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车老是停在你的车位上。这本来就是对方不对,所以不需要委婉的跟她说,直接了当的跟他说下次不要再停。因为那是你的车位,花钱买来的。就是为了方便停车。而他的车老是占着你的车位,给你造成了非常大的不便,而他一分钱没有花,却要使用这个车位,是非常不妥当的。
如果下次再发现他的车占着车位就要追究他的责任,对你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
以武汉为例,各大商场、酒店单位可申请购置门前路边泊车位使用权,申请后属于商场、酒店的专属车位。一是需要申请,二是需要缴纳泊车位收费,才能归属商场或酒店。
按照《武汉市物价局、市财政厅关于中心城区占用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类泊车位收费标准为:一类收费区域不超过3000元/年,二类收费不超过2500元/年。
单位交费并签署相关协议后,并不意味着“买断”该车位,而是获得车位的优先使用权,但在实际中,这种车位多成为商家的专属车位;由于没有执法权,收费中心只能进行宣传提倡,要求商家配合给社会提供方便,车位空余时允许社会车辆使用。
这类车位的设置需保证行人正常通行,要求人行道宽度不应少于7米,不占压盲道、消防通道、公共设施;申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申请占道书、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经交管部门审核批准,到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缴费后,再由交管部门施划泊位线。
扩展资料:
理论上商家对店铺前的空地进行管理是好事,但不代表商家有权私自占有并规划停车位。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都不能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私自长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车辆停车。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任何商家不得将门前的停车位占用或圈占。另外,设置警示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认可,不能随意设置。如发现仍有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人民网-调查:商家门前“专属车位”多为违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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