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和当事人交际:
1、 通过合法途径,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
2、 不要去迎合当事人的口味;律师要按照自己的思路去办案,有一些原则性的东西,是绝不能突破的。
3、 不要试图成为当事人的朋友,尤其在案件结案之前,当事人对律师的态度,都是基于利益的缘故,千万不要轻信,律师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已经足矣。
4、 案子的进程中,案情的发展瞬息万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当事人对律师的态度也会随时发生变化,甚至是巨变。律师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理性,冷静,克制。
5、 律师办案不要受当事人情绪的影响,影响案件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律师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让当事人满意所有的事情。当事人限于自己法律知识的缺乏,限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对案情的发展变化的认识并不准确,其对案件结果的认识也就不够正确。且,当事人的素质良莠不齐,律师很难做到完全符合其口味,达到其完全满意。
6、 律师充分研究案件事实,结合当前法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就足矣。
7、 要记住,办案是工作,下班后是生活。下班后,尽量不要因为工作影响生活。否则就永远成为工作的奴隶。
8、 必须学会对当事人说不。对于当事人的不合理要求,坚定的拒绝,而决不可迁就,忍让。
要让当事人明白,他们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告知他们律师提供的是一种法律服务,而不能对案件的结果做出承诺。案件的结果难以预料,任何诉讼都有风险。这是律师所控制不了的。
9、 对当事人不可以无话不谈,在当事人面前,不能像家人朋友那样随便。一定要保持距离,尤其在结案以前,和当事人保持距离,是律师对自己最好的保护方式之一。
10、 和当事人见面,谈及案情,要言简意赅,要详略得当,控制谈话时间。不可以掏心窝乱说,坚决不可以动情,不可以倾心长谈。
11、 当事人就是自己的工作对象,不是生活中的朋友。任何时候要切记。
12、 对于当事人的情感,当事人的言谈举止,不要在意,不要放在心上,因为这些和律师没有关系。律师要做的就是合法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其他之外的事情,律师要淡然,淡定,不要计较。
13、 不能和当事人做与案件有关的交易。
14、 尽量不要和当事人合作案件以外的事情。任何与案件无关的事情,必须等结案以后,与当事人解除委托代理之后,再做处理。
15、 律师的风险与当事人息息相关。在接触委托代理关系之前,当事人永远是律师风险的潜在因素之一。
具体什么事情
如果侵犯你的权益,你可以起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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