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的《狼》(第二则)白话文????有情感!!!生动具体!!!急急急~~~~~~~~~~~~

蒲松龄的《狼》(第二则)白话文????有情感!!!生动具体!!!急急急~~~~~~~~~~~~,第1张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很长,试试看吧

狼的故事

狼是天生的猎手。它们有着尖利的牙齿、灵敏的嗅觉、洞察一切的耳朵、看穿万物的眼睛,鬼一般的轻盈,风一样的速度。最重要的,是一个会思考的大脑。

这也许是一个很常见的故事的开头,但它适合于狼。

雪是今天傍晚才刚刚停的。

一轮明亮的圆月升上了天空,月下的村庄一片惨白。

山崖上,一双金色的深邃的眼睛凝视着山脚的一切,放出贪婪的渴望杀戮的光。白色的狼在静静等待着,沉思着……

高高耸起的肩胛骨像嶙峋的山峰,血红的舌头舔着闪着寒光的牙齿,冷风擦过雪白的皮毛,耳朵骄傲地耸着,脚掌下锐利的指甲已经渐渐按捺不住。

如果不去看那双眼,你会觉得,这只是一块被雪覆盖形状怪异的石头。

当村中最后一户人家掐灭了蜡烛,年轻的首领知道,该是行动的时候了。它从容的仰起头,趁着月亮,发出一声得意的毛骨悚然的长啸。

山崖上已经看不见它了,几个黑影迅速的窜入村庄,像暗夜中的噩梦,逼近了毫无知觉的人们。

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无声无息,似乎太静了,金色的双眼注视着伙伴们行经的路线,镇定,难以捉摸。

忽然,一声婴儿的啼哭惊动了宁静的夜空,树林边一束白色的光直射出来,又是几秒钟的寂静,有一户的灯光亮了起来,粗暴的男声和歇斯底里的尖叫声惊醒了村子,火把声,铁器声越来越大,几双墨绿色的眼睛闪了出来,消失在树林中,唯独不见它们的首领。

屋内,金色的眼睛依然那么沉稳的注视着墙角害怕得瑟瑟发抖的那对夫妇,白狼轻轻刁起地上正在啼哭的婴儿,从后窗跳了出来。那里已经围满了手持刀具的村民,它停住了脚步。

一时间,谁也没有动。

人们的吃惊不是毫无理由的,一个叼着婴儿的浑身雪白的狼,最可怕的是那双深陷的幽灵似的眼睛。

忽然,一个火把扔了过来,白狼敏捷地向后一闪,然后忽然加速冲向了人群。光滑的毛皮擦过人们的肩膀,手臂,大腿。人们叫喊着,挥舞着镰刀和锄头,想击中这雪白的身影,但这银色的闪电似乎根本不把这些当回事,来回穿梭于人中,似乎早安排好了路线。最终,它摆脱了追捕,钻进了漆黑的森林。

它又重新出现在山崖上,发出一声胜利的长啸,鲜红的血从的背上淌了下来,它竟毫不在意,仔细端详着脚下的婴儿,眼神中藏着不易觉察的慈爱。

第二天清晨,村民们才发现,屋子到树林边一地的血,就像是一条曲折的路。

十五年后……

村庄已经变成了小镇,一派繁华的景象,几年前,村民们拥有了枪,他们再也不怕狼。狼的地位从猎杀者一下子转变为被猎杀的对象。

树林减小了很多,狼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白狼如今已是这个衰败的狼的家族的第三代首领,它明显的老了,身上光滑的银毛早已开岔和脱落。身上布着密密的伤疤,令它痛心的,这多出于自己的同伴之手。最恐怖的,是他背上那道又深又长的伤疤,裂痕周围的皮肤都变成了深灰色,十五年来,这伤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这英明的首领。尤其是近几年,剧烈的疼痛常常突然来袭,病魔正一点一点地蚕食这曾经桀骜不驯的灵魂。

但从没有改变的,是那双金色的眼睛,仍然像十五年前一样,沉稳、冰冷、深邃,闪着轻蔑的光。

白狼喜欢独处,喜欢晚夜的风,喜欢月朗星稀的夜空,此时正静静地趴在山崖上,俯视着黑色的森林,当晚风吹过的时候,它的耳朵就稍稍地动一下,感觉风所带来的清凉。

这山崖上最陡的一块岩石,象征着狼群中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统治,不知有多少熬红了的双眼恶狠狠的盯着这块岩石。但从白狼成为首领以来,还没有第二只狼登上这石头的顶端。

