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妻子怒砸轿车,婚姻中的愤怒该如何化解?

夫妻吵架妻子怒砸轿车,婚姻中的愤怒该如何化解?,第1张

在江西有一对夫妻在街头上吵架,妻子在非常的愤怒的时候拿起一个东西砸向了他们的车子。丈夫见到妻子的这个行为,就推开了车门自己走了,留下来妻子一个人继续泄愤。其实这样的势力是非常多的,很多夫妻因为一些事情不合就开始吵架,而吵得生气的时候会做出很多不可挽回的事情。但是这样的解决方法其实是很不好的,当冷静下来以后也会感到非常的后悔。所以说当夫妻在生活中产生一定的摩擦的时候,先不要急着吵架,都各自退一步冷静一下,等想到了解决的办法以后再进行讨论。

控制情绪

很多时候情绪是突然间就来了的,但是要学会控制好情绪,不要被情绪所控制住。人之所以作为一个高等生物,就是因为大家会控制自己,所以说在生活中遇到了这些小事情,不要轻易的动怒,因为这不仅会让自己做出许多无法挽回的事情,甚至还会伤害到自己的身体。所以说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很多让人生气的事情一定要先调节好自己的心情以后再来处理,不然的话会发生一些让人追悔莫及的事情。

冷静下来

在生活中一对夫妻是很容易产生摩擦的,因为彼此每天生活到一起,总会有不和谐的时候。这是一种常态,但是如果学不会控制自己的话,这样的常态就会引起很大的后果。对于丈夫来讲,他们应该在事情不严重的时候稍微让着一下自己的妻子,这并不是有什么损伤的。

而等到妻子完全冷静下来以后,丈夫在选择和妻子好好的沟通一下,这样的做法是事半功倍的。千万不要在妻子生气的时候选择冷战或者是和妻子吵架,这样的话不仅伤害夫妻间的感情,同时也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

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

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有点小矛盾和争执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只要双方退一步,多点理解和体谅,基本上,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偏偏有一些夫妻平时不肯忍让,本来是想问题,最终他们却使用了极端的方法解决,山西一对夫妻吵架的时候,不仅打架,甚至还点燃了车辆。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为什么烧自己的车都犯罪了呢?我们来看看。

一对夫妻吵架点燃自家的车辆。

山西临汾翼城县有一对夫妻因争执而大打出手,除了打架之外,他们竟然还点燃了自家的车辆,在车辆面前打架并且任由车辆燃烧。事后有人报警,警方很快就到来,将这一对夫妻带回警局调查。

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放火罪。

夫妻吵架本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他们动手烧车,这种行为不是夫妻吵架这么简单了,已经上升到犯罪层面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罪名之一,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以这对夫妻即便是烧自家的汽车,也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很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放火罪如何处罚?

“犯放火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山西这对夫妻吵架烧车并没有造成什么实际性损害,这也就是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在农场里谈男朋友,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这一切还需要根据后期警方的调查结果和法院的判决情况。但是不管如何,这一次也让大家看到了夫妻吵架不能任性,有什么事情还是先冷静下来,否则很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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