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股东之间发生分歧,意见不和,最终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决定的表决方式和持股比例进行执行。也可以依照事情的具体情况委托律师协助谈判。
一、如何解决股东之争问题。
1、协商解决争议问题,继续友好合作。对于股东之间出现的问题要本着共益性原则求同存异,以公司存续和发展为最大目标,毕竟企业发展是各股东经济利益保障的前提。
2、一方股东退出,另一方股东继续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独立性。一般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股权。通常是小股东退出。在股权收购的谈判过程中最好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介入,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参与,这样会促进谈判更有效、理性地进行。
3、如果股东争议比较大,一般是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矛盾不可调和,协商未果,导致公司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解散公司可能是最后的选择。实践中,一般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常见,也有协商清算的情况。
个人建议
如果你是公司员工,目前处于此种情况之下,最好不要盲目站队。股东之间的争议可以由法律,可以由公司章程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贸然发表自己的意见。
扩展资料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要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对投资公司成立后的职责明确划分;还要考虑到发生纠纷怎样处理;股权转让怎样进行;一方不诚信怎样处理等。
建议签订书面协议,由于协议涉及双方大量的权利义务,为更好的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根据需要定制协议条款。
合伙创业是初期创业者会选择的最优创业方式,因为初次创业时没有太多的资金周转,或者没有太多技术与经验。找一个人合伙创业反而对自己的创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初次合伙创业需要注意:
一、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
时刻掌握主动权、股东要签订竟业及商业保密协议、对待能人的方式、处理冲突时做好最坏的打算、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沟通、不要让任何股东的亲戚在公司上班、财务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最后一点是合伙人彼此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二、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合作做生意,大家不要斤斤计较,但指的是非原则的问题,如果是原则的问题,一走要“斤斤计较”。如果原则问题都可以放弃,那么合作最终是会失败的。
时刻掌握主动权、在没有看好合伙人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合伙。即使合伙了,自己必须要在整个企业经营中掌握主动权,如人事、财务、客户资料、上游供应商的关系等核心盗源。
三、股东要签订竟业及商业保密协议。
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和高相关度的行业。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私心的膨胀而导致分裂。竟业协议可延伸到企业核心人员和中高管理层,在新员工入职前就实施,先小人后君子。
公司发展需要很多的能人,这些人的能力特别好,但不一走适合当股东。可以用高薪+分红方式来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四、冲突时做好最坏的打算
股东间出现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处理问题时就会以比较平和的心态、理性的去面对,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在不违反原则性前提下,要本着不伤和气、好聚好散前提处理事情,合作不成还可以继续当好朋友。
五、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沟通
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最为忌讳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合作肯定不会长久的。出现问题要本着真诚、互信、公心态度来解决,有什么事情放到桌面上来讨论,就事论事,大家如果都是出于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决的。
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点第一是可以不断加深双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了解对方,能更好地协调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不让其发展壮大。
六、财务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
一定要一个人请会计,一个人请出纳,或者过一段时间大家交换。
七、合伙人彼此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凡事都不要太斤斤计较。出现问题先查找问题所在,不能动不动就发火。要知道大家都是老板。向对方发火会让你的合伙人觉得很没面子。面子比任何东西都大。面子都不留给别人,那么你们的合作就会出现大问题了。
扩展资料:
以“保商利”为经营理念的合伙公司是私人企业直接结合而成的形态,是最原始的公司形态。各所有者共同对结合而成的公司财产负责。同时,出资者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意事项:
首先把公司的前景和发展全部放在次要,搞准什么是合伙的底线,无论公司如何困难,不要去触碰底线。
任何公司都是由小到大,发展初期必须靠每个股东共同发力,不思回报。集体公司也就是自己的公司,公司初期财力人力不够,应主动的出手,不图回报的为公司出人、出力,每个股东必须有这样的品德。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无数论证,成功合伙公司一致认为的底线就是不得将家人拉入公司,尤其是直系亲属,无偿帮忙是可以的,千万不要拿取回报,拿取回报和争抢业绩就等于是在其他股东兜里圈钱,这是基本定义。
另外亲属进入自己的合伙公司,不单纯是影响股东团结,而且在管理上也是一个毒瘤,往往这个毒瘤就是该股东不能意思到的,而且不愿意承认的,当其他股东也效仿该股东的时候,就是整个公司瓦解的时候。
还要确定你们二人设立公司的企业类型是什么,是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2、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及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综上,如果设立合伙企业,税务方面负担较轻,但是债务方面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公司的话,就是以你的出资为限额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管理现代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类型,社会对此类公司的公信力比较认可。
-合伙公司
因老婆。和股东吵架。所以我和股东无所话了后来他俩和好了老婆无情的把我踢出公司了他根本不在乎我很痛苦。所以。你老婆太无情了。她不讲道理。在这个时候他简直不是个人就是你两个离了婚,他也不应该把你踢出公司。这要走出公司,要你自愿才得行,所以他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要受到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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