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是一个有点文字功底的“文艺青年,”女孩是幼儿园的一名老师,他们两个是初中同学。
男孩喜欢每天在业余时间写写文章,但男孩发现现在很多人都在拍摄真人出镜的视频,为了能够更好的跟上时代的发展,男孩决定突破一下自己,开始拍摄真人出镜的视频。
当男孩在某平台发表了第一个真人出镜的视频时,刚好在同一天刷到了女孩发表的第一个真人出镜的短视频。
是的,他们两个在同一天发表了自己的第一个真人出镜的短视频。男孩有些惊讶“怎么会这么巧?多年不见的同学,竟然在这里遇到了!”
于是,男孩把看到的视频截屏发给了女孩。
男孩儿问:“这是你吗?”
女孩儿回复:“是的!”
虽然他们两个都在彼此的通讯录里,但是他们也有好久没有联系过了。相信我们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一位好友——“我们都有彼此的****,但我们真的很少联系。”
男孩是一名单身人士,回想起他们在学校时的相处时光,也是很和谐友好的两位朋友。这次短视频唤起的回忆,让男孩有了跟女孩进一步发展的想法。
聊天的过程中,男孩问女孩:“你现在是单身吗?别误会,我是单身,主要是担心跟你走得太近了,影响你。”
女孩回答:“没事儿,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好。”
男孩说:“你也是呀!我印象中的你可好,可温柔了。”
男孩天真的以为女孩现在还是单身,但心里还存有一丝的疑虑。所以,在聊天的过程中,男孩一直保持着应有的尺度。
更为凑巧的是,相隔百里的两个人竟然同时吃完了饭。也可以说这是一种小小的缘分吧!
在之后的聊天过程中,男孩经常分享一些自己的日常给女孩,女孩也会不厌其烦地回复男孩。
直到有一天,男孩发给女孩消息时,女孩回复说:“今天太忙了!”
一番畅聊之下,男孩得知女孩跟她的对象订婚了,这时男孩才幡然醒悟。
女孩又回了一句:“婚期还没定呢!”
男孩说:“既然订婚了,婚期那不是迟早的事吗?”
女孩回复了一个字:“唉!”
男孩问:“咋还叹上气了!”
女孩说:“没事,只是有点累”
男孩安慰女孩说:“终身大事,也就累这么一次”
接着男孩给女孩发了个信息:“其实,我是想要追求你来着,但既然知道了你现在的情感状态,我之后就能更好的把握跟你相处的尺度。”
在这次的聊天过程中,女孩儿回复男孩比之前回复得更及时。但收到男孩儿发送的这个信息后,女孩儿沉默了!
•感情中,很多的不得已,我们不得不学会接受。
仔细观察他们整个的聊天过程,我们会发现,女孩认可男孩的善良,男孩欣赏女孩的温柔善良。
是啊!这不正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吗?彼此欣赏而又相互理解。
但又不全然,我们谁都不会确定这种相互欣赏在走进婚姻之后会不会变质。
而我们能看到的事实是——女孩已经订婚了。虽然言语间可以看得出女孩对男孩还有那么一丝的向往,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个已经订婚的事实。
或许有人会说:订婚算啥,又没有结婚,还有机会。
但是我们也要想到:“倘若女孩真的跟男孩在一起了,他们婚后的生活就一定会幸福吗?”
这一点我们谁都不敢确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即使最后女孩放弃了当下结婚的念头,选择跟男孩在一起,她也不会说立刻就跟男孩儿结婚。
他们还会试着再相处一段时间,如果相处过后他们感觉不合适,那么女孩就会走进一种前没有结婚,后结局不太完美的状态。
您可能会说:“那女孩结婚后就一定会幸福吗?”
