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退退大妈违法了吗

退退退大妈违法了吗,第1张

没有违法。

“退,退,退”的梗源于一则吵架视频,视频中男子要求摆摊大妈让出占用的停车位并质问大妈有没有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非法经营。但是大妈不予理会并说出退退退,其中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大妈没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而第(四)项则是一个具有兜底性质的规定。有了这一规定,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未触犯其他罪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以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例如,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有可能诱发其他犯罪,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诸如“传销罪”或“非法传销罪”之类的罪名,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打击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辆公交车上大妈太吵遭乘客怒怼,遇到这种情况我不会忍。因为毕竟在公交车上我认为也是一个公共环境,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是应该做到尊重别人。因为在公交车上也是不只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也是还有别人,因此很多时候,自己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也是应该去考虑考虑别人的感受,如果你自己在公交车上大声说话,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那么别人怎么办,因为你自己的这种行为确实也是已经影响到别人了。所以自己也是一定要去考虑。               

                因为在公交车上,也是有很多上班疲惫的人也都是在公交车上想要休息休息,但是当别人想要休息的时候,有别人也是一直都在大声说话喧哗,那么也是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好好休息,那么我想其实换做是谁也都是会很生气,因为在公交车上毕竟也不是一个私人空间,也是大家一个共同的环境,所以我们也是自己在公共环境的时候,自己也是一定要去自觉对待这些事情。                   

                千万也是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便利,对别人也是造成了困扰,那样其实也是非常不好,所以我们每个人在公共环境的时候,自己一定要去注意这些事情,一定不要去大声喧哗,因为别人也都是想要去休息休息。因为你的大声说话导致了别人的不方便。

                 因此,综上所述, 一辆公交车上大妈太吵遭乘客怒怼,遇到这种情况我不会忍。

近日,天津市一大妈被车门碰倒竟然索要15万元该事件登上热搜,很多网友为司机感到忿忿不平,网友们纷纷指责大妈是恶意“碰瓷”。后经过警方的出面调解,司机的确是负全责,但是受害人也没有遭受到严重的伤害,最后在保险公司理赔员协助下,双方经协商,一次性赔偿大妈医药费车辆维修费等1500元。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对于他人的恶意“碰瓷”,我们每个人又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关于碰瓷行为又是如何定性?碰瓷的定性,应定敲诈勒索罪为宜,而不是诈骗罪。目前,我们国家对于碰瓷行为并没有严格的法律条例规范这个行为。但是,如果我们真的遇到了“碰瓷”行为首先就是要保留证据,虽然对于碰瓷行为没有严格的法律,但是碰瓷行为很容易发展为敲诈勒索罪,一旦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敲诈勒索那么我们就无所畏惧了,严格依照法律行事即可。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基础的法律意识,遇上“碰瓷”,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不要怕麻烦。私下协商的结果,肯定是车主吃亏,对方就是抓住了很多车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所以我们不能让他们得逞。其次,发生了意外一定要冷静,开车碰到人,保持理智和冷静才好判断事情的真伪。在不能确定是否是自己的责任前,不要完全降下车窗跟对方理论或者同意让对方上车。平时也要养成上车就落锁的习惯,这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习惯。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自己守规矩,理论起来比较有底气。只要我们有理有据,就不会害怕别人碰瓷。

天津一位大妈在骑自行车行驶在道路上时,被路边停着的一辆汽车突然打开的车门碰倒,这位大妈随即倒地不起,并且向车主索要15,000块钱。交警在对事故进行调查之后,认为车主需要负全责。在保险公司的鉴定下,车主向这位大妈赔付了1500块钱。这件事故的发生确实是车主的不对,但是这位大妈的伤势并不是很严重,却一开口就索要15,000块钱也是不对的。

涉事车主当时正将自己的车停在路边,刚打开车门,一个自行车就撞了上去,骑自行车的大妈直接摔倒在地上。不过好在大妈骑自行车的速度不是很快,所以冲击力并没有很大,大妈只是受到轻微的皮肉擦伤,大妈的自行车也在撞击中出现一定破损。大妈被撞在地上之后就没有起来,而是坐在地上向车主索要15,000块钱的赔偿费,车主并没有按照大妈的要求进行赔偿。

交警判定这场事故需要车主负全责,在进行伤情鉴定之后,该车主向大妈赔偿了1500块钱。其实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是车主做的不对,在路边停车之后一定要观察一下路况再开车门。大妈的行驶过程完全是顺行,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突然被打开的车门撞到,相信大妈当时也是受到了很大惊吓。类似的交通事故其实常有发生,甚至一些摩托车再撞到车门之后当事人直接身亡。这种低级的错误确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此次的惩罚也能给车主提个醒。

从这件事件中也提醒了各位网友在开车过程中,一定要在确定前后方没有车辆经过时再开车门。如果突然开车,门很有可能会让旁边行驶的电动车或者是自行车撞上车。这会给行人和自己的车辆都会造成损失,甚至会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

都是邻|居,住在一起时间长了,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只要不是原则问题,能过去就萛了。而且她也上岁数了,气头上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我想她会自责的,原谅她好了。俗语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谁能保证一辈子不求人哪?还是邻居方便一些,年轻人,别和她计较就是了,以后你会得到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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