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选择的路第三节是什么意思?

未选择的路第三节是什么意思?,第1张

选择的路

[ 现代·佛罗斯特 ]

第一节

**的林子里有两条路,

很遗憾我无法同时选择两者

身在旅途的我久久站立

对着其中一条极目眺望

直到它蜿蜒拐进远处的树丛。

第二节

我选择了另外的一条,天经地义,

也许更为诱人

因为它充满荆棘,需要开拓;

然而这样的路过

并未引起太大的改变。

第三节

那天清晨这两条小路一起静卧在

无人踩过的树叶丛中

哦,我把另一条路留给了明天!

明知路连着路,

我不知是否该回头。

第四节

我将轻轻叹息,叙述这一切

许多许多年以后:

林子里有两条路,我——

选择了行人稀少的那一条

它改变了我的一生。

扩展内容: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创作的文学作品。这首深邃的哲理诗展现了现实生话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话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活。诗人在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条路,并坚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这首诗朴实无华而清新隽永、寓意深刻。诗歌分为四节,每节的第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别押韵,自如的节奏中透着坚定又渗出丝丝遗憾。整首诗韵律优美,读起来传递着优雅的音乐感。

总体赏析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足迹更少的那一条,然后它决定了我的人生从此不同。”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参考资料:

-未选择的路

福山中学鲍水枝

摘要:本篇文章主要是就自己在教授《未选择的路》这首诗后所做的一些反思,让学生深入理解本首诗的内涵主要是要从学生心理方面去引导,注意根据学生的反应去改变引导方式和教学方法。

关键词:选择弗罗斯特学生理解心理教学方式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作家弗罗斯特写的,它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是表达人们共同的感受。因此,要深入理解这首诗我们得先从他的写作背景入手。这首诗的内容与诗人的经历有关。弗罗斯特读高中时就开始写诗,17岁发表了处女作。以后一直坚持写诗,但很少能发表,20年中仅在小刊物上发表6篇。他抱着当诗人的梦想打算去英国发展。那么是继续留在家乡,还是去英国;是当一名农场主,还是当诗人,他面临着两种选择,不可能同时去涉足。况且当时诗人的待遇并不好,穷就穷吧,他毅然选择了诗歌。1912年,他变卖了农场去了英国,在伦敦附近住下。他成功了,1913年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少年的意志》,从此走上了诗歌创作的道路。当他写这首诗时,已经是返回新英格兰成为小有名气的诗人了。正如诗中所说: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一生的道路。诗中用林间岔路来象征人生道路,蕴含哲理,读后能给人以深深的思索。

在备课过程中,查阅了弗罗斯特的这些资料后,让我觉得似乎作者的这段经历跟我非常的相似。自从选择了大学毕业后留在海南当特岗教师后,我的心里就一直在思考三年后的我到底是继续留在海南教书还是重新回家竞岗教师行业,继续留在海南的话教学上就相对比较轻松,而且不用重新去考。来到海南已经五年了,通过这几年的磨合,渐渐地适应了这个原本很陌生的地方,渐渐地爱上了海南的气候,爱上海南人民的淳朴,爱上了这里的简单轻松生活方式。有时候我总在想我如果现在回到家乡那边教书的话,还能适应家乡的紧张的生活节奏吗?而且如果要回家乡教书需要我重新竞岗,家里那边的人口多,竞争压力非常大,我能挤进那个本已很拥挤的教师队伍吗?答案是非常难。留在海南,却离家太远;回家乡工作,又舍不得这个我曾经待过五年的地方。矛盾的心理一直在我的脑海停留,去还是留?当我看到弗罗斯特的这首诗时,泪眼朦胧了,仿佛他是为我写的,非常深刻的表达出了我的尴尬境地。我想说:人生的抉择怎么就那么难呢?处处都有选择,好希望有人能帮我做决定,但那也只是妄想,如果是要对自己负责的话,我们必须得自己想清楚后做决定,但究竟该怎样才算想清楚呢?好想有人指点指点,可是那些前辈很多时候只是不断提醒我们慎重做决定,尤其是人生的重大决定,就比如说工作、婚姻等,可到底如何才叫慎重,如何才叫对自己负责,需要自己好好琢磨。

