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苏轼《赤壁赋》“苏子与客泛舟”中的友人为虚构?

为什么说苏轼《赤壁赋》“苏子与客泛舟”中的友人为虚构?,第1张

       此赋通过月夜泛舟、饮酒赋诗引出主客对话的描写,既从客之口中说出了吊古伤今之情感,也从苏子所言中听到矢志不移之情怀,全赋情韵深致、理意透辟,实是文赋中之佳作。

 第一段,写夜游赤壁的情景。作者“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投入大自然怀抱之中,尽情领略其间的清风、白露、高山、流水、月色、天光之美,兴之所至,信口吟诵《诗经·月出》首章“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把明月比喻成体态娇好的美人,期盼着她的冉冉升起。

与《月出》诗相回应,“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并引出下文作者所自作的歌云:“望美人兮天一方”,情感、文气一贯。“徘徊”二字,生动、形象地描绘出柔和的月光似对游人极为依恋和脉脉含情。

      在皎洁的月光照耀下白茫茫的雾气笼罩江面,天光、水色连成一片,正所谓“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滕王阁序》)。游人这时心胸开阔,舒畅,无拘无束,因而“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乘着一叶扁舟,在“水波不兴”浩瀚无涯的江面上,随波飘荡,悠悠忽忽地离开世间,超然独立。浩瀚的江水与洒脱的胸怀,在作者的笔下腾跃而出,泛舟而游之乐,溢于言表。这是此文正面描写“泛舟”游赏景物的一段,以景抒情,融情入景,情景俱佳。

  第二段,写作者饮酒放歌的欢乐和客人悲凉的箫声。作者饮酒乐极,扣舷而歌,以抒发其思“美人”而不得见的怅惘、失意的胸怀。这里所说的“美人”实际上乃是作者的理想和一切美好事物的化身。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这段歌词全是化用《楚辞·少司命》:“望美人兮未来,临风恍兮浩歌”之意,并将上文“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的内容具体化了。由于想望美人而不得见,已流露了失意和哀伤情绪,加之客吹洞箫,依其歌而和之,箫的音调悲凉、幽怨,“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竟引得潜藏在沟壑里的蛟龙起舞,使独处在孤舟中的寡妇悲泣。

     一曲洞箫,凄切婉转,其悲咽低回的音调感人至深,致使作者的感情骤然变化,由欢乐转入悲凉,文章也因之波澜起伏,文气一振。

  本人不喜欢看虐心、感情千沟万壑复杂纠结,从头到尾女主or男主都在痛苦结局居然还HE的文,于是推荐一些温馨or小白or搞笑的文

  《染指你是个意外》by 红九

  呃……怎么说呢,这篇文章相当甜,相当温馨,相当小白,相当搞笑,女主傻了吧唧的,看得我乐死了,男主集腹黑、温柔于一身,居然还有的小邪恶,总之很有爱啊~~~

  内容概要

  言羽:你说,咱俩在一块,这事有戏吗?

  肖翔:没有。我跟你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已经染指我了。

  肖翔:那是意外。

  言羽:你说,你真不用我做你女朋友?

  肖翔:不用。咱俩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又染指我了。

  肖翔:那依然是意外。

  言羽:肖翔,我决定放弃你了。

  肖翔:你敢!我已经染指你了!

  言羽:可是,咱俩不熟;那是意外。

  肖翔:我就爱染指陌生人,怎样!

  《如何霸占摇钱树 》作者:有兔缓缓

  ,前一阵子才找着,赶忙来献宝,大爱的男主啊!那个小冷酷,那个小别扭,那个小害羞,那个小自恋~~精英气质啊~~

  节选:

  姚浅舒开着粉红QQ,泪如雨下的行驶在a市开往B市的高速公路上,更受打击的事情来了,十一黄金周历来都是结婚的旺季,高速上一路的婚车,她气呼呼的超了一辆又一辆。

  哼!!!车牌号上贴什么:百年好合、佳偶天成,成心刺激她!

  哼!!!你们良辰美景、花好月圆,只剩下我一个人孤孤单单!

  她看着婚车就不爽,凡是婚车她见一个超一个,好!目标来了,前方又是一个婚车队!

  冲啊~~~杀啊~~~一脚踩下油门~~~小小的QQ开到了130码啊,130码~~~车身左飘飘,右飘飘,好像要脱离地面飘出去一样,这就是周杰伦在**里玩的漂移吗?

  一路飞飙,风呼呼地吹,路过高速监控摄像头,只看的白光一闪200块,又一闪又是200块,罚钱了,她不管了,照超!谁让这个车队太嚣张,最末尾两辆黑色奔驰宝马打底,然后一路是黑色的玛莎蒂尼、黑色兰博坚尼、黑色的保时捷、黑色商务版世爵,泪眼婆娑中她更伤心了,这统统都是盛守则开过的车,更勾起了她的伤心事~~~

  开着粉红QQ一路先超玛莎蒂尼,再超兰博坚尼,然后趁着拐弯,力克保时捷,世爵更是不在话下,哼哼,再把最前面的十米长的黑色劳斯莱斯给超了,我就是aB高速公路上的粉红飙车王!

  有点奇怪啊,名车们虽然被超了可一点儿也没追上来的意思,其实名车们都是在那里郁闷,谁让那是新娘子的车啊,新娘子的车本来就应该开在最前面啊,忍无可忍,从头再忍!

  她开啊开啊,一下就把长梆子劳斯莱斯给超了,成就感非凡啊,我得意地笑~~

  不过再得意,到了高速口还是要老老实实交罚款,向交通警察叔叔承认错误,刚被处理好,一辆辆黑色的阴影拢过来,先是奔驰宝马,然后是玛莎蒂尼、兰博坚尼、保时捷、世爵,哈哈,你们被超了很没面子,想再来是吧,好,咱们再从B市开回a市,再飙一次,一决雌雄,回到车上刚想启动,打头的黑色劳斯莱斯无声无息开上来,把粉红QQ围了个十面埋伏,无路可逃......

  劳斯莱斯下来一个人,英挺无双,正是她的‘前’男友盛守则,就让她在看他一眼......啊,他今天穿的好帅,竟然还打着漂亮的领结,真是最最帅的新郎,比王子还王子,等等......

  “盛守则,你要娶谁?”

  盛守则竟然不理她,直接一个过肩背就把她扛上了车,姚浅舒还在伤心哭泣,“你这个没良心的,你难道要娶任莹莹,我锅底灰中毒那天,你答应我不娶她的,5555555555......”

  《我是酸菜你是鱼》作者:关就

  现代文, 彪悍小白女VS腹黑更彪悍上司,轻松幽默的风格,开场就满有爱,其中笑点灰常多阿,女主和男主斗智斗勇的感觉十分和谐有才,推荐。女主很可爱,且是我喜欢的上司下属文。

  节选:

  凭着积分拿到了一叠兑奖票子。冲到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兑奖现场,奖台上摆满了家电,厨房用具,主持人大声鼓动着人们消费再消费,因为意想不到的收获就在手中的兑奖票中,

  “女士们先生们,刮开有奖等你拿,这里的每样东西都等你领回家。”果不其然,有人漾着通红兴奋的笑冲上台,手里扬着小小的纸张,那亢奋到假发歪了半边的模样让你以为他中了等离子彩电,其实他中得了一个面包机。

  伟大的经济学家曼昆先生总是强调,天下没有免费的甜甜圈。物质世界里,因资源的稀缺,人们学会分配有限的资源以取得最大的效用。人是经济人,所以一旦出现“免费”,“赠送”这类字眼,足以使现场失控。

  当谢英姿跳着使劲抓朱盟的衣领,并成功拽落一颗他的衬衫扣子时,朱盟知道,这个女人失控了。

  “天哪天哪,是三等奖,我发财了我发财了我发财了。”谢英姿兴奋得亲了一口朱盟,拉着他跑到兑奖台。

  “这里有位**中得了三等奖,是辆双人自行车哦,这位幸运的**在哪里?在哪里?”主持人在台上操着一口港台腔,蹦跳着把谢英姿拉上了台,“**很幸运哦,**贵姓?”

  “姓谢。”被请到台上的谢英姿双颊绯红,健康的肤色白里透红,果真是红运当头。兴奋得脑子里只剩下“我发财了”这几个字。

  “谢**,我们采访一下你,这辆自行车喜欢吗?双人的哦。”

  “喜欢,非常喜欢。”其实心声是,我发财了。

  “那会和谁骑这辆车?”

