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故事合集大全

情感故事合集大全,第1张

等一场春暖花开 那些经历的时光,只是过眼成一场寡淡年华,慢慢地,飘远。我不知道,怎样才算春暖花开,但我懂得等待。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情感 故事 ,方便大家学习。

情感故事1

他和她邂遇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情感故事2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位居七楼。我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因为我家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所以常常听到他们夫妻两个说话,也常常看到男主人老何出出进进,但却不知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他的妻子。

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关切地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之类的话。老何总是说:“刘琴,谢谢你,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热情地招呼他:“老何,你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歇歇。”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了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过老何的妻子,但我依然经常听到她对丈夫几乎一成不变地琐碎而充满爱意的叮咛问候。我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亦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某一天,当我终于解开了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了。

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竟被不小心锁在了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

他为我泡了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

“你好,请喝茶。”从电视柜旁传来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在说话。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电视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仑布发现了新陆还要惊奇,那里哪有老何的妻子,分明是一个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

但我又糊涂了,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它又怎么会像妻子对丈夫一样跟老何讲话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

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巴黎 留学 ,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地生活了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了肝癌,得知自己得了绝症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是怕死,而是舍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不过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残酷的现实。

有一天,她托人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对丈夫关爱体贴的话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像她。

两年前,老何的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了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她脉脉含情的话语,只要一听到这饱含爱意的语言,老何便感到妻子依旧在自己身边,她并没有走。

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听完这个真实、凄婉的故事的。我被这个故事强烈地感动了,震撼了。

情感故事3

以前,很多人都说我很有特点,尤其是笑,都说我从来都不会微笑,从来都是大笑,从来都是仰头大笑,从来都是不带换气地大笑!

可是,就是这样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感叹岁月的蹉跎,开始抱怨人生的无奈,开始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墨墨唧唧,甚至开始,皱着眉头大笑,我知道,那不是我,而我也知道,那就是我!

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还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他们互相欣赏,互相尊重,互相爱慕,在彼此面前都很羞涩,男孩知道女孩喜欢他,女孩也知道男孩喜欢她,有一天女孩很勇敢地问男孩说,能不能再一起,男孩就是不说话,女孩真的很伤心,就跟男孩说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以后的一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真的没有任何联系,可是男孩还是会经常去女孩的空间,女孩就把男孩拉黑,空间和电话都拉黑,可是男孩终究还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在寻找女孩,只是想知道女孩在干什么,想知道女是不是一个人,男孩终究还是想跟女孩说话,没有目的,没有原因,终于,男孩终于在微博上找到了女孩,给女孩留言,让女孩加她好友……其实,女孩也是很想跟男孩说话的,没有原因,没有目的,只是想说,其实女孩知道男孩自卑,其实女孩很无奈,其实男孩也很无奈其实,可世间种种又怎么能是一个无奈可以囊括的了得,虽然她不说,他不提,但彼此珍惜,彼此都懂,就像常说的那样“冷暖自知”,如此这样,足矣,又怎么能说是浪费青春,虚度光阴,随意蹉跎呢

我知道,缘起缘灭,早已注定!青春这一段路,是我们所必经的,你我可能并非同路,可我毕竟曾沿着你原有的路线走过一段,这是我的经历,我必须珍惜!朋友很好,我很好,一切都很好,有很多很多的事要做,有很多很多的路要有,我还是我,我还是一如从前,仰头大笑,在路上,大走特走,随意跑跳!

美好的男孩,美好的女孩,祝福你们!不论一起走到哪一段,你们都是甜蜜的,都是美好的,都是幸福的,因为珍惜,因为懂得!

情感故事4

一位母亲的儿子在战场上死了,消息传到母亲那里,她哀痛非常,祈祷主说:“要是我能再见到他,即使只见5分钟,我也心满意足。”

这时天使出现了,对她说:“你可以见他5分钟。”母亲欢喜得眼泪流满双颊说:“快点,快点让我见他。”天使又说:“你的孩子是个大人,他已经30岁,你要看他30年中的哪5分钟呢”母亲听了以后,一时也说不出来。

天使说:“你愿意见到他英勇殉国的情景呢还是他离开你参加军队的那一刻你愿意见到他在学校时走上讲台接受奖品的那一天,抑或是他还是婴儿在你怀中的时候”母亲的眼神开始闪亮,她一字一句地告诉天使:“这些我都不要。我要的是那一天,他从院子里跑进来,要我饶恕他的顽皮。他年纪那么小,却那么不开心,满脸污泥,眼泪直淌。他扑向我的怀里,几乎把我撞倒。”

