儿这句话是在提醒他吗?老张头儿到底是真疯还是假疯?
6
中午吃完饭,萧阳借故有事先走,他要去那个老屋看看,找找他的那个笔记本。临走前,萧阳特意好好打量了老张头儿一眼,发现他还是很木然,但是为了赶时间,他也来不及想太多,就匆匆走了。
郊外的那个房子离市区很远,萧阳坐了快三个小时的公交车才到。这个房子是飞飞的外婆留下的,她的外婆早就死了,所以这个房子就留给了她,结果没过多久她也死了。
他掏出钥匙,打开小屋的门,然后摸索着拉了一下墙上的灯绳,屋里立刻亮了起来,一股霉味儿立刻扑鼻而来。屋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满地的纸团,墙角散落着几本书,凳子的一条腿还是瘸的。
他照着“飞飞”昨天在线上说的,找到墙角的一个柜子,把它拖出来,果然发现在墙上有一个暗柜,拉开那个暗柜的门,他竟然真的看见了他那本红皮的笔记本!
他随手把那本笔记本翻了翻,一下子就停在了其中的一页,因为那里夹了一张相片。
那是一张他和飞飞的合影相片,是他们一起去街心公园时拍的。照片上,飞飞的笑脸甜得像一块糖,而他也一样,笑得别提多灿烂了。他不得不承认,和飞飞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他到现在为止觉得最快乐的日子。
看到照片上飞飞和自己的笑脸,萧阳忍不住感到鼻子一酸,似乎还听到飞飞清脆的声音在这屋子里飘荡。
可惜好好的女孩子就这么死了,那个强奸犯竟然到现在都没有抓到。萧阳叹了口气,刚想把照片夹回到日记本里,目光突然一下子在照片中的某个部位定格了,眼神中流露出一种难以置信的神色——就在他和飞飞合影的后面,在一棵树的后面,露出了半张人脸,而且那个人正用一种警惕的目光监视着他和飞飞。
“老张头儿?”萧阳心里陡地一惊,“这个老张头儿到底想干什么?他为什么要跟踪自己和飞飞?他有什么目的?”
他满是疑惑地盯着那照片看了很久,突然听到有人在窗边啜泣的声音。他一抬脸,瞥见一个人的影子从窗边一晃而过。
“飞飞?”他骇得大叫。
7
晚上回到宿舍以后,还是十一点零八分,萧阳准时上了线,果然又看到“飞飞”的QQ头像亮着。
“飞飞,今天是你阴历生日,祝你生日快乐。”他说。
“那你今天去老屋了吗?”对方问。
“去了。我找到了笔记本。”
“你有没有对着我的相片忏悔?”对方的口气好像咄咄逼人。
萧阳沉默了好久,才说道:“飞飞,我今天在老屋看见你了,为什么我一叫你就跑?”
“我都是个死了的人,不能见你的。”对方的口气又变得颇为无奈。
“飞飞,你真的死了吗?”他想了想,又说,“视频。”
对方接受了他的视频要求,然后萧阳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小木屋,空荡荡的电脑前空无一人,可是键盘却自己跳动着。
看看原著就知道了。哈利只是对赫敏存在一种姐弟之情,根本没有那种感情的。其实从第二部里,哈利和金妮的感情就显现出来了。国家文化的角度:
罗琳是一个英国人,写出来的作品中的意思难免受到英国人的影响。从哈利波特的第一部开始,赫敏就因为自己的“麻瓜”身份而受到马尔福等人的羞辱。在英国,人们的阶级观念依然存在,哈利波特的父母波特和莉莉都是霍格沃兹优秀的魔法师;而赫敏呢,父母都只是牙医,是个不知不扣的麻瓜!所以因此,赫敏她只能依靠自己,她只能自己拼命的学习,以此来赢得别人的注意。纵使赫敏喜欢哈利,可是碍于自己的身份,她也不会表露。因为哈利的身份太特殊了,太引人注意了,而自己呢,只是一个“泥巴种”(对不起各位赫敏粉丝,这里不是有意侮辱赫敏)。其实,无论从书中以及**中,都可以看出其实赫敏她很自卑,这种自卑源于她的家庭,随着她年龄的增长,这种自卑感也在放大。而哈利对于赫敏似乎也没有真正表达出有明确的好感,所以,他们注定不能在一起。