人是需要经历的,很多事情只有真正经历了才知道其中的内涵。当我在教学这首诗时,为了让学生能更好的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我给他们简要介绍了下作者的写作背景,我边讲的时候边结合我的处境一起让他们理解,我讲得很激动,甚至没法控制住情绪,而学生给我的反应却是笑呵呵。课下我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学生没法深入理解,我最后认为是跟很多方面相关的。首先跟学生的阅历有关,初一的学生所经历的实在有限,他们所面临的一些选择都是微乎其微的,并不能对人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我初中的时候也学过这首诗,可对这首诗也没有很大的印象,最多只能做到能背熟而已,并不能深刻地理解其中的内涵。而如今重新学习这首诗的我,能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在做重要决定时的矛盾心理以及做决定后的遗憾,我觉得有些人生道理是需要自己去亲身经历才能深刻明白的。此时的初中生缺少一定的阅历,理解弗罗斯特所要表达的思想会有一定的困难性。然后还跟教师的教授方法及引导方式有关。作为新老师的我,在教书的路上还任重道远,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太多太多。在教授这首诗时,没有注意从学生的心理方面加强对学生的引导,缺乏学生之间的互动,不能够让学生放开思想,把人生的选择扩大到学生自己的生活领域、学习领域,需要根据学生的反应调整引导方式,让学生做到结合自己的生活及亲身体验谈谈选择,需要从学生的心理角度去谈,而不是光顾思考他们的年龄限制着他们的经历。在这点上我急需反思、改正,不断学习并运用新的引导方式,真正做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最后,我认为七年级的学生还是比较喜欢读诗的,尤其是现代诗,因为它篇幅短小、形式活泼,同时还讲究音律,读起来琅琅上口,易于记诵。但是,他们对诗歌的理解通常还处于感性阶段。既没有掌握诗歌朗读、欣赏的一般技巧和方法,也不具备鉴赏情感含蓄、内容深奥的诗歌,尤其是意象丰富的哲理诗的能力。当然,更谈不上调动自身的生活体验来把握诗歌的内涵了。而《未选择的路》就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因此,这就需要教师在诗歌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上的指导。对此,我认为,为了让学生更好的理解这首诗,可以采取以下几中教学法:

1、资料搜集法  

我要求学生搜集关于路的名言警句有有关诗人弗罗斯特的相关资料,包括他的生平简介、创作风格、主要作品、人生经历等等,以此来激发他们学习课文的兴趣,也有助于他们把握作品的内涵。  

2、合作学习法  

在预习诗歌之时,我就鼓励学生大胆质疑,从诗歌内容和写作手法两个角度认真研读文本,提出自己的困惑,然后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答疑解惑。  

3、情感体验法  

这是本节课上用得最多的一种方法,也是能将学习活动由浅显引向深入的一种方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还仅仅是停留在对诗歌的初步感悟上,只有引导学生调动自身的情感体验去品读诗句,感悟诗人形象,去与诗人进行深层次的交流,才能准确、全面、深刻地把握诗歌的主题与内涵。围绕这一点,我设计了三个教学活动引发学生的思考和感悟:⑴品读诗句,你读出了一个怎样的诗人⑵弗罗斯特,我想对你说⑶围绕选择改变人生这一主题,说出你心中的故事。  

学生通过运用以上三种主要的学习方法主动地参与到课堂学习中来,应该会取得不错的教学效果。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足迹更少的那一条,然后它决定了我的人生从此不同。”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诗分四节,第一节写诗人站在林间交叉路口,久久踌躇,他对两条路都很向往,但不能同时都走,必须选择一条;而一旦选定了一条,就没有回头的机会了。这是多么的无奈又无助。这样的开头,自然使人联想到人生之路:自然之路是可以回头的,只是浪费时间,但人生之路如射出的箭,无法收回,因为时光不会倒流。所以诗人望着那一条消失在丛林深处的小路,陷入了深思。在这沉思的过程中,他心里也许已经作出了决定。

第二节,诗人选择了其中的一条路,这条路是“芳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却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诗人选择的是一条少有人走的路,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选择那种留下很多旅人足迹的路。诗人也许知道,足迹多的路是平淡的,没有挑战性的。

第三节,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开始了艰难的跋涉。可这时候诗人心中对于另一条路也是非常留恋的,他知道只能选择一条路,却舍不下另一条路,因为他虽然作出了选择,但心中仍有踌躇,万一这一次的选择是一个错误,将“难以再回返”了。这里诗人写出了常人都有的一种心理。