母亲最愿意见到的,是孩子最需要她的时刻。

情感故事5

1958年,我出生那天,在北京,妻子也呱呱坠地了。那年,岳母41岁,她生在安徽,在四川长大,父亲是泸州一位律师。结婚老照片上,岳母穿着白色婚纱,清丽丰润,身材不高,但特有气质。

岳母在青岛读的中学,后来考上重庆大学会计系,1947年 毕业 时已30岁,到南京一家医院作会计,翌年和在上海银行工作的岳父结婚。1950年岳父调北京后,她在北京一所中学当老师。

妻子说,她出生后,正逢全民大炼钢铁运动,父母白天和晚上都要忙,只能把她放床上,没人照看。结果腿有了病,医院也没好办法。母亲毅然辞了职,和9岁的哥哥轮流背着她,四处求医,费尽周折,最后是一位中医治好的。

1961年,岳父从北京调到陕西一所高校工作,岳母以临时工身份,先在校财务处、工会工作,后去校幼儿园当老师,1985年以工人身份退休。学校里小时被她照看过老师、教授、处长,见面都叫她罗姨。

妻子哥哥下乡插队,1972年被招工,到上海实习时,意外身亡了。这对岳父母的打击,可谓天塌地陷。22年前,哥哥生于上海,谁能想到,又会从那里离开人世。他的骨灰,以后的数十年,一直放在父母的房间,陪伴着他们。桌上放大的黑白照片上,他憨厚、聪慧、年青的面容,也永远在对父母微笑我们有孩子时,岳母已74岁,儿子一出生,就由她照看,晚上也和她睡,直到上初中才分开。在孩子身上,她倾注了全部的爱和寄托。岳母心脏不好,孩子睡梦中抡小拳头,碰到她胸口,老人会难受,要好几个小时才能缓过来。1996年到1998年,我在北京学习。妻子在高校做研究生招生工作,忙的时候,一早出门,很晚才回家。两年中,就是靠岳母——一位年已80岁,体重不到80斤的老人,在帮衬撑着这个家。

我们一起生活了22年。家里的缝缝补补,全是岳母在忙。她常年穿一件改过的旧蓝工作服,洗的泛白,多处都起了毛边。我和妻子有时对她生气,与她争执,全是因她对自己太节俭的缘故。但汶川地震,岳母捐了两次款,总数比我们都多。家中至今留有一些小本子,是九十年代她用旧报纸空白处裁钉的,上面工整地记着广播、电视上讲的有关健康、生活方面的事,不管我们是不是心不在焉,总趁闲空时说给我们。

2007年,孩子上高中住校了,岳母也进入了鲐背之年。她体重降到70来斤,吃的食品都必须打成碎末;心脏病、糖尿病、严重的脱肛等也伴随着她。但岳母仍是坚持自己做日常事,不让帮忙。总是说,等哪一天我动不了再劳累你们。

哪一天也终于来了。2011年5月,岳母感觉不适,身体发冷,体温到了39度,血糖反而转低了。医治后,好了些,烧也退了,但她不愿住院。我们知晓老人的心情,没有勉强。

从网上,我们买了一麻袋的纸尿布、纸尿裤,购置了奶瓶等老人用品,做了长期伺候的准备。但岳母的身体衰弱很快,

一天夜里,我听到岳母屋子里传来异样声响,赶紧披衣去看,发现她半躺在床上,脸上表情很难受,手哆嗦的厉害,因血糖低缘故,握着一把勺子想挖瓶子里芝麻粉吃,但怎么也控制不住,弄的瓶子砰砰作响。我赶紧帮她,但岳母嚼得很困难,眼里都难受的有泪。我去厨房弄了糖水,喂她喝,前后喂了两次。她好了些,轻声说:“我过去有事从不麻烦你们,养儿防老就指的现在,我也没多少天了”。

我鼻子发酸,说不出话。岳母拉着我的手,在左右脸上各贴了会,然后亲了一下。

岳母,岳父,还有早逝的哥哥,合葬在了凤栖山,近四十年后,他们永远在一起了。过去 清明 祭祀时,岳母常喃喃自语的话是:“小申,找到你爸爸没有,他腿不好,你要扶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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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滴,三生石上的泪珠

那一世,你为古刹,我为青灯;

那一世,你为落花,我为绣女;

那一世,你为清石,我为月芽儿;

