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与领导吵架了怎么办?

工作上与领导吵架了怎么办?,第1张

1 先听,默不做声

领导发生了工作上的争吵,作为员工,首先不能从心态上“输”了气势,当然不是为了争个人面子和尊严,而是为了工作上的看法和原则。心态没问题后,就知道“吵”的意义和目的了,那就不妨先听,默不作声,由领导先发发“威”,利用这个时间差,去观察领导的看法,并分析你和领导之间产生分歧的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在“听”的过程中,要时不时的与领导保持目光上的接触,不要真的默不作声、低头不语地暗自分析和考虑。

2 在说,好言相劝

等领导发够“威”的时候,可以先劝一下领导。这里的劝不是劝说领导认同你的意见或让领导改变他之前不对的看法,而是从侧面让领导先消消气,说一些与争执无关的话,比说给领导倒杯茶,或让领导坐下来歇一歇等。先不要急于把自己的分析一股脑地讲出来,领导刚“发泄”完,如果你不空留出一些时间让他缓一缓,哪怕你的分析多么的完美、正确,他会对你的分析充满敌意的,因为此时的领导还在气头上。

3 后论,发表看法

当好言相劝达到目的后(领导气消的差不多时),你就可以快速地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将对争执的分析(问题的解决方案)讲给老板听了,其实就是发表看法。语气可以由缓到重,不能不温不火、主次不明。既然是结论,就一定要做到不卑不亢、即符合原则,又不失大度。最终的结果是把问题给解决了,而不是在争吵上胜了领导。小编相信,只要你的看法合情合理,又能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老板不会不作出退让的。所以,跟领导吵架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而吵,或者为了赌一口气而吵。那样的话,再高的绝招,也搞定不了愤怒中的老板。同样,如果为了讨好老板而在工作的“争吵”中委曲求全,也不会有什么实际意义的,搞不好最后就赤裸裸地被老板给干掉了!

先了解事情的情况,对班长做一些教育,与他(她)共同分析事情的发展原因,并进行评论是谁的错误,教育他学会换位思考问题,从员工的角度看待问题,尽量不产生矛盾。若果是班长的错误,要进行批评,并向员工道歉,努力改正

你在工厂上了半个月,工作了半个月,班长说不用了,但是你问他不用,我把工资开了,立马就走,问他你不用,我就给我开工资,到哪里都有白工作的?所以说这完全要靠你当时上班的时候是怎么讲的?是有没有试用期?或者是半个月开工资都要问清楚之后再去上班,所以说如果班长不说工资的事情,要上他们领导那里去,找到哪里工作都没有工作的试用期,工资或多或少,而是你太软,太软弱,你不吱声的情况下,他就不给你,你如果要求要寄工资的同时,还要多次去找,才能发给公司给你很多的地方,半个月一般开工资开的很少,但是少也要要因为你是劳动所得,就是说每个人在对待这个事情上看法不同,想法的,所以结果就各不相同,有的人不支声,当然就不给你了,有的人非常凶的去要这个工资,他不想给也是谈不了这个人总去找,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想法看法决定了它的结果,你想要她这样会给,如果你不想要,他自然不会给你伤感的,给你工资的,毕竟还不是一般故人给想做的办法,一般正式的工作都能不差工资,个人的一般,如果你要那么最重要的情况下是不带给你的,所以说每个人在遇到事情的时候,要想周全,想明白以后再去做事情,三思而后行,真是一个很有道理的说法,等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先问试用期或者是干的时间段给不给工资?给多少钱都要讲明白了,然后再去上班,这都是时间刷好的事情,一般都不会打line,如果你事先不说的话,到时候会有很多的麻烦在里面,这就是说,如果他当时讲的时候给你就自然会给你,如果讲的时候不便宜,你自然不要去上那工作,所以说每个人的想法看法决定了他的做法,你如果想要的话,一定要去,能要回来,如果你不想要的话,当然不会给你了

不算。

所谓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其核心是“工作原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其核心是“工作原因”。具体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个人观点,供参考。

有些时候,不吵不闹才最有效。

你可以不动声色,先继续做。

然后等到领导在的时候,或者说领导办公室有人的时候。

然后收拾自己的东西,去跟领导告别。

就说,领导,很遗憾,没机会再为厂里工作了。某某让我走了,跟您打个招呼。

嗯 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看到你对这个问题的描述 我个人的观点以及给您的建议是这样的 首先你描述的班长跟员工闹矛盾了 班长应该怎么做 看到你对这个问题的描述 那首先来说作为班长也算是一个小领导 跟员工一定要和好和谐的去相处 因为如果不好好相处 两个人闹了矛盾之后啊 员工很大部分都属于基层 他们肯定会把对班长的工作不支持 那作为班长 如果说有了矛盾 主动呢去找员工去说一下啊 把这个矛盾误会都解开 让两个人都心知肚明了 这样就可以啦 拿出自己诚恳的态度 这样做就能很好的处理 班长跟员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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