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2岁女子在家遇害,案件中存在哪些疑点?

广东22岁女子在家遇害,案件中存在哪些疑点?,第1张

俗话说,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每个父母千辛万苦把儿女养育成人,都希望儿女们以后能成为有用之材,但人的一生这么长,总会有很多意外事情的发生,这也有可能导致令这些父母们的育儿心血付之东流。

事发

在广东英德就发生了一案件,一名今年刚考上研究生的22岁女生在家中遇害,母亲整天以泪洗面,实在令人深感悲叹。

案发

杨怡的父亲杨先生是当地一名村医,他对媒体记者说道,案发当天,他正在离家中200米远的卫生站帮人看病,而妻子也在镇上的医院上班,当天只有女儿一个人在家中帮忙打理一楼的小卖部。

女孩子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首先在一个人的情况下不要去娱乐场所,有的女孩自恃长得漂亮,专门去卡拉ok厅舞厅等大型娱乐场所,殊不知娱乐场所的男人要么是商界精英土豪暴发户拆二代富二代官二代,有几个好人会去那种鱼龙混杂的场所。

勇敢但不惹事,眼亮做到心里有数。善良但别外露,做到清心寡欲,美不张扬。如果条件允许,出门不要让自己远离亲人的视线。不可预知的危险是无法避免的。只有靠自己的冷静与聪明和能够预知的结果。把伤害降到最低。

前提明白了,那么怎么保护自己就很清楚了,不要轻易接受男人的恩惠,对陌生男人更要百分百的警惕,学会自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男人尤其是有钱的男人,给你的馅饼你都是要肉偿的,当然如果你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人,那就算了,但也不要指望用自己的肉体换来男人不计代价的付出,因为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

随身携带保护用具!比如,防狼喷雾。如果你身上带了这些东西,在犯罪分子对你意图不轨的时候,还可以自我保护一下,兴许能为自己赚个一线生机。这是最基本的防身了!反正,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自我保护!自我保护!

很多女孩子看不清自己能力,不学习,没有丰富阅历。这样就非常容易被骗,并且很难正确处理事故。比如一个坏人抢你的包,那你就把把包给他,保命要紧。很多女生没有正确自己能力,和坏人一个劲斗争,互抢,最后惹怒了对方。能斗过就斗,都不过就不要斗,保全自己。

专门往灯红酒绿的地方跑,除非你想故意失身,否则谁也救不了你,作为女性首先要自尊自重自爱,自尊重自己的人格,别人才不至于放肆!

当地警方在现场发现了一些证据,比如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锐器,在遇害者家里留下的脚印,指纹等等,最后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福建女教师和母亲在家中遇害。

福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教师和她的母亲被犯罪嫌疑人杀害了。村民发现后赶紧报警,可惜这对母女早已没了生命体征,她们的不幸去世给家人留下了无限的痛苦。村民们都说这对母女待人热情,和村民们相处得很融洽,万万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究竟是谁杀害了她们?当地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一些证据,最终抓到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找到了关键的证据。

据当地村民说,这对母女生活条件很好,她们住在一栋别墅里。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到达事发现场,通过寻找现场证据,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伤害这对母女的凶器,还有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警方最终确定这名犯罪嫌疑人是想要入室盗窃,因为被这对母女发现了,所以犯罪嫌疑人的行迹败漏,犯罪嫌疑人就对这对母女下了狠手。犯罪嫌疑人是用锐器伤害的这对母女,这名犯罪嫌疑人来自重庆,案件还在调查中,一切以警方通告为准。

这起案件带给我们的反思,如果家中住的都是女人,就要注意安全,晚上睡觉前要检查好门窗,最好在门口安监控,或者养一只小狗。如果住别墅或住一楼,最好是在窗户外面安上防护栏杆,平时也可以在阳台上晾晒一件男人的衣服,就会很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要提防周围出现的陌生人,如果觉得对方行为异常或者有偷窥的举动,就要随时留意,也可以选择报警。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越来越现实。人们清楚的意识到这个世界存在“超能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人们常说“事出反常必有妖”。就比如下面这起命案,死者在死亡前就向闺蜜发出“死亡预告”,称若是几天后联系不上自己,那就说明她遇害了。结果没过几天她真的死了!这种诡异的巧合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秘密呢?一起往下看。

10月26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警方向大众通报一起命案。据警方介绍,9月17日,一名中年妇女报案,说是她的闺蜜联系不上了。成年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一天两天联系不上也不至于报案吧?中年妇女解释说,自己之所以来报案,是因为3天前闺蜜发给自己的信息。据了解,3天前,二人聊天时,失联女子曾这样对闺蜜说“你要是哪天联系不上我,那我就是遇害了”。

并把自己房子的备用钥匙所在位置告诉闺蜜。女子闺蜜三天后联系不上她很着急,就上门来看。结果发现她已经死亡。据闺蜜介绍,死者今年60多岁,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一直一个人独居。民警查看现场发现疑点,女子家中虽然没有打斗痕迹,而且衣着完好,但她的脖子上却有明显的掐痕。在结合女子生前发给闺蜜的“死亡预告”,警方怀疑这是熟人作案。可死者独居又少与人来往,凶手究竟是谁呢?