  “我男朋友。”啊,我发财了。

  “谢**男朋友来了吗?”

  “来了。”

  “谢**男朋友在哪里?男朋友在哪里?”

  是以至此,站在台下的朱盟无奈笑着,心想,我要不举起手来,这激动的主持人怕是不依不饶得继续用港台腔寻找“男朋友”。围堵在台前的人们,均有些艳羡,手下也不停着,使劲得刮,希望成为下一个幸运儿。

  “好,男朋友在那里,这位先生请你上来好吗?和女朋友一起领会这个爱的双人自行车。”

  主持人首先躁动,招手请朱盟上台。朱盟无法,无奈得看了一眼台上女人晶亮到痴傻的丹凤眼,哭笑不得。这鸡飞狗跳的生活啊。

  谢英姿朝身边的朱盟露出一个“我发财了”的笑容,之后视线又溺死在那辆红色的双人自行车,寻思着,红的好,不俗气,一点都不俗气。

  《谁说大象不会跳舞》作者:桃桃一轮

  我想说这个文是4P,三男一女,本来俺是不喜欢这类文的,可是!可是!这相当搞笑啊,我坐在电脑前扑哧扑哧乐半天,太搞笑了!!里面的男主囊括了女人的大爱,冰山型,腹黑型,天真型~俺癫狂了~~~~

  节选:

  眼看大家都在准备着欢欢喜喜过春节,我却躺在医院里生活不能自理。度过了无聊空虚寂寞的一晚,早上的我呼呼大睡着,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我睁开一只眼看了一下手机,才十点半!护士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很是讨厌,旁边病床的一个五岁小女孩老是哭,恨得我直想上去就给她两巴掌。你说这些人没事那么早起床干吗,知道“今朝有觉今朝睡”的道理么?我翻了个身,拉起被子擦了一下口水四逸的半边脸,惊奇地发现我的枕头湿了半个。医院的枕头质量真差,一个个跟四川盆地一样,排水功能那么差。

  隐约见到一个黑影在我眼前晃了一晃,不过我猜想那肯定不是人,谁都知道我比较不容易醒,没人会在早上来看我。迷迷糊糊又睡了一个小时,肚子饿得叽里咕噜乱叫,可惜我手术后不能吃饭,据说要等放一个P之后才能吃东西。我的人生,居然在等待放P中度过……

  我又翻了个身,惊奇地发现另一半枕头也湿了,黏糊糊的,好恶心哦。(枕头:这个病人好恶心哦)

  那个黑影阴魂不散,一动不动的钉在那里,看了真碍眼。

  “护士姐姐~给我换一个枕头嘛~~”我半闭着眼睛坐起来,向不知道在哪里的护士撒娇,旁边那个总是哭的小女孩跟她妈妈说:“妈妈,那个阿姨睡觉好会流口水哦,要不我们把弟弟的纸尿裤借她垫着嘴?”

  她妈妈及时捂住她的嘴,才使她免遭杀身之祸。我瞪向她,凶狠地说:“那是汗!口水和汗都分不清楚,哼!”

  小女孩的妈妈不高兴了,居然敢反驳我:“就是口水!不信让你男朋友评个理,他早上八点就来了,一直坐着看你流口水到中午。”

  “什么男朋友?”我顺着那女人指示的方向回头去看,原来刚才一直阴魂不散的黑影真的是个人!

  我的嘴张开就合不上了,只见表情一如当年般冷淡的叶地主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像一樽雕塑一样,见我转头也不打声招呼。一身黑色的阿X尼(职业总裁指定品牌)西装,银灰色丝绸领带,利落的黑发纹丝不乱,墨黑的眸子盯在我身上,害我的小小心脏好一阵乱蹦达。

  我们好比十几年没见的老情人,默默望着对方,尤其是我,大张着嘴,眼前浮现他当年抛弃我远走高飞的画面,心如刀绞啊~~什么?我乱用成语?女猪和男猪重逢,不都这样写的吗?导演!让那些围观群众不要插嘴!

  这么一阵自我催眠着,我泪儿亮亮,再挣扎一下,希望可以掉一滴晶莹的泪水出来。

  叶地主大概是被我美丽的泪眼打动了(叶地主:是被打劫了),羞涩地低下头,忽然掏出一张纸巾,别过头去不看我,声音却如同从寒武纪飘来:“把口水擦一下。”

  我美好的形象忽然被打破,夺过纸巾,愤愤不平擦着嘴角,偷偷看了一眼刚才反驳我的小女孩妈妈,那个花痴女人,趁我擦口水的时候对我的叶地主(叶地主:谁的?)拼命放电,在她眼睛上接一个电流表,电流表没准都被烧死。好在叶地主是个性质良好的电阻,从头到尾就没去看那女的一眼。

  “擦完了,还你。”我试图把纸巾还给叶地主,可是他居然不要,真是的,这么浪费,也许他是有心要送我这个当定情信物,那我就勉强接受吧。忽然,我发现他眼睛底下多了个黑眼圈,看上去有点憔悴,不像是平时英明神武的叶地主,又忽而想起昨天秋祯洛说他出差去了深圳。

  “你不是在深圳么?”我看了一眼他身边小小的行李箱,眉头一皱,“怎么没给我带礼物来?人家好不容易住一次院,你居然空手过来?去~给我买几盒脑X金!”

  叶地主脸一沉,我吓得用被子捂着头,谄媚一笑,安慰道:“不要脑X金了……能看到你,我比什么都高兴,嘿嘿,哈哈。”我这边出卖着自尊,那边叶地主就从行李箱隔层里拿出一个体积不大的盒子丢到我面前,我本来想痛斥他一顿,也好标榜我“贫贱不能移”的高贵品质,可是一看见那令人震撼的“LV”商标,我的眉毛不由得抖了两抖。

  “按理说,我们是要抵制LV的,但是,我正好要研究一下LV为什么能风靡时尚界的原因,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一边正经八百地强调着,一边窃笑着伸手扒拉过盒子,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是一个很眼熟的钱包,跟地摊上经常出现的LV假货很相似,但一定不是假货!

  “唉……”我长长叹了口气,哭丧着脸。

  “又怎么了?”叶地主好像很像掐死我似的,虎着个脸。

  我捏了一下自己的脸,恩,还好,脸皮和以前一样厚。翻弄着LV钱包,我无限惋惜地说:“唉……我怎么这么命苦呢?好不容易得到一个LV钱包,我却没有钱来将它填满。”说着,我的手偷偷向叶地主的胸口探去,七摸八摸掏出了他的钱包,啪一声打开,现金果然没多少,卡倒是一排一排的。我抬头对他笑了一下,见他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更加放肆地把现金拿出来,塞进我的新钱包里面,吧唧着嘴说:“这才像一个真正的钱包嘛……”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无耻的人!”小女孩的妈妈义愤填膺,眼睛急都红了。

  我抱着钱包喜不自胜,但是不敢太过欢欣,不然刀口又裂开,那谈初净还不知道要怎么整我。叶地主的脸忽然出现在我视线内,我连忙将钱包往屁股下面一塞,用被子把全身都包住,就怕他忽然暴走要抢走我的钱。

  “林浩然,刀口愈合情况如何?”他冷眼一挑,用那种审问犯人的语气问我。

  “回大人的话,正在愈合中。”我必恭必敬地回答,这年头,给钱的就是爹啊。

  叶地主站起来,坐上病床,低声说:“伤口,给我看看。”

  “好啊。”我挣开被子,刚拉起难看的病号服,又马上变脸,捂着小腹警惕地看着他,正义凛然地说:“不行,位置比较敏感,不能乱给你看。”

  叶地主抿着唇,沉默了一会儿,就要坐回椅子上,我又改变主意一把拉住他——瞧他那副倍受打击的样子,多可怜啊,要是不给他看看,花儿都会心疼的。(花儿:我们心疼叶地主怎么就碰上你这种无耻的人)

  《衾何以堪》作者:木浮生

  这个文很温馨,有些地方还蛮幽默,男主是一个瞎子,但是!!!听我说,这绝对不是败笔!~男主眼睛的不便完全掩不住他周身的光华,深情,执着,偶尔的霸道,结局是绝对的喜

  节选:

  “那……”桑无焉主动地放下酒瓶,掏出手机,“我现在就去骂他,不然心里不爽!”说着就拨电话。

  李露露急了,“喂——你这女人怎么当真呢。”又去夺她的手机。

  结果电话一拨就通。

  “喂——”苏念衾接电话少有这么迅速。

  李露露将手机抢过来,桑无焉又抢回去。

  苏念衾听见那边动静,又喂了一声。

  桑无焉隔空对着话筒扯着嗓子喊:“苏念衾你这个王八蛋!!!为什么不骗骗我说你只喜欢我?为什么要先去爱上别人?既然爱别人为什么要来找我?苏念衾是一个王八蛋!你不是人!”