**角度:(很多细节埋下伏笔,赫敏和罗恩是一对)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郎才女貌,天生冰雪聪明的赫敏,就应该嫁一个帅气多谋勇敢的男人,可惜这里其实是**公司下的一个套。**公司为了赚眼球,赢票房,选择了美女艾玛,来作为赫敏的演员。我不得不承认艾玛真得很漂亮。但是大家仔细查阅哈利波特第一部中对赫敏的描写就会发现,**里的赫敏和罗琳笔下的赫敏相差有点远了。凌乱的头发,不太修边幅的打扮,和**里面,那个有着甜美笑容,时常穿着蕾丝花边的精致小毛衣,披着一头引领潮流金色卷发的赫敏,真的不太相像。与此同时,本来在书中形象不太好的罗恩,在**里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形象概念加强”。这一美一丑的强烈反差,就让大家觉得,赫敏配罗恩,糟蹋啊。
在**中,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在火焰杯舞会上,赫敏最初的舞会伴侣留给的是谁?是罗恩,她曾多次用眼神示意,可是呆头呆脑,一直不确定自己感情的罗恩,偏偏把赫敏看做是自己最后无他可选才选择的人,这导致了赫敏直接选择了肌肉男作为自己的舞伴。在与肌肉男跳舞酣畅之时,她还不忘回到失落的哈利,罗恩旁边,刺激下罗恩,此举用意明显啊,在得不到意料之中的刺激效果之后,我们美轮美奂的小公主竟然一个人哭了,诶,杯具啊!另外,在酒吧中,哈利,罗恩和赫敏,看到金妮和她的男朋友在接吻,罗恩表示出不满,而赫敏表现出不削,她半开玩笑的和罗恩说“如果金妮回头看到我和你在接吻,她会走开么?这一句话,从**中来看,或者从书中来看,都坚定了罗恩对赫敏的感情,以及解决了罗恩对赫敏感情大部分的猜测。他在回霍格沃兹的路上,一直在和哈利嘀咕着这句话,当然后面就遇到了黑魔法项链事件。赫敏真的只是开玩笑似的,从坐在她对面的两个男孩中随意挑了一个,开玩笑么?显然不是的,这只是赫敏长期潜意识的小小爆发和佐证而已。
罗琳给赫敏的定位是聪明,勇敢,美丽,果断,能干,有独断力,可谓是新时代的女强人,这里我想到一个问题,不知道是罗琳有意写进书中还是无意识的,大家有没有觉得赫敏和莉莉很像,麻瓜出身,但是成绩优异,天资很好,又努力上进,诚实正直,但是她们两位女强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她们的区别正好是我们80后和我们的父母辈之间的区别,女性的自我意识的觉醒。莉莉很喜欢哈利的父亲,但是莉莉对哈利父亲的一些“行为”有没有加以指正?有没有因为这些行为而不嫁给哈利的父亲?没有,莉莉大多数时候选择的是沉默,是顺从,但是我们的赫敏**却不是这样的,影片中赫敏大多数都是一个发令者的姿态,当然她的确才学渊博。这里有一个小细节,当哈利在使用斯内普过去的草药学书本时,当赫敏询问哈利,他是如何比赫敏更有效果调配药剂的时候,赫敏的反应是什么?是反对,她很快的反对了“正确”的方法,因为这些方法和她所持有的观念相悖,当哈利拿着幸运水站在前台腼腆的笑时,我们这位大**甚至要在罗恩的提醒下,才会给她最好的朋友一个鼓励的掌声。我所说的并不是赫敏的缺点,而是她的一个人格特点,在罗琳笔下的她,是一个新时代的,有女权主义的女强人,人们常说,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一定有一个成功的男人,那么这个成功的男人能是哈利么?绝对不能,因为哈利比她更疯狂,比她更果断,更机灵,当然没有她聪明,但是就这点上,她已经不能忍受了。通俗点说,她管不住哈利,赫敏这类的角色需要的是一个安定的后方,一个一直能默默支持自己,和自己一同战胜困难的后方,甚至这个角色傻里傻气一点都没有关系。这样的角色有么?有啊,罗恩就是。罗恩这个角色我一直觉得塑造的很成功,罗恩这个人的确苦恼繁多,虽然赫敏老说他是一个调羹,能力和思想都只有那么一叮点多,但是他真的很不容易。试想下,你的最好的两个朋友,一个是冰雪聪明,才貌过人,一个生下来就被大众所关注,所有的荣誉和赞美纷至沓向他去,整整7年时间,你因为这两个人,几生几死 ,但是到最后,7年间闪光灯连半束都不曾打到你的身上,你作何感想?整整7年,他一直死心的跟着哈利,没有背叛,虽然每次历险,他都要哆嗦,都要害怕,都想回头,但是他都坚持下来了,他都陪着哈利和赫敏踏上了不归路,每次凯旋的时候,他都慢慢淡入到**的背景音乐中,等待着新一轮的冒险。罗恩一直配角,但是他一直都坚持把这个配角做到最好,做成了两位主角英雄背后的坚定支柱,我想赫敏之所以看上罗恩,也许就是因为看到了罗恩的这点坚持,这点信念,而对于一个圆满的大结局来说,给一个辛苦7年的汉子,配一个美丽,聪明的妻子不为过吧?