经过警方多日抽丝剥茧式的调查,案件终于告破,杀害独居女子的人竟然是她的小男友。据警方透露,嫌疑人张某波平日居无定所,很难寻找他的踪迹,最终是在一个公厕内被抓到。经过审讯,张某波交代了自己作案的过程。据张某波交代,他与死者是在一个微信群认识,二人都是单身,聊着聊着就在一起了。

因为张某波没有住处,二人在一起不久他就搬到死者房子里居住。因为张某波比死者小十几岁,张某波觉得死者应该“养着”自己,经常找死者要钱花。时间久了引起死者反感,认为张某波是个骗钱的“小白脸”,二人之间没了甜蜜,只剩下无尽的争吵。事发当天,张某波又问死者要零花钱,二人再次为此发生争吵。

据张某波交代,他并没想杀人,当时死者一个劲的辱骂他是“吃软饭”的,他一个五十多岁的大男人实在受不了,冲动之下将死者按倒在床,用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张某波称自己当时只想教训教训死者,结果没想到竟活活把她掐死了。张某波称自己犯案以后整个人都慌了,之后把死者屋里值钱的东西收拾收拾就赶紧逃走了。

至此,这桩听起来“玄乎其玄”的命案总算真相大白。事实也证明“事出反常必有妖”,但这种反常多数都是人为的。死者之所以给闺蜜发出“死亡预告”,不过是因为凶手平日跟她争吵时,说过威胁她死亡的话语罢了。目前,张某波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别人眼中的好母亲

张律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曾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作为一名律师来讲,她非常的优秀,拿过很多个人荣誉,也多次接受电视台的采访。工作中的她一丝不苟,在作为母亲这个角色的时候也是极其完美的。

据周围的知情人士说,张律师非常爱自己的女儿,无论女儿有什么事,她总是第一个冲在前面,保护着女儿。跟前夫离婚后,张律师对于女儿非常愧疚,她在一首给女儿的诗中写道:你一直一直是我心中蓝色的忧伤

张律师的前夫从来没有管过母女的生活,张律师一直是跟女儿两个人,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无论什么东西都要给女儿最好的,周围的商贩曾听到她说:女儿想吃羊肉,就托朋友从内蒙古杀羊把羊肉带回来,想吃牛肉,就从澳大利亚运牛肉回来。

女儿上的学校都是最好,每年学费高达三万元,但张律师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只是默默地给女儿最好的生活,在别人面前,她总是三句话离不开女儿,她对于女儿很满意,也很骄傲。

曾经的乖女儿

张律师的女儿成绩很好,在别人眼中,小时候的她是个活泼可爱、爱说话的姑娘,总是走在妈妈身边,和妈妈形影不离,渐渐地长大之后,却愈发的沉默。

曾经在张律师出差的时候,邻居提醒女儿要注意安全,关好门窗,女儿只是闷闷地应了一声,就再也没有说话了。

女儿非常上进,张律师总是把孩子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学习钢琴和绘画,女儿的钢琴已经十级了,

楼下的邻居经常能够听到女儿练琴的声音,从来没听到过母女吵架的声音。

案情原因思考

张律师经常在朋友圈里分享女儿的一切,曾经发过一张女儿画给她的虎皮兰,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本来和睦的两母女走到了今天这个结局。在女儿被警察带出房子的时候,她没有痛苦,甚至没有什么表情,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据相关人士透露,女儿是觉得母亲对她要求过于严格,她承受不住这种压力。

小编觉得,张律师什么都愿意给女儿最好的,是不是这种你只能是最好的思想也影响了女儿呢,母亲把最好的给了自己,那么如果自己不是最优秀的,是不是就有愧于母亲?这种愧疚感长此以往的积攒着,在某一刻突然把女儿压趴,让她失去了理智,想要摆脱母亲的这种控制。

小编还认为,张律师夫妇的离婚也对女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小就没能拥有过幸福美满的家庭,虽然母亲很爱自己,但父亲的缺失和不负责任,也对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伤害,而这种伤害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弥补的。

老婆在家中被害,从此萎靡不振,退出娱乐圈的周里京,如今已经成为一名十分优秀的教师。

周里京出生于北京,自小喜欢表演,24岁时被北京**学院破格录取。毕业之后因为成绩优异,被学校留校任教。但是周里京一直都没有放弃自己演戏的梦想,他一边担任教师,一边拍摄了多部脍炙人口的作品。

《高山下的花环》《百变神偷》《夜上海》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事业发展巅峰时期,和张铁林,张丰毅,唐国强等人齐名。

在朋友介绍之下,周里京认识了他的妻子傅春英。傅春英是一名优秀的舞蹈演员,在敦煌舞蹈《丝路花雨》当中,优美的舞姿让人叹为观止。原本二人曾经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只可惜到后来二人开始频繁吵架。

