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发布福建省莆田等地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对福建省莆田、泉州、厦门等地区进入高新区辖区内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高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发布紧急提醒如下:
1请2021年8月26日以来,有自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旅居史,以及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入淄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村、社区进行申报并配合做核酸检测。鉴于目前福建省莆田、泉州、厦门等市当前的疫情形势,建议近期非必要不前往。
2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发布的准确疫情信息,如有发现近期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报告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中秋、国庆假期临近,请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淄。出行时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尤其是不要大规模的聚集。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筛查。外出购物时要正确佩戴口罩,避免用手接触产品;购物后应及时洗手,洗手前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如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积极按照相关部门安排,有序接种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风险。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可通过电话预约、咨询。
2020年3月15日0时至24时,淄博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治愈出院病例,无死亡病例报告,重症转轻症病例1例。
截至3月15日24时,淄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0例,其中治愈出院28例,死亡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0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669人,38人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均未发现异常。
确诊病例区县分布情况:张店区10例、淄川区8例、博山区10例、周村区1例、桓台县1例。
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请全体市民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万众一心,群防群控,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2020年3月15日12时至24时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3月15日12-24时,山东省本地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59例。无重症病例、危重症病例;累计死亡病例7例;新增治愈出院2例,累计治愈出院743例。
2020年3月15日12-24时,山东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
目前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540人,尚有48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备注:境外输入病例单独统计,其他病例按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4时山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济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其中济南14例、淄博1例、泰安1例。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济南1例,为韩国输入;青岛1例,为韩国输入;威海1例,为韩国输入。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在青岛。
2022年4月18日0时至24时,全省本土确诊病例出院16例,其中滨州7例、济南6例、青岛2例、德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66例,其中滨州53例、枣庄8例、济南3例、烟台1例、临沂1例。全省无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出院。无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
截至2022年4月18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0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34例。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4例。
近期,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国本土疫情也出现反弹,针对当前防控形势,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广大市民朋友紧急提醒如下:
1自5月1日以来,从辽宁营口市,安徽六安市、合肥市来临淄,或与营口市、六安市、合肥市指挥部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临淄人员,须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主动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咽痛、干咳、嗅觉改变、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区医院、妇保院、北大医疗鲁中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2自5月15日起,从辽宁营口,安徽六安市、合肥市来临淄人员,须提前向所在村居、社区和镇、街道报告,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后立即到区疾控中心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要出行。