白狼就这么懒懒地趴着,眯起了双眼,任凭风玩弄着自己零零散散的银毛,渐渐地就快睡着了。

但是,几阵细微的声响让它觉出了异样,这并不是风,而是猎杀者的脚步。

空气中慢慢弥漫出淡淡的血腥味,这是它熟悉的气味,每个优秀的狼猎手都无法隐藏的气味,在血战之前显得更加的刺鼻。

突然间,它意识到了什么,努力站起身,悄悄的沿着石壁滑了下去,身手,已不如年轻时那么敏捷了。

金色的眼睛就那么默默注视着浓浓的黑暗,直到几双绿色眸子出现,才缓缓的退入密林中。

这已经是意料之中,肮脏的权力斗争十五年来一直进行着,虽然对手从没有成功过,但它们并不死心。

岩石下的几只灰狼似乎有些踌躇,一方面,不得不承认,首领是绝对的称职,它拥有着高超的本领,非凡的智慧,完美的领导才能,还有一颗石头般坚硬却不失慈爱的心,暗杀者们似乎找不出什么杀它的理由。如果真的要讲,只是它孤僻的性格有些难以接受,但这并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另一方面,惧怕心理困扰着它们,毕竟,首领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成功的机会很小,如果失败,等待着它们的,只有死亡。

终于,一只浑身油亮的灰狼下了决心,狼群首领这个欲望已经纠缠它太久,不能让苦苦等来的机会就这样眼睁睁的溜掉。随着它轻微的一声闷叫,另外的狼也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这精心策划的阴谋正要实施的时候,它们的耳边忽然传来首领哀伤的,尖利的叫声,这个声音回旋于树林中,不知从那里发出。顿时,一切都凝固了。

慌张的杀手们早已乱了阵脚,它们打着转,围绕着它们的,只有无尽的黑夜。

又一声凄凉的叫声,彻底摧垮了它们的心理防线,极度恐惧的杀手已经飞一般的窜入丛林,剩下的,只有一只灰狼了。

白狼十分清楚,现在的它,根本不是一群凶猛的灰狼的对手。它要吓跑尽量多的敌人。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威胁了。

它不紧不慢地从黑幕中走了出来,对于这场没有把握的斗争,不得不去面对。接触到那健壮的求权者凶狠的目光时,它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岩石下有一块空地,最后一匹灰狼在那里警惕地望着四周。它看到了那熟悉的金光,一个高兀冷峻雪白的身影从浓黑中显现出来,就像是月光下树影的化身。年老的统治者一点也不慌张,眼神中找不出一丝怒意,像平常一样,从容的向它走来。

白狼竭力掩饰着加速的心跳,它十分明白,它并不是神,它有生,就会有死,年轻过,也必定会衰老。获胜的希望在这只正处在壮年期的公狼面前十分渺茫,也许它真的不行了,应该让出这个位子,这是许多年来,它不愿承认的事实。

灰狼禁不住向后退了几步,眼前的这个对手在群落中许多狼的心中都是不可战胜的。传说它在十五年前竟从整个村庄猎人和壮丁的包围下逃了出来。灰狼也亲眼目睹过首领独自迎战一只发了疯的棕熊,闪电一样准确咬断了熊的喉咙。它踌躇着,该不该下手,结果还是个未知数。

终于,灰狼动身了,全力加速冲了过去,它明白,如果把机会让给对方,它决不会比那只熊更幸运。

就在两只狼接触的一瞬间,白狼闪到了一旁,伸出右爪给了灰狼的腹部猛烈的一击,接着迅速转过身,一口咬住了对手的脊背。灰狼痛苦的呻吟起来,已经彻底被激怒了。它一个翻身摆脱掉了追咬,回头一看,白狼已经不见了。还没回过神,后脑勺又被一击。这一次,灰狼抓住了机会,它忍住疼痛,向后一跳,扑住了白色的身影。两只狼扭打起来。