从赫敏和哈利本身性格上的角度:
首先我们可以站在赫敏的立场上来看,对于赫敏来说,她之所以不选择与波特在一起,恰恰是因为波特太过于优秀太过于强大了,以致于养成了波特先生狂暴的个性。而且随着**的进行,我们不难看出波特显露出来的一种霸气,这种霸气渐渐的有些像我们古代的帝王。而站在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只有听的份儿。而对于追求自由而又独立的赫敏来说,这样的人肯定是不能在一起的。而同时,我们也不能不遗忘另外一位男主角罗恩。虽然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纠结于他长相的丑陋,但我们不难发现他自身的巨大的优点。他个性温顺,善于自嘲,一般情况下有着无比强大的包容性和敢于说“对不起”的勇气。这显然是波特无法给予的。所以赫敏选择罗恩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生活本身还是需要找一个善于生活的人的,而波特显然不是。
其次,站在波特的立场上看。对于波特来说,赫敏聪明过人,是难能可贵的贤内助。但问题在于,由于赫敏过于聪明且独立性过强,导致很多时侯赫敏有太多自己的见解意见。这对于救世主出身无比自大骄傲的波特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一件事。另外两个同样强大的人在一起,势必会导致两个人都很难说服自己的局面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想要长久的生活下去势必是难于上青天的。而同样的我们可以发现金妮身上的那种优点,这种优点非常具有中国特色。为人低调,长得虽然没有赫敏那么漂亮,但也不是特别的丑。能力一般,但却很听话。这样的角色无疑是波特最中意的对象了。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波特先生无疑能够在救世之中寻求到一丝丝的温暖和贴心。
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或许你有更好的解读。但不管如何,爱情始终是他人无法说得清楚的一件事儿。而更多时侯,即便他人说得清楚了,也无济于事。因为一旦你身陷其中,并不是说得清说不清的问题。
最后,以罗琳的话总结下吧,在现实中,赫敏不会和哈利在一起,因为两个同样光芒四射的人是没有办法在一起的,罗恩很平凡,但是他有他平凡的魅力。
赫敏喜欢罗恩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
因为罗恩笨。按照颜值来区分,在大家的眼中,赫敏和罗恩根本不属于同一个等级。但“合适”这件事和颜值没有关系。
就像现实生活中的男男女女,男帅、女一般,女美、男一般的搭配比比皆是;显然赫敏和罗恩属于后者。
说得更直观一点就是两人性格互补。
赫敏非常聪明,拥有聪明大脑的人,看见笨的人,要么打心底看不起对方,要么十分想纠正对方;这就是自私和善良的区别。
赫敏很善良,所以每每面对笨家伙罗恩,总喜欢用自己聪明的大脑去教导他,长此以往就埋下了喜欢的种子。
第二。
因为罗恩勇敢。一个人如果又丑又笨又嘴贱,肯定吸引不了优秀的另一半,除非自身真有优点,比如大优点赚钱多、特别有才华,再比如小优点干净勤快、能说会道。
罗恩的优点是勇敢,具体点就是为了赫敏不怕受伤害。
当时马尔福嘲讽赫敏是个肮脏的小泥巴种。
罗恩没有任何考虑,直接阻止马尔福,结果因为力量太弱小,被马尔福给打了。
为女生而奋不顾身的男生,真的很拉好感度。如果当时第一个站出来保护赫敏的是哈利波特,相信赫敏也会爱上哈利波特吧。
自此,赫敏就渐渐习惯了罗恩的勇敢。
你看她紧张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靠近罗恩。
第三。
因为罗恩真实。哲学家狄德罗说:
我们连结交普通朋友,都喜欢结交那种真实的人,万般不会和城府很深的人有过多的牵连,因为这种关系太累了。
