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漫客:莉莉丝是谁

知音漫客:莉莉丝是谁,第1张

  1。《偷星九月天》:夜魔女。第七感是魅之幻术。初登场于61回。利用使人进入梦境的幻术杀死对方。

  2。《 Blood X Blood:血族传说》的莉莉丝

  主要出现在番外篇《四块创可贴》中。正文女主角高大胖(高小小)和男主角梵卓(梵卓·德·琉珂赛特)所生的女儿,结合了人类和血族的优点,因为继承了母亲的生育能力,卵子能够和圣血族产生后代而“赐予了生命“。在族内的声望相当高。战斗力在5岁的时候就已经非常高超,因此“很少得到女孩子的待遇”,所以非常喜欢把自己当成女孩子来保护的该隐。也因此隐瞒身份留在该隐身边。“不如说是一个太强又太骄傲的小孩在努力从大人那里骗取一点爱怜。”该隐语。长得非常可爱,继承了母亲的黑发黑眼,也因此被该隐误认为半血族。性格似乎略微有点傲娇。

  3。《幻之国度》的莉莉丝

  亚昂的手下,治愈系法术,年龄虽小却有着强大的法力,代号不明,表面是莫伊神殿的治愈师,使用木偶操控术控制菲娅,暗中伤了大祭司。

  4。《新世纪福音战士》中的莉莉丝(Lilith)

  日本TV版动漫《新世纪福音战士》中的第二使徒,产生了人类LILith,也是EVA剧情的关键之一。 剧中它被存放在NERV的地下总部。 第二使徒莉莉斯,她是犹太教的法典记载的亚当的第一位妻子,是个魔女,和撒旦生下了恶魔之子Lilin(リリン,指的就是人类)。它在第二次浩劫后出现在南极,还没有开始行动就被SEELE的N2炸弹;爆雷炸得四分五裂,她的灵魂被分离出来,附于丽的身上,所以才有**版中的融合一幕。在南极时由于已经残破不堪,因此在碇司令的主导下开始进行A计划,对使徒进行修复及复原工作,钉于地下最深处Terminal Dogma中央教条十字架。不过由于成长速度惊人,才在第14 话用零号机将朗基努斯枪插在其胸前以抑制其成长。它的形象是NERV本部的最下层禁区中央教条的十字架上的白色拥有七只眼的面具的巨人(LILITH面具=SEELE标志),原先她只有上半身,但朗基努斯枪被拔去后,开始长出足,而且腹部开始膨胀,有妊娠现象。当她再次觉醒时就会发生第三次浩劫,所有的生命都将回到她体内,变成一个以整体形式存在的生命体。 在剧场版“真心为你”中绫波丽与之融合而觉醒,并把全体人类变为LCL(除真嗣与明日香,不过就最后的话来看,其他人也有可能活下来)。

  5。《天神右翼》中的莉莉丝

  小说《天神右翼》中的人物,主要出现在小说的第二部《原罪》中。

  6。《暗与帽子与书之旅人》莉莉丝

  她是图书馆的管理员,是初美的亲姐姐,她总是待在图书馆的中心部分,人类是看不见她的她外表看来是14岁的小女孩,但是实际上非常聪明本身是完美主义者,虽然个性很单纯,但是说起话来却总是一副十分伟大的样子她身上所穿的衣服,是被称作ジョウ君的生物。ジョウ君是有一顶帽子和斗篷组成,斗篷的垂边可以无限分支和延伸通过控制ジョウ君,她可以在这个大小可以与宇宙匹敌的图书馆中轻松地管理书本她喜欢叶月,和叶月一起在各个世界寻找初美

林徽因与梁思成的故事:

1、1924年6月,林徽因和梁思成在梁启超的安排下,同时赴美攻读建筑学。林徽因和梁思成的结合在当时可以说是新旧相兼,郎才女貌,门第相当。他们在婚前既笃于西方式的爱情生活,又遵从父母之命所结的秦晋之好。

2、又因林长民是段祺瑞内阁中的司法总长,梁启超做过熊希龄内阁的司法总长、段祺瑞内阁的财政总长,所以说是门当户对新婚之夜,梁思成问她:“这个问题我只问一遍,以后再也不提,为什么你选择的人是我?”林徽因说:“这个问题我要用一生来回答,准备好听我回答了吗?”