嚎叫声充满了整个山谷,风也更大,更冷了。

灰狼虽然在速度和力量上占优,但在白狼熟练的扑咬和多变的战术前占不到任何便宜,双方只有靠体力来决出胜负。这点显然对白狼很不利,它找了个空隙推开对手,气喘吁吁地退到一棵大树旁,身上新添的几道伤口正淌着暗红色的血。灰狼也有些疲劳了,但是,它发现首领并不如想象中的强大,首领毕竟已经老了,如果再打下去,形势会越来越对自己有利。这为它增添了信心。

就在灰狼准备第二次冲锋的时候。它发现首领有些反常,白色的身躯不由自主地颤抖着,眼睛中金色的光芒忽然消却了。

这最最紧要的关头,可怕的伤痛又找上门来,就像是炙热的火焰在身体里蔓延,神志已经不清了,眼睛也渐渐看不见,别说打斗,就连站立也很困难,但自己不能倒下,不能倒下……

白狼身子一歪栽倒在地。

这意外的惊喜似乎无法接受,也并不像是什么奸诈的诡计。灰狼有些不敢相信,它一步一步走向昏死的首领,一切都是事实吗?

灰狼俯下身,嗅了嗅,残忍而傲慢的目光落在首领身上正流淌着的血液。它缓缓地把嘴伸向雪白的脖子,露出锋利的牙齿,准备最后的了断。

一阵莫名的风刮来,它的身子猛得被撞开了。

灰狼惊恐的望着,它的面前,是一双晶莹的水蓝色的眼睛,射出寒冷的光。

第二天清晨,阳光把白狼唤醒,它的身旁躺着灰狼冰冷的尸体。

它摇摇晃晃地爬起来 ,吃力的把尸体拖上山崖,昂起头,发出一声胜利的长啸,接着,便把尸体推下了山。它所要展示的,这就是反叛者的下场。

山崖下,一个少年正微笑地看着岩石上的身影。

十五年前,白狼抢回那个孩子,把他养在身边,但是一个充满了勾心斗角和虚伪狡诈的狼群并不适合婴儿的成长。于是,它就偷偷把男婴藏在一棵古树的树洞中,按照狼的方法秘密地把他养大。白狼喜欢他水一般的蓝眼睛,只要看到这双眼,即使是再乱的心绪也会平静下来。这双眼,就好像是心灵的庇护所,使它变得温顺。

白狼常常想,可能自己天生是孤独的,但见到这个孩子后,想法就有了改变。第一次有东西能了解它的内心,给予它安慰。虽然他们之间的交流只限于几声短暂的鸣叫和双方的眼神,但这一切都是其它狼所无法做到的。

白狼以前并不是这样孤傲,它用一颗火热的心对待每一只它遇到的狼,但最后得到的回报就是被利用和抛弃。它渐渐明白,这才是真实的世界,以前的自己太理想化了。那天在它拼命掩护下从村庄中逃出的灰狼,最后还不都和昨天夜晚袭击它的杀手一样,想方设法想夺取首领的位子。或许以前它有过几个忠心耿耿的下属,但下属并不能了解它,不能成为它的朋友,况且,现在它们已经不在了。

所有的希望和理想全都寄托在十五岁的人类孩子身上,它有时想想,自己还是太幼稚了。

得胜的统治者疲倦地从石崖上走下,来到昨晚那棵大树下,仰望着郁郁葱葱的树冠,让树上的人知道他已经来了。

不久,少年从树上滑了下来,微微俯下了身,表示对父亲的尊敬。白狼用脖子轻轻碰着张满浓密黑发的头颅。见过面之后,他们相对坐下,谁都没有开口,用眼睛交流着感受。

白狼一直有一件心事,早在五年前,村中的人们就已经发现了这个狼孩。他们一次次组织人手进森林搜索,有一半就是因为这个孩子。而它也不止一次发现少年偷偷溜进村子,藏在暗处观察着人们的一言一行。少年最近时常发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它想,那可能是人类的语言。

白狼知道,它只是一个养父,一匹野外的狼,少年的血管里流的是人类的血液,迟早会回到他人类的家。那时候,少年可能会成为它的敌人。它不敢去想未来,想到离开生命中唯一的知心朋友,它就会变得十分敏感和暴躁,完全失去了平时的冷静。山崖上,它也常常思索,该不该让这个孩子知道真相,放他回去。