3非必要,一律暂缓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暂缓返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提前向所在村居、社区和镇、街道报告,持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来临淄,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相关核酸和抗体检测工作。
4持续关注疫情官方信息。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发布的准确疫情信息,如有发现近期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报告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5坚持好习惯。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到公共场所请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好习惯,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降低感染新冠肺炎病毒风险。烹调食用进口冷冻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公筷分餐、文明用餐,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6有序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有助于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请广大市民积极按照镇街和相关部门安排,有序接种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风险。
潍坊市从外地推送协查人员中检出3名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者
2022年3月10日晚,我市接外地推送的协查函,经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3月11日凌晨,初筛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者3名。该3人均租住在潍城区城关街道颐园小区。目前,已转运至潍坊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接受隔离观察。相关流调溯源、人员排查及防控管理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后续相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潍坊市3例核酸检测阳性者活动轨迹公布
2022年3月11日,潍坊市初筛出的3名外地协查阳性人员,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判定1例为确诊病例,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上述人员已全部转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流行病学调查,活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1,男,户籍地淄博市沂源县,现租住潍坊市潍城区城关街道颐园小区。系无症状感染者1、2的密接。
3月4日,18:00与无症状感染者1、2在家中共同用餐,餐后未外出。
3月5日,6:00-7:30在小区广场活动,活动后步行回家。9:00自驾至福寿街好再来蛋糕店后回家,15:30自驾再次到好再来蛋糕店。17:15自驾在临朐县五井镇中国能源加油站加油,19:00到达淄博沂源县燕崖镇刘庄村。
3月6日,约13:00驾车返回潍坊,17:00到颐园小区,未再外出。
3月7日,6:00-7:30在小区广场活动,活动后步行回家。16:00与无症状感染者2驾车前往坊子区泰华城,17:50两人共同前往坊子区小陈车行,18:50回家后未外出。
3月8日,6:00-7:30在小区广场活动,活动后步行回家。12:00步行到小区内俊雅超市取菜后回家,18:00自驾至奎文区樱前街佳乐家送货,于店外接货。19:00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9日,8:00骑电动车到潍坊实力医院,10:00左右回家。20:40步行前往颐园小区对门的远东平民大药房购药后返回家中。
3月10日,6:00-7:30在小区广场,活动后步行回家。15:00自驾到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就诊,自述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3月11日,初筛结果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1,女,与无症状感染者2系夫妻关系,户籍地淄博市周村区,现租住潍城区城关街道颐园小区,系外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3月4日,15:05由淄博市周村区自驾车从潍坊西高速公路人工缴费口下高速,15:30到颐园小区,18:00步行去确诊病例1家中就餐,21:00回家。
3月5日,9:00步行去万家福超市二楼爱哒童装,9:20去万家福一楼超市,离开超市后到五金土产电器购物,之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3月6日-3月7日自述未外出。
3月8日上午在家,15:00-15:30,同无症状感染者2一起驾车前往谷德锦,自述未进店;19:00左右两人骑电动车去泰华,19:10左右到泰华假日广场1-3楼、中兴街逛街,未购物,19:40左右到家,未外出。
3月9日,8:49自驾车与无症状感染者2到潍坊实力医院,9:30到万家福超市一楼,之后回家,未再外出,晚上与无症状感染者2步行到小区附近买东西。
3月10日,上午未外出,14:00左右步行到居委会报备,14:35-15:10,到颐园小区颐园超市购物后,步行去98考拉酒店隔离。
3月11日,凌晨初筛结果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2,男,与无症状感染者1系夫妻关系,户籍地淄博市周村区,现租住潍城区城关街道颐园小区,系外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3月4日,与无症状感染者1相同。