最后一节,诗人遥想将来对往事的回顾:在一个小树林中,选择了其中一条路,从此决定了自己一一生的路。这里,诗人并没有沿着第三节的诗意写下去,没有告诉读者他选择的那条路结果怎样,而是写未选择的路,留下想象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诚然,人生的道路,结果谁料得到呢。诗人显然有宿命的意味,带着一丝的惆伥。但这样写更接近生活的原本状态,更能打动读者的心。 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揭示的是人生道路上面临的重大抉择。诗人并没有直言两条路代表什么,他所阐明的是抉择本身。诗歌描绘的是一个面临抉择的人和他进行抉择时的心态。诗人所选择的是一条人迹更少的路,这条路也许更艰辛,更需要开拓,正因为如此,才更具魅力。诗人也许并不十分懊悔选择了这一条路,但却分明在惋惜没有选择另一条路。不过诗人毕竟比常人更清醒、更自觉,他知道,人生际遇,千变万化,碰到两难之境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也只能作出舍一就一的选择,不论这一选择是对,是错,而一旦择定,就会对未选择的路怀着深深的眷恋,如果走那条路,也许更奇伟、瑰丽,也许更平凡、黯淡。不管怎样,当一种选择成为现实,人们必然会放弃另外一条路,而且只能走下去,不能返回选择的起点。这就是人生无法解决的悲剧。他年回忆起来,留下的也只能是一声轻轻的叹息,一丝淡淡的哀愁罢了。

诗人以具体的、明晰的事物来说明抽象的概念和哲理。树林中“分出两条”小路,何其平常。人们的选择往往不假思索,或者会轻易地选择那表面上“更诱人、更美丽”的一条,然而很可能由于这漫不经心的行动而决定了今后一生的道路。在这描绘的画面中,是诗人对人生的思索和叹息。 一、语言过分规则化 语音过分规则化 弗罗斯特强调诗歌创作中声音和意义的和谐统一,并创造性地提出“有意义的声音”这一诗歌美学理念气。从格律和尾韵、头韵和半谐韵两方面可以看出此诗的语音过分规则化。

格律和尾韵是诗歌的区别性特征。此诗包括四个诗节,每节五行,主导格律为五步抑扬格,在此基础上格律时而发生变化。以第一诗节为例:第二诗行前三音步为抑扬格,四五音步为扬抑格;第三诗行一二音步为抑扬格,三音步为抑抑格,四五音步为扬抑格。反复变化的格律避免了语音的单调乏味,增添了妙趣,使诗歌富有韵律感。诗的尾韵为abaab,cdccd,efeef,ghggh。同一诗节内不同诗行间的交替用韵和不同诗节间的连续换韵使诗节间完美结合,给人一种多声回响、渐次展开、不绝于耳的音乐效果。

第八诗行的wanted wear,第九诗行的though、that和there各自开端辅音相同,构成头韵形式(一组重读音节中开端辅音丛的重复)。第一诗节首行和尾行开头单词分别为two和to,构成头韵且发音相似,突出了诗人面临两条小路不知选择哪条的两难心境。半谐音(一组重读音节中相同元音或双元音的重复)是此诗另一语音特征。第二诗行的sorry和not中的[o]将诗人受到种种限制而被迫舍弃其中一条路时的无奈和遗憾表现得淋漓尽致,第七诗行的having和perhaps中的[æ]表现出诗人对另一条路通向何方的不确定,更含蓄体现出其选择之难。

综上,语音过分规则化赋予了此诗强烈的节奏感和回环曲折的音乐效果,使其悦耳动听的同时更有力表现出关于人生选择的主题思想。 词汇过分规则化 词汇过分规则化指词汇的重复。不难看出一些词语在全诗中反复出现。人称代词I重复出现八次,使读者融入诗中,产生共鸣;二三四诗行and的重复突出了抉择的紧迫感和诗人的矛盾犹豫、徘徊思量;二四诗行could的重复突出诗人的无奈和想要看清前路尽头的心理;十四诗行way的重复刻画出岔路接着岔路,选择跟着选择的画面,深刻诠释了人生是充满选择而无法逆转的旅程这一哲理。显然,词汇过分规则化在赋予此诗强烈韵律感的同时,还起到渲染气氛、强化主题的作用。 语法过分规则化 第一诗行和十八诗行诗句近乎“重复”,增加了表现力度,营造出首尾呼应的效果,使此诗在结构上浑然一体,强化了诗歌主题人生旅途中充满选择,不同的选择造就截然不同的人生历程。