聪明的少年看出父亲神情中的异样,他凑上前去,吻着父亲的额头。但父亲一直躲着他,掩饰着自己的心事。

白狼让少年藏起来,自己又来到了山崖上,这时,一只母狼带着刚出生的一群小狼崽从它身前经过,竟然有一只浑身雪一般的白。这一下子使白狼快活了起来,它从没有见过小时候的自己。它暗暗跟着这个小家伙,时不时用鼻尖顶起它,想激怒它。但小家伙的反应不是它所预料的那样,这白色的小毛团转过身来,用清澈的眼睛望着它,霎时间,白狼的心都要化了,这个小家伙的眼睛竟也是金色的。

在它许许多多的孩子中间,唯一这一只显得十分迟钝,不像它的哥哥姐姐一天到晚闹个不停。小家伙喜欢爬在爸爸的背上,出神的望着晚夜的心空,细心的观察小动物跑跳。白狼似乎看到了另一个希望,这也许才是自己的接班人。

想到这儿,它暗下了决心,要了却它的心事。

第二天晚上,白狼找到了少年。

他们俩潜入了小镇,少年十分吃惊,为什么父亲对镇子里的道路比自己还要清楚。

此时,夜已经深了,他们顺着一条小道贴着墙壁悄悄的走着,在这宁静的夜晚,少年的脚步声显得非常刺耳,尽管父亲已经几次三番让他放轻脚步,他毕竟不是真正的狼。

白狼在一间仍然亮着灯的小木屋前停下脚步,它站在窗户边,少年明白了它的意思,像窗户中望去。

一个小姑娘正在静静地看着书,长长的黑发从她的肩上垂下,书桌旁边的床上,一对夫妻正熟睡着,丈夫响亮的鼾声勾起了少年沉睡已久的记忆。

少年凝视了那个姑娘很久,她有着和他一样的蓝眼睛,黑头发。他又看了看周围的景物,对一个空空的摇篮努力思索着什么。

白狼碰了碰少年的脚跟,少年才回过神来,疑惑地望着父亲。

白狼度到门边,一个猛冲,撞开了门,又不慌不忙的走了进去,少年吓呆了。

床上的夫妇一下子跳了起来,转头看,十五年前的恶梦又回来了。

白狼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稳定夫妻俩的情绪,然后示意少年进来。但妻子已经昏了过去,丈夫也正在床下摸着枪。只有女孩看见了赤裸的少年,呆呆地从门外走了进来。

谁都没有大叫,仅仅是那金色的眼神就好像按住了每个人的喉咙。一时间,屋内只有枪的咔咔声。

丈夫从床底下爬了出来,颤抖的手里端着一支猎枪,白狼想,怎么十五年了,还是这样。

就在他瞄准白狼的时候,看见了那个浑身漆黑,头发苍乱的少年,高举的枪管就慢慢放下了。

"亚瑟,是你吗?"过了很久,他才轻轻的问。

"哥哥?"女孩也有些不敢相信,"那个森林中的狼孩真的是你?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

妻子也清醒了过来,十五年来她天天想念的儿子,真的回来了吗?

少年的眼中两颗晶莹的东西滚落下来,白狼知道,那是人的眼泪。

四个人很长时间都没有动,只是默默的流泪,

白狼想,自己应该走了,就这样静静的退出,多年的心事就此了结,不再有什么挂念了,虽然很舍不得这个少年。

它退到门边,一个闪身跑了出去,不停回过头来看看,好像是希望少年能够回到他身边。它也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少年不属于它。

难道这十五年的抚养和教导就这么白白地放弃了,难道男孩真的这么不管他的养父了,难道……,白狼忍不住问着自己,强烈的嫉妒感和怨恨涌上心头。于是,它又不停安慰着自己,他几次救了你的命,你也该知足了。

它明白,这就是事实,事实是无情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

以后的很多天里,白狼时时刻刻在想着这个少年,想着他眼睛的纯蓝色。只有小白狼才能让他低落的情绪有所好转。初夏的一个清晨,它带着儿子在还沾着露水的草地上散步。

晨风是饱含着水汽的,清凉的。它微微动了动耳朵,在一个小水潭旁趴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看着儿子嗅着不同颜色的花朵。

忽然,草丛中的蝴蝶纷纷飞起,白狼警觉地抬起头,竖起尖尖的耳朵,它听到了马蹄声,许许多多的马正向丛林这边赶来。

捕猎的队伍又来了,这次比往日好像大了许多。

它立刻朝石崖地方向飞奔,家族中的许多狼还没有醒来,此时的突袭将是致命的。

风在耳边呼呼的刮着,体力已经快要消耗殆尽了,此刻的它脑子中只有一个念头,冲!冲!冲!