那一世,你为强人,我为骏马。

我知道,我将生生世世与你结缘。

于是我跪在佛前求了500年,

求他让我在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你,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美丽情愫。

佛于是把我变成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我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期盼,

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泪水。

然而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我就是这样枯萎了,在我死去的那一瞬间,

我看清了你脸上的惊讶,你捧起我的枝叶,泪湿衣襟。

那一刻,我含笑。回到佛前,我泪垂不止,长跪不起。

佛垂首,叹息。

第 二 世

那一世,你为皇帝,我为战俘,

你是那样意气风发,少年得志。

在我父兄叛乱后,你怒发冲冠。

我满身愧疚,满身痛楚。

你杀光我的族人,抢掠我回宫,

带回一个满身素缟的异族王妃。

你说,你等得我好苦,你会爱我,

照顾我,生生世世长相厮守。

是的,我爱你,在生命的轮回中,

我是经过了怎样的期盼与你相逢啊。

然而我,抽出你腰间的匕首刺入自己的心脏。

我无声的睁大双眼,轻声说:“对不起。”

是的,我就这样自绝在你面前,我很残忍,

弥留中,我看到你莫大的悲愤与哀伤,

我听见整个宫殿回荡你无助的唉啸,

你咬破中指,将一滴鲜血点在我的手腕,

指天发誓,以此为印,永不弃我,

那一刻,我心碎了,你还记得吗?

这是三生石上的第二世。

第 三 世

我与苦海中挣扎沉浮,哀求了700年,

佛终于肯原谅我,向我伸出莲花圣手,

让我再次与你相遇,然而你却不记得我了。

轻扶手腕,那血红胎迹竟在发烫。

为了这前世未了的溯源,

我在你孤傲的身资下握住一把残破旧事。

对我微笑吧,即使那微笑里有千里的距离,我也心动。

对我怒视吧,若那怒视里有痴心的责备,我亦无悔。

然而你只是漠视。每日夜里,我含泪祈祷神明,

如果你看了我一眼,我就会幸福的死掉,

如果你不看我,我就会痛苦的死掉。

是不是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生生死死而又心甘情愿?

而你,仍然漠视。我等待的心 痛苦又幸福,

我微笑地看你从我身边无视地走过,

看着你的泪花,看着你的目光,从我头顶越过,

有你存在的故事里,怎样的结局都好

夕阳温柔,听耳边许多新鲜又陌生的笑声响起,

于是想:三生已过,来生,你还在吗?

 爱情是这个世上最引人关注的一种情感,因为它感人至深的时候,甚至会惊天动地! 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感人的 爱情 故事 ,希望大家喜欢。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一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啰,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 台球 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二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 足球 ,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三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啰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 篮球 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的隐形大叔男友——告白

 女孩的ex是一个大叔。大叔大她14岁。

 今天,她关闭了自己的朋友圈,关掉前删除了7月20日以来一切和他相关的一切。

 上周日,他们分手了。他和她都清楚地知道,他们真的分开了,再不会在一起,再回到从前。

 交往的四个月就仿佛过了四个春秋。而他最后的样子永远定格在女孩的泪光里。一个捧着一束**玫瑰,在北京冬夜风中微微颤抖着的男人,他就站在楼下,苦苦央求女孩,希望她能下楼去,只是见见他,就好了。

 看着来电显示,熟悉又陌生的昵称。女孩脸上没有表情。她不知道他犯了怎样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她肯定爱情不是这样的,她隐约体会到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不安全感。这个男人并没有背叛她,这是她所肯定的。而真正令她无法容忍的是那个男人不那么爱他,这样说都是一种安慰,他从未爱过。

 是啊,在一起的这“四年”,他们经历了5场约会,第六次的时候男人在剧院黑暗的光线中亲吻了女孩,这是女孩的初吻。这毫无准备的侵略性的一吻,并不是女孩所期待的第一个吻,她对他有好感,但是这发生的太快了,她根本没有想象到原本坐在她身边温文尔雅的男人此时竟侵犯着她的口腔,从未被吻过的嘴唇和笨拙的舌头。后来女孩生气了。但是她没有推开面前的男人,而是笨拙地配合着他。遇到她前,他已空窗两年。