二、语言变异 语象变异 作为语象的标点符号没有语义,却具备功能意义。十三诗行的感叹号与行首感叹词Oh连用,加之与下文的联系,表现出诗人对未选择的路的留恋遐想以及必须放弃时的失望无奈,也启发读者:人不可逆转的一生是个有得有失的过程,不要为不得不失去的事物叹息遗憾,以致失去新的机遇。十八诗行的破折号和两个重复的I连用,构成前词递接,增强语感效果,使读者体味到诗人的心理变化从面对岔路的仿徨犹豫,到止步不前的踌躇思量,再到做出抉择的决绝释然。可见诗人对标点符号的选择看似轻松随意,实则含义隽永。 词汇变异 此诗用词简练朴实,鲜有冷僻累赘词语出现;大量使用单音节词,诗句自然流畅。诗人用第一人称勾勒出一幅生动的秋日林中画卷,吸引读者欣赏卷中人物的故事,倾听其内心独白,体会举步维艰的旅者面对两难选择的心境,产生相似的遐想和感慨。作为描述性语句as justas fair中两个同义形容词的使用不仅满足尾韵要求,还和下文中表示不确定性的词汇perhaps、claim、about连用,暗示正是两条路的相差无几才导致选择之艰难,进而含蓄体现出诗人踌躇徘徊的痛苦和进行抉择的艰难与慎重。 语法变异 1.倒装

第三诗行long I stood为倒装句式。置状语于句首除了遵循尾韵外,更具有强调作用,生动描绘诗人止步思虑的画面,使读者更深地感受到人生是充满选择而不可逆转的旅行,每次选择在明确将来人生的同时也限制了自己的人生,因此诗人伫立良久,踌躇权衡。

2.时态

诗人运用一般过去式讲述过去选择林中岔路的经历,然而第四诗节中的时态发生变异。十六诗行的将来进行时和重复出现的ages连用,刻画了作者多年后回首往事时或喜或悲的画面,给人以时间绵长之感;二十诗行的现在完成时强调一切差异已因当初选择而产生,而这种差异已成事实,是追悔怀念所无法改变的,继而告诫读者要面对并坚持自己的选择。诗中不断变化的时态营造出时序重组、时空交错的现象,增加了诗歌的审美效果。 语义变异 1.象征

弗罗斯特善于将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意义的意象相糅合,使其诗歌内容和形式完美融合。此诗中象征手法的巧妙运用凸显了诗歌的深刻内涵,使其愈加精妙。Roads是贯穿全诗的中心词,这一具体形象象征人生之路。诗人借用他某一次选择林中岔路的经历揭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主题选择。人生旅途中选择不断地摆在人们面前,很多事情不能兼得,因此要不断做出选择和取舍,不同的选择将导致今后迥然的生活轨迹。诗人选择roads作为诗歌主题可谓取材凡近而寄托深远。此事物为人们所熟知,容易唤起读者相似的生活体验,使其受到触动,引发深思。结合诗人生平,此诗可被视为诗人在人生道路上的自白:在屈从现实和追求梦想的两难选择中,他最终在职业上选择从诗弃教,在创作上选择坚持自己的行文风格而非随波逐流。

2.反语

反语即用与本意相反的话语表达本意。诗人叙述其思虑良久后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路,按照常规思维,所选择的路(The Road Taken)是此诗强调的重点,更适合做题目。而诗人将The Road Not Taken用作题目,看似与诗歌主题和创作意图相悖,实则不然。以The Road Not Taken作题目,加之sorry,Oh,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doubted,sigh等语句一方面流露出诗人对“未选择的路”的感情好奇、惋惜、遗憾、无奈;另一方面对读者进行规劝:既已做出选择,并深知选择必然带来差异,就不要无谓地叹息、懊悔,而应告别“未选择的路”,义无反顾走那条已选的路。

3.多义性

诗歌词汇的多义性决定了其阐释空间的多重性。诗人将自己在诗中的身份定为traveler,既可以指林中过客,也可以指人生过客,而此诗看似描写诗人秋日林中岔路驻足思索的场景,实则蕴含耐人寻味的人生哲理。最后一诗节没有告诉读者诗人选择的路通向何方、结果如何,而用了具有多义性的sigh,可以指倍感宽慰的感叹,也可以指充满遗憾的悲叹,为读者留下想象思索的空间。 这首诗共有四节,而且其中的每一节都是五行诗体。整首诗的韵脚均为ABAAB,既工整又平稳,全诗是属于标准的五音步抑扬格诗行(iambic pentameter)。如诗的第一节,这首诗的第一节中末尾的单词分别为wood,both,stood,could和undergrowth,而这些单词的相应发音则又分别是:∣d∣,∣θ∣,∣d∣,∣d∣和∣θ∣,其对应的韵脚完全符合前述提到的ABAAB型。而且这首诗中的每一行都有10个音节,作抑扬格分布,构成五音步韵律。纵观这首诗的第一节和其余的三节,其韵脚也完全符合ABAAB这种标准的五音步韵律型。

