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亲家母互相看不惯,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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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亲家互相看不惯,可以以双方的名义向对方赠送礼物,或者是沟通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情侣结婚后,往往两个家庭也会来往的很频繁,这也代表着友好的意思。可是有的情侣在结婚后,却发现彼此的母亲互相看不惯,其实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是比较正常的,毕竟每一个人的性格不一样,何况是亲家母。此外每一个人的环境以及自身的阅历也不一样,因此亲家母看不惯也是一种常态,各位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的话,那么可以以一个人的名义,然后向另外一个人送礼物,再以这个人的名义向那个人送礼物。送礼物绝对是可以解决矛盾的,但是千万不要说是自己或者另一半送的,否则解决不了问题。当以对方的名义互送礼物后,对方就会觉得这个人是给自己台阶下想和自己求和,那么这个时候两个亲家母往往会互相表示友好,从而使两个人的感情有所缓和。

各位也可以将两个家庭全部都聚在一起,比如在中秋节或者是国庆节春节的时候,都可以在一起吃。在饭桌上的时候,其实很多父母都是特别开心的,尤其是节假日,父母就会觉得难得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心情也会比较好,那么这个时候解决矛盾的话,往往会更简单。作为子女各位就可以唱黑脸,多在自己的身上找问题,比如可以问亲家母,两个人看不惯是不是自己和另一半的原因,如果是的话两个人一定会改的,往往这样说了之后,亲家母都会特别的内疚,觉得自己不通人情世故。接着可以让另一半再唱红脸,然后一起举个杯矛盾就这样过去。

最后,希望每一对儿亲家都能够互相看得顺眼,这样才能使子女的感情更加的美满幸福,也不会让子女总是为自己伤心了。

大多数夫妻,在结婚前,双方父母见面后,经过简短的接触,父母对对方的家庭会满意。

但一场婚礼下来,双方的父母会对对方的家庭有一个新的认识。

张婧和林立是自由恋爱结的婚。结婚前,双方父母有过短暂接触,对即将成为亲家的对方,都很满意。

结婚前张婧也没想到准婆婆会“抠门”到舍不得多一桌饭菜。

张婧的四个伴娘是都是特意从外地赶来的同学,新郎林立的伴郎也有从外地来的。他们到张婧和林立的婚礼现场,可谓人生地不熟,只认识新娘新郎二人。

按我们这的习俗,正常来讲,伴娘、伴郎,新娘和新郎的同学,在婚宴上应该单独坐一桌。但是林立的父母没有预定这一桌。

婚礼当天,男女双方的亲戚坐满了婚宴厅。典礼结束后,伴娘和伴郎却没有地方坐。

张婧的妈妈要求服务员再单独增加一桌,让伴娘、伴郎们坐一起。林立的妈妈却拦住服务员不让加桌,她说:“浪费那个钱干啥,让他们看看哪个桌上有空座,去拼一下。现在的年轻人吃不了多少,就是凑个热闹。没必要给他们加桌。”

张婧的妈妈坚持认为,要拼桌的都是熟人,这些孩子不远千里来参加女儿的婚礼,不认识双方的亲戚,他们自己肯定不好意思去拼桌,即便有人给他们安排了拼桌的位置,坐下来也尴尬。

于是她对林立的妈妈说:“这个钱不需要你出,我们出。”她自己出钱让服务员加了桌。

婚礼结束后,林立的妈妈对张婧说:“你妈花钱大手大脚,你俩以后可不能这样。不该花的钱就不要乱花。你嫁给我儿子是过日子的。要不,我儿子挣的钱还交给我保管,你们有需要了跟我要……”

张婧和林立一头雾水,了解了事件经过后,张婧对林立使眼色。

林立立即对妈妈说:“妈,张婧她妈做得对。同学们来一趟不容易,必须让他们吃好喝好。咱那些亲戚们坐的桌,在典礼结束时,吃喝也差不多了,不能让同学们吃剩饭剩菜。再说了,咱也不好意思让他们去拼桌。大钱都花了,不在意这一桌的钱了。”

这边林立劝自己的母亲,那边张婧也在安慰自己的母亲。

“妈,这四百块不能让您出,没有这个习俗。我把钱给你。”

“我不要,要给也是你婆婆给。够不上你给,婚礼本来就是男方操办的,加桌的钱不应该你出。妈给你的钱是让你傍身的,手里有了钱不至于在他家受委屈。”张婧妈妈不接受张婧给她的四百块。

这是张婧的妈妈第一次对身为亲家的林家有微词,她觉得亲家在婚礼安排上不到位。两个孩子一辈子就办一次婚礼,应该大气一点,临时加一桌也就四百块钱,应该让各方都满意。

林立妈妈对身为亲家的张家业不满意了,她认为张婧的妈妈不懂得节俭,爱讲排场,铺张浪费。她甚至担心张婧也有这样的“毛病”,因此提出继续保管儿子的工资。

一场婚礼,一张临时添加的饭桌,暴露了双方家庭的格局。就像朋友能不能深交,只有共事一段时间就能知道,婚礼是需要两个家庭一起决定的事,两个家庭能不能共处,举办一场婚礼就能发现。

婚礼结束,从酒店回到家后,婆婆又找到张婧说了保管儿子工资的事,张婧一口回绝了。她说:“我知道您是好心,不过这钱还是我保管名正言顺。”

婆婆急了,又说了很多。无论她说什么,张婧都不答应,最后不了了之。

张婧自然不同意让婆婆继续保管林立的工资,结婚前她作为母亲保管儿子的工资无可厚非。可结婚后,林立的工资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掌管在婆婆手里算怎么回事。

如果两人婚前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就罢了,关键二人没有约定。

事后,张婧跟闺蜜吐槽:“我真后悔先领证后办婚礼,一场婚礼能暴露很多问题。如果重来一次,我会先要求办婚礼,再决定要不要领证。”

普法小课堂:《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完)

您好!问清吵架原因,再沟通。

1亲家和你女儿吵架,你要搞清吵架原因。

2如果是女儿的问题,娘家人要劝女儿: “你要向婆婆道歉”、“婆婆是长辈,尊重长辈是做人的基本原则,若你有问题、苦楚,找老公说理找妈妈说说,今后一定不能和婆婆吵架,你得改一改坏脾气”

3如果是女儿婆婆的问题,娘家人可以把女婿叫来吃饭,好好和女婿聊聊女儿与婆婆的事情,让女婿和他的爸爸妈妈心平气和地沟通,这样亲家容易接受儿子的解释,把矛盾化小。

当两个亲家之间发生争吵时,作为子女,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保持冷静:在亲家之间发生争吵时,我们要保持冷静,不要陷入情绪化的状态。冷静的态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

2 倾听双方的观点:我们应该倾听双方的观点,并试图理解他们的立场和感受。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争吵的原因和背后的问题。

3 不要卷入争吵:尽量避免卷入争吵之中,不要成为其中的一方。我们可以选择保持中立,并劝说双方冷静下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

4 寻求调解:如果争吵无法自行解决,我们可以尝试寻求调解的方式。可以请亲友或其他中立的人来帮助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5 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们认为有必要,可以适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但要注意用词和方式,避免加剧争吵的情绪。

举例来说,如果父母和岳父母因为某个家庭事务发生争吵,我们可以先冷静地听取双方的观点,然后尝试与他们进行沟通,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可以请其他亲友或长辈来帮助调解,促使双方和解。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要保持客观、理性,并尽量避免情绪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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