3月5日,8:30骑电动车到万家福超市上班,晚上20:00左右返回家中。
3月6日,8:30骑电动车到万家福超市上班,12:31万家福超市购物,20:00左右返回家中。
3月7日,8:30—12:30骑电动车到万家福超市上班,16:30—17:10驾车到坊子区泰华,17:30-18:00到坊子区小陈车行,18:50返回家中,20:26驾车到俊雅便利潍城店购物。
3月8日,8:30—12:30骑电动车到万家福超市上班,12:31分在万家福超市购物后回家,15:00-15:40与无症状感染者1去谷德锦,19:00左右骑电动车到泰华城1-3楼和中兴街。19:40左右到家,后未外出。
3月9日,8:49自驾车与无症状感染者1一起去实力医院,9:00-12:30自驾车到万家福超市工作,在万家福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晚上19点59分自驾车到老周五金电器购物。
3月10日,8:30—12:30骑电动车到万家福超市上班,在万家福超市购物后回家,14:00左右到居委会报备,15:05到颐园小区颐园超市购物。15:30左右到98考拉酒店隔离。
3月11日,凌晨初筛结果阳性。
请与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轨迹重叠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管控措施和相应核酸检测要求。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
《关于调整全市镇疫情风险地图的通知》
各区县领导小组,市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全市疫情风险实行图色分析,将各镇划分为无疫情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较高风险区,分别由绿、黄、橙、红四色表示。根据目前各镇新冠肺炎在院治疗患者和疑似患者数量情况,对全市各镇疫情风险地图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布。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分区分级抓好差异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策略执行,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双胜利。
附件: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镇分布统计表
2淄博市镇疫情风险地图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附件1: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镇分布统计表截至2020年2月22日12时
序号
区县
镇
风险人数
风险等级
电子图颜色
在院治疗
疑似
1
淄川区
龙泉镇
6
1
较高
红色
2
博山区
域城镇
3
0
中
橙色
3
淄川区
昆仑镇
2
0
中
橙色
4
张店区
湖田街道
1
0
低
**
5
张店区
南定镇
1
0
低
**
6
淄川区
松龄路街道
1
0
低
**
7
博山区
城东街道
1
0
低
**
8
博山区
城西街道
1
0
低
**
9
张店区
马尚镇
0
0
无
绿色
10
张店区
房镇镇
0
0
无
绿色
11
张店区
傅家镇
0
0
无
绿色
12
张店区
中埠镇
0
0
无
绿色
13
张店区
沣水镇
0
0
无
绿色
14
张店区
车站街道
0
0
无
绿色
15
张店区
科苑街道
0
0
无
绿色
16
张店区
和平街道
0
0
无
绿色
17
张店区
体育场街道
0
0
无
绿色
18
张店区
公园街道
0
0
无
绿色
19
淄川区
钟楼街道
0
0
无
绿色
20
淄川区
将军路街道
0
0
无
绿色
21
淄川区
般阳街道
0
0
无
绿色
22
淄川区
洪山镇
0
0
无
绿色
23
淄川区
双杨镇
0
0
无
绿色
24
淄川区
罗村镇
0
0
无
绿色
25
淄川区
寨里镇
0
0
无
绿色
26
淄川区
岭子镇
0
0
无
绿色
27
淄川区
太河镇
0
0
无
绿色
28
淄川区
西河镇
0
0
无
绿色
29
博山区
池上镇
0
0
无
绿色
30
博山区
源泉镇
0
0
无
绿色
31
博山区
博山镇
0
0
无
绿色
32
博山区
石马镇
0
0
无
绿色
33
博山区
八陡镇
0
0
无
绿色
34
博山区
白塔镇
0
0
无
绿色
35
博山区
山头街道
0
0
无
绿色
36
周村区
王村镇
0
0
无
绿色
37
周村区
南郊镇
0
0
无
绿色
38
周村区
青年路街道
0
0
无
绿色
39
周村区
大街街道
0
0
无
绿色
40
周村区
丝绸路街道
0
0
无
绿色
41
周村区
永安街道
0
0
无
绿色
42
周村区
城北路街道
0
0
无
绿色
43
临淄区
齐都镇
0
0
无
绿色
44
临淄区
金岭镇
0
0
无
绿色
45
临淄区
金山镇
0
0
无
绿色
46
临淄区
敬仲镇
0
0
无
绿色
47
临淄区
朱台镇
0
0
无
绿色
48
临淄区
皇城镇
0
0
无
绿色
49
临淄区
凤凰镇
0
0
无
绿色
50
临淄区
辛店街道
0
0
无
绿色
51
临淄区
闻韶街道
0
0
无
绿色
52
临淄区
雪宫街道
0
0
无
绿色
53
临淄区
稷下街道
0
0
无
绿色
54
临淄区
齐陵街道
0
0
无
绿色
55
桓台县
城区街道
0
0
无
绿色
56
桓台县
新城镇
0
0
无
绿色
57
桓台县
索镇镇
0
0
无
绿色
58
桓台县
唐山镇
0
0
无
绿色
59
桓台县
果里镇
0
0
无
绿色
60
桓台县
马桥镇
0
0
无
绿色
61
桓台县
田庄镇
0
0
无
绿色
62
桓台县
起凤镇
0
0
无
绿色
63
桓台县
荆家镇
0
0
无
绿色
64
高青县
经济开发区
0
0
无
绿色
65
高青县
田镇街道
0
0
无
绿色
66
高青县
芦湖街道
0
0
无
绿色
67
高青县
青城镇
0
0
无
绿色
68
高青县
高城镇
0
0
无
绿色
69
高青县
黑里寨镇
0
0
无
绿色
70
高青县
唐坊镇
0
0
无
绿色
71
高青县
花沟镇
0
0
无
绿色
72
高青县
木李镇
0
0
无
绿色
73
沂源县
南麻街道
0
0
无
绿色
74
沂源县
历山街道
0
0
无
绿色
75
沂源县
南鲁山镇
0
0
无
绿色
76
沂源县
鲁村镇
0
0
无
绿色
77
沂源县
大张庄镇
0
0
无
绿色
78
沂源县
燕崖镇
0
0
无
绿色
79
沂源县
中庄镇
0
0
无
绿色
80
沂源县
西里镇
0
0
无
绿色
81
沂源县
东里镇
0
0
无
绿色
82
沂源县
张家坡镇
0
0
无
绿色
83
沂源县
石桥镇
0
0
无
绿色
84
沂源县
悦庄镇
0
0
无
绿色
85
高新区
四宝山街道
0
0
无
绿色
86
经济开发区
北郊镇
0
0
无
绿色
87
文昌湖区
萌水镇
0
0
无
绿色
88
文昌湖区
商家镇
0
0
无
绿色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店新冠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