 “你不想跟我说点什么吗”两人走在地铁站,女孩按捺不住问男人。天黑了,男人打算送她回学校。

 “嗯……”他像个闯了祸的小男孩。

 “什么”女孩此时不再害羞了,圆圆的眼睛盯着他。

 “要不,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你。”他说。

 女孩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却无言以对,脸上再次浮现绯红。

 而这个男人绝对是情场老手,在原本就比实际年轻不少的面孔的伪装下,故作青涩,眼神里写满期待,是一种祈求又渴慕的表情,仿佛是十年前那第一次悸动时才伴有的模样。

 女孩没有讲话。

 就这样,沉默着,起初女儿会不自觉避开他不游离的眼神,后来他们面 面相 觑,似乎女孩心中有了答复,他们回到了学校。

 校园里出奇的寂静。宿舍楼已经关门了。任她敲门,楼管大妈也不开。

 他们在寂寞路灯灯影里的长凳坐下。他把她的头轻轻靠在自己肩头。

 他突然将手探进仔裤的兜里,在找寻什么似的。是一块石头。他把石头放在她手心。

 他说那是一块不平凡的石头,是他。

 她打开拳头,这是块低调又漂亮的石头。那块石头总是有一点潮湿,底色是乳白,上面是山楂红色的短短的线条。这是块有生命的石。

 男人对女孩主动讲起上一段略显狗血的感情。同样是被甩了。

 而她静静听着,时不时好奇地问一句,仿佛是在听他讲着别人的故事。她喜欢听他讲故事。他是个称职的故事家,他非常擅长讲故事。音色柔和又有磁性,他讲得绘声绘色,语速不紧不慢。在他的故事里,她窥见了他的童年糗事,陪着他登上了他家乡美丽的马脑山,在他老家的厢房偷吃熏肉和喷香的米饭,在镇上集市瞥见着少数民族服饰的老妇人背着竹篓来往,太多画面。

 她听得津津有味,忘记了时间。她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却在不知不觉中默许了他的告白。

 那晚,他们住在一家快捷酒店。她非常不好意思走近宾馆的大门,并且坚持和他分开住两间房。一家又一家,都是无空房。最终,他们在凌晨两点住进了一家宾馆,两个房间。他来看她的房间,临走前吻了她,而她却是从离开学校就一直羞红着脸。

爱情故事:我爱你,四年为期

 李絮濛是我大学里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我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我的大学还在继续。我和李絮濛并非是同班同学,只是同属于学校里的一个社团。

 她长得不算漂亮,脸上有些许的雀斑,说起话来嗓门很大,没一句就开始咯咯咯的笑个没完,以至于我听到她的笑声都觉得有点刺耳。在她面前,对于我这个讲普通话不太标准的人来说,大可不必感到一点不好意思,因为她讲着一口流利的属于她的方言。我一直在想,她上课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惹得其他的同学哄堂大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觉得李絮濛的笑声并不是那么的难听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期待每天和她在一起,我想,我喜欢她了。对于她的喜欢,一见钟情无从谈起,至于日久生情更谈不上,因为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共加起来用手指头也能数的清楚,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上她了。

 我爱你,四年为期

 不过,话说回来,我并不是太了解她,我对她的喜欢也只能仅存在于对着身边的哥们儿夸她在我的眼中有多么的可爱。当我向李絮濛表白的时候,她二话没说拒绝了我,差点没把我噎死。

 那是大一 元旦 过后,班里组织聚会,当然,聚会一定要喝酒的,当然的当然,我也喝了很多,多的足以让我把一些平时从未敢讲的话一股脑的倒出来。我是个胆小鬼,还是没勇气当面讲。我掏出手机,写着,“李絮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犹豫了半天,我屏住呼吸按下了发送键,我发誓,那一刻,我很清醒。她很快地回了信息,内容我不记得了,大致意思是她不想玩,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言语。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床上,我很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的认真,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口。那一夜是怎么睡着的我也不知道,总觉得一切好似一场梦,只想赶快梦醒,发现一切原来都不是真的,但这是不可能的。

 后来的几天,我依然每天会见到李絮濛,她依旧像只快乐地小鸟,随处可见她灿烂的笑声,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然而,对于我,并不能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开始尽可能的躲避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她越自然,反而月让我觉得自己想一个白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单相思。

 其实,我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给她听的。我想问她“为什么”,想问她“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想问她“我真的有那么的讨厌吗”,想问……但每每见了她,我总是像老鼠见了猫一般,我很苦恼,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总是那么的怂。

