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涉及风险点位的通报
2022年11月19日,我市新增5例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无症状感染者涉及公共场所风险点位通报如下:
11月12日16:46—17:55、11月13日8:32—9:52和15:00—15:20大张超市南华店
11月13日8:56—9:04建设银行洛阳康滇支行
11月13日—11月18日嵩山家园
11月13日—11月18日香港城
11月16日9:35—10:20、15:20—15:53大张超市长安路店
11月16日—11月18日一拖八号院
11月16日—11月18日美好新城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凡与上述风险点位相同时段有活动的市民,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落实“三天两检”等相应管理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社会面隐匿传播风险仍然存在,关键时刻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共筑防疫屏障。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戴口罩不能少,正确佩戴勤替换;
勤洗手七步法,环环相扣把毒杀;
一米线要牢记,核酸检测距两米;
常通风会消毒,快递外卖得注意;
少出门不聚集,拥挤场所要回避;
进场所必扫码,出行报备需牢记;
讲营养强免疫,适量运动早休息;
打疫苗要抓紧,抗体保护健身体;
流调时要配合,如有症状快就医;
小举动大作为,一起努力共抗疫!
如需咨询,请拨打“洛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咨询电话。
涧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4823613
西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3892679
老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5250115
_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3950728
洛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5553889
伊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9660897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7711779
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0217998
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7271713
伊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8369659
宜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8823837
汝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8233911
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6231515
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6822105
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3087222
2022年11月20日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电话咨询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最新消息。
新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379-67271713
0379-67126886
致新安在外人员的一封信
新安在外的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确保您和家乡的亲人朋友身体健康,我们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非必要不返乡。希望您根据自身工作学习安排,与单位、企业和学校保持沟通联系,统筹规划好个人行程。如果您在中高风险地区,请您按照防疫政策留在当地过年。考虑到返乡期间疫情传播风险较大,希望您尽量做到非必要不返乡。
二、返乡主动报备。如果您当前在低风险区,且确需返回,请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报备,如实报告行程信息。返乡当天,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您的亲属到目的地所在村开具的准予返乡证明,证明仅当日有效。对于交通不便、无车接送的人员,可拨打服务热线0379-67293128,由县热心出租车队提供有偿服务。到达居住地后,请您配合做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自我防控。出行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提前了解防疫政策和实时疫情动态,合理安排行程。尽可能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保持安全距离,主动缩短行程时间,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妥善保存返乡途中票据以备查询。
最后,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吉祥如意、事事顺利!
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安新疫情最新情况
2022年10月20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1例,其中雄安新区7例、保定市2例、张家口市2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8例。
2022年10月19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8例,其中雄安新区10例、张家口市4例、秦皇岛市4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5例。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有关规定,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安新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中风险区。具体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安新镇的小西街村片区和刘李庄镇的大马庄村片区
已划定的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中风险区
安新镇的其他村、刘李庄镇的其他村及安新镇小西街片区内的居民小区
已划定的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防范措施。
低风险区
全县除划为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
2021年12月31日以来,洛阳市新安县先后发现8名新冠肺炎感染者,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来往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较大,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一、有新安县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12月19日以来,有洛阳市新安县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新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入住宾馆报备,视个人轨迹排查结果,分类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来新人员实行健康监测
从即日起,来新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报备,入新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
三、高风险岗位人员返健康管理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社区报备,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高风险岗位人员指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
四、非必要不离新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近期,建议非必要不离新,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
五、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尽快全程接种疫苗
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尚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年人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湖北疾控紧急提示
12月31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报告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2021年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或转码有误可拨打我省各级疾控中心。
二、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三、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来鄂返鄂的人员,请提前了解我省当地防控要求;来鄂返鄂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我县周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增加,防疫压力巨大。为迅速有力防范疫情输入,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阻击奥密克戎毒株疫情输入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出县、不出新区、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近期出现阳性病例的地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行的,主动向所在村或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不得来返我县。已经来返我县的要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所在地市的其他县非必要不来返我县。确需来返我县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要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四、县域外所有来返我县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人员信息登记措施,并须持身份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三天向所在单位、村报备。对其中需要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现场对接属地乡镇,“点对点”接回属地后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外地已来返我县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居所或工作单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六、各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建设工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要按照规定加强排查管控。发现风险人员要立即向分管部门和所在乡镇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七、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来返我县人员进行报备宣传、排查登记、核查甄别,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对本行业、本单位外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
八、严格管控各类人群聚集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类组织疫情期间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以及商场促销会、庙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能采取线上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行。确需举办的,须提前14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申请报备。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主动劝导、督促家庭成员减少聚餐聚会和走亲访友。
九、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行为。自觉抵制网络和社会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传播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动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
十、严惩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对有下列妨害防疫工作秩序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1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信息的;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的;
2进出车站、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人员登记、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查验、身份证核查、车辆检查、封闭管控和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3按政府要求应当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或扰乱核酸检测秩序的;
4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员等拒绝隔离治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拒不配合所在单位或社区管理防控措施的;
5按政府要求,应当暂停营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或者虽经审批但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销、赛事活动、各类培训等聚集活动的;
6擅自出入、冲闯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或者在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起哄闹事的;冲闯党政机关、教育医疗机构等部门的;妨害保障城市运行交通秩序和阻碍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隔离转运车辆、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的;
7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8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伪劣防疫物资、医用器械的;
9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10编造或者故意散布、传播谣言,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或造成社会危害的;
11非法散布涉疫情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
12其他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通告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政策措施调整后将另行通知。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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