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秩序人员和业主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也可以找第三方进行条件,或者是提起诉讼,找有关的部门进行投诉等等都是可以的,实在不能够解决就更换物业公司也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插手管(调解)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就不会形成协议,就是调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顺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邻里纠纷,属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判决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事起诉状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纠纷案例
小区火灾后三方负间接责任
王先生是晋安区某小区的业主。2005年1月31日,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与林甲签订《停车库承包协议书》,将该小区内的架空层作为车库发包给他,承包期限从2005年2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006年11月20日凌晨,小区架空层起火,住在楼上的王先生家中财物受损严重。此后,消防大队作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火灾原因为电动车充电时电气短路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无法认定。林乙在架空层使用可燃材料设置隔间供人员住宿,且作为停车场管理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物业公司对在架空层使用可燃材料设置隔间的行为制止不力,未尽物业管理人应有的注意义务;林甲作为架空层停车库的承租人,对林乙的行为未对善良注意、督促的义务。因此,林甲、林乙和物业公司均应负事故间接责任。
物业不服气认为自身无责
王先生只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认为其违反物业管理合同,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万多元。
物业公司很不服气,提出:消防部门作出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该公司并非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不应该由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本案火灾的发生非物业公司的过错造成的。火灾发生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进行扑火,并在灾后为业主财产履行清洗及赔偿责任,已尽到物业公司的应有职责。业主因停车场失火受损失,应向停车场看管人林甲和林乙索赔。物业公司仅是在选择承包人方面有疏忽,该责任与火灾的引起没有必然联系。
法院认为物业违约应赔钱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架空层租赁他人、改作车库,且对承租人使用可燃材料设置隔间之行为疏于管理,没有为业主、使用人提供生产、生活的安全环境导致火灾,并对王先生的财产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主张应追加林甲、林乙为本案被告,法院就此认为,《民法典》中规定了“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王先生选择违约之诉于法有据。
最终,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王先生因火灾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
现在社会人大多数以自我为中心,缺钱的人很少,出来找工作的也没有那么认真负责与爱岗敬业,觉得操心那么多干什么,工资又不高,得过且过,自己也偷得清闲。物业保洁本来该服务业主的,必竟他们的工资来源是业主,可他们不一定自知,觉得业主烦,防碍他们工作了,不该他们作的任务也给他们做,这样是不能的。物业也负责,怎能只给小区门口放垃圾桶,这样给业主也带来了麻烦,应该每栋一楼下都有垃圾桶,每天都有人按时请洁的,这一样一才能保护环境。
物业怕业主查他什么
物业是小区的管理者,服务于小区业主,所以只要是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的、工作未做到位的,那么业主都有权要求物业尽到责任。而对于物业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业主也是有权利要求查看明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1、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所以以上都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的资格以及服务,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和物业吵架后有什么后果
1、如果是有理有据的吵架,那么或许可以通过吵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一途径不建议采用,因为吵架不仅会激化矛盾,而且有时候并不能解决实际性的问题。建议遇见问题,先和物业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2、但是如果是无凭无据的吵架,那么的结果显然是不好的,甚至还会伤及和物业的感情,之后的办事也会比较麻烦。毕竟吵架伤感情,建议还是采用比较文明的手段进行。
所以综上所述,与物业吵架实际上得不到怎样好的结果。实际上,协商不成的话,投诉得到的结果会比吵架来得有效的多。
1、如果是收费矛盾的话,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费标准,如果不公示的话,是违规的行为,比较法律规定物业费应该公开、透明。如果收费不合理的话,可以去当地的物价价格监督检查局反映、投诉。
2、如果物业管理单位资质问题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
3、如果是物业私自挪用物业费或者是维修基金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报警解决。
律师教你如何对付物业
1、服务质量差问题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本小区红线内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卫服务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以上都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如果物业工作没做到位的话,可以进行投诉。除了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之外,还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2、乱收费问题
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都有乱收费的现象,并且有的物业还利用小区公共场所赚取额外报酬。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看不出物业这么做有什么无理的。
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认为物业要求不合理可以起诉他。公共区域以及建筑物公共部分不是说你没影响谁或者没看到就没影响了,而是你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其他业主看到了就会效仿或者进一步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你认为一两个孔是小事情,但是被其他业主知道了,那就不只是一两个孔了。这是一家之言,提供给你参考。主要还是要看你们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这个是法律依据。你可以参详。
当业主在工作群里吵架时,作为物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建议和步骤:
1 立即介入:尽快介入并了解情况,尝试立即平息争吵。在公共场合,尽可能以礼貌和冷静的态度回应,以避免局势进一步升级。
2 私下沟通:如果有必要,可以私下联系业主进行沟通,避免在群里直接冲突。私下沟通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可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3 明确规则和期望:在公共场合,可以明确传达群内的规则和期望,包括尊重他人、避免攻击性言论、以及解决问题的合适方式。这可以帮助业主理解他们的行为对社区的影响,以及应该如何以积极和尊重的方式处理冲突。
4 提供中立的支持:作为物业,您可以提供中立的支持和帮助,为业主提供解决问题的平台。可以提供一些中立的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5 调解和协商:如果可能,可以尝试调解和协商,帮助双方寻找共同点,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物业可以利用其中立的位置和专业知识,为业主提供相关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6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争吵变得过于激烈或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帮助,如法律顾问、调解员等。
最重要的是,作为物业,保持冷静、公正和尊重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可能存在不同的意见和冲突,但通过耐心和理解,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维护社区的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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