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摧,黄土霸业谈笑中,不生人数一场醉!
因为太爱这部**的缘由,见志同之人贴,略谈之,笑答焉!
(注:以下所有意见仅针对**而已,与原著之异处望谅解!)
一偶遇:追酒悬崖
二相识:醉酒海滩
三相知:沧笛夜奔
四相爱:纠结的爱
五相恨:爱深痛切
一,关键对白:“我武功这么高您不怕吗?”“你说我要酒还是要命?”
人物背景:东方不败(正是如日中天之时,一种天下唯我独尊之心
态)
令狐冲(不理世事,一心退出江湖,只求今朝有酒今朝
醉)
在这场戏中,东方不败遇见了令狐冲这样一个酒鬼一个对他这样唯我独尊的人毫无畏惧的人,在这里他看到了自己与令狐冲的共同点,那就是“独”,不同的是东方不败是“唯我独尊”,令狐冲是“独善其身”。
这样的相识为后来两个失意之人的走到一起埋下了伏笔。但这里的相遇只是东方不败对令狐冲的一种认同,这种认同还谈不上爱甚至是谈不上喜欢,只是让东方不败看到了天下间还有令狐冲这样不畏权势之人,还有一个这样孤傲的人!
二,关键对白:“姑娘”“酒壶”
对于令狐冲这样一个浪子,一个笑傲江湖的人,多情自然是他的一个性格特点之一。她一句姑娘,让东方不败大为吃惊,首先,东方不败这样一个天下枭雄,竟然让一个无名之辈在这里信口雌黄,其次,作为女性角色的东方不败其实是很脆弱的,虽然她称霸江湖,但是在她内心深处,却像一个弱女子般需要男人的慰藉与呵护。可以想象作为一个称霸天下的枭雄内心的那份孤独。最后,二则的爱酒之情如此雷同,也让东方不败心生涟漪。不同的是东方不败喝酒是为了麻痹自己为了希望让过于精打细算的自己有一份纯真,这种醉是牵强的是悲凉的;而令狐冲的醉是完全的自我释放,完全的由心发出的。这也是东方不败希望找到的那种感觉!
三、关键对白“也许你永远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那么我们就永远没有恩怨
了,如果每个人都这样,那我们也就不需要退出江湖了”
二人的第三次相遇,是感情的成熟期。令狐冲带着东方不败逃出,这样的逃出在东方不败看来其实是一种心灵上的逃出,那短短的一个晚上东方不败离开了血腥的权利争斗,离开了虚伪的尔虞我诈,她带上了面具一个女人的面具成为令狐冲的红颜知己,其实对于东方不败本身她是摘下了面具,一个天下枭雄的面具,在这里东方不败真正的醉了,不用任何的酒精的麻醉,她找到了自我,找到了那份她梦想的那份纯真。令狐冲讨厌江湖因为太多尔虞我诈,太多虚伪的面具。这样的性格让东方不败真正的喜欢上他。而对于令狐冲来讲,这个人物从**的一开始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退出江湖。然而在东方不败扮演的这样一个扶桑女人那里她视乎找到了他的牛背上,找到了他从一开始就要去的那个没有恩怨的地方。
四、相爱这场戏,其实二人根本没有在一起,我认为这里是导演处理的最好的地方。一边是江湖厮杀,一边是爱的缠绵。东方不败在这里可以说终于人格分裂了。她太自以为是,太过精明,她的欲望在这里终于膨胀,作为东方不败的她希望要铲除任我行,称霸江湖,而作为诗诗的她又希望自己得到令狐冲(心)。但是她始终过不了自己那关。比较她是人不是魔鬼!东方不败就是东方不败,诗诗就是诗诗,在没有利益的时候这两个人也许可能在她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但是这样的融合是畸形的是矛盾的!她自己也很清楚这点,对于令狐冲她让自己的爱妾诗诗假扮自己也不过是自己的政治伎俩罢了!当他发现自己还是不能将两个角色很好的融合时她才发现自己真正爱着的是陪伴她已久的爱妾。到底是令狐冲把诗当成了自己还是自己把令狐冲作为她感情的寄托,这里的对于东方不败的内心活动是很微妙的!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当她恍然大悟回去是自己的爱妾已经在她面前自尽!这样东方不败与令狐冲的纽带算是瓦解,但这个瓦解只有东方不败才知道。她要欺骗令狐冲,同时也要欺骗自己,爱妾的死只能让她吧唯一的那份纯真全部的倾注在令狐冲身上。
五:当东方不败把所有的感情,也许是她唯一的纯真和人性倾注在令狐冲身上时,发现自己的敌人竟然是令狐冲。她是很矛盾的,她爱这个人,她也知道这个人并不是自己的敌人,只是受了任我行的欺骗罢了!谁让这是江湖呢,令狐冲还是江湖经验不够啊!