由于这首诗是诗人对自己人生历程的回顾与反思,因此诗中的动词大多用了过去时以示对往事的回忆。比如说动词diverged,stood,looked down,bent,took,wanted,worn以及had trodden等。这首诗的基调,总体来说应该是比较缓慢和低沉的,而且还有一些遗憾叹息之情。另外,这首诗整体上没有什么生疏、难以理解的单词和古词语等,诗人用词比较朴实易懂,这也符合诗人作为现代诗人的身份。 简单与深邃的矛盾与统一 简单与深邃是弗罗斯特诗歌的又一大亮点。弗罗斯特诗歌的魅力在于它貌似自然、直接和简单,而实际上并非此。他曾说“我是一个十分难以捉摸的人……当我想要讲真话的时候,我的话语往往最具有欺骗性。”劳伦斯·汤普森认为:“绝人多数弗罗斯特的崇拜者都被他那貌似简单的诗歌艺术所迷惑,以至无法透视诗人所佩戴的微妙假面。”在弗罗斯特看来,诗歌的最高价值在于其意义的“隐秘性”。和弗罗斯特的其他作品一样,这首诗虽然只是描写了生活中一个普通情景,但它表现的却是内涵及其丰富和深刻,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哲理。这正是诗歌的艺术魅力所在。其所包含的内涵远远超过了诗歌文字表面所表达的内容。《未选择的路》表面上看似很简单,诗中的叙述者在清晨散步时来到了林间的一个岔道口,在他而前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条路比较僻静,另一条路则有纷杂的脚印,显然平时行人比较多一些。但是在那天旱晨,那两条路上的小草都还挂着露水,说明还没人从那里经过。经过片刻的犹豫,叙述者决定走那条比较僻静的道路,因为那条道走的人少,更有探索的价值。但他虽然作出了选择,心里仍在嘀咕,假如选择了另外那条路,他将会遇见些什么样的东西。

在诗歌的末尾,叙述者设想自己在多年以后向后人讲述自己在这个旱晨所作出的选择,并且感叹在作选择时的一念之差往往会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因此,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更重要,人生就是选择,或彼或此,人们无时不在选择。正是因为有不同的选择,所以才会有千差万别的结局,才会有千姿百态的人生。人总是在选择中前进的。选择,是摇摆于多种可能性之间的最后的决断。由于结局是未知的,不可预见的,所以才让人举棋不定、左右为难。 自然与社会的矛盾与统一 矛盾是对立与统一的结合体。在弗罗斯特的人多数诗歌中都体现出诗人通过描写自然的景观来表达出对人生和对社会的思考。自然激发了作者的创作灵感,从而来帮助他排遣出自己内心世界的孤独与惆怅。他的诗歌善于运用象征的写作手法,通过对自然景观的描写,透过对现实生活的折射,总能表达出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人生哲理。《未选择的路》作为诗人的一篇名作,也是最受欢迎的诗作之一,诗人在森林中散步,眼前出现了两条路,而对这个岔路口,诗人的选择犹豫不决,诗人也正是通过“路”这个自然景观,来反映出在现实社会中道路的选择之不易,“路”这篇诗作中仅仅是一个意象,而作者通过这个简单的意象,把自然与社会这一矛盾对立体而引向了统一。在诗中的第三节,诗人尽管交代了“我”对另一条道路的留恋,但是却宁愿选择一条人迹罕至的路。结合作者当时的现实生活,如果对于作者来说当时选择在师范学院教书是一条畅通无阻的人道,那么默默无闻的写诗生活则充满了艰辛与曲折,但是作者选择了后者,尽管在蓦然回头时,诗人再回顾过去,他也会思考一下如果选择前一条路或许会是另一番景象,这也是人之常情,这也是人们在漫漫人生道路上所而临选择时的困惑,为读者留下了思索和遐想的空间。 罗伯特·戴扬尼:弗罗斯特小心翼翼地避免直言这条路代表着什么,以免限制它们可能的象征意味。然而,他所表达的这种体验的实质的确使这首诗涉及了人的一个根本问题:进行选择的必要。