是啊!我们谁不敢确定的说女孩结婚后会幸福,我们也不敢确定的说女孩跟男孩在一起后就一定会幸福。
感情是一件充满变数的事。我们都不敢确定谁的感情能够百分百的幸福,也不能确定的说谁的感情就一定会无疾而终。
我们唯一要学会的就是接受,接受当下,接受事实,接受自己的选择,并用心经营好自己的选择。
感情中,我们真的会遇到很多的不得已,而学会接受未尝不是我们更好的一个选择。
•感情中,永远不要欲盖弥彰,坦诚相待会更好。
试想,如果女孩刚开始就跟男孩表明说自己已经有对象了,男孩也不会陷入对女孩的一种半痴迷状态。
他们的界限会更清晰,他们可能会成为更好的朋友。
当然,通过这个故事我们也要明白一点的是“一个欣然接受你的好,却不言明自己情感状态的人,肯定是有问题的,我们要谨慎与之相处。”
感情中,良好的状态是彼此坦诚相待,有时候难以做到的也是彼此坦诚相待。
因为我们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好人,所以我们才会欲盖弥彰。这不是不舍得,而是在耽误彼此的时间。
所以,为了我们感情良好的发展,请尽力做到“彼此坦诚相待。”
昌言昌语:
感情的世界里,是充满很多的变数的。有时候,我们很难判断别人的情感状态,但我们能够看清自己的情感状态。
所以,在我们没有走进婚姻之前,请守护好我们那颗赤子之心,把它留给值得的人,不要让图谋不轨者伤害了它。
-END-
爱情是这个世上最引人关注的一种情感,因为它感人至深的时候,甚至会惊天动地! 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感人的 爱情 故事 ,希望大家喜欢。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一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啰,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 台球 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二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 足球 ,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三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啰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 篮球 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的隐形大叔男友——告白女孩的ex是一个大叔。大叔大她14岁。
今天,她关闭了自己的朋友圈,关掉前删除了7月20日以来一切和他相关的一切。
上周日,他们分手了。他和她都清楚地知道,他们真的分开了,再不会在一起,再回到从前。
交往的四个月就仿佛过了四个春秋。而他最后的样子永远定格在女孩的泪光里。一个捧着一束**玫瑰,在北京冬夜风中微微颤抖着的男人,他就站在楼下,苦苦央求女孩,希望她能下楼去,只是见见他,就好了。
看着来电显示,熟悉又陌生的昵称。女孩脸上没有表情。她不知道他犯了怎样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她肯定爱情不是这样的,她隐约体会到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不安全感。这个男人并没有背叛她,这是她所肯定的。而真正令她无法容忍的是那个男人不那么爱他,这样说都是一种安慰,他从未爱过。
是啊,在一起的这“四年”,他们经历了5场约会,第六次的时候男人在剧院黑暗的光线中亲吻了女孩,这是女孩的初吻。这毫无准备的侵略性的一吻,并不是女孩所期待的第一个吻,她对他有好感,但是这发生的太快了,她根本没有想象到原本坐在她身边温文尔雅的男人此时竟侵犯着她的口腔,从未被吻过的嘴唇和笨拙的舌头。后来女孩生气了。但是她没有推开面前的男人,而是笨拙地配合着他。遇到她前,他已空窗两年。
“你不想跟我说点什么吗”两人走在地铁站,女孩按捺不住问男人。天黑了,男人打算送她回学校。
“嗯……”他像个闯了祸的小男孩。
“什么”女孩此时不再害羞了,圆圆的眼睛盯着他。
“要不,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你。”他说。
女孩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却无言以对,脸上再次浮现绯红。
而这个男人绝对是情场老手,在原本就比实际年轻不少的面孔的伪装下,故作青涩,眼神里写满期待,是一种祈求又渴慕的表情,仿佛是十年前那第一次悸动时才伴有的模样。
女孩没有讲话。
就这样,沉默着,起初女儿会不自觉避开他不游离的眼神,后来他们面 面相 觑,似乎女孩心中有了答复,他们回到了学校。
校园里出奇的寂静。宿舍楼已经关门了。任她敲门,楼管大妈也不开。
他们在寂寞路灯灯影里的长凳坐下。他把她的头轻轻靠在自己肩头。
他突然将手探进仔裤的兜里,在找寻什么似的。是一块石头。他把石头放在她手心。
他说那是一块不平凡的石头,是他。
她打开拳头,这是块低调又漂亮的石头。那块石头总是有一点潮湿,底色是乳白,上面是山楂红色的短短的线条。这是块有生命的石。
男人对女孩主动讲起上一段略显狗血的感情。同样是被甩了。
而她静静听着,时不时好奇地问一句,仿佛是在听他讲着别人的故事。她喜欢听他讲故事。他是个称职的故事家,他非常擅长讲故事。音色柔和又有磁性,他讲得绘声绘色,语速不紧不慢。在他的故事里,她窥见了他的童年糗事,陪着他登上了他家乡美丽的马脑山,在他老家的厢房偷吃熏肉和喷香的米饭,在镇上集市瞥见着少数民族服饰的老妇人背着竹篓来往,太多画面。
她听得津津有味,忘记了时间。她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却在不知不觉中默许了他的告白。
那晚,他们住在一家快捷酒店。她非常不好意思走近宾馆的大门,并且坚持和他分开住两间房。一家又一家,都是无空房。最终,他们在凌晨两点住进了一家宾馆,两个房间。他来看她的房间,临走前吻了她,而她却是从离开学校就一直羞红着脸。
爱情故事:我爱你,四年为期李絮濛是我大学里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我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我的大学还在继续。我和李絮濛并非是同班同学,只是同属于学校里的一个社团。