如果有谁能看到这匹正在全力奔跑的狼,他一定以为自己的眼睛花了,只是一道金色的线和一束白色的光。

白狼发疯一般撞断了许多树枝,终于来到山脚,一个俯冲跳跃上了山,在悬崖上刹住了身。它使尽全身的气力,向天空发出一声刺耳的,略带沙哑的的吼叫。声音像锋利的刀刃,划过天空,回响在山谷之间。初夏的热气刹时无影无踪,整个树林都被震醒了。

它用尽了最后的力气,一下子瘫倒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这时,一个忘却的事情让它从头凉到脚。

儿子,还在那片草地上,它竟然忘的一干二净。

已经来不及后悔了,白狼摇摇晃晃的撑起身,朝山崖边小跑过去,但不小心,脚下一滑,几乎是滚下了山,后腿摔断了,脑门上也撕开一道口子。

更可怕的,那该死的伤痕又开始火燎燎的痛,它知道,从现在开始,它要和自己的神志赛跑,就算拼了命,也不能在救出儿子之前倒下。

一只三条腿的狼,浑身的白毛一半已经被染成了红色,一瘸一拐地在树丛中跑着,三五步就要摔一跤,但奇迹的是,它没有停下,没有放弃。

眼前终于出现了那白花花的小东西,儿子似乎没什么事,它松了一口气,放慢速度走到儿子身边。小家伙用舌头添了添爸爸的额头,它一直用意志来维持的身体终于崩溃了,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几分钟后,它再度睁开眼,发现它们已经被马队包围了。原来儿子是一个陷阱。

在一匹红棕色的大马上,它似乎看见了那双久违的蓝色眼睛,刚要起身,剧烈的疼痛又再一次使它昏了过去。

人们一下子认出这只十五年前的狼,它的身后有一条血铺的路。

白狼作了许多梦,直到第三天上午,它才抬起沉重的眼皮,儿子正蜷缩在它的腹下,睡得正香。

它望了望四周,大大小小十几个铁笼子里关着很多同伴,还有很多被挂在墙上,已经没气了。毫无疑问,这次的打击是空前的,绝大多数狼没能逃脱追捕。这就意味着,狼群以往逃跑的路线和隐蔽的场所都被人知道了。

背叛,可耻的背叛,白狼挣扎着站了起来,眼中充满了仇恨,它发狂地撞着笼子粗粗的铁栅栏。为什么,为什么,唯一信赖的朋友都要背叛自己,那双蓝色的眼睛本来就是一个卑鄙的陷阱,当初带他回来就是错误。白狼发疯了,直到满身是血才摔倒在地,周围的狼都吃惊地望着,它们从没有见过首领这样暴躁的样子。

之后的三天,白狼一动不动的趴着,即使儿子在身边一直吵闹个不停。挂在墙上的狼被剥了皮,笼子里的狼被陆陆续续地带走,蓝色的眼睛一直也没有再出现,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死亡是唯一的路。

第三天的晚上,白狼站起了身,它要维护狼家族最后的尊严,明天就该是它被带走了。

月光下,望着熟睡中的儿子,它注视了很久,然后,它把牙齿凑近了儿子的喉咙。

热乎乎的血涌了出来,小家伙只是呻吟了两声。它醒来无力地望着呆呆的爸爸,又重新闭上了眼,希望这一切只是一个梦。

白狼发出一声悲凉的凄惨的叫声,然后狠狠撕下儿子雪白的毛皮,连着血,吞入了腹中。

很久,嘴角边的血腥味都没有消除,它现在才发现,它是那么讨厌血。

它感到心里空空的,一切都被夺走了,没有悲伤,没有痛苦,也没有怨恨,直到唇上有些淡淡的咸味,它才发觉自己的眼睛已经湿了。

白狼想,这可能是狼的眼泪,狼也会有眼泪吗?