刘晨锋:这首诗的巧妙之处在于:他仅仅描绘选择,而以两条路的形象略去了选择的内容,使得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这正是詹姆斯·考克斯在《罗伯特·弗罗斯特》一书中所说的:“诗的本身是不完整的,不能充分说明自身”,而读者“将会被这首诗拽入类似的心境”。这首诗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体会自己的生活。这也正是《未选择的路》的艺术魅力所在。

《未选择的路》

**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创作的文学作品。这首深邃的哲理诗展现了现实生话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话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活。诗人在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条路,并坚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这首诗朴实无华而清新隽永、寓意深刻。诗歌分为四节,每节的第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别押韵,自如的节奏中透着坚定又渗出丝丝遗憾。整首诗韵律优美,读起来传递着优雅的音乐感。

他从来没有承认在那首诗中他对自己和他的讽刺处理得太过于微妙,但是这些情形值得被作为一种指示记住,即在一首诗或者一封信中,弗罗斯特经常喜欢尽量假装出自己没有某一立场,只是为了嘲弄——有时侯温柔,而另一些时候则尖刻。

参考资料:

:未选择的路)

身为一位到岗不久的教师,我们需要很强的教学能力,通过教学反思可以很好地改正讲课缺点,优秀的教学反思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未选择的路》教学反思,欢迎大家分享。

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未选择的路》教学反思1

弗罗斯特在一首著名的诗中叹息:林中路分为两股,走上其中一条,把另一条留给下次,可是再也没有下次了。因为走上的这一条路又会分股,如此至于无穷,不复有可能回头来走那条未走的路了。

这的确是人生境况的真实写照。每个人的一生都包含着许多不同的可能性,而最终得到实现的仅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绝大多数可能性被舍弃了,似乎浪费掉了。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遗憾。

但是,真的浪费掉了吗?如果人生没有众多的可能性,人生之路沿着唯一命定的轨迹伸展,我们就不遗憾了吗?不,那样我们会更受不了。正因为人生的种种可能性始终处于敞开的状态,我们才会感觉到自己是命运的主人,从而踌躇满志地走自己正在走着的人生之路。绝大多数可能性尽管未被实现,却是现实人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是它们给那极少数我们实现了的可能性罩上了一层自由选择的光彩。这就好像尽管我们未能走遍树林里纵横交错的无数条小路,然而,由于它们的存在,我们即使走在其中一条上也仍能感受到曲径通幽的微妙境界。

回首往事,多少事想做而未做。瞻望前程,还有多少事准备做。未完成是人生的常态,也是一种积极的心态。如果一个人感觉到活在世上已经无事可做,他的人生恐怕就要打上句号了。当然,如果一个人在未完成的心态中和死亡照面,他又会感到突兀和委屈,乃至于死不瞑目。但是,只要我们认识到人生中的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无论死亡何时到来,人生永远未完成,那么,我们就会在生命的任何阶段上与死亡达成和解,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也保持着超脱的心境。

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未选择的路》教学反思2

优点:

因为采取了多媒体教学,学生的兴趣比较高,参与面相对较广。在教学时气氛比较民主,基本上能让学生讲自己的话。教学中采用了换读法,和看图当堂写作,学生感到学法上比较新颖,领悟知识较为自然。讨论时教师的转引环节处理得自然,学生没有生硬的感觉。主题探讨上,深入浅出,联系生活,有实际的意义。在人文性的处理上比较到位。

不足:

1.对于朗读缺乏必要的指导,朗读流于表面,而没能达成深入的效果。

2.讨论的环节中,时间较长,压缩了其它的时间。

3.对于语文程度相对较弱的同学,没有给他们提供足够的展现机会。

4.写作环节结束得太草率,使之作用不能很好地实现。

5.课堂过分追求完善,而忽视了课堂的实效。

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未选择的路》教学反思3

层递式提问,引起学生看屏幕,通过麦克风感受朗读。

师:同学们能谈谈,通过学习本诗歌,你希望得到什么。

任燕:我听不懂这首诗讲什么,我想知道主题。

黄杰:是作者的两条路写得好还是周晓燕和董超说得好?

颜建英:这个“路”到底是什么“路”?这样的写法,我们上册在哪里学过?

任燕:走一条路就走一条,干嘛还要改日再见?还要叹息?

袁湘芬:《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态度乐观向上,这首诗的态度是什么?