 后来的后来,社团散了,我们也不会每天再见面,不过,朋友们还是会偶尔小聚一下。我参加,她也在,只是我们真的像歌曲里唱的那样,最熟悉的陌生人。看着她同周遭的男生有说有笑,说实话,我很嫉妒,更多的是心里好像放了一块很重的石头,压得我直喘不过气来。所以,但凡听到有她在的场合,我就能避则避了。我也本想见她一面,看看她是否又变的漂亮了,只是听说她似乎也在躲着我,索性还是算了。李絮濛,虽然不见,但我知道,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再后来,生活好像一下子变得很匆忙起来,我们都为了各自的前程而努力地奔跑着。有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会再看见李絮濛,偶尔会从朋友的嘴里听到她依旧那么的快乐,我也感到一丝的满足。晚上做梦,李絮濛不是还会出现在里面。在梦里我告诉她,曾经我到处搜寻有关她的照片,曾经我拿着她的照片向家人和朋友一个劲的炫耀,曾经我等到深夜,只为对她说声生日快乐,曾经我在自己的 日记 本里和自己有一个约定,曾经……

 李絮濛,我爱你,四年为期。

 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语,不是轻绵的眼泪,更不是死硬的强迫,爱情是建立在共同语言的基础上的。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经典都市情感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典都市情感故事篇一:香菇里的爱

 男人和女人结婚的时候,家里没钱摆酒,于是跑到杭州去,告诉亲朋好友乡邻们,他们旅行结婚了。

 杭州的亲戚管吃管住,热情周到,男人和女人都没觉得生分,可男人还是说,苦了你了。

 女人淡淡地笑,轻轻的摇头,你脑子活,跟了你,不会吃苦的。

 两个人游玩了5天,最后一天到虎跑。喝了用泉水沏的地道龙井茶,男人想,最后一天了,还剩些钱,让女人吃点好的吧。

 于是两个人到附近的小饭馆吃饭,点了三菜一汤。其中一道菜,是从未吃过的香菇肉片。

 1982年的香菇,是少见的菜肴之一,贵。男人坚信贵的就是好的,好不容易带女人下一趟馆子,应该吃点好的。

 离开饭店的时候,女人问男人:“你很爱吃香菇”男人说:“是,你呢”

 女人微微一愣,幸福地回答:“我也是。”

 日子静默流淌,男人和女人平凡生活,日子很穷,也很苦。

 第二年,女人生孩子的时候,差点难产吃了。男人说,以后就这一个孩子吧,说什么也不能再生了。

 孩子出生,小日子过得更紧巴了。女人的母亲来看她,带了很多鸡蛋和山核桃,边掏边愤愤地说:“叫你不要嫁他不要婷他你偏不听,让孩子受苦。”

 女人有泪往肚里流,说:“妈,他对我好着呢,也活络,会有好日子的。”

 晚上等母亲回去了,看着为自己敲核桃取肉的男人,她的泪,却再也忍不住,潸然落下。

 贫穷的日子里,却还没忘记香菇。男人生日,女人生日,孩子生日,春节,中秋……凡是有些意义的日子,女人尽量找些香菇,没有鲜的可买,就买干的。

 她记得刚结婚的时候,在杭州,男人跟她下馆子,点了一道他爱吃的香菇肉片。他爱吃的,就要尽量做给他吃,不管日子多苦。

 第十年的时候,男人和朋友承包一个市政园林的建设,妇人给工地上的工人做饭。

 女人厨艺很好,但最为拿手的,是香菇炖鸡,香菇肉片,青菜香菇和爆炒香菇,都做得炉火纯青。别人夸奖的时候,女人在心里轻轻地笑,都是为男人学的。

 渐有了些钱,男人却开始赌博。女人半夜都等不到他回家,就出去找他,找到的时候,一声不吭地看他,然后二个人一起回家,大吵一架。

 不断地伤感情,但感情坚韧,于是又和好。

 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在他们结婚的第十三年。男人偷了女人藏好的钱,女人发现了,冲到他打牌的地方,女人把他的牌全扔了。

 男人追着要打女人,女人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躲在邻居家的二楼。孩子问她:“爸怎么了我要回家。”

 女人哭着说:“爸爸不要我们了,以后你跟妈妈过。”

 接下来的六个月,女人就真的没回自己的家,住在娘家。亲戚们都来劝她,她只给他们一个背影,谁的话都不听。她是真的伤心了。

 有一次,孩子跑回来说:“妈妈妈妈,我们回家吧,奶奶说,爸爸生病了。”

 挂念,流泪。不回去,就是不回去。脾气是倔强的。况且男人没来接,怎么回去

 快过年了。女人的母亲说,要不你就离婚,要不你就回去,还能怎么样把她拖了回去,男人不在家,屋里一片狼藉。把亲家叫来,说,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