最后在悬崖的对话,“我要你一辈子都记得我”也说明了东方不败这个人是多么的精明,她知道令狐冲忘不了她,她不能失败,至少在她唯一的纯真这里 她不能失败!
东方不败爱令狐冲,我不太同意这样的说法,其实她是爱自己,令狐冲爱东方不败我也不太同意。东方不败对令狐冲只是血腥的江湖争斗中的一次邂逅罢了!只是东方不败为这次邂逅付出了她所有。
问天下谁能真正的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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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晓得刘诗诗在娱乐界里不断顺风逆水,基本上也没有闹过大的绯闻。
刘诗诗在出演《仙剑奇侠传》之后被各人所熟知,厥后的出演的许多电视剧也都受各人所喜好。在和吴奇隆成婚当前,我们也常常能瞥见他们之间秀恩爱,刘诗诗也常常漏出幸运的心情,不得不说这么一个演员究竟是什么让她这么不断顺遂呢?
刘诗诗的母亲是娱乐界里的一名“资审演员”,她的爸爸是一个企业家,她的爸妈对她也是非常的溺爱,再这么的一个情况下长大,诗诗必定能养成一个文雅,气质的性情。从小在母亲的率领下潜移默化,固然母亲也对诗诗在娱乐界里顺遂有一定的协助,至多在诗诗出道的时分没有像其他演员那末灾难。诗诗现在的成绩也离不开她自己的勤奋。
在播种奇迹的同时,也播种了自己的恋爱,吴奇隆对诗诗也是非常的宠溺,大诗诗许多的隆哥对诗诗也是温顺倍至,隔着屏幕都能感遭到他们的幸运。
野望 作者:王绩 年代:唐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译文]在黄昏的时候,我伫立在东皋村头怅望,彷徨徘徊心中没有主张每一棵树都凋谢枯黄,每一
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因为他小时候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
徐志摩家中富裕。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
二>步入诗坛。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第一首与康桥有关的诗《康桥再会吧!》,康桥是其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赖之乡。自然风光陶冶之下,造成了他清高,超脱的英国绅士风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创作上也不顺心。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到了1924年泰戈尔访华时,他情绪开始高涨。他和林徽因做翻译,写了第一本诗集,反映了他早期执着的追求,代表作《我要树一棵明星》表带来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当然这是资产阶级诗人居高临下的同情,但是有进步。
第二本诗集《翡冷翠的一夜》(翡冷翠是意大利的佛罗伦撒),进入了创作第二阶段。1924年,他认识了陆小曼,又叫陆媚,精通英语,法语,北京有名的交际花,18岁时就被外交部看中。她有自己的特点,与林徽因不同,她精通文学,会创作剧本,国画画得很棒,京剧,评剧都会,跳舞也很棒。她的丈夫王赓,清华大学毕业,梁启超的学生,美国留学生,先在普林斯顿读大学,后又考入西点军校少校级别。
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王赓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为何说起他呢?他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徐志摩常常到他们家玩:逛公园,到舞场,到剧院。徐志摩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王赓没注意,则说:"小曼,志摩来了,你陪他去玩一下。"(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那么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王赓是个很疏忽的人,他被调去哈尔滨当公安厅厅长,怕陆小曼吃不了苦,就把她留在了北京,这就给徐志摩提供了机会:一个是交际场上的名花,一个是诗坛热情浪漫的诗人,两人一见,场面可想而知。所以当时闹得满城风雨。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很多人反对,徐志摩的父亲反对,梁启超反对。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警告他,徐志摩就是不听,他只知执着的追求。
到1925年,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所以1925年徐志摩第一次回到母校。他是个聪明人,他走了不能把陆小曼留在那个地方。他不放心,他临走前告诉陆小曼:"你给我天天记日记,像对我说话一样,我在欧洲天天给你写信。"(当然是情书)以此来鼓励她。他不仅用信,而且用诗来鼓励她。例如《砌造一座桥》。他要砌造一座爱墙,比刚还要强的墙,来鼓励陆小曼要记住那一个字——在上帝面前的誓言——"爱"字。用诗用信来鼓励她要顶住压力,顶住社会舆论。陆小曼的父母也反对,但王赓有风度,不会拿起手枪,只是劝陆小曼,但是这也没有作用。坠入爱河,九牛也难以拉回来。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虽然有诗有信,但最终还是顶不住了,她病了。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陆小曼又"活"起来了。
