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经济纠纷 ,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 诉讼 两种方式。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仲裁有以下几点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 5、仲裁具有快捷性。 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诉讼,也就是 打官司 。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 一审 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规定的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1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怎么解决?
1恋爱期间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而赠与的财产,一经交付即完成,一般不能撤销;
(2)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车辆或房产的,发生经济纠纷时,财产一般应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即由共同所有人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04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不能达成协议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其价值不因分割而减损的,应当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使价值受损的,应当分割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取得的价款。
在平常生活当中,最常听大人说起的话题,可能就是安全了,并且我们在成年之后最多嘱咐自己孩子,朋友,最多的话题,也是安全。
因为安全在每个人的生活当中,都可以说是重中之重的,每当我们出去的时候,家人都会告诉我们,要注意安全。而每当与朋友分别的时候,朋友同样会说回家慢一点,注意安全。
可以说注意安全,这句话我们是非常熟悉的,虽然说注意安全这句话,我们从小都听到大,但是真正能够放在心里面,真正去做的人却寥寥无几。
国庆长假,可能很多朋友在没有放假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各种各样的规划,想要趁国庆这个假期,好好地去放松一把。
可能很多朋友都会选择乘坐飞机去了解国外的一些风土人情,当然也有一些朋友会选择自驾游,觉得这样会更加比较方便。
国庆这个小长假对于很多朋友们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高兴的一段时间,因为很多人经过了非常忙碌的上班生活,有一个这样的假期,好好休整自己,相信每个人都是十分开心的。
当然亘古不变的一个话题就是,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道路上的车辆都会变得非常的多。
而且道路也变得十分拥堵,导致开车的人会变得非常的着急,甚至连坐车的人都会感觉异常的烦闷,觉得旅游还不如在家里舒服!
所以我们也会发现交通事故,在节假日的时候,发生频率也会比往常要高一些。
车祸相信也是很多人,绝对不想去发生的一件事情,因为车祸已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受伤,重则将危及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而在这个国庆小长假当中,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则在福建福州北二环和泾河路交叉口处,并且这件事情的情节非常严重。
因为一名40多岁的女子,直接被汽车给撞飞,并且当时就躺在了血泊当中,虽然及时采取了救治。
但最终还是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当场逝世,这名女子的尸体随即被殡仪馆当场运走,目前对于这一起交通事故,警方还在严格的调查当中。
据这件事故的另一位当事人林先生说,这起交通事故大约发生在上午8点左右,这位林先生当时正自己开着车,从沁河路开往站东路,在开到高架桥下面的时候,突然看到从车辆的右侧,驶出一辆电动车直接撞了上来。
随后就看到这位骑电瓶车的女子,已经倒在了血泊当中,林先生马上下车去查看这名女子的伤势,但无论如何喊她,这名女子都没有任何的回应,随即林先生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
当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对女子进行了急救措施,但最终还是因为这名女子的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当场逝世,随后医护人员在现场就给女子盖上了蓝布。
而当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也一直没有联系到这名女子的家属,直到上午9点多的时候,这位女子的尸体才被殡仪馆给当场运走。
在国庆的假期当中,本来是一个阖家欢乐团圆的日子,但没想到上演了这样的一场悲剧,让人感觉非常的难过。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在开车外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一定要缓慢驾驶。
对于安全来说绝对没有小事,一旦疏忽,可能就会让这样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自己的身上。
所以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也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一定要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驶,希望每个人都能够非常平安地享受这个愉快的假期!
经济纠纷,找法院来解决。
流程:
1、立案。收集好相关资料,比如说借款合同、借条等,以及身份证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为了保证你的权益,最好请个律师。
2、法院收到你的资料后,会审查你的资料,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就会通知你已经立案,出具立案通知书。
3、根据案件情况,案件会转到具体经办的法官。
4、开庭审理。
5、判决。
6、判决之后,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2月9日,广东湛江一名黄姓男子持刀杀害一名女子,当地警方通报称系感情纠纷引发。对此,遇害女子的家人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其姐连日来发博反驳称,两人并无感情纠纷,系男子单方面追求未遂行凶。
湛江警方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警方还将继续调查,一切以通报为准。12月13日,陈女士称:“我妹和行凶者连聊天都没聊过,哪来的情感?”