 这么多年来,两家的老人,从来没有一起长谈过,因为当初他们都不同意这门婚事,但是又干涉不了,只能放任自流。

 谈到中午,女人做好了饭菜,男人也回来了。饭桌上气氛凝重,吃得小心翼翼。

 突然男人的母亲惊奇地问男人:“哎你以前不是说香菇很臭吗什么时候学会吃的”

 男人不好意思地抓抓头,说:“结婚的时候在杭州,没什么好菜,点了个香菇肉片,小英喜欢吃,也经常做,就喜欢上了。”

 小英是女人的名字。

 女人的母亲回过头问她:“你喜欢吃香菇什么时候的事情你也说香菇很臭的啊。”

 女人慢慢说:“他点了那么贵的菜,我不想浪费,勉强吞下去的。他说他爱吃,我就经常买给他吃,后来,吃多了,发现香菇真的很香。”

 说这些话的时候,女人微笑着,可是,温热的眼泪却一直顺着脸颊流下来,滴进饭碗里。

 原来两个人都傻了这么多年啊,为了爱的人,要忍受不喜欢吃的香菇。慢慢熟悉了香菇的味道,却在琐碎的生活里,忘记了最初的、包容、无尽的爱。

 2004年春天,男人和女人再游杭州,最后一天下馆子,点了四菜一汤,全都是带香菇的菜。

 我,作为他们的女儿,听他们怀念1982年的一份香菇肉片。

 最后他们说,倘使时间遗忘了爱,那么我们带着女儿来温习。

 我想这是最普通却是最经典的爱情故事。

经典都市情感故事篇二:这是我们的爱情日报

 女人像一只青青翠翠的小鸟,早上起来就趴在床上给男人写情书,一天一封,从不间断。

 男人开着一家鲜花店,女人把情书装到一个精美的彩色信封里,骑自行车上班,路过这里,停下来,不下车,单腿点地,喊男人出来,塞给男人。

 密密麻麻、缠缠绵绵的文字爬满情书的格子,也爬满了男人眼睛,总是让男人眼热,让男人心动。

 周末,男人把女人的情书拿出来,再读一遍。女人依偎在男人宽厚的肩膀上,柔柔的秀发拱在男人耳边。女人说,这是我们的爱情日报,读者只有你一个。男人心里像被猫儿舔了一下,猛然抱紧了女人。

 爱情日报发行达到一千封的时候,男人把一枚婚戒戴到女人的手指上。

 结婚了,女人依然写。男人下班回来,先吃女人做好的饭,然后坐在沙发上阅读女人写给自己的情书。

 女人的一个朋友和老公打架了,到女人家里来,喋喋不休地诉说自己心里的委屈。

 朋友无意间看到女人写了一半的情书,很惊讶地说,你们不是天天在一起吗

 女人笑笑,天天在一起就不能写情书吗

 朋友说,你们还挺浪漫啊。

 女人说,夫妻之间也需要交流,文字是永恒的,有些事儿,写出来效果更好。你给你老公写封信吧,告诉他你心里想什么,告诉他该怎么做,不要当面唠叨。

 朋友说,试试看吧。

 过一段时间,朋友说,你这一招挺管用。

 女人笑了,脸上荡开涟漪。

 爱情日报水一样滋润着他们的爱情,日子一天天饱满充盈。

 女人住过一次医院,得的是很严重的病,痊愈的希望很渺茫。床头放着洁白的信笺和红色的圆珠笔。

 女人身体不能动,让男人帮忙,每天在信笺上写一个大大的爱字,男人读得泪雨滂沱。

 女人居然很快好起来了。医生惊讶地说,这样的怪病,好得这么快,简直是奇迹。

 有时候,女人白天累了,就在晚上写。男人困了,劝女人睡。女人笑笑,你先睡,一会儿就好。

 男人半夜起来,枕边放着女人的情书。男人有时心里会想女人是不是神经病又看看酣睡的女人,想到有这样的女人痴爱着自己,已经是幸福的了。

 日子久了,女人把情书收集起来,厚厚的一摞。

 孩子生下来,女人又在情书里写如何养孩子。孩子上学了,女人写如何教育孩子。女人把自己心里想的,都写下来让男人看。男人出差了,总是急着回家读情书。男人回来,抱着一沓子情书看了两天。

 女人长得很漂亮,有一次和自己的男领导出差去南方。半夜里,男领导约她,拉拉扯扯,女人拒绝了。

 女人跑回房间,感觉很委屈,再也睡不着,就写情书,写完了给男人打电话,还把情书念给男人听。

 第二天,男人出现在女人住的宾馆门前,女人向男领导介绍,这是我老公。

 一晃几十年,儿女大了,他们的头发也白了。

 有一天,她把这些情书展示给儿女,满满的一柜子,码放得整整齐齐。

 女儿说,这才是爸爸和妈妈爱情永远年轻的秘密。儿子说,我来数一数,看看有多少封!

