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人吵架,导致死亡,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两老人吵架,导致死亡,该不该负法律责任?,第1张

吵架导致死亡!如果没有任何肢体上的冲突那就是纯粹气死的,这种多少还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要是吵架过程中有肢体的接触,比如推搡拉扯等行为还有可能上升到刑事犯罪,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事件起因、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酌情予以考虑。一般人只要死了,另一方多少还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只是看具体比例怎么分配的问题。

比如死亡的老人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情况下,另一老人如果知情或者不知情,都将影响自身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肯定知情的情况下承担的责任比例要比不知情的情况多。毕竟争吵是构成老人死亡的诱因,偶然造成了死亡结果的发生,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所以平日里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

  跟老人吵架,不动手,不动脚,如果有侮辱性的语言辱骂造成严重的,涉嫌伤害罪,也会触犯法律。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按照题主提供的信息来说,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老人死亡与你有关联。除非吵架期间,有肢体冲突,且导致对方受伤,或者是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因为吵架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没有,只是死亡,那对方要起诉你,需要搜集很多证据才能算有效证据:

1医学死亡证明其死因,以及发病时间点。

2人证,视频等证据证明是从吵架了就开始引发身体不适。

就算能起诉,我认为胜诉几率不大,吵架是双方行为,而非单方面行为,而且从吵架到死亡间隔几天时间,中间发生了什么?是否是饮食起居和基础疾病本身导致死亡,这个要调查的难度很大,如果吵架的时候,并没有过激行为,如动手,如严重的人格侮辱,这些都不能算是导致对方死亡的原因。

90多岁的老人老两口为什么这么总是打架吵架 家人都劝不好 怎么办?这两个孩子年龄相差间隔比较小,所以有矛盾冲突是常有的事儿。

在这里,分享一些多子女养育中遇到的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些帮助。

(一)杜绝告状

在我家,是从来不鼓励孩子告状的。

比如:

妈妈,哥哥不让我玩他的玩具

妈妈,妹妹刚刚把我的玩具摔坏了!

妈妈,哥哥把小的苹果给我了!

……

类似这样的话,我家很少出现。因为在孩子们很小的时候,我就制止了。

我用让他们自己寻找解决办法的方式,让他们停止了告状的行为。

就拿刚刚的三个例子,如果孩子对我这样说,我会这样答:

为什么哥哥不让你玩他的玩具呀?那是哥哥的玩具,妈妈也不能强迫他给你玩呀。不如你想一想,有什么办法能让哥哥改变决定呢?

是吗?玩具坏了你很伤心吧!还能修好吗?和妹妹一起修修好不好?或者, 你想想有没有补偿方法?和妹妹协商一下吧。

哦,你也想吃大的对不对?想一想,怎样才能吃到大的?或者,就接受这个小点,因为你的肚子小一点,哥哥大一点对不对?

……

在他们最初告状时,我并不会听着这个孩子告完状就跟着去指责那个孩子。如果父母这样做了,孩子告状得到了好处,他们便会喜欢上告状的行为。

而我如上处理,建议他们自己想办法,那么他们便越来越会自己解决问题的。

玥玥三岁和哥哥就玩的很好了,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还有吵架。

今天两个人居然还动手了,玥玥打了哥哥一下头,哥哥轻轻的还了两下。

(当时我和老公坐在沙发上聊天呢,看到他俩动了两下手,没有用力,不会伤害对方,所以我们依然像平时一样,当做没看到,继续我们的聊天。)

可是,即使动手了,玥玥哭了,哥哥生气了,他俩也没有一个来我这里告状或诉苦。

两个孩子在矛盾发生后就去了不同的卧室,冷处理自己的情绪。过了十分钟左右,哥哥拿着妹妹喜欢的一个玩具慢慢挪到妹妹那里,说了几句话,两个人便又开心的玩了起来。

(二)同等对待

一碗水端平是很难做到的,

给孩子们断官司也是很难断清楚的。

但是,如果两个孩子打架了,给孩子同样的处理,是很容易做到的。

而这一招,也是非常有效的。

用一个例子说一说。

比如:两个孩子总是因为抢一件玩具而吵架。

当他们再次玩这个玩具时,我对他们说:“你们可以玩这个玩具,但是如果你们因为这个玩具而吵架或者哭闹,妈妈不判断谁对谁错,就直接把玩具拿走了,你们两个都不能玩这个玩具了。”

所以,当他们又吵架时,我走过来,不指责不评判,直接把玩具拿走。

然后,两个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开始商量游戏规则,最后达成一致:每个人玩五分钟,换着玩。

我就把玩具再还给他们,他们便能友好的玩了。

当两个孩子发生矛盾时,很多时候并不能判断谁对谁错,那么同样的处理方式就能很好的终止他们的矛盾,并能让他们明白,他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友好相处对他们更有利。

(三)改变你的期待

这一点是针对父母的。

作为父母的我们,要接纳孩子之间有不同的意见或者冲突,要接纳孩子们之间发生的争吵与矛盾。

千万不要期待你的两个孩子能24小时友好相处。

——因为,这对于年龄相差小的孩子们,简直比登天还难!

孩子不会一出生就知道如何与兄弟姐妹相处,他们也许会把矛盾争吵看成是他们关系的一部分。

我们要做好心理准备,改变对孩子零争吵的期待。当遇到孩子求助时,给予孩子们正确的引导,让孩子越来越会处理兄弟姐妹间的关系,彼此友好相处,这才是正解。

而且,争吵是很好的学习机会。

让孩子自己解决争吵的过程,能让孩子学到很多好方法。

这些方法,都会在他们步入校园或者社会时,给予他们很大的帮助。

能让孩子们在家里成长的机会,就不要错过。总比让孩子在我们看不到的外面东磕西碰的摸索要好的多!

某些老人平常计较的多,因为本身就是辈分比较高,而且生活经历多,经常有想提醒后辈的话,对看不惯的事情也就少了些许耐心。

还有一些老人上了年纪就会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特别在乎,加之容易孤独,又大多被慢性疾病所折磨,不安全感比较大,心情烦躁起来就会是一个恶性循环

当然,老人也并不是总是这样,他们大多时候都慈祥和蔼,只是遇到特定情况比较坚持己见甚至有些许“顽固”,主要还是后辈能多点耐心去关注他们

法律分析:1、两老人吵架导致死亡的,应负民事法律责任。

2、如果确因吵架导致死亡的,那么就表明吵架是引起死亡的原因之一,吵架者对另一方的死亡有过错,吵架者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当然,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应该是吵架,而应该是死者自身的身体原因,也就是说,因吵架导致死亡的,吵架者的过错是较小的,吵架者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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