爱情更是如此。
赫敏聪敏,但缺点也很多,罗恩总是直言不讳。
罗恩像直男,在喜欢的女生面前,不知道变通,不懂甜言蜜语的重要,一张嘴就体现出真情实感。
俗话说:“忠言逆耳利于行。”直男们胜在真实,与他们接触固然难受,但一定不会被算计。
当然,说话的尺度也得把握好,不然就悲剧了。
综上所述,现实里像赫敏和罗恩一样的恋人或夫妻相当多。如果按照假定逻辑推理,这个问题的答案更加明了。
所谓ABCD男女理论:根据品质的高低把男女划分为四个等级,得出的结果一般是A男配B女,B男配C女,C男配D女。
最后刚好剩下A女和D男。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男生追女生,男生的心理状态大多数又是以“控制”为主,控制不住的女友或老婆,他们不会去选择。
当然,我必须说清楚,这个“假定逻辑推理”比较残酷也比较极端,它代表通常情况,它是无感情的逻辑推理。
你如果相信爱情,就不要纠结于此。
为什么不能???即使是纳威隆巴顿这样前期loser人设的角色也有很多闪亮的地方,罗恩有很多优秀的地方,善良,忠诚,虽然有时毒舌但绝对的善解人意,体贴人,有点爱慕虚荣但正经起来三观很正(当然姓韦斯莱的几乎都三观正的不行,除了珀西差点其他都是硬骨头,宁死不屈的人),巫师棋下的很厉害,你看我随便就列出了一堆优点,他其实不比哈利差太多,哈利在原著里也不是高富帅的人设,三个人都是平凡的孩子,只是都有各自的闪光点,很多人不喜欢罗恩真是因为他们只看过**,感受不到罗恩的魅力(但其实我觉得**里鲁伯特演的已经很不错了,蛮可爱的)
哈利是黑头发,那是罗马人的发色,代表的是最高贵的那一层贵族。
马尔福是浅金色头发,那是日尔曼人的发色,代表的是中西欧的主流统治贵族。
罗恩是红头发,那是凯尔特人的发色,代表的是被日耳曼人征服的次流统治贵族。
赫敏是栗色头发,那是混血的平民的发色,代表的是被统治阶级。
所以赫敏能嫁给罗恩已经是属于高攀了,这是对她脱离麻瓜身份的奖励,想要在往上高攀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肯定有可能。
为什么赫敏会看上罗恩?一般人都认为哈利是主角,光环耀眼,戏又多,肯定女主角会喜欢哈利。
不过赫敏却忽略了占了大部分戏份的男主角哈利,看上了配角罗恩,为何?也许这是因为女孩子喜欢的男孩类型不一样。
哈利有魔法天赋,在系列**中出尽风头,罗恩只是一个配角。可是,有的女孩就是喜欢配角,或许因为配角比较安静温柔。
女孩子都喜欢安静生活,哈利有时候更像个英雄,有梦想,有朋友。罗恩呢,就像个普通人,有时候有点懒,温柔又安静。
其实也许罗恩比较适合天才少女,就像赫敏这样的。因为赫敏肯定有控制欲,想在家里有话语权,那罗恩就肯定更配合她。所以,赫敏看上罗恩,不是因为他比她出色,而是因为他性格温柔,能迁就赫敏。
一开始直到赫敏喜欢罗恩我也很诧异,不过嘛情人眼里出西施,也不是不可能,现实中也有,但往往是罗恩喜欢赫敏的多,现实的赫敏看上罗恩的少吧。
万物皆有可能
抱歉,在感情方面罗恩和赫敏一直是平等的,甚至事实上应该是赫敏先喜欢的罗恩(毕竟罗恩只有一汤匙的感情)。
我真的是烦透了这种把赫敏X罗恩说成是女神屌丝配的说法,但凡真正的哈迷是绝对不会出这种问题的。
强调一句,女神的的艾玛沃森,从来都不是赫敏赫敏格兰杰(当然在我眼里赫敏比沃森**可爱多了),而我们罗恩也绝对不是屌丝。
赫敏的人设,就是我们日常生活里的女学霸而已,相貌并不出众,个性也绝非完美。在和哈罗成为朋友之前,赫敏是清高倨傲,孤僻冷漠的形象,虽然聪敏决定,但是并不合群,甚至没有朋友。想想你自己生活里的这种孤僻的学霸,你会不会把她(他)看做女神(男神)?想象的时候请以普通人的相貌为基准,把艾玛沃森的脸从脑子里去掉。