这时就要商量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既然要结婚,他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安分守己过日子。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第二个条件使徐志摩和陆小曼非常紧张,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可梁启超是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五四运动的先驱,北大的教授,留美学生),请胡适作工作,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梁启超是证婚人,胡适是介绍人,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可梁启超是怎样说他的弟子和陆小曼的呢?祝词如下(先是针对徐志摩的):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意志离婚再娶,以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然后对这一对新婚夫妻说:你们都是离过婚的人,总是要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意志悔悟,祝你们是最后一次的结婚(这个话很有威慑力,梁启超太有名,所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敢再结婚了)。
1929年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婚后回到了浙江,徐父专门为他们做了一幢房子,给他们住,但因北伐战争被抄家,他们都去了上海。徐志摩回国后,1923年和陈浠滢,胡适等组织了新月社,出现了新月诗派。后来闻一多从美国留学回来也加入了新月社,1926年在上海徐志摩创造了晨刊副刊——《诗说》,成为新月诗派的主要阵地,,发表诗作及其他作品。其中闻一多发表了一篇文章《诗的格律》,提倡"三美",徐志摩是表示同意的,而且两个人通过自己的诗歌进行创作。进行实践,进行"三美"理论的实践。
结婚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并没有徐志摩想象的那样好,因为陆小曼的身体不好,后来通过抽鸦片来止痛,最后上了瘾,再加上她喜欢出入舞场,歌厅,剧场,所以一掷千金,徐志摩写诗,稿费不够,就只好到大学里兼课,经胡适介绍到北京教书,到处飞来飞去,按照自己的理想,爱,美,自由去改造,但他失望了。在上海这种情势下,不仅陆小曼陷得很深,如果他自己再呆下去,恐怕也会堕落,他一再劝陆小曼到北京去,他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书,把赚的全部钱都给了陆小曼(因为她花费太多了),还是供养不起。所以陆小曼老是打电报催徐志摩:"快回来,债台高筑呀,快回来还帐"到了1931年,徐志摩正在北京教书,陆小曼又发电报说家里没钱了,他只好赶回去。其实他们都是爱着对方的。陆小曼最反对徐志摩坐飞机,但徐志摩却喜欢坐飞机,他觉得在天上飞来飞去,恨浪漫。陆小曼担心他的安全,可徐志摩这次仍不听话,他从北京回来不坐火车,而是搭乘张学良的专机(张学良要到南京办事)从北京出发到南京,然后坐火车赶回来。一回家两人吵架。一个说:"你为何不到北京去,害我两处走,上海环境又不好。"陆小曼始终不听,她觉得上海最对她交际花的胃口,认为上海比北京好,还说:"徐志摩你又坐飞机,不让你坐你又坐了回来。"因此徐志摩恨不痛快,拜访了杨杏佛,拜访了赛珍珠(为《中国人》写)想再搭张学良的飞机回北京,但因张学良没办完事,所以没搭成。因为朋友多,他拿到了飞机的月票,坐了一邮政飞机,从上海飞到徐州。这时他头痛,想回,但因林徽因将在北京大学作报告,讲中国古代古典建筑,他想去听,而且约好了梁思成,林徽因在机场迎接他,所以要在徐州加油,坚持要走,结果到了济南当家山,碰上了云雾,飞机撞在山上,机毁人亡。
他死后,很多有名人士都去了,例如梁启超、胡适、郁达夫、沈从文,至于林徽因夫妇更不用说,在这里有几个女人很失望,张幼仪离婚后没结婚,等他回心转意;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1954年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第三个是陆小曼,她知道徐志摩的死,她是有责任的,后来戒掉鸦片烟,整理徐志摩的著作,诗作等等;再就是赛珍珠暗暗喜欢徐志摩,但徐志摩无心顾及,告一段落,这个阶段是与理想实现有关系。
第三部诗集《猛虎集》于1931年8月出版,他的诗表现出对理想的追求已开始绝望。为什么?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有很多东西,徐志摩对很多都不满。资产阶级思想是这样,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写了一首诗——《生活》,表现了绝望,还有一首与《雪花的快乐》相对,名字叫《别拧我,疼!》。矛盾曾批评他,认为"它要算一首浅黄诗"把肉麻当有趣,这说明他的空虚和颓废,走向萎靡,以上是思想创造的介绍。下面讲《再别康桥》是怎样抒情的,表达了怎样的感情?
二、柔美悠远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时美好的,钟时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诗第三句诗。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意在言外,旨在象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如王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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