黄晓燕:走条路需要这么复杂吗?

(教师等待一分钟,没有新问题出现)

师:黄晓燕同学很坦率,这一条路为什么这么复杂?

生:(杂乱)也许路上有陷阱,路上有地雷,要么路越走越难走……

师:同学们很风趣,我们小时候听说过“书山有路勤为径”,这里的路指得是读书之路,难道路非得指眼前的路吗?

颜建英:路,可以指“人生之路”!

生(杂):“人生之路,贝贝起步。”

师:好的,广告词都进来了,孩子从小健康,走人生之路才有实力,如果你的人生之路面临选择,比如上“重点高中”还是“普通高中”,你会怎么办呢?

陆芳敏:这很难,我想上重点高中,可按成绩却只能进普通高中啊!

师:陆芳敏的难处大家有同感吗?

生(杂):有,还有比如以后工作等等的选择都会很难。

师:那么,现在理解作者为什么小“路”大作吗?

生:理解,因为这是“人生之路”。

师:谁能告诉任燕同学,诗歌的主题是什么?

汤小锋:人生之路很难走,所以要慎重的选择。

徐彬:人生之路一旦选定,就没有后悔药可以买了。

黄杰:人生有一条道路,不能回头。

师:那么作者所说的改日再见,看起来不可能啰?

生(杂乱):当然,所以他要叹息了。

袁湘芬:作者不能走回头路,感到可惜,所以诗人的态度是忧愁的。

师:那让我们一起怀着忧愁的态度颂读诗歌,品味作者对读者的劝诫吧!

(齐读诗歌,教师对颂读进行短评)

师:同学们读到荒草萋萋时,我想到了黄杰同学说“谁写得更好”的问题。大家能否摘取关于路的描写,来比较鉴赏一下。

(学生五分钟自读比较;自读结束后,可以各抒已见)。

周晓燕:作者写大路用了“消失丛林深处”、“延绵无尽头”,我觉得比我有味道,写小路用了“萋萋”、“幽寂”、“诱人”、“美丽”,更写出小路荒凉,比我好。

徐芳:你太谦虚了,我觉得大路还是你写得形象,作者虽然突出了“路长”,却写得没有吸引力,要是大路荒凉,我还不想走呢!

(大家笑,有短暂的互相评论,教师鼓励大家相互驳斥。)

师:徐芳同学看不起大路,可作者却念念不忘大路。他怎么说来着?

生(齐读):啊,留下一条路等到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师:走了一条自己选择的路,为什么又留恋另一条路呢?

董丽丽:也许作者选择的小路走得并不顺利,所以他觉得还是大路好。

范佳:那也不见得,或许大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呢?

卓俊义:得不到的东西,你会认为它总是好的,所以后悔也是很正常的。

何杰: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

师:那么如何减少选择后的后悔呢?

生(杂乱):选择的时候要尽量慎重,一旦选定,就要坚定不移。

黄杰:既然选择要慎重,那么作者为什么反而选择难走的路呢?

董慰强:因为小路神秘,富有吸引力,而作者喜欢曲折的人生。

师:说得好,大路可以指平坦的人生,小路可以指曲折的人生。这样的方法,我们以前学过什么?它叫作什么?

生:(大部分齐答)《在山那边》、《柴藤萝瀑布》、《行道树》,叫作“象征”手法。

师:(屏幕出示象征的定义)“象征”——用具体形象的事物暗示特定事理的方法。比如“红花”象征“光荣”,“黄河”象征“中华民族”,“松柏”象征坚强勇敢。“象征”和“比喻”的区别在于,“比喻”着眼于相似点,而“象征”侧重于本质上的联系。例如“红花”可以象征光荣,但“红花”不能象“光荣”。

(屏幕出示四幅图画:梅花、宝剑、火炬、长城,请同学脱口而出象征意义)。

师:刚才同学们例举了许多象征意义,可见一个事物可以拥有多个象征义,所以我们在写作时,千万不能拘泥。

姚佳(问):写诗歌用象征有什么好处呢?

师:这个问题不好答,同学配《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未选择的路》教学片断与反思》这一教学反思,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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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我一下,把“路”全都改成“人生选择”,把“荒凉”“萋萋”改成“人生路上的艰难”、“挫折”,再读读诗歌,谈谈感受行吗?

(生改读课文,可以按自己的方式改,但是要求换入象征义)

师:读后感受如何?

生(杂乱):太噜嗦,而且像讲道理,不像诗歌。

师:能用平常我们讲的文学用语来表达吗?