警方发布通报。来源/赤坎警方官方微博
警方:行凶男子交代称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内容为一名男子在路边拉扯一名女子,随后对女子做出看似多次捅刺的动作,女子倒在地上并挣扎着坐起呼救。
12月10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1日,由于对警方的“感情纠纷”说法不认同,受害者陈某萍的姐姐连续多次发布微博,称行凶男子是妹妹同事,两人并不熟。该男子追求未遂,多次尾随妹妹并威逼其做女友,曾被两个同事夺刀,妹妹报警,但警方没找到人仅叮嘱了男子父亲。12月9日,妹妹独自下班被该男子袭击遇害身亡,“身上中了很多刀不是感情纠纷。”
12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赤坎区一家疑似死者工作的酒店,接线的工作人员称:“你可以联系公安局,我们不清楚。”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警方还将继续调查,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记者多次联系陈某萍生前同事,电话提示忙音。
受害者姐姐发微博不认可警方说的“情感纠纷”之说。来源/受访者微博
家属:我妹妹跟他都没聊过天,哪儿来的情感
12月13日,受害者陈某萍的姐姐陈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妹妹今年20岁,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自小和家人感情深厚。妹妹中专读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当地一家酒店,工作已有3年,事发前担任接待工作。
陈女士说,今年6月,妹妹曾向她提及,一名其他部门的男同事威逼自己做其女友,该男子可能由于是同事关系曾有过她的微信,但两人根本不熟悉,几乎没怎么联系过。“妹妹说这个人很奇怪,他发信息她没理,发红包我妹也没收他威胁我妹说要么死,要么做他女朋友。”
陈女士说,妹妹也没有告知她男子的基本信息。事后,男子也被酒店方开除了。今年7月28日,该男子又突然出现尾随妹妹,在妹妹同事在场的情况下,纠缠拉扯妹妹,导致妹妹手部多处淤伤,对方还露出了身上藏的刀,“他告诉我妹妹和她同事他有刀,威胁说不做女朋友就要杀了她。”
妹妹告诉酒店部门领导后,酒店方面报警。后来,妹妹通过酒店领导得知,警方称曾前往该男子家中寻找,但未找到该男子,便口头教育了男子父亲几句,“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陈女士回忆,妹妹连着几天在视频中都说自己手好痛,但他们都以为此事已经结束,“我们都以为能处理好,谁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们家人都接受不了,这几天以泪洗面。”
12月9日下午5时20分,受害者的父亲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名路人打来的。据该路人称,男子行凶后,妹妹倒在地上呼救,并挣扎着告诉好心路人手机密码,路人才得以通知陈父。
“那个路人说我妹妹被抬上救护车时,手已经垂下去了。”陈女士泣不成声。
陈女士说,她认为警方通报中的“感情纠纷”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妹妹从未和行凶男子产生任何感情,所以自己发了微博。
根据警方通报行凶男子12月10日凌晨投案。陈女士说,12月11日家人被叫去做笔录,“警方说这种动机就类似情感方面的,他有这种动机。因为那个男的跟警方说他喜欢我妹,追求我妹。可我妹和他聊天都没聊过,哪来的情感?”