  李露露一脸悲惨地挠后脑勺,这女人酒品真差。

  11——5

  这个时候苏念衾正在城市的另一头的一家意大利餐厅请了一干人和彭丹琪吃饭,让彭丹琪的私人邀请变成了一个公事小会议餐桌。

  桑无焉的大嗓门从听筒里传出来,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听的一清二楚。

  她打了一个酒嗝,怒气变成了一副哭腔继续说:“你为什么要那么花心,苏念衾,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花心大萝卜,大坏蛋。”然后她开始对着电话抽噎。

  苏念衾站起来,离开座位,薄怒道:“你怎么喝这么多酒,旁边有人么?”

  “没有。有……李露露。”桑无焉泣不成声。

  “你们在哪儿?”苏念衾努力地保持好耐性。

  “我……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桑无焉嘟着嘴,抹了一把鼻涕。

  “李露露呢?让她接电话。”苏念衾觉得和她讲不通。

  “我……我为什么……为什么要让她和你说话,你要……她接她就接啊。”即使是烂醉,她也不忘记带着哭腔与他抬杠。

  “桑无焉!”他低叱。

  桑无焉不理他,又开始对着电话哭。

  “桑无焉!我让你叫李露露听电话!!立刻!马上!”苏念衾不出意料地爆发,对着电话吼。顿时餐厅里所有的人都惊讶地望着这个一脸怒容的英俊男子。

  那边,不用桑无焉说,李露露已经听见苏念衾的咆哮,她急忙从桑无焉那里拿过电话,“喂,苏先生,我是李露露。”

  苏念衾深吸口气,尽量恢复客气的语气说:“李**,请问你们现在在哪儿?”

  李露露急忙报上火锅店地址。

  苏念衾一边让小秦叫车,一边说:“李**,恳请你务必在我们达到之前照看好无焉。”

  “好的。”李露露很少这么顺从地听从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指示,虽然他的用语是极其客气的却有着一种无法拒绝的威严。

  很男人的一个人,李露露挂电话的时候想,和秀气俊雅的外表有点不太一样。

  苏念衾到达的时候,桑无焉正将头搭在里李露露的肩头,怀里抱着一个酒瓶。

  “你们喝了多少?”苏念衾将桑无焉放在车上,然后回头问。

  “四瓶啤酒,还有一半是我喝的。”李露露颇为无辜地说。

  “你住哪儿?我派人送你回去。”

  “不用不用,我自己走。”

  “现在太晚,你一个人不方便。而且谢谢你照顾无焉。”

  “她今天这么胡闹我也有责任,怎么还能谢我。”李露露抱歉地说。

  “不,不止是今天,你一直很照顾她,所以谢谢你。”

  和苏念衾说话间,小秦已经叫来车送李露露。

  还是一个不容拒绝的男人,李露露上车的时候又暗想。

  一路桑无焉又变的不安静,吵闹挣扎把人弄的筋疲力尽才到酒店楼下,苏念衾去抱她,她又叫又咬,途中还用她的爪子在苏念衾脸上抓了条不浅的口子。

  回到房间,苏念衾刚把她放在沙发上,摸到那个冰凉的啤酒瓶子还被她像宝贝一样地抱着,而且里面还有东西。

  “拿来!”暴君铁青着脸,下达命令。

  “不。”桑无焉将它使劲拥在胸前。

  “给我。”暴君一般不愿意多次重复自己的指示。

  她不但不听,反倒缩到另一头,与他隔得远远的,鞋没脱蹲在沙发的角落里。

  他终于不耐烦了,坐过去要采取强硬措施。

  桑无焉一边又踢又咬地与他抗争,一边发出震破耳膜的尖叫。

  小秦慌张地跑过来,看到这一幕,有点哭笑不得地说:“苏先生,桑**喝醉了,这种情况下只能好好哄。”她瞅了瞅苏念衾那双紧紧擒住桑无焉双腕的手,“而且,您这样会弄疼她的。”

  苏念衾一怔,听到小秦的话,迅速地放开,然后有点尴尬地咳了两下。好好哄?他从来不知道女人要怎么个哄法。

  小秦会意,小声地解释说:“她要做什么你都顺着她,说话也是,声音放轻点。”

  说完之后,她觉得自己留在这里有点多余:“我先回去,苏先生你一会需要帮助拨我电话,我马上就过来。”

  小秦走了好一会儿,桑无焉依旧像对待仇人一样防备着他。

  苏念衾慢慢地挨过去,说:“无焉,把瓶子给我。”

  “不给。”她嘟囔着说。

  “要是酒撒在身上粘着很难受,而且万一落下去打碎了,我又看不见收拾,割到你怎么办?”他尽量让说话的语气听起来很轻柔,开始学着哄她。

  “不会弄坏的。”她像个小孩子一样与他辩解,但是态度也平静了不少。

  “那……那你就抱着吧。”苏念衾一边体会小秦的话,一边耐着性子加以实践。

  “好啊。”桑无焉傻笑。

  苏念衾听到她的笑,表情才开始松懈下来,张开双臂说:“过来,我抱你。”

  她有点迟疑,“你是谁?”

  “你说我是谁?”一听到这话,苏念衾又开始来气,提高了声线。

  桑无焉立刻挪远一尺,又缩了回去。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她皱着脸说,“肯定是个讨厌鬼。”

  “我是苏念衾。”他再次压低声音。

  他投降,他悔改。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了。”苏念衾垮下脸来。

  “苏念衾才不会这么对我说话。他只会吼:桑无焉你闭嘴,桑无焉你走开,桑无焉你别吵。”

  苏念衾听到这些话,觉得心有点酸:“我以后尽量不再对你发脾气了。”

  “什么叫尽量?”

  “就是一般情况下都这样。”

  “真的?”

  “真的。无焉,过来我想抱你。”

  她不再吵闹,乖乖地踩过沙发垫子坐在他的腿上,然后又乖乖地让苏念衾给她脱鞋。

  “我难以想象,我的衣服和这沙发被你折腾成什么样子。”他将瓶子放在茶几上,又将她的鞋子也放在茶几上。

  “为什么要把鞋子也放在桌子上?”桑无焉偏着头问他。

  “因为无论我放在哪儿你都会把它踢到路中间害我绊倒,那个地方最保险。”

  “我有这么坏吗?”

  “远远不止。有一次你没把开水壶搁回原位,随意地放在灶台边上,害得我被烫伤了。”

  “我不记得啊。”

  “那是因为你醉糊涂了不然肯定不会忘。当时你就使劲哭,我只好装做一点也不痛,又去安慰你。”苏念衾习惯性地将下巴搁在她的肩窝,轻轻地在她的秀发上来回摩挲。

  他嗅到桑无焉那带着酒精的气息徘徊在鼻间,还有因为嘴酒而变成异常沉重地呼吸声。她安静了很久,让苏念衾几乎以为她睡着了。

  忽然,桑无焉在他怀里动了动,抬起手指摸他的睫毛。

  “这样看更长。”她感慨,“为什么会这么密,好象小扇子一样。能不能扯下来长在我的眼睛上。”

  苏念衾笑。

  “你笑了,”桑无焉傻乐着回应,“以后只许你对着我笑,不然会让别的女人想犯罪的。”她又接着去摸他的鼻子。

  苏念衾耐不住痒,将她的手捉下来,放在唇边轻吻。

  “念衾,你只属于我一个人好不好?”

  苏念衾默了一会回答:“我本来就属于你一个人。”

  “那她呢?”

  “没有什么她,一切都过去了。真的,无焉。”苏念衾闭着眼睛说。

  “告诉我,你是我的。”

  “好。”

  “你说呀。”

  “你是我的。”

  “恩。”桑无焉心满意足地笑,然后有点累的倒在他胸前。

  过了半天,她才恍然地直起身体,忽然说:“不太对。”

  “怎么不对了?”