袁湘芬:如果直接讲道理,不含蓄,不简洁,不优美。

师:对于她的说法,大家怎么看?

生:就是我们要说的。

师:这也是我要回答大家的。谢谢袁湘芬同学帮助我解答问题。

生:我们写作时怎么来运用象征呢?

师:当然是“学写”啦!

生:笑。

师:我们顺着作者的话题,请同学分别来写走大路和走小路的感受和结果,可以是诗歌,也可以是一段小散文,然后通过对擂来决定走大路,还是走小路。

(生用5—8分钟来写,师循环,偶尔应学生要求指导。)

姚佳:我走小路,我是这样写的:我越走越艰难,小路上满是陷阱和小山,我一次次地跌倒又起来,但我决不后悔最初的选择。

沈丽:我也走小路,小路上有刺、有蛇、有灾难,我精疲力竭却不能回头,人们啊,走路时一定要小心,别像我那样,遭遇痛苦。

邹利民:我走大路:大路平平坦坦,春风和和暖暖,但我觉得无聊,因为没有挑战。

董超:大路一望无限,前途平步青云,我庆幸我的选择,人生才会一帆风顺。

黄杰:我反对董超的看法:“梅花香从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若要人生有作为,崎岖小路搏一回。”

(下课铃响起)

师:(总结)无论是小路还是大路,老师相信同学们都会走得很精彩。“行路难,行路难”,然而“条条道路通罗马。”只要同学们充满勇气走下去,天堑都会变通途。

3.教学反思

因为采取了多媒体教学,学生的兴趣比较高,参与面相对较广。在教学时气氛比较民主,基本上能让学生讲自己的话。教学中采用了换读法,和看图当堂写作,学生感到学法上比较新颖,领悟知识较为自然。讨论时教师的'转引环节处理得自然,学生没有生硬的感觉。主题探讨上,深入浅出,联系生活,有实际的意义。在人文性的处理上比较到位。教学的不足包括:对于朗读缺乏必要的指导,朗读流于表面,而没能达成深入的效果;讨论的环节中,时间较长,压缩了其它的时间;对于语文程度相对较弱的同学,没有给他们提供足够的展现机会;写作环节结束得太草率,使之作用不能很好地实现;课堂过分追求完善,而忽视了课堂的实效。

4.专家点评

片断一,为余映潮老师执教,教师从朗读入手,指导学生整体感受诗歌的意境。这种教学策略是正确的,值得更多人借鉴。朗读很重要,怎样指导朗读?要引发朗读的兴趣,要强调变化。片断中教师在朗读方法的要求上突出了一个“变”字。首先采用吟诵的方法,教师着意提出要区别于“念书”,也就是说要有韵律感和节奏感,也就需要投入情感;然后尝试讲述式的朗读,把自己的情感在娓娓而谈中表达出来,此时对文章的理解更为冷静而深刻;最后要求用内心独白的方式,把诗歌读给自己听。从朗读要求的变化,可以看出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从读给别人听到读给自己听,从读者、朋友、自己三个角度体会诗歌的情感,而且由外到内逐步深入内心,目的在于通过朗读触动学生内心最敏感之处,获得最真实的体验和感悟。

这样在朗读上的精心思考和设计,应该可以为我们所借鉴。

第二个片断,也有很多值得赞赏之处。例如,从初读到精读,体现了阅读从浅入深的变化;教师和学生的对话中,教师语言较为幽默,能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学生课堂较为活跃,主体性得到了较好体现。

这些都是课程改革中,我们所追求达到的。然而,对比第一个片断,也不能不使我们反思一个问题:阅读是需要师生全部参与的对话。这个对话,要有质量,就不能光追求热热闹闹,应关注学生的思维的发展。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阐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但以具体的描写入手,我们首先看到的便是**树林中的两条道路,但诗人的笔触却将这朴素场景的描述赋予了更深的含义。在这里,象征手法的运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使言简意赅的描写具有了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

“路”是此诗最重要的一个意象,既是具体的道路,也具有人生道路的象征意义。古今中外不少诗人作家都曾使用了道路的这种双重意义,比如屈原的诗中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句子;鲁迅也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们都赋予了“路”以不同的含义,表达了对人生的不同看法与态度。在此诗中,诗人通过对未选择的道路眷恋与遐想,向我们昭示了人生无限丰富的可能性,以及只能走一条路的遗憾。意识到这一点,或许便为我们开启了另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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