3、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渥太华梁思成姐夫任总领事的中国总领事馆举行婚礼。婚后梁对林呵护倍至,夫妻二人致力于他们所热爱的建筑事业,林徽因不仅具有诗人的美感与想象力,也具有科学家的细致和踏实精神。

4、他们在山西对古建筑所做的调查和实测工作,不仅对科学研究贡献巨大,也使山西众多埋没在荒野的国宝级的古代建筑开始走向世界,为世人所知。

扩展资料:

林徽因与徐志摩的关系:

1、徐志摩结婚后游欧时爱上了林徽因。林徽因对他说的:我不是个感情随意的女子,你必须在我与张幼仪(徐志摩妻子)之间作出抉择。

2、徐志摩即回家告诉张幼仪,准备离婚。徐志摩父亲:徐申如听说儿子如此对待妻子,气愤之下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并停止供粮,且将银行业务及财产交由张幼仪主管。

3、林、徐好景不长,不久后林长民游欧时间结束,她只得随父亲归国,等徐志摩赶回国时,林徽因已与梁思成订婚了。所以最后没有在一起。

4、1924年泰戈尔访华期间,徐志摩和林徽因共同担任翻译,之后徐志摩陪同泰戈尔去了日本,林徽因和梁思成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当徐志摩与林徽因再次见面的时候,已是四年之后。这期间,林徽因已嫁给梁思成。1931年11月19日准备参加林徽因演讲会的徐志摩遭遇坠机事故遇难。

5、徐志摩和林徽因两人虽然并未踏入婚姻的殿堂,但是二人确是终生的朋友。徐志摩遇难后,梁思成从北平赶去处理丧事,捡了一块飞机残骸给了林徽因,林徽因悲伤至极,就把这块木头挂在卧室的床的墙上头。

参考资料:

林徽因-

第一篇《黄鼠狼” 霍尔与卡里内奇》 小说译文约一万一千字。情节很简单。“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瑞兹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 译文约一万二千字。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 译文约一万字。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爱情奇缘》 译文约八千字。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 译文约八千字。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本篇译文近两万字。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 全篇译文约六千字。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

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 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但情节很简单。“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小说语言朴实自然。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不过他歌唱得好”。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  译文约一万四千字。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 “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  译文约两万字。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  本篇译文约八千字。故事情节很简单。“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  本篇译文约五千字。标题是《两个地主》。”《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  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小说的情节很简单。“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  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

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

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

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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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岳霖一九一四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英国,又游学欧洲诸

  国,回国后主要执教于清华和北大。他从青年时代起就饱受欧风美雨的

  沐浴,生活相当西化。西装革履,加上一米八的高个头,仪表堂堂,极

  富绅士气度。然而他又常常不像绅士。他酷爱养大斗鸡,屋角还摆着许

  多蛐蛐缸。吃饭时,大斗鸡堂而皇之地伸脖啄食桌上菜肴,他竟安之若

  泰,与鸡平等共餐。听说他眼疾怕光,长年戴着像网球运动员的一圈大

  檐儿帽子,连上课也不例外。他的眼镜,据传两边不一样,一边竟是黑

  的。而在所有关于金岳霖的传闻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件事,是他终生未

  娶。阐释的版本相当一致:他一直恋着建筑学家、诗人林徽因。

  真正懂得爱情的是金先生,他对林徽因的痴恋才叫“三洲人士共惊闻”。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家里几乎每周都有沙龙聚会,金岳霖始终是梁家沙龙座上常客。他们文化背景相同,志趣相投,交情也深,长期以来,一直是毗邻而居。金岳霖对林徽因人品才华赞羡至极,十分呵护;林徽因对他亦十分钦佩敬爱,他们之间的心灵沟通可谓非同一般,甚至梁思成林徽因吵架,也是找理性冷静的金岳霖仲裁。 汪曾祺在他《金岳霖先生》一文中讲道: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极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金岳霖自始至终都以最高的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他终生未娶,爱了林徽因一生。