  “你说反了。”

  苏念衾挑眉:“看来你脑袋瓜还挺清醒的嘛。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好了,下面是重头戏了!当当当当!!!

  顾漫的三部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何以笙箫默》《杉杉来吃》

  真的无数人在推荐,都是喜剧啊啊啊啊啊啊!!!!

  节选俺就不贴了,嘿嘿,限制不够了~~~

  《微微一笑很倾城》现代文,多少人期盼中的文阿,华丽丽的完结了,顾漫的文不多说阿,男女主由网络开始演变为真实的爱恋,男主肖奈,大神,传说中腹黑的顶级,阿阿阿大爱阿,强烈推荐。

  《杉杉来吃》

  事情发生在是薛杉杉连续加班五天后。

  明明是国庆节,可是因为月底要结帐,财务科所有人都必须加班。新进小菜鸟薛杉杉被一堆报表折腾得手忙脚乱头昏眼花,终于三号晚上科长宣布月结完毕,杉杉回到租的房子就扑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朦胧间似乎听到手机响了,杉杉闭着眼睛在床上摸了半天摸到手机,凭感觉按下接听键,口齿含糊的说:“喂。”

  “您好,请问是薛杉杉**吗?”

  “嗯,是。”

  “这里是XX医院,请您立刻到XX医院妇产科来一趟。”

  “哦……好。”

  对方还在叽里咕噜说什么,杉杉完全没往脑子里去,嗯啊哦的答应着。终于对方挂了电话,世界安静了,杉杉缩回被子里继续睡觉。

  过了几分钟,薛杉杉猛的从床上坐起。

  刚刚她听到了什么?医院?

  !!!!!!

  不会家里老头出事了吧。

  杉杉套上鞋就飞奔出门,打上车催促司机加速开往XX医院的时候,忽然想起——不对啊,她已经来到S城工作了,已经不在老家了,老头怎么也不会在S城的医院啊,而且刚刚似乎听到那边人说是……妇产科?

  接下来的事情,对杉杉这种升斗小民来说简直传奇得像小说。

  先是在医院门口一下车,杉杉还没心疼完那五十块钱打车费呢,就上来两个墨镜高壮男,看样子早在医院门口候着了,而且连她的样子都晓得。

  “薛杉杉**,请跟我们来。”

  然后杉杉就在遇见黑社会的惊恐中被两人帯到妇产科手术室前,再然后一个满头大汗的男人冲了上来,紧紧握住她的手。

  “薛杉杉**,请您务必救救我太太。”

  杉杉茫然的被他晃来晃去。“呃,那个……”

  谁来告诉她究竟是怎么回事啊……还有,这位大哥,我的手快被你捏碎了……

  “言清,松手。”

  清淡的却十分有力的命令,那个叫言清的男人立刻松了手。

  杉杉不由自主向发声处看去,然后眼睛直了。只是一个男人坐着的侧面而已,却好像发光似的牢牢吸引住人的眼睛。男人彷佛刚从宴会中出来,身着非常正式的黑色西装,脸上带着一丝疲倦和习惯性的高高在上的疏离。他弹了弹衣角站起来,以一种傲慢的步伐走近薛杉杉。

  “薛杉杉?”

  杉杉呆呆点头。

  “AB型RH阴性血?”

  杉杉继续点头。

  男人虽然仍然是一副傲慢的表情,眼神中却闪过了一丝放松。

  “舍妹和你同属稀有血型,她刚被推进手术室待产,血库却临时告急,为预防万一请你待在这里,以备不时之需。”

  原来是这个啊,杉杉恍然大悟。大学体检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的血型非常稀有,因此每次过马路都特别小心,生怕出个什么意外大出血死翘翘。

  “没问题没问题。”杉杉顿时对产房里面的孕妇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毫不犹豫的答应,不过……

  杉杉讪讪的说:“那个……我可不可以问个问题?”

  “你问。”明明是求助者,可是男人偏偏就能摆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来,而周围的人似乎也觉得他的态度理所当然,以致薛杉杉也快产生这种错觉了。

  “呃……你们是谁啊?”还有,他们是怎么知道她的****的呢?

  男人以一种奇怪的目光看了薛杉杉几秒,然后慢慢开口。“鄙人封腾。”

  杉杉想了半天,很不好意思的说:“那个,我认识你么?”

  言清擦了擦汗。“薛**,你是风腾公司的员工吧。难道你培训的时候没有学过公司创业史,也从来不上公司网站?”

  杉杉的嘴巴一会张成O型,一会张成啊型。她、她想起来了……

  风腾……封腾……

  居然是大、大、大老板。

  杉杉无比乖顺的蹲在产房前当临时血库,期间又被大老板支使着去做了个血液检查,以证明身体健康,血液合格。

  生产中孕妇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妇转危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万谢下走出了医院,走了一会,停下,看着月亮仰天长叹。

  “资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没人性啊没人性。”

  犹自摇头晃脑的杉杉没注意到,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听到她的感叹后,跑车后座的男子嘴角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刚打开的车窗。

  “回家。”

  “老板,你刚刚不是说要送薛**回去的吗?”

  “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说,“资本家都是没人性的。”

又到世界读书日,最近我在读的是《人生》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中国,改革的春风吹遍国家大地,商品经济的活跃打破了农村原本的僵持与保守,现代文明的城市生活诱惑着一直困守在黄土地上的农民。路遥先生的《人生》阐述的就是当时在西北农村的这样一种生活状态,描写农村青年高加林面对未来的选择。

1  从教室走向土地(被动)

高加林本是一位有知识有抱负的农村青年,读完高中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但好景不长,他的职位被大书记的儿子顶替了,只能回归农村。他终日在家颓废,后来去土地上拼命劳作直到娇嫩的双手受伤流血。

2  从农民走向记者(主动)

高加林不甘心被困在农村,通过走后门,去到大城市做一名记者。因为见多识广、踏实肯干,高加林很快便在城市大放异彩,写的报道文章不仅受到领导赞扬,而且在广播台被诵读。

3  从刘巧珍走向黄亚萍(主动)

在农村时,善良美丽的农村姑娘刘巧珍闯进了他的生活,送他水瓜、帮他叫卖,他们开始了一场高调的恋爱。

刘巧珍  《人生》**截图

就在巧珍以为他们会一直幸福下去的时候,高加林选择了城市,巧合的是,广播员正是他的旧同学黄亚萍。高加林和亚萍日渐交好,在一次巧珍来找他时,觉得她说的都是乡下琐事,便打定主意和她分开,和亚萍在一起。

4  从城市走向土地,孑然一身(被动)

高加林走后门的事情被揭发,他又得重新回到土地,亚萍当然不会跟他回农村,她不能为了爱情嫁给一个农民。他事业爱情两失,最终褪去了骄傲,重新投入到土地里。

高加林的人生究竟是从哪一步开始走错?是因为一开始被抢了教师的位置吗?我想不是的,是因为他做选择的时候抛弃了生活的原则,把最宝贵的东西轻易地丢弃了,所以他也被生活抛弃了。

高加林  《人生》**截图

《人生》并没有描写哪个人的一生,它只展示了年轻人的青春故事,但是短短的几年,却能让人一眼看到他们的结局。小说中的年轻人都为自己的向往而奋不顾身,在面对选择时也犹豫也不忍,但最终踏出了人生中要紧的一步。谈不上对错,生活没有如果,我们无法保证另一条路就是阳光明媚、生机盎然,唯有做选择时再三思虑,做到无悔于心。

4月23日是官方的世界读书日,如果我们愿意的话,每一天都可以是读书日——在书里感受生活的起伏,感悟人生的真谛。

抱团现象在NBA已经存在很久了,大多都是职业生涯后期球星们聚在一起,最后一次机会夺冠的想法。但自从2010年著名的詹姆斯决策1出现后,联盟风向发生了变化,导致超级巨星争夺战愈演愈烈。但是,都是抱着一个团。詹度和2010年前控股集团的巨星有什么区别?