水一般的月光泻在它的身上,白狼静静睡下了。

第二天人们发现父子两的时候都惊呆了,一个没有了毛皮的儿子和一个满口是血的父亲。但他们没有看见,父亲脸上浅浅的泪痕。

少年大哭了起来,不管人们怎么安慰他。

最后,少年抱走了这一大一小两具尸体,把它们葬在山崖上那块岩石下。埋下后,在那里跪了整整三天三夜。

村里的人发现少年失踪了,怎么找也找不到这位立下大功的年轻英雄。有人说他翻过山走了,走进更深更深的树林,走向更远更远的山峰。

森林里再也没有狼了,岩石也不代表任何意义。

少年的妹妹常常来到山崖上的巨岩上,眺望着远处茂盛的树林和连绵的山峰,希望找到他哥哥的身影。但她觉得,哥哥永远不会回来了。

她记得哥哥对她说过,他可能天生就是孤独的。

这就是狼的故事。

以前对狼不甚了解,以为狼吗是险恶狡诈的动物。我们常把恩将仇报的人形容成“狼心狗肺”。中外许多的童话故事里也都把狼描写成了“坏蛋”。然而最近读了沈石溪几篇关于狼的动物小说,才使我对狼的感情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

任何一种生物能够在这个星球上繁衍生息自然有它的生存法则,狼也一样。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动物,而且忠贞不渝。这跟我以前的观点截然不同。沈石溪的短篇故事《狼与“狈”》,则把狼的这种情感活灵活现的呈现在你的面前。

故事讲述的是在曼广弄寨子的附近发现了“狼和狈”,而且这个“狈”扒在狼的背上,他们共同干坏事,作者亲眼所见自己养在高墙内的一头老母猪被那一对“狼与狈”使计弄走吃了。发现“狼狈为奸”的事情迅速传开了,人们以为狈这种神话里杜撰出来的动物确实存在,大家都想看一看这个狈到底是什么样子,于是一干人等和几十条狗上山去围剿这对狼狈为奸的动物。

他们在损失了好几条狗的性命,终于杀死了这两只动物,可令他们大失所望的是那只所谓的狈却是以前被一个村民下的兽夹夹断了前腿,怀了孕的母狼。

人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而这对狼夫妻却相互恩爱,在妻子被兽夹夹住前腿时,帮妻子咬断前腿,背着妻子离开了猎人的陷阱,从此丈夫背着妻子狩猎,相依为命,其行为可谓是动物界甚至是我们人类的楷模。

这对狼夫妻的感情之深,甚至在紧要关头,仍然不离不弃。狼丈夫背着狼妻子,被几十条狗追的无路可逃,滚下陡坡,妻子从丈夫的背上跌落下来,凭公狼的本领是完全可以桃之夭夭的,可是他没有,他舍不下身怀六甲的妻子,在咬断了几只狗的喉管之后,俯下身来,让妻子爬到自己的背上,艰难地朝前爬行,尽管等待他们的是死亡,但他们也要死在一起。

自从我们人类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剥夺了好多野生动物的生存权力,导致了许多动植物灭绝了,自然我们人类的智商高于其它任何动物,固然根据我们自身的利益可以区分益与害,但是从自然的角度来讲,没有利与弊之分,任何一种生物都是自然界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之间应该和睦相处。狼不应再被描写成恶魔,他们也有其可爱之处,他们对感情忠贞,不离不弃的生存之道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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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女市长谭韶芬被杀,“818”大案震惊全国。w省迅速行动,围绕与谭市长有矛盾的副市长韩鹏,蓝河黑恶团伙的朱大赖子,谭市长的前夫张金彪这三条线索展开调查。但很快排除了他们三个人。专案组深查下去,一个以“老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浮出水面,他们绑架、暗杀、制造致傻药物R2用血腥塑造出一个富翁。暗杀女市长的幕后凶手就隐藏在专案组内,使血案更加扑朔迷离……

友情或爱情,只要牵扯上人类情感,其细腻与复杂,就绝不可能用一两句说得清楚,如《牡丹亭》里的那句诗说的那样:白日消磨肠断句,世间只有情难诉。

人活一世,无论活得悲苦还是快乐,总会竭力回避“我们如何结束”这样的问题。但是,没人不清楚,我们终将独自离开这个世界,而离开后,世间还将如常继续。无论外在表现如何,人们用面具和衣服包裹伪装的最深处,有一颗敏感、脆弱、孤独的心。