为准确做好疫情监测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确定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新冠肺炎筛查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医疗机构及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临时关闭所有个体诊所,包括门诊部、普通诊所、中医诊所、口腔诊所、企事业卫生所。
严格执行零售药店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实名制登记,留存联系电话或有效****。对拒不提供个人信息的消费者,可以拒绝销售。
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有明确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发现此类病人后,在做好登记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级迅速按程序组织转诊。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淄博市医疗机构内疫情防控8条措施》。就诊发热病人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增加CT检查,并采集样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二、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监测工作。
1建立监测网络系统。建立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中心,以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体系。一级监测点由村卫生室承担,二级监测点由乡镇卫生院承担,负责一级监测点信息的确认及确定转诊的单位,三级监测点由区县医院、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负责接诊、诊断和对辖区内监测情况的汇总分析研判。
2明确报告内容和流程。重点是返乡和外来人员,一级监测点发现病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在1个小时内要立即向二级监测点报告;二级监测点1个小时内完成信息确认、联系转诊医院工作,并上报情况;三级监测点每天完成当日接诊、诊断和对辖区内监测情况的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
3实行零报告制度。对监测未发现需要上报信息的,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逐级报告。
药店监测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药店每天两次将当日登记信息向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分类处理后推送区县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分类推送至镇,及时对登记人员进行随访。
2月12日启动监测报告制度,各区县汇总截至每日12:00前数据,17:00前上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治组。
三、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情况排查
排查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月10日,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就诊人员情况。
排查内容。详见附表。
相关要求。
12月11日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排查登记表》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
2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和疾控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患者排查登记表》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人员实行一人一策,逐人进行分析研判、追踪,对可疑人员及时制定、落实处置方案。
32月11日开始,各村卫生室对就诊病人进行预判,对发热病人、外地来人和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的人群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转诊。
淄博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各药店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瞒报、漏报、迟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淄博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信息公布:
2022年9月7日0时至24时,全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桓台县方舱隔离点密接人员筛查中发现,为我市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4在桓台县行程涉及以下公共场所:
9月3日:
15:10-15:45左右,桓台县新城镇王家店路口鸿基超市;
16:10-16:15左右,桓台县西苑小区北门水果店。
9月4日:
9:15-9:20左右,桓台县中心大街机关一区门口文具店;
10:40-10:45左右,桓台县实验幼儿园西张波水族馆;
15:00左右,红莲湖大厦电梯间,停留1分钟左右;
15:10-16:20,桓台县东岳国际大酒店一楼会心轩茶室、酒店一楼卫生间。
请活动轨迹与上述时间段和地点有交集的市民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住宿宾馆或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管控措施,期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
请广大市民朋友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因隐瞒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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