说到詹姆斯的决定,说到底也是其他三个家伙抱团逼出来的。年年倒在凯尔特人脚下,让詹姆斯看不到未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自己组建三巨头。2016年,正在接近立定年龄的杜兰特,也是年年荒废。在3-1领先被勇士逆转后,他选择了最难也是最容易的方式,就是加入敌方勇士。这两件事给NBA老板和主教练带来了很大的震动。从那以后,球队开始招募巨人对抗骑士,以至于现在的NBA很少有巨人是完全不想要总决赛的,就算想也没用。由平民组成的球队可能会在常规赛创造奇迹,但他们永远不会在季后赛继续创造奇迹。

有人说詹姆斯之前有过一个小组,凯尔特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巴克利、德雷克斯勒、马龙、纳什都是之前参加过小组的巨星。但是詹杜和他们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那就是他们都是在暮年捧着一个团,尤其是老一辈的巨星,被乔丹打压的足够厉害,等到乔丹退役才试图去收集奖杯。战都是小组的巅峰,这在NBA几十年都没有发生过。另外,詹姆斯和杜兰特是联盟前三的巨星,反响会这么强烈。

自从杜兰特加盟勇士,詹姆斯的压力稍微低了一点。原因是球迷认为即使詹姆斯巅峰时期,他的朋友也会聚在一起打共同的敌人,而杜兰特则加入了打败自己的敌人去打老东家。还有人认为是詹姆斯开启了峰会,所以没有理由责怪杜兰特。所以在很多粉丝眼里,詹度的行为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但无论如何,两人都处于巅峰状态,这或许可以看作是他们夺冠后的软肋。

暮年捧一团,还是巅峰捧一团,都是为了一堆苏先生想抱在怀里的战利品。也许球员转会的地点和原因并不像球迷想得那么个人情感,但正是因为这些情感,无论真假,NBA变得更精彩,更吸引我们。

《江城子·密州出猎》作于熙宁八年冬,此时的苏轼正处于仕途的低谷。由于不满王安石变法,他自请外调,在密州任地方官。苏轼词的豪放风格正是在密州上任的时期正式形成的。苏轼对《江城子·密州出猎》这首痛快淋漓之作颇为自得,在给友人的信中曾写道:"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呵呵,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词中表现的其非凡的英勇气质,也表达了为国家效命的深切意愿。

全词可分为上下两阕。字里行间都洋溢着豪放的思想。

上阕主要写描写出猎的盛况。起句陡兀,"老夫聊发少年狂",用一"狂"字笼罩全篇,藉以抒写胸中雄健豪放的一腔磊落之气。苏轼时年四十,正值盛年,不应言老,却以"老夫" 自嘲,又言"聊发",与"少年"二字形成强烈反差,形象地透视出、流露出内心郁积的情绪。他左手牵黄狗,右手擎猎鹰,头戴锦绣的帽子,身披貂皮的外衣,一身猎装,气宇轩昂,何等威武。"千骑卷平冈",一"卷"字,突现出太守率领的队伍,千骑奔腾,腾空越野,势如磅礴倾涛,何等雄壮!全城的百姓也来了,来看他们爱戴的太守行猎,万人空巷。这是怎样一幅声势浩大的行猎图啊,太守倍受鼓舞,气冲斗牛,为了报答百姓随行出猎的厚意,决心亲自射杀老虎,让大家看看孙权当年搏虎的雄姿。苏轼深受儒家民本思想的影响,历来勤政爱民,每至一处,都颇有政绩,为百姓所拥戴。密州时期,他的生活依旧是寂寞和失意的,郁积既久,喷发愈烈,遇事而作,如挟海上风涛之气。

下阕由实入虚,就个人情绪,抒发感怀。下阕承前进一步写"老夫"的"狂"态。出猎之际,痛痛快快喝了一顿酒,意兴正浓,胆气更壮,尽管"老夫"老矣,鬓发斑白,又有什么关系!以"老"衬"狂",更表现出作者的万丈雄心从未消失的英雄本色。但是,隐藏在这种雄心壮志背后的,是苏轼对自己怀才不遇,年华老去的慨叹。北宋仁宗、神宗时代,国力不振,国势羸弱,时常受到辽国和西夏的侵扰。苏轼由出猎联想到国事,联想到自己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处境,不禁以西汉魏尚自况,希望朝廷能派遣冯唐一样的使臣,前来召自己回朝,得到朝廷的信任和重用,能够"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天狼",喻指辽和西夏。此处用典,在做到言简意赅的同时,更能把读者的视野无限地扩展,让人产生无数的联想,生动形象,使文章更有张力。作者以形象的描画,表达了自己渴望一展抱负,杀敌报国,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整个下阕借出猎表达了自己强国抗敌的政治主张,抒写了渴望报效朝廷的壮志豪情。

南宋胡寅曾经说过:"词曲至东坡,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宛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高歌,逸怀浩气超乎尘垢之外,于是《花间》为皂隶,而耆卿为舆台矣。" 《江城子·密州出猎》感情纵横奔放,令人"觉天风海雨逼人"。词中表现了作者的胸襟见识,情感兴趣,希望理想,一波三折,姿态横生,"狂"态毕露;虽不乏慷慨激愤之情,但气象恢弘,一反词作柔弱的格调,"指出向上一路,新天下耳目",充满阳刚之美,拓宽了词的境界,树起了词风词格的别一旗帜,成为历史弥珍的名篇