有趣的是,当我们竖起孤独的藩篱,保护起脆弱的自我,同时,我们还会在包裹严实的藩篱上留出一扇门,或虚掩或半开,等待某个不期而遇的时刻,某个不期而遇的人,不期而遇地走进我们的内心,建立友谊或爱情,成为朋友或恋人,结伴在孤独人生路上同行上一段。

英国作家克利夫·刘易斯(C·S Lewis)说:“友情不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但它给人类的存在增添了价值。”(It has no survival value; rather it is one of those things which give value to survival)

感情是两个人旅程交汇后慢慢开出的花。两个人的感情在命运的支配下或许戛然而止,或许失而复得,但美好的情感总能带给我们甜蜜和滋养,同时也会慢慢改变着我们自己。

以上说的这些,话题有点成人,是人长大到一定年纪后,慢慢体会到的。不过,就在前几天,我遇到一本书叫《大狼与小狼》(Big Wolf & Little Wolf)的儿童绘本。很诧异的发现,这本书竟然把一个简单的故事,包装在一幅幅暖色系的水溶铅笔画里,把人性的自我、孤独、内心封闭、以及爱的释放,栩栩如生而又细致入微地讲了出来。

《大狼与小狼》封面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一只大狼生活在山顶的一颗大树下,日子平静而又孤独。一个阳光晴好的午后,大狼伸展着腰肢,慵懒地坐在树下。突然,大狼注意到地平线上的一个蓝色小点,正向自己这边移动。大狼不知来的是什么东西,内心感到非常慌恐。

当移动的蓝色小点越走愈近、越变越大,大狼终于弄清楚,来的是一只蓝色的小狼。看到这只小狼身材娇小,大狼恐惧感慢慢消失,但他依然对小狼心怀戒备。他对小狼的到来,没表示欢迎,也没表示反对。他看着小狼爬上山顶,任由它踏入自己的领地。

开始,一大一小两只狼沉默不语,用眼角的余光互相打量着对方。大狼对外来者不再恐惧,随之而来的,是他对小狼的好奇。好奇让大狼对小狼产生了某种莫名其妙的好感。

入夜,小狼没有离开。大狼觉得小狼有点过分,毕竟这里是他的地盘。大狼躺下休息,小狼靠近也躺下。大狼用眼角余光注视小狼,发现小狼在夜风中,鼻尖被冻的瑟瑟发抖。他靠小狼近了些,把自己用树叶织成被子的一角,盖在小狼身上。

第二天,大狼起床,爬到树上锻炼身体。让他吃惊,然后紧张,然后好笑,然后 … 或许觉得可爱的是,小狼紧跟在他的后面。大狼最初是本能的紧张,害怕小狼爬得更快。然而,当小狼气喘吁吁,打着哈欠,随着大狼也锻炼了起来。大狼不再感到小狼是自己的威胁,相反,他越发觉得小狼非常可爱。

小狼跟着大狼后面,亦步亦趋。沉默中,大狼从地上捡起水果,放在盘子里当作自己的早餐。大狼斜眼看看小狼,发现小狼并没有捡地上的水果。大狼拿起另一个盘子,里面放了两个水果,默默地推到小狼面前。两只狼,一大一小,沉默中吃起各自的早餐。

早餐后,大狼下山散步。在山脚下,大狼回头撇了一眼山顶的大树,他看到小狼坐在山顶的大树下,安静地呆着。

大狼笑了,心想,小狼好小。

大狼走到山脚下的麦地,绕了一圈,再次抬眼看看山顶的大树,小狼依然安静地坐在树下,小小的一点。大狼又笑了,心想,小狼可真小。

大狼走到森林边,最后一次回头看看山顶的大树。小狼还呆在树底下。小狼太小了,或许只有大狼那么大的家伙才能注意到蓝色的那个小点。于是,大狼走进深林,继续自己的日常的散步和生活。

夕阳西下,大狼从森林出来,他抬眼看看山顶,小狼不见了。

开始,大狼以为,因为太远,他看不到小狼。但是,当他跨过麦田,他依然看不到小狼。不知怎么,他内心有点慌乱和空虚,匆匆跑到山顶。

生平第一次,大狼觉得有点难受。比平时奔跑到山顶的速度都要快得多,当大狼赶到家,发现树下空空如也,家恢复到小狼到来之前那样,空旷而安静。突然,大狼觉得有点难受。

那个晚上,大狼没吃晚餐。那个夜晚,大狼失眠了。他等待 … 等待 … 等待 …

大狼想,那个小狼,那个小东西,原来占据了自己的内心,占据了好大的一块地方。大狼生平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早上,大狼爬上了树,但没有心思锻炼身体。他只站在那里,望向远方。第一次,大狼的目光流露出了孤苦,流露出了悲伤和思念。