 女人的笑拉扯着脸上的皱纹,说,不用数,到今天正好是一万封。

经典都市情感故事篇三:那支枯萎的玫瑰

 女人生日那天,男人陪女人一起上街。

 路过花店时,看到一个衣着光鲜的男人正在把一束玫瑰双手递给女人,并说:“老婆,生日快乐!”

 女人羡慕地看着他们,女人多么想男人也能送她一束玫瑰,哪怕只是一支玫瑰也好。

 女人知道男人很疼爱她,可是,她也知道,目前男人经济很窘迫,还没有余钱给她买玫瑰。

 男人和女人双双下了岗。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女人又得了病。为了给女人看病,男人找了份临时活,每天给人拉车送货,很累,回到家再照顾女人吃药打针。

 女人在男人的精心调养下,病渐渐地有了好转,但医生说女人还得休养。

 男人忘不了,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失去了父母,没有人关爱的他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每天不是偷鸡摸狗,就是结伙打架斗殴。直到他20岁那年遇到她,他才尝到了被爱的滋味。

 那天傍晚,在路边发现他时,他满脸都是血迹,而且一身的泥土,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理智告诉她,必须把他送进医院,她叫了辆计程车,和司机一起把他送进了医院里。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他在和别人打架时,反而被别人打了。她用心照顾了他几天,但一来二去她对他产生了怜悯。

 可是,她和他在一起的事却遭到了她全家人的反对,她的父母说:“你要执意和他在一起,以后就别登这个家门。”

 她的兄弟姐妹也一致反对,就连她的最要好的女友也对她惊呼:“你这不是自己往火坑里跳吗”

 男人除了一间破房子,几乎一无所有,但女人还是义无返顾地跟了他。

 男人被女人的爱深深地感动了,为了不辜负女人的爱,男人发誓要浪子回头,让女人过上最幸福的生活。他疏远了所有的狐朋狗友,并且规规矩矩地找了份工作。

 渐渐地他们装修了房子,换了新家具,也买了冰箱和电视,看到他的变化,她的家人和好友在惊讶之余也不再对他另眼看待,重新接纳了他。

 可人生的路上总是充满了坎坷,就在他们的日子好起来时,偏偏又遭遇女人生病、夫妻下岗,然而男人却用自己的承诺撑起了这个家。

 女人是幸福的。但此时,望着花店里火红的玫瑰,女人还是露出了眼馋的表情,女人对男人说:“等我们以后日子好些了,你也给我买玫瑰吧!”

 男人说:“我现在就去给你买!”

 女人连忙制止说:“不不!一束玫瑰要好多钱呢!太贵了,够我们好多天的生活费了!”

 晚上,女人做好了饭菜,却怎么也等不到男人,女人很焦急,几次到胡同口去等男人。

 一直到9点钟的时候,男人才匆匆地回了家,女人有点责怪地对男人说:“这么冷的天,你去哪里了”

 男人变戏法似地从怀里掏出了一支玫瑰双手递给女人,并说:“老婆,生日快乐!”

 原来男人等到这么晚回家,是为了卖花老板收尾时,花一元钱买一支廉价的玫瑰,虽然有点枯萎,但依然火红,就像他们的日子会火红起来一样。

 手捧着那支枯萎的玫瑰,女人的眼睛里流下了幸福的热泪。

现实生活中,其实有很多的爱情故事是值得我们倾听,也有很多人说不相信爱情,其实爱情是存在的,只不过恰好的事没有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也见过许多的感人的爱情故事。他们是从校服到婚纱,谈了大概有9~10年左右,后来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并且现在两个人过得很幸福,拥有了自己的小宝宝。精神比较立足,双方都不依赖对方,但是也依赖对方,成为彼此的港湾。