江城子 记梦

苏东坡十九岁时,与年方十六的王弗结婚。王弗年轻美貌,且侍亲甚孝,二人恩爱情深。可惜天命无常,王弗二十七岁就去世了。这对东坡是绝大的打击,其心中的沉痛,精神上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苏轼在《亡妻王氏墓志铭》里说:“治平二年(1065)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名弗),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于平静语气下,寓绝大沉痛。公元1075年(熙宁八年),东坡来到密州,这一年正月二十日,他梦见爱妻王氏,便写下了这首“有声当彻天,有泪当彻泉 ”(陈师道语)且传诵千古的悼亡词。 中国文学史上,从《诗经》开始,就已经出现“悼亡诗”。从悼亡诗出现一直到北宋的苏轼这期间,悼亡诗写得最有名的有西晋的潘岳和中唐的元稹。晚唐的李商隐亦曾有悼亡之作。他们的作品悲切感人。或写爱侣去后,处孤室而凄怆,睹遗物而伤神;或写作者既富且贵,追忆往昔,慨叹世事乖舛、天命无常;或将自己深沉博大的思念和追忆之情,用恍惚迷离的文字和色彩抒发出来,读之令人心痛。而用词写悼亡,是苏轼的首创。苏轼的这首悼亡之作与前人相比,它的表现艺术却另具特色。这首词是“记梦”,而且明确写了做梦的日子。但虽说是“记梦”,其实只有下片五句是记梦境,其他都是抒胸臆,诉悲怀的,写得真挚朴素,沉痛感人。  题记中“乙卯”年指的是公元1075年(宋神宗熙宁八年),其时苏东坡任密州(今山东诸城)知州,年已四十。这首“记梦”词,实际上除了下片五句记叙梦境,其他都是抒情文字。开头三句,排空而下,真情直语,感人至深。“十年生死两茫茫”生死相隔,死者对人世是茫然无知了,而活着的人对逝者呢,不也同样吗?恩爱夫妻,撒手永诀,时间倏忽,转瞬十年。“不思量,自难忘”,人虽云亡,而过去美好的情景“自难忘”怀呵!王弗逝世转瞬十年了,想当初年方十六的王弗嫁给了十九岁的苏东坡,少年夫妻情深意重自不必说,更难得她蕙质兰心,明事理。这十年间,东坡因反对王安石的新法,颇受压制,心境悲愤;到密州后,又逢凶年,忙于处理政务,生活困苦到食杞菊以维持的地步,而且继室王润之(或许正是出于对爱妻王弗的深切思念,东坡续娶了王弗的堂妹王润之,据说此女颇有其堂姐风韵)及儿子均在身旁,哪能年年月月,朝朝暮暮都把逝世的妻子老挂在心间呢?不是经常想念,但绝不是已经忘却。这种深深地埋在心底的感情,是难以消除的。因为作者时至中年,那种共担忧患的夫妻感情,久而弥笃,是一时一刻都不能消除的。作者将“不思量”与“自难忘”并举,利用这两组看似矛盾的心态之间的张力,真实而深刻地揭示自己内心的情感。十年忌辰,触动人心的日子里,他又怎能“不思量”那聪慧明理的贤内助呢。往事蓦然来到心间,久蓄的情感潜流,忽如闸门大开,奔腾澎湃难以遏止。于是乎有梦,是真实而又自然的。“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想到爱妻华年早逝,感慨万千,远隔千里,无处可以话凄凉,话说得极为沉痛。其实即便坟墓近在身边,隔着生死,就能话凄凉了吗?这是抹煞了生死界线的痴语、情语,极大程度上表达了作者孤独寂寞、凄凉无助而又急于向人诉说的情感,格外感人。接着,“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这三个长短句,又把现实与梦幻混同了起来,把死别后的个人种种忧愤,包括在容颜的苍老,形体的衰败之中,这时他才四十岁,已经“鬓如霜”了。明明她辞别人世已经十年,却要“纵使相逢”,这是一种绝望的、不可能的假设,感情是深沉、悲痛,而又无奈的,表现了作者对爱侣的深切怀念,也把个人的变化做了形象的描绘,使这首词的意义更加深了一层。 苏东坡曾在《亡妻王氏墓士铭》记述了“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的父训。而此词写得如梦如幻,似真非真,其间真情恐怕不是仅仅依从父命,感于身世吧。作者索于心,托于梦的确实是一份“不思量,自难忘”的患难深情。 下片的头五句,才入了题开始“记梦”。“夜来幽梦忽还乡 ”,是记叙,写自己在梦中忽然回到了时在念中的故乡,在那个两人曾共度甜蜜岁月的地方相聚、重逢。“小轩窗,正梳妆。”那小室,亲切而又熟悉,她情态容貌,依稀当年,正在梳妆打扮。这犹如结婚未久的**,形象很美,带出苏轼当年的闺房之乐。作者以这样一个常见而难忘的场景表达了爱侣在自己心目中的永恒的印象。夫妻相见,没有出现久别重逢、卿卿我我的亲昵,而是“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这正是东坡笔力奇崛之处,妙绝千古。正唯“无言”,方显沉痛;正唯“无言”,才胜过了万语千言;正唯无言,才使这个梦境令人感到无限凄凉。“此时无声胜有声”,无声之胜,全在于此。别后种种从何说起?只有任凭泪水倾盈。一个梦,把过去拉了回来,但当年的美好情景,并不存在。这是把现实的感受溶入了梦中,使这个梦也令人感到无限凄凉。结尾三句,又从梦境落回到现实上来。“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料想长眠地下的爱侣,在年年伤逝的这个日子,为了眷恋人世、难舍亲人,该是柔肠寸断了吧?推己至人,作者设想此时亡妻一个人在凄冷幽独的“明月”之夜的心境,可谓用心良苦。在这里作者设想死者的痛苦,以寓自己的悼念之情。这种表现手法,有点像杜甫的名作《月夜》,不说自己如何,反说对方如何,使得诗词意味,更加蕴蓄。东坡此词最后这三句,意深,痛巨,余音袅袅,让人回味无穷。特别是“明月夜,短松冈”二句,凄清幽独,黯然魂销。正所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白居易语)。这番痴情苦心实可感天动地。 这首词运用分合顿挫,虚实结合以及叙述白描等多种艺术的表现方法,来表达作者怀念亡妻的思想感情,在对亡妻的哀思中又糅进自己的身世感慨,因而将夫妻之间的情感表达得深婉而挚着,使人读后无不为之动情而感叹哀惋。[7] 宋神宗驾崩后,宋哲宗继位,任用司马光为宰相,苏东坡又被召回京城升任龙图阁学士,兼任小皇帝的侍读。这时的苏东坡,十分受宣仁皇太后和年仅十二岁的小皇帝的赏识,政治上春风得意。苏东坡不时怀念起死去的结发妻子王弗: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冷。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由此成就了一阙悼妻怀思的传世之作。 苏东坡对于王弗是痛彻心肺的悲情。“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阴阳相隔,重逢只能期于梦中,也只有梦是没有时空限制的,可以超越一切的界限和有限。朴素真挚的深情,沉痛的生离死别,每读一次就更为其中的深情所感动。 应该说,苏东坡再次得宠多少有些幸运的成分。这么个大词人,大文学家,被政治牵绊得头晕目眩,苏子的一生常常让人有点啼笑皆非的意思,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一段相对安稳适意的生活中,苏东坡的精神状态是轻松和愉悦的,但苏东坡也断断不能忘记王弗曾经陪伴着自己度过的那些艰难的时光。王弗在苏东坡的一生中作扮演的角色绝非一个主妇那么简单,在林语堂的《苏东坡传》中也曾有过这样的落笔:……苏东坡……由气质和自然的爱好所促使,要变成一个隐士。社会,文化,学问,读历史的教训,外在的本分责任,只能隐藏人的本来面目。若把一个人由时间和传统所赋予他的那些虚饰剥除净尽,此人的本相便呈现于你之前了。……他偶尔喝醉,甚至常常喝醉而月夜登城徘徊。这时他成了自然中伟大的顽童——也许造物主根本就希望人是这副面貌吧。“顽童”,这里林语堂先生固然是在一种嘉许的语气在点评苏东坡的自由性灵,然而苏东坡实际上又何尝不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呢?不谙世事,兴致所至,聪明有余而内敛不足。 夫人稳健,而丈夫往往不能。丈夫往往急躁,灰心丧气,喜怒无常。高兴了把酒言欢,不高兴了也要骂骂娘。麻烦的是丈夫有了旷世的才气,就不是骂骂娘这么简单了。苏东坡常常会在自己的诗作里流露一些“不合时宜”的论调,自找祸端。由此可见在日常的生活起居,待人接物中,这等人物将是何等的低才。倘若没有一个得体大度,端庄典雅的夫人为丈夫张罗这些“不入眼”俗事,怕苏先生不会有几天清闲。在密州,他们正过苦日子,苏东坡对新所得税至为愤怒,孩子揪着他的衣裳对他晓晓不休。他说:“孩子们真傻!”苏夫人说:“你才傻。你一天闷坐,有什么好处?好了。我给弄点儿酒喝吧。”在一首诗里记这件事时,苏东坡觉得自己很丢脸,这时妻子洗杯子给他热酒。这当然使他很欢喜,他说他妻子比诗人刘伶的妻子贤德。因为刘伶的妻子不许丈夫喝酒。苏夫人也是用了好几年的工夫才摸清楚丈夫性格,那是多方面的个性,既是乐天达观随遇而安,可是有时又激烈而固执。苏夫人聪明解事,办事圆通。 她是进士的女儿,能读能写,但是并非一个“士”。做妻子的也知道要管家事,要抚养孩子,要过日子。正因为如此,苏东坡的生活中是不能没有一个这样的女人把握船舵的。只有在妻子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下,苏东坡才有更多的闲情逸致去“沐于沂,浴乎舞雩”。也正因为如此苏夫人也成为苏东坡最为信任依赖的人,很多事情埋藏在苏东坡的心灵深处,别人大都不知道,苏东坡的妻子一定知道。同过患难,共过生死,日日的关心和爱护,充满信任的等待和抚慰。王弗给与苏东坡的是所谓“相濡以沫”的质朴而深厚的情感。 在这首小词中,读不到一句令人感觉“矫情”之语,词语的运用简练凝重。每一个音节的连接都有冷涩凝绝之感,犹如声声咽泣,压抑沉重的气氛就在这“幽咽泉流”中弥散开来,让人艰与呼吸,又难以逃避。 苏东坡用了十年都舍弃不下的,是那种相濡以沫的亲情。他受不了的不是没有了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是失去了伴侣后孤单相吊的寂寞。“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在梦里能够看见的,也全是逝去亲人往日生活里的琐碎片断。因为在那些琐碎里,凝结着化不去的亲情。 在红尘中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执子之手是一种境界,相濡以沫是一种境界,生死相许也是一种境界。在这世上有一种最为凝重、最为浑厚的爱叫相依为命。那是天长日久的渗透,是一种融入了彼此之间生命中的温暖。 面对这样的深情,解读都似乎是一种伤害,那是需要在生命里反复吟唱,静夜中不断怀思的乐音。无数的人毫不吝惜地把“绝唱”这个词赠与了这首词,然而,时光流转了千年,我们又听到了一声相似的叹息,那叹息给予了我们有一篇值得反复玩味的美文,也让我们更深切地领会了苏子心中的创痛,两个文人千年的唱和,诉说着人世间最值得感念的深情。这就是巴金先生所写的《怀念肖珊》和《再忆肖珊》。不再过多的评说什么,我摘录了其中两个段落,作为本文的结尾,这是《江城子》最深沉的诠释,在这样一个滥情的年代,我们庆幸还有这样的情感值得我们永远的祭奠: 她不仅分担了我的痛苦,还给了我不少的安慰和鼓励。……我进了门看到她的面容,满脑子的乌云都消散了。我有什么委屈、牢骚都可以向她尽情倾吐。……她不断地给我安慰,对我表示信任,替我感到不平。……今天回想当时的情景,她那张满是泪痕的脸还历历在我眼前。我多么愿意让她的泪痕消失,笑容在她那憔悴的脸上重现,即使减少我几年的生命来换取我们家庭生活中一个宁静的夜晚,我也心甘情愿! 她离开我十二年了。十二年,多么长的日日夜夜。每次我回到家门口,眼前就出现一张笑脸,一个亲切的声音向我迎来,可是走进院子,却只见一些高高矮矮的、没有花的绿树。上了台阶,我环顾四周,她最后一次离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我仿佛还站在台阶上等待着车子的驶近,等待着一个人回来。这样长的等待。十二年了。甚至在梦里我也听不见她那清脆的笑声。我记得的只是孩子们捧着她的骨灰盒回家的情景。这骨灰盒起初给放在楼下我的寝室内、床前五斗橱上。 悲伤没有用。我必须结束那一切梦景。我应当振作起来,哪怕是最后的一次。骨灰盒还放在我的家中,亲爱的面容还印在我的心上,她不会离开我,也从未离开我。做了十年的“牛鬼”,我并不感到孤单。我还有勇气迈步走向我的最终目标——死亡。我的遗物将献给国家,我的骨灰将同她的骨灰搅拌在一起,撒在园中给花树作肥料。