真正懂得爱情的是金岳霖。他对林徽因的痴恋才叫“三洲人士共惊闻”。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家里几乎每周都有沙龙聚会,金岳霖始终是梁家沙龙座上常客。他们文化背景相同,志趣相投,交情也深,长期以来,一直是毗邻而居。金岳霖对林徽因人品才华赞羡至极,十分呵护;林徽因对他亦十分钦佩敬爱,他们之间的心灵沟通可谓非同一般,甚至梁思成和林徽因吵架,也是找理性冷静的金岳霖仲裁。

汪曾祺在他《金岳霖先生》一文中讲道:金岳霖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极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金岳霖自始至终都以最高的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他终生未娶,爱了林徽因一生。

金岳霖(1895年7月14日-1984年10月19日),男,字龙荪,祖籍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出生于湖南长沙。1955年后,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一级研究员、副所长、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从事哲学和逻辑学的教学、研究和组织领导工作。

金岳霖是把西方现代逻辑介绍到中国的主要人物,他把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相结合,建立了独特的哲学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有较高素养的哲学和逻辑学专门人才。著有《论道》、《逻辑》和《知识论》,并凭三本著作,奠定了他在中国哲学界的地位,其中《知识论》更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构建了完整的知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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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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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第一人:金岳霖

金岳霖(1895—1984),中国现代哲学家、逻辑学家。字龙荪,浙江诸暨人。1911年考入清华学堂。1914年考取官费留学生。1920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1921年到英国学习。1925年回国。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1955年后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一级研究员、副所长、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从事哲学和逻辑学的教学、研究和组织领导工作。金岳霖是把西方现代逻辑介绍到中国的主要人物,他把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相结合,建立了独特的哲学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有较高素养的哲学和逻辑学专门人才。著有《论道》、《逻辑》和《知识论》,只凭三本著作,林岳霖就奠定了他在中国哲学界的地位,其中《知识论》更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构建了完整的知识论体系。

一代大师毫无杂质的赤子之心

中国哲学和逻辑学界有金岳霖这位当代的大智者,实在是一大幸事。金岳霖的一生,是复杂的也是单纯的,是传奇的也是寂寞的。今年是金老先生诞辰110周年纪念,我们是怀着景仰的心情作这篇文章的,不敢辜负“大师”这个字眼,希望能够籍此表达对金岳霖先生的怀念与纪念。

●孤往精神和杰出成就

金岳霖早年是学商业和政治学的,可能这些学问对他的智力不构成任何挑战,所以他对这些“玩意”一点兴趣都没有。有一次他和张奚若、秦丽莲在巴黎圣米歇大街散步,遇到几个人不知为了什么事吵了起来,这三个人居然也跟进去和他们争论。从此,金岳霖开始对逻辑产生兴趣。当阅读到新黑格尔主义的哲学家TH格林著作时,他说他才头一次感到情感上的欣赏和认同,从此之后他对哲学的热情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中国哲学界,以金岳霖先生为第一人”,张申府这番话严格地说来也是并不虚妄的。大概可以说,20年代金先生归国后,哲学界人物中像金先生那样对西方哲学有较深入的了解,并能作出世界水平的研究成绩,是前所未有的。

华东师大哲学系杨国荣教授是系统研究金岳霖哲学体系的专家,他将金岳霖放到整个中国近代“新实在论”的发展史中来考察,他指出:“中国近代新实在论的另一重镇是金岳霖。但与冯友兰以人生哲学为目标构建新理学不同,金岳霖的注重点更多地指向认识论与方法论,其理论与新实在论有亲近的一面,也有与之相出入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来看,金岳霖的理论建树可以看作是中国近代实证主义思潮的逻辑终结。”

金岳霖最终还是没法摆脱中国传统哲学的影响,西方逻辑实证主义只能作为他认识世界的一种工具和手段。而中国的那些近乎不可言说的形而上学则总是让他不能忘怀,他野心勃勃地要进入“无极而太极中的宇宙洪流上去”,要学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在对道家哲学的新开拓方面,还没有一个近现代思想家比他走得更远。