他心里默默对自己说:如果小狼能回来,他发誓,他会分给他更多的被子,给他更多水果,爬更高的树。

大狼等待着,等待着,等待着,毫无理由地,不分四季的。

直到有一天,一个蓝色的小点出现在地平线上。

第一次,大狼的心因雀跃而剧烈地跳动。

就像上一次,小狼一声不吭地爬上了山,跑到了树下。

小狼把头轻轻靠在大狼的肩上。

大狼感觉很好。

小狼决定,从此之后,他要留下来。

《大狼与小狼》的作者是法国作家纳迪娜·布兰-科姆(Nadine Brum-Cosme),插画师是法国艺术家奥立维·塔列克(Olivier Tallec),英文版译者是美国美丽绘本出版公司(Enchanted Lion)的创始人,克劳迪娅·佐伊·贝德里克(Claudia Zoe Bedrick)。尤其值得一题的是,发生在大狼和小狼之间的故事,在奥利维插画的表现和烘托下,带有法国艺术作品所特有的某种奇特调调,表现得细腻和含蓄。

大狼多采用水彩铅笔绘画,毛皮和尾巴多用粗线水彩来渲染,有些画面,你会发现,老狼的身体和背景颜色融在一起;而小狼恰恰相反,多用细笔描绘,画面中表现得更灵动和可爱。两只狼的情感多以眼神来表现,两匹狼情感发展过程中的恐惧、猜忌、观察、好奇、失望、期待、高兴等等心理变化,都通过狼的眼神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

这两只狼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朋友还是情侣?故事没有明说,任由读者自己体会好了。无论友情也好,爱情也好,只有触及到人类情感,它一定不是用简单的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人始终是孤独的,无论独处还是热闹。孤独的人渴望以友情和爱情来滋养内心,但感情又是那么细腻复杂和捉摸不定。

《大狼和小狼》是一本试图向孩子展示人性的孤独以及人类情感复杂与细腻的书。孩子能看懂吗?未必,但我相信,它或许会触动孩子心中的某根琴弦,在未来的某一刻,那时孩子已经长大,当他/她经历了人世的总总悲欢离合,又读到李商隐的那句“此情可待成追忆”的诗句时,或许他/她会想起儿时读过的这本图画书,那时那刻,他/她就理解故事里的那只大狼或小狼了。

靳东算是一位大器晚成的演员,蛰伏了许多年,终于一鸣惊人。他主演的电视剧数不胜数,知名度较高的有《闯关东》《琅琊榜》《伪装者》《欢乐颂》《我的前半生》《恋爱先生》,其他作品就不一一列举了。

《闯关东》是他的早期作品,当时的他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可是他塑造的日本人龟田一郎一角深入人心,一郎早期的天真善良和后期的心狠手辣以及对于秀儿的爱他都拿捏得当,表演非常细腻,打动人心。

沉淀了多年,靳东磨炼出了自己精湛的演技,近年来,他在影视作品中表现得也更加游刃有余。

《伪装者》算是他演艺事业的一个转折点,凭借着该剧中大哥明楼一角,斩获各大奖项,人气也是一路飙升,成功挤进一线阵容。明楼沉着冷静,聪明睿智,靳东的形象正好与之匹配,与角色融为一体,成就经典之作。

在《欢乐颂》《我的前半生》两部剧中,靳东饰演的角色有较多相似之处,都是商场精英,睿智多金,帮助女主一路成长的人生导师。因为谭中明,贺涵两个角色太过相似,网友们颇有微词,担心靳东角色固化,希望他不要安于现状,能不断挑战新的角色。

最后提到的《恋爱先生》是他和江疏影搭档主演的都市情感剧,他饰演的程皓一角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高端诊所牙医,还是一名为人出谋划策的恋爱专家。这个角色幽默活泼,不似之前的霸道总裁一类角色,可见靳东塑造性较高,可以胜任多种类型的表演。

靳东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专业演员,他以及他的作品都将永远留在观众心中,中国演艺事业需要更多像靳东一样的演员来创造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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