《琅琊榜》中梅长苏,是一个绝对的悲情角色,他在最意气风发的时候遭遇家仇,经历挫骨之痛,重返金陵的他,早已不见往日的模样。

有关于梅长苏的真实身份,其实剧中有多人怀疑,那么为何太皇太后和静妃能够一眼就认出呢?

其一,从太皇太后来看。

梅长苏与林殊相比,在样貌上早无半点相似,可人即便再改变,皮相能变,骨相却不会更改。

太皇太后年岁已大,重新看到梅长苏之时,亲切地拉着他的手叫他小殊,并将其与霓凰拉在一起,给他年幼时最为喜欢的糕点。

面对这样的太皇太后,梅长苏的心中是感动又怀念的,他感动于这些年,仍有人记得自己,也怀念曾经的那些快乐时光,彼时的他一心只想带领赤焰军,成为真正保家卫国的英雄。

现下,多年过去,太皇太后已经是满头白发,颤颤巍巍地握着梅长苏的手,众人以为太皇太后是糊涂了,说着胡话,可实际上,人能够改变容貌,却不能够改变曾经的气息,糊涂的老人,往往是看得最深的人。

太皇太后从小看着林殊长大,对他的一举一动都非常了解,即便梅长苏脱胎换骨,可他的身上还留有林殊的影子,从这些相似的举动背后,太皇太后发现林殊真正的身份也是理所应当了。

剧中,当太皇太后去世时,梅长苏说这个世间,唯一剩下疼爱自己的亲人也离开了,可见年少时的林殊,绝对是太皇太后最为疼爱的孩子。用太皇太后认出林殊,可表达一个长辈对于孩子深深的思念之情,也可给人物是人非之感。

梅岭一案已经是尘封旧案,当年的那场大火,毁灭了无数人,同时也让无数人因此获利。

太皇太后这个年龄来说,其实记忆已经是混乱的,原著中关于赤焰一案,太皇太后曾经多次求情,最终梁帝同意免除林殊死刑,可惜谢玉为了权力,一把火永绝后患。

太皇太后得知这一噩耗,她无法承受备受疼爱的小殊已经死掉,随着她年岁的变老,记忆变得模糊,梅长苏的出现让她认出了曾经的小殊,但此时的太皇太后早已忘却了当年的赤焰一案。在她的心中,小殊健康长大,将要与霓凰成婚,每个人都幸福美满。

其二,从静妃的角度来看。

静妃,是琅琊榜中最为睿智的人,她本是游身在外的医女,为照顾辰妃,这才入宫,最终成为了梁帝的妃子。她在宫中低调,默默无闻,实则是她保全自己的一种方式。

静妃认出梅长苏,实际上并非一次,而是内心一直抱有怀疑,最终她验证了自己的怀疑。初次静妃起疑,是因为梅长苏支持靖王参与夺嫡之争。

从当时的朝廷形势来看,以梅长苏这种长歌善舞,心思缜密之人,为何独独选择支持靖王夺嫡。无论是太子还是誉王,都比靖王有前途。靖王可谓是既没有有力母族的支持,本身还不受皇上的宠爱,绝非一个好的夺嫡人选。夺嫡之争,可非表面上那么简单,一旦所支持的人未曾胜利,梅长苏的下场可想而知,可梅长苏却愿意为靖王不惜牺牲生命,这令静妃对他的真实身份有所怀疑。

《翔地记》的出现,让静妃对自己的疑惑有所确定,书中的一个地名,与林殊母亲的小名是一样的,梅长苏在上面的批注为了避讳特地少了一笔,静妃与林殊的父母相熟,很是了解她母亲的闺名,这个笔画的减少又怎可能是一个巧合。

这本书,最初是靖王在苏宅暗道中发现觉得有趣就拿回来,靖王并未发现该书的秘密,可静妃在翻看了这本书后,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之后每次给靖王送点心也会给梅长苏带一份,林殊自小对榛子酥过敏,静妃所送的点心中从来就不放榛子酥。她自己还多次叮嘱靖王,一定要好好对待苏先生,这也是怕靖王性格上的固执与梅长苏的计谋发生冲突,最终真相揭发,靖王会后悔不已。

九安山上,静妃特意前往,就是将自己的猜测落到实处。她医术高明,一次切脉,发现了梅长苏身体中的火寒之毒,也证实了梅长苏的真实身份。

梅长苏也知道,他的隐瞒不了静妃的,于是承认了自己的真正身份,不过期盼静妃将一切都隐瞒下来,不要告诉靖王。

原因也很简单,以靖王与林殊之间的感情,若是得知梅长苏为林殊,他并没有死,肯定不会允许梅长苏以身犯险,影响了梅长苏计划好的复仇之计。静妃能够认出梅长苏,还真是靠着睿智和对蛛丝马迹的推测,没有人告知她真相,她凭借梅长苏留下的线索,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更是为梅长苏的复仇之路增添了一份力。

其三,聂峰才是一眼认出林殊的人。

剧中,认出林殊的人其实不少,蒙挚大统领是因为梅长苏在前往金陵之前,就与对方联系过,两人在金陵相见。

霓凰则是凭借女人的直觉,两人幼时相处的感情,在点点滴滴以及那块玉佩,认出了林殊。至于靖王,则是次次在真相的边缘徘徊,终究错失了真相,最终结局之时才知道了梅长苏的真实身份。

有一个人,他是一眼就认出了梅长苏的,赤焰旧人,身为夏冬的丈夫,聂峰。他身中火寒之毒,外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野人,癫狂又可怕。可当他看到林殊来到时,情绪平稳下来,虽然无法说话,但透露出的情感是,聂峰知道林殊是谁。