●老顽童的赤子之心

青年批评家王晓渔眼中的金岳霖是个孩子气很重的人,他说:“金岳霖先生是一个‘顽童哲学家’,不管在别人的回忆文章还是他自己的回忆录里,他都是一个‘天真汉’的形象。”

金岳霖生前经常做一些有趣的事,他有时居然会把自己的名字忘记。有一回他给陶孟和打电话,陶家的佣人问:“您哪位?”他张口结舌答不出来,又不好意思说忘记了,只好说:“你不要管,请陶先生接电话就行了。”但那个佣人说不行,他便又请求了两三次,还是不行。于是他跑去问给他拉洋车的王喜,谁想王喜也说不知道。他急了,问:“你有没有听别人说过?”王喜这才想起:“我听见人家都叫金博士。”阿弥陀佛,原来姓“金”!

金岳霖非常受学生欢迎,因为他最“好玩”。在西南联大,有一回学生请他讲小说与哲学的关系,他就去讲,讲完之后得出一个结论:小说与哲学没有关系。

金岳霖的身上有一股赤子之心,如果没有对哲学和逻辑学心无旁骛的研究 ,他不可能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道路上走得如此之远,如此之深;要是没有对真理的认同感,对大同世界的美好向往,他也不可能在解放后如此坚决地彻底批判自己的哲学体系,将自己三四十年代的思想信仰推翻重来。和他同时代的哲学家相比,金岳霖是最特殊的一个。他的哲学体系几乎不涉及历史和人,他总是热衷于哲学命题的逻辑分析,有时不免给人极其枯燥晦涩的印象。在这个他所构建起来的庞大哲学体系中,金岳霖广泛讨论了时空、因果等“天道”问题,试图为自己找到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不得不提的林徽因

真正懂得爱情的是金先生,他对林徽因的痴恋才叫“三洲人士共惊闻”。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家里几乎每周都有沙龙聚会,金岳霖始终是梁家沙龙座上常客。他们文化背景相同,志趣相投,交情也深,长期以来,一直是毗邻而居。金岳霖对林徽因人品才华赞羡至极,十分呵护;林徽因对他亦十分钦佩敬爱,他们之间的心灵沟通可谓非同一般,甚至梁思成林徽因吵架,也是找理性冷静的金岳霖仲裁。

汪曾祺在他《金岳霖先生》一文中讲道: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极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金岳霖自始至终都以最高的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他终生未娶,爱了林徽因一生。

●一些片段的回忆

金岳霖学生、中国国家图书馆馆长任继愈:“他随便得很,教授没有像他那么随便的,他有时候在讲坛上走来走去,这个不说了,有时候就坐在教桌上面对着大家,在那里讲课。他还有个特点,他不写字,很少在黑板上写字,也带支粉笔,不过没什么用。”

书法家欧阳中石:“他是我崇拜的偶像。他语言很少,很木讷,但给人印像不见得不深刻。像给你介绍个人,‘他’,‘他’,好像是经过了一番思索,称他先生呢,还是称他同志呢,想了半天,‘先生吧’,这才说出来,可见他是经过了好几个思索才落定个先生上,其实这个没有动作,没有内容,可是就是他这么一迟钝,反而觉得大有文章。”

作家汪曾祺:“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

金岳霖一九一四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英国,又游学欧洲诸 国,回国后主要执教于清华和北大。他从青年时代起就饱受欧风美雨的 沐浴,生活相当西化。西装革履,加上一米八的高个头,仪表堂堂,极 富绅士气度。然而他又常常不像绅士。他酷爱养大斗鸡,屋角还摆着许 多蛐蛐缸。吃饭时,大斗鸡堂而皇之地伸脖啄食桌上菜肴,他竟安之若 泰,与鸡平等共餐。听说他眼疾怕光,长年戴着像网球运动员的一圈大 檐儿帽子,连上课也不例外。他的眼镜,据传两边不一样,一边竟是黑 的。而在所有关于金岳霖的传闻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件事,是他终生未 娶。阐释的版本相当一致:他一直恋着建筑学家、诗人林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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