她长得不算漂亮,脸上有些许的雀斑,说起话来嗓门很大,没一句就开始咯咯咯的笑个没完,以至于我听到她的笑声都觉得有点刺耳。在她面前,对于我这个讲普通话不太标准的人来说,大可不必感到一点不好意思,因为她讲着一口流利的属于她的方言。我一直在想,她上课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惹得其他的同学哄堂大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觉得李絮濛的笑声并不是那么的难听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期待每天和她在一起,我想,我喜欢她了。对于她的喜欢,一见钟情无从谈起,至于日久生情更谈不上,因为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共加起来用手指头也能数的清楚,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上她了。
我爱你,四年为期
不过,话说回来,我并不是太了解她,我对她的喜欢也只能仅存在于对着身边的哥们儿夸她在我的眼中有多么的可爱。当我向李絮濛表白的时候,她二话没说拒绝了我,差点没把我噎死。
那是大一 元旦 过后,班里组织聚会,当然,聚会一定要喝酒的,当然的当然,我也喝了很多,多的足以让我把一些平时从未敢讲的话一股脑的倒出来。我是个胆小鬼,还是没勇气当面讲。我掏出手机,写着,“李絮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犹豫了半天,我屏住呼吸按下了发送键,我发誓,那一刻,我很清醒。她很快地回了信息,内容我不记得了,大致意思是她不想玩,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言语。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床上,我很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的认真,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口。那一夜是怎么睡着的我也不知道,总觉得一切好似一场梦,只想赶快梦醒,发现一切原来都不是真的,但这是不可能的。
后来的几天,我依然每天会见到李絮濛,她依旧像只快乐地小鸟,随处可见她灿烂的笑声,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然而,对于我,并不能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开始尽可能的躲避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她越自然,反而月让我觉得自己想一个白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单相思。
其实,我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给她听的。我想问她“为什么”,想问她“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想问她“我真的有那么的讨厌吗”,想问……但每每见了她,我总是像老鼠见了猫一般,我很苦恼,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总是那么的怂。
后来的后来,社团散了,我们也不会每天再见面,不过,朋友们还是会偶尔小聚一下。我参加,她也在,只是我们真的像歌曲里唱的那样,最熟悉的陌生人。看着她同周遭的男生有说有笑,说实话,我很嫉妒,更多的是心里好像放了一块很重的石头,压得我直喘不过气来。所以,但凡听到有她在的场合,我就能避则避了。我也本想见她一面,看看她是否又变的漂亮了,只是听说她似乎也在躲着我,索性还是算了。李絮濛,虽然不见,但我知道,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再后来,生活好像一下子变得很匆忙起来,我们都为了各自的前程而努力地奔跑着。有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会再看见李絮濛,偶尔会从朋友的嘴里听到她依旧那么的快乐,我也感到一丝的满足。晚上做梦,李絮濛不是还会出现在里面。在梦里我告诉她,曾经我到处搜寻有关她的照片,曾经我拿着她的照片向家人和朋友一个劲的炫耀,曾经我等到深夜,只为对她说声生日快乐,曾经我在自己的 日记 本里和自己有一个约定,曾经……
李絮濛,我爱你,四年为期。
朋友Q的故事(1):
Q是我大学的室友,是睡在上铺的兄弟。
大学里,我们是无话不谈的死党。我两的性格都不算外向,平日里也绝非话痨,但只要教室里坐一起,不管谁的课,都能全程无尿点嗨聊上45分钟。
后来大家毕业,走上社会,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那份友谊也就逐渐沉没在记忆里,慢慢的淡了。
三年前的同学会,我们一个宿舍的兄弟们排除万难重聚到一起,难得不用带着面具喝酒应酬,大家玩得都很尽兴。时光好像又回到了20年前那段美好的青春岁月。
那晚大家喝完酒唱完歌,围坐在民宿的露台上,聊起了这几年的经历。虽说哥几个混得有好有坏,但基本上还是在一个圈子里,财富和地位的差距不算太大,所以容易找到共同话题,无非也就是些家长里短与职场经历。
看着身旁的Q一直低头不语,我递了根烟问:“这几年过得怎么样?”他接过烟点着,深吸了一口说:“也就这样吧”看他情绪有点低落,于是我接着话茬:“有什么难处,说出来会好过些,万一兄弟们能帮上忙呢!”
“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一个有夫之妇……而且,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她爱得比我更痴狂……”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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