一场大火,一切都物是人非,聂峰曾经也是英雄般的人物,却沦落这般下场。而少年英雄的林殊,变成了这个药物不断,诡计多端的梅长苏。

琅琊榜中每个人的认出都是自己的情谊,太皇太后是亲情,静妃的信任,霓凰是爱情,聂峰是兄弟情,真情永远是相互的。

八月二十一日,快女舞台,江映蓉封面,刘惜君离开,李霄云落泪。 很抱歉,我一度找不到言辞去撰写此文。比赛过后,我一直很恍惚,因为今晚的舞台实在太跷蹊与诡异了,刘惜君的大众评委,李霄云的整晚落寞,都使得这晚的快女披了迷离的色彩。湖南台的嘴脸终于都裸露出来了,我感到很无力。 摆好心态,先要恭喜李霄云能顺利晋级四强。你一直都是个不错的女孩,希望以后能越走越远,加油。 我一直都认为李霄云与刘惜君真的是很好的朋友。快女五强,成都占三,余下两人是李跟刘了,不算相依为命,但也惺惺相惜。 李霄云很淡定从容。每次作答,每次对垒,都很大气,很有大将之风。她能演绎驾驭很多不同风格的曲目,无论是慢歌抑或快歌,都是得心应手的。她能走得更远,而且云团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你们的支持下,李霄云会不负众望。 正文: 在快女历史上尤为诡异的一次比赛,八月二十一日。这天的赛况很让人糊涂,因为民意与舆论上,都是看好刘惜君拿第一的,毕竟于封面女生上,她还是处女地,至于淘汰谁,固然是不会淘汰李霄云,第一跌到倒数第一,湖南台不会那么傻,排除此两人,余下的该是成都内战,这也是除成都外全国市民所向往的合理结果。 但在疑点颇多的晚上,一切皆有可能。第一个环节李霄云从头待定到尾,算是小小的意外,但也觉得是情理之中,因为她跟苏先生把情歌的意义扭曲了,变了知己,敌不过别人情深款款,是情有可原的。但在第二轮来临时,诡异的一晚终于拉开了序幕。刘惜君的牵手我个人认为是不错的,加上七十个小孩撑场,场面很温馨,也在跟大众评委传递一种信息,不给面子我可以,但请给面子那些小孩,接二连三的低估我了,这次该不会了吧,后来,大众代表大众评分了,二十二分。 刘惜君很愕然。电视前的我也很愕然。因为我感觉这晚上刘是豁出去了,她似乎有种感觉,不成功便成仁,不当封面就淘汰,所以唱牵手时真的很用心,这首歌就是她全部的寄托了,但竟被羞辱,以至于后来唱枉凝眉时,她已经怅然若失了,因为她认为,今晚的一切评委,大众专业专家都是冲着自己来的,自己即将谢幕。 李霄云是很仗义的,也很看重自己跟刘的感情。她后面的歌发挥不好,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情绪的波动问题。因为今晚的黑幕操作得有点失败,黑的街知巷闻,李霄云见到刘惜君的处境,自然免不了一番伤怀。雪候鸟与斗牛都没有以前的从容淡定了,反而有一份浅浅的落寞,大概她从未试过此际般的惆怅。 后来,PK台上,李来挑人。今晚只要是个人,不瞎,都看得出挑刘是稳赢的。但李没有,选了郁。这是她第一次的保护刘惜君。我就算不是细菌,也不得不有所感动,就单纯的为了那两人的友谊。 李霄云真是一个大气的人,选郁后,被问理由,那一句不会输给她两次,呈现了自己的大将之风。虽说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指责狷狂,但李真的别无他选。弄走黄英,同寝之谊有些犯难;弄走刘惜君,更是不可能,李可不想四强里成都占三,显得自己很孤立,而且与惜君间的情感也让她不能下手。所以,郁可唯,曾战胜过自己的女人,再一次于PK台上,堂堂正正的一决胜负。 这种气度,才算是大将的气度。 接着,李让郁站上了终极PK台。就要看黄英与刘惜君的胜者了。我个人认为,她应该是想刘惜君能晋级的,要是刘一旦失手,那就万劫不复了。李霄云是有点底气,因为在专业评委这个环节,刘似乎一直都很有把握,今晚应该也不会例外。 然而今晚例外了。 黄英压倒性的优势打败了刘惜君,所有人大跌眼镜。李霄云很惊讶,这个结局是她所意料不来的,昔日刘的票仓,专业评委,今日竟然一致的倒戈以对,……后来她接受现实了,她跟黄英PK,但想不到就连她也是输得一败涂地,黄英一连打败人气最高的两个快女,不要说你我他,恐防连黄英本人也不能理解。 国人的思维,一般是很喜欢代表别人,能代表所有人最好就代表所有人,要是只代表自己的话,未免太小家子了。但在今晚,大众评委们把这个逻辑扭曲了过来,大众不代表大众,只代表了小众,只代表了芒果台,所以于大众中呼声很高的刘惜君,被小众的评委扼杀了。 今晚的专业评委,也不代表专业,他们从来都不专业,从来就只代表网络的数据说话。但诡异的夜晚,一切都皆有可能,专业评委让自己的主观意识凌驾于客观事实上,于是人气再高,票数再高,彩铃再高,搜索量再高,到了评委们说出选择的时候,代表不了事实,评委眼一眨,话一吐,原来背叛是如此的简单。 黄英晋级四强,电视看到这里,我就知道刘惜君要淘汰了。郁可唯根本就不会选择李霄云,她握着两人的手良久,一直都是没必要的,或许从郁得知要和李刘PK时,她都已有了答案。 她不会走,李也不会走,走的是刘。 但李霄云,这个仗义的女孩子,还想做最后的坚持。她对郁耳语,选我。虽说她是知道郁是不会选她,但为了刘惜君能留下,这已是无奈之举了,这是她第二次的保护刘惜君,但很遗憾,刘惜君还是走了,在八月二十二日的凌晨,离开了快女的舞台。 刘惜君的离去,是迄今为止最让人觉得黑幕重重的一次比赛。李霄云想改变,但却无力改变。她已经为刘付出了很多,她不断的、竭力的要帮助刘惜君晋级,但每当把刘惜君推上去了,那些评委又把她拉下来,一次又一次。直到最后,她都想舍身成仁,让自己去代替刘惜君走上终极PK,她真的不想这位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此离去。可是,现实往往都会与人的意愿背道而驰,郁还是选了刘,而刘也在今夜离开了她,这位最好的朋友。 刘惜君走的时候,李霄云第一次在舞台落泪。我一直都觉得李霄云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哪怕是谈起已故的父亲,也只是一笑而过,而面对着许许多多的快女在自己的眼前逐一离去,大概会唏嘘,会感触,但要挥泪当场,是断然不曾有过的。她经历的人生磨练得她很内敛,望庭前花开花落,看天上云卷云舒,她是所有快女里最从容淡定的。 但今晚,她还是落泪了。 她为了刘惜君哭出眼泪,是第三次保护刘惜君,哪怕这是她不曾想过的。刘向来都是个笨拙的女孩,她向来受人诟病,肩负着太多无缘由的骂名,她一直都很孤独。纷繁的人世,似乎与她格格不入,就连泪点低的江映蓉,也没为她哭出眼泪。 然而李霄云却哭了。今晚是我看快女以来最难过的一晚,两个半小时的作秀,都是为了把刘惜君赶上绝路。我很寒心,当一切的诡谋与黑幕都赤裸裸的露在众人的面前,我仿佛就看到刘惜君孑身无助的影子。很落寞,但却改变不了世俗的弄权。但到了最后,望着李霄云为了刘惜君第一次的洒泪,寒心的感觉荡然无存,反之是眼里溢满了泪水,转为了伤怀。李霄云是刘惜君唯一,也是最后的依靠,在丑恶的作秀场上,她们两个的友谊就恍如是美丽的奇葩。她俩曾一路走来,从素未谋面到惺惺相识,从言语无多到交谈甚欢,她们的情谊比任何人都要好,她们要背负的诋毁与谩骂都很多,但正是如此,才让她们更有了一份相互依存的信念,在这个冷如寒冬的夏季,相互取暖。 但现在,刘惜君走了,余下李霄云一人。 我相信,李霄云的悲恸比何人都要浓郁。她很舍不得刘惜君,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挽留,她甚至试图要以己代彼,竭力的要把刘推向四强,留下自己去与郁可唯多争斗一次,今晚她一直都在付出,但却一直都在失败。到最后,一切都尘埃落定,她终于都落泪了,她付出的种种,还是换不回刘惜君的归来。 (听着刘的亲爱的小孩,我的眼角有些湿润了。想不到两个女孩的情谊,也让我这个大男人如此感动) 撰文到这里,已经写太多了。我知道我还应该说出点什么。关于云团与细菌,我认为纷争是有的,我能明白两者各为其主,而且作为最大的两个粉丝团体,都会不自觉的把对方当做假想敌。但我恳请,今夜过后,你们能平息所有的矛盾。李霄云能够为刘惜君第一次落泪,刘惜君能够当着众人面,说道李霄云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么云团与细菌,你们还有矛盾的缘由么? 你们还有相互诋毁的缘由么?——如果没有的话,从明天开始,但愿你们能放下以往的所有成见,一起去支持你们所深爱的两个人,李霄云,刘惜君。 希望云惜王道,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种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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