而罗恩,是一个平凡但温暖的朋友,不单单是跟哈利,跟同学也处的很好,他的确有些调皮捣蛋,偶尔也会怯懦,但是关键时刻他是聪明的,勇敢的,正直的化身。他没有哈利波特那么光芒万丈,然而在太阳的光辉里生活下来,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气和能量,但是罗恩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偶尔闹点小性子还是有的)。罗恩的家庭是巫师世界的代表,平凡但亲密,出生于巫师世家,父母双全,兄弟姐妹有爱,大概是哈利最羡慕的那种生活了。这种环境成长下的罗恩,有着平却激励人心的力量,绝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一介屌丝。
我说两个人的形象不是为了抬高罗恩,更不是抹黑赫敏,而是还原他们两个的真实人物。
至于赫敏为什么会喜欢罗恩而不是哈利,其实这是必然的结果,我曾经顿悟过一个结论,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仍然觉得那就是答案,这个结论就是
只有罗恩,会跟赫敏因为生活琐事而吵架。
乍一看很荒诞的理由,然而却很真实,因为对抗伏地魔虽然是史诗级的传奇故事,但生活却仍然永远是平淡的。感情的诞生,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而更多的来自于日常的相处。
想象一下罗恩和赫敏吵架呢,举几个最先想到的例子:第一部里因为罗恩笑话赫敏被听到,第三部里因为宠物的争执,第四部里因为舞伴的吃醋等等,都是日常化的场景,但恋爱本身就是这样的,平凡而温馨。
赫敏回忆和哈利的生活,会怀念那时候的冒险,波澜壮阔,九死一生;但和罗恩才会回忆,当初你多傻,为了个宠物老鼠和我吵架,而且还竟然是个矮秃子
而哈利对赫敏呢,当然是铁三角的友谊,我们肯定毫不怀疑,如果为了赫敏,哈利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替她去死,然而在日常的相处里,两个人却绝没有和罗恩那么融洽。
想象一下第七部里罗恩出走之后的情节,哈赫两个人还能维持下去对抗伏地魔的旅程,那基本上已经是一种革命同志一般的友情了,然离真正的爱情却相去甚远。不要YY**里跳舞的桥段,在那个内忧外困的场景下,两个人绝对没有那个心思,而且两个人对彼此的观感也从来没有接近过情侣。
罗恩和赫敏之间的感情,是平淡温馨却甜蜜的,是把赫敏气哭了之后,巨怪来袭后却关切的出手相救;是会为了宠物老鼠争吵不休,是大义凛然谴责赫敏选择了敌人作为舞伴背后的吃醋,是赫敏争辩不过随口的一句你支援我一下,是刚修剪过的青草地,崭新的羊皮纸和牙膏的淡淡气味
很有可能啊!因为在书里,他们长的又不丑 ,虽然**里把赫敏拍的很漂亮,但实际的赫敏是一头棕色的乱蓬蓬的头发,大板牙,罗恩也不是很丑呀,手上有雀斑,我觉得最丑的应该是哈利,矮个子,带着一副眼镜,闪电型伤疤,一头黑色的乱蓬蓬头发,他才是最丑的
我觉得是非常有可能的,而且我身边很多的夫妻都是类似这种搭配。很多都是女生聪明,事业有成,兼顾事业家庭,男生虽说在事业上普普通通,但是性格温柔体贴。
准确的说是因为**选角的问题,原著里赫敏没有那么好看哈哈哈。
赫敏原著里是毛发浓密,大板牙,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形象。
但是丫艾玛沃特森太美了,你给她安上板牙也是好看极了。
罗恩也是如此,相对来说比较符合形象。
正是因为演员成长的原因,他们的样子越来越大,你会发现,后期赫敏成了真女神,罗恩却是活脱脱的屌丝像。
**太深入人心,导致我们看书也是有极强的代入感,自动忽略对赫敏的描写。
赫敏不是一个很美但是很优秀很努力的女孩子,罗恩也是有他聪明的勇敢的一面。
不应该说,凭借颜值来判断某个人的是否配得上还是配不上。
这也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就好像美丽的肉体和有趣的灵魂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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