1994年六月的一天,傅春英在北京家中遇害,因傅春英和周里京夫妻感情一向不和,周里京成为警方的第一怀疑对象。但是经过调查,才发现凶手是两个装修的工人,路过时见财起意,因此才图财害命。

妻子去世之后,周里京一直十分自责,他认为如果不是当天自己到外地拍戏的话,妻子也不会去世。从此之后,他一蹶不振,整日浑浑噩噩。本来他的演艺事业正处于上升期,但因妻子去世,他逐渐退出了演艺圈。

逐渐减少了演艺圈的工作量之后,周里京有了更多的时间照顾家庭,他将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培养学生。他用精湛的演技教导学生,多次被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

多年之后,他遇到了现在的妻子张巍,一个善良贤惠的女人,不仅对周里京的女儿视如己出,还给周里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慰藉。

  我觉得女孩在家中遇害很可能是熟人所为,因为任何一个女孩在家中,如果遇到陌生人一般是会大叫,但女孩被杀时没有发出任何动静,被杀后嫌疑人也没留下任何痕迹,说明对方比较熟悉附近的情况。据女孩的父亲透露,自己的女儿平时很和善,朋友不多,自己和村里面的人相处并没有发生矛盾,人缘也挺好的。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这名20多岁的女孩刚考上研究生,事发当天女孩在家里面看店,父亲在卫生站接待病人,母亲在医院上班。在上午11点的时候,父亲回到家发现店里面没人,随后父亲便找遍了整个房子,发现女儿死在厕所,作案手法十分残忍。由于附近和店铺里面都没有监控,警方立案后仍然没有找到嫌疑人,村干部知道此事,也呼吁村民知道任何线索都要上报,女孩的父母至今没有从悲伤中走出来。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

  一个年轻的生命本来前程似锦却惨遭毒手,换做任何人也无法接受。作为一个女孩子,平时无论在哪里都应该提高警惕,而且家里面是开店铺的,就算不为防此事发生,也应该装个监控预防小偷。另外所有独居女性需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就像我左右两边都有邻居,但我一个人住在家中仍然害怕有坏人闯入,每到晚上所有窗门我都会锁上。

  我记得有一次自己外出,回来的时候一辆骑着摩的的男子一直跟在我后面,口口声声说要带我回家,无论他是否好心都不要让陌生人知道自己住在哪里。我见他一直跟着我,我就拍下他的摩托车车牌号,当时他以为我要报警立马走了。害怕他再次跟踪我,我每走一两步就会往后面看,进家门时也会看有没有人跟在我后面。

一、弄清生病的一方生病是不是由吵架引起的。判断是不是由吵架引起的要找司法鉴定。如果是,再看病情的严重,达到了法定标准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协商,协调等。如果情节恶劣,造成的后果很严重的,可以提起自诉,是刑事的。如果司法鉴定不是由吵架引起的,就不要提起诉讼为宜,免得劳神伤财,无谓的消耗自己的人力物力等一切你可以想到的诉讼带来的麻烦和损耗。

二、先看吵架是由谁挑起,如果是对方故意的无事生非引起的吵架,看谁更有理。

三、引起吵架是有原因的,但是对方是无理的或者有理却是过分要求,超过了常理的。

四、在吵架的过程中,看对方有无有人身攻击的,侮辱性的,诽谤性的语言和动作,甚至是拉扯等较大的动作。

五、看对方是否在吵架之前就知道了生病一方有心脏病等可能在吵架时可能引发病情的疾病的事实。如果明知对方有可能因吵架而发病还与之吵架,那就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考虑要求赔偿。要求赔偿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提起诉讼,协商,双方自行商量解决,等等。要实际考虑到客观事实。如果自己有错,还是考虑双方自行解决等方法,提起诉讼是要很多成本的。

如果要提起诉讼的,要在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地方进行鉴定,以免鉴定结果不符合法律要求而导致败诉或获得的赔偿不够等。还要完整保留治疗的各种凭证,这是日后能否获得和能获得多少赔偿的一个关键。要在法律规定的有资格的医院进行治疗的才能获赔偿。私人门诊之类的是不行的。一般像人民医院之类的是可以的。

不要盲目的要求赔偿很多,要根据具体情况索赔。因为法院在收取诉讼费用时是要看你要求的赔偿数额来定费用的。到时没有就算获得赔偿,但是没有达到你的要求数目,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是不变的。比如说你要求赔1万,但是只判了1百,但是法院按你的要求1万乘以百分之二,就200元。再加上别的费用,请律师的费用,律师还要从你所得的赔偿中拿提成,这样算来就是大大的不合算了,伤心人身自由伤财伤感情。千万不要随便听别人和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说的索赔与实际不符的数额。

可以要求合理的医疗费,误工费,照顾家属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精神损失赔偿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不是很多很明确,所以不要在索赔是狮子大开口或者没有根据的要求赔偿。

所有的证据和凭证单证什么的都要留着,如果想要起诉的话。这样才能保证可能最大限度的实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支持自己的要求!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想法,可能有不足和错误的地方,请发现的人及时提出,以免误人。本人不带任何政治或其它有损任何他人合法权益和违法的观点。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请出,本人马上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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