他们高一的时候互相对对方一见钟情,后来就在一起了。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两个人偷偷摸摸,吃饭的时候在一起吃饭,回宿舍的时候男生送女孩子回宿舍。由于次数多了,难免就有被班主任发现的嫌疑。于是就告诉了家长,以为会受到家长的责罚,反而家长说只要不影响学习就行。后的两个人就继续在一起,但是更多的是以学习不掉下来为前提。

后来他们高考约定去省会去读大学,他们也顺利的在在同一个地方读大学,大学虽然不同,读的专业也不同,并没有阻止他们俩的感情。经常互相到对方的学校去玩,就这样过了4年,虽然争吵了很多,但是依然坚持下来了。他们的感情维持了7年,直到毕业时候。毕了业女孩子去工作,男孩子读了研究生,他们俩都在同一个城市。

后来男孩子毕研究生毕业以后,当了母校高中的老师,记得男孩子刚进入学校,不久后就结婚了。男孩子还幸福的给自己的学生看了他的结婚照,并述说他们两个人的爱情故事,令不少学生感动。这其实就是我们的老师,结婚的时候还邀请了他们当初的在高中的老师。从高中到大学,最后到研究生再到工作,10多年来,感情依然未变。

情人节,老年痴呆的外公失踪。晚间,医院来电说有位衣服上缝这个电话的老人站在某病房里不肯离去。去接外公时妈妈一进病房便哭了,外婆就是在这间病房去世的。当我看到傻傻的外公手里那支不知从哪里拣来的玫瑰时,忽然想到几年前情人节,我问外公咋不送外婆玫瑰时,外公说傻老太太衬不上玫瑰。

香港男孩和北京女孩在陈奕迅的演唱会上相遇并迅速相恋。而一星期后两人已在机场告别,男孩参加了无国界医生要去非洲原始部族工作。临行前他送女孩一个音乐盒,里面的曲子是明年今日。到时我会回来。男孩说。一年后男孩回国,女孩已嫁人。对不起,女孩对来找她的男孩说,我以为你是要我等十年。

我在一个高层上班,他在我对面的窗户里办公,我们隔着一条街。每天偷偷看着他,猜测他的快乐忧伤,写在微博上。他应该不知道吧,因为我总是很小心。某天他突然消失了。心里一空,发了新微博:“他走了,我想他,他不知道”。立刻弹出一条新评论:“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层了。”

两人分手后多年,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男:“你好吗?”女:“好。”男:“他好吗?”女:“好。”女的问:“你好吗?”男的回答:“好。”女:“她好吗?”男:“她刚告诉我她很好。”

我因车祸而失明,所以我从不知女友长什么样。那年,她得了胃癌,临终前她将眼角膜移植给了我。我恢复光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照片,然而我只找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信里有一张空白照片,照片上写有一句话:“别再想我长什么样,下一个你爱上的人,就是我的模样。”

外婆离开人世的那个黄昏,外公在病房里陪伴着她走完了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外婆临去前对外公说‘放学了’。一直假装平静的外公听完这句话后像个孩子似的大哭起来。葬礼结束后我问起外公这三个字的含义,外公告诉我说这是从前他和外婆还在上小学时外婆常说的一句话:放学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她还年轻,粉和纤柔喜欢做梦,公车樱花路花园角图书馆,连呼吸都是他的影子。那时他还年轻,锐气幽默处心积虑,樱花路校门口花园楼梯折角,哪里都能找到她。无数次擦肩而过心跳窒息几乎不曾说过一句话。毕业晚会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等我回来。三年没有联系,然后回国,结婚。初恋。

毕业那天,相恋三年的女友对我说:“她喜欢流浪的生活,趁着青春,她想出国创创”,我无语……转眼七年过去了,在一个落雨的午后,衣着华丽的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已厌卷了流浪的生活,想有一个可以停歇港湾,可她话音未了,冷不防一个小孩从后面抱住我:“爸爸,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习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她招手拦了出租车,上车后发现开车的是他!!十年前,他们是亲密的恋人,她在父母的压力下选择了分手,从此在同一个城市从未相见。“你好吗?”“我很好,你呢?”“我也好。”她看到了他手上依然戴着她送的手表;他在她下车时,听到了她背包上那个小铃铛清脆悦耳的声音,那是他送给她的……

1她大一那年,他大四。一次系里的活动使相遇成为相识。八个月的相知,用去了九百条短信与三次短暂会面。毕业来临,欢送毕业生的晚会上她潸然落泪。他拒绝了她的送别,从此音信全无。如今大四的她还保留着他的最后一条短信:也许爱情来过,但我只悔当初没有牵过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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