“昨天我去了公安机关,警察和我解释了。”陈女士说,12日下午警方告知自己,7月份酒店报警后,民警还去了男子姐姐家找人,也无功而返,“警察说,行为动机这些就属于感情纠纷。”
“很不合理,根本没有这回事。”陈女士表示,希望警方能纠正这一说法。
上游新闻记者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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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女子被男同事杀害,姐姐:男方曾两次持刀跟踪
12月9日,广东湛江发生一起伤人案。一女子被一男子连捅数刀。据湛江警方通报,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
资料图图源:上观新闻
12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遇刺女孩的姐姐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妹妹一直是个很孝顺且很善良的人。每个月挣得工资不多,但都会往家里打一些。“那个男的是追求者,并不是什么男朋友,更没有感情上的关系。”陈女士说,男子此前追求妹妹的时候曾跟踪,但妹妹实际上已经拒绝多次了。“一共持刀跟踪了两次,第一次有同事在,抢了他的刀。”陈女士告诉记者。
陈女士表示,父母因为这件事整日以泪洗面,睡醒了就哭。“这本来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出事前她还和同事开开心心说回家拿快递,我现在只希望杀人犯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
赶到医院时妹妹已不幸身亡
得知妹妹遇害时,时间是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电话由陈女士的父亲打来,告诉她“妹妹出事了”。待陈女士赶到医院,妹妹已经不幸身亡。“身上中了很多刀,包括肚子和脖子,医生说是刺到了大动脉。”陈女士告有点哽咽,她说当时根本不敢看。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陈女士妹妹陈某萍在12月9日下午5点左右经过湛江市“三十二小”学校时,与一名男子发生纠缠。双方疑似在争吵,并且身体上有拉扯。期间,一名家长带着孩子骑电动车经过,但并没有引起警觉。
随后,男子把陈某萍逼到小学围墙边,就在家长骑车驶离后不久,男子从右侧口袋疑似掏出一把刀,对着陈某萍腹部连捅数刀。在陈某萍倒地后,男子又上前对着背部捅了几刀。男子逃离现场后,陈某萍摘下口罩向路人求助。
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有一名路人经过,妹妹把手机给到路人让其打电话给家里人。在通知家人的同时,路人也在第一时间呼叫了120。
根据湛江警方通报,12月9日17时许,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伤者陈某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12月10日凌晨0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因感情纠纷”持刀伤害陈某萍的犯罪事实。
伤人男子是追求者,曾跟踪女子
据陈女士介绍,妹妹在湛江市花园酒店上班,其员工宿舍就在“三十二小学“后面的一座小区。而陈某萍当时应该是上早班结束,于下午五点下班经过该小学。原则上,这段路仅步行只需要不到十分钟,但不曾想却遇到这样的事。
陈女士告诉记者,伤人男子黄某南也是花园酒店的员工,只是在不同部门上班。但妹妹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男女朋友,只是一名追求者。“陈女士说,男子曾跟踪其妹妹,酒店知道后便辞退了她。
受害人姐姐发声
据陈女士描述,黄某南有两次持刀跟踪妹妹,第一次发生在7月,被同行的同事抢了刀,第二次就是前几天遇刺那次。
这种说法也得到花园酒店一员工的证实。员工吴女士表示,黄某南和陈某萍并不在同一部门,黄某南曾是酒店工程部的,可能因为工作交集加上了陈某萍微信。“之前就跟踪过一次。”吴女士说。
酒店杨经理告诉记者,黄某南确为酒店工程部门的员工,持有电工证,但试用期没有过就给辞退了。“其实此前我们都有让同事陪同她一起下班,听说有个男的在追求她,也报过警。”杨经理表示,当天陈某萍是说有个快递要拿,就急急忙忙回去了。“我们要是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让她自己走。”杨经理说。
“我们一直很关心这个小女孩,晚班下班的时候都是有同事护送的。”杨经理介绍,陈某萍是酒店服务员,事情发生后警方也找他做了笔录,案件还在调查中。并且,酒店方面一直在做关照家属的工作,前段时间还捐了款。
女孩生前很孝顺,工资不高但都会往家里寄钱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陈某萍中专学习的是酒店管理专业,毕业后就直接在湛江工作已有三年。在湛江城区,其妈妈也在附近工作。“也不是陪着她,是此前就在湛江打工。”陈女士说。
陈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妹妹是个非常孝顺的人,虽然工资不是特别高,但她每个月都会给家里打钱。不仅如此,陈某萍还会时不时给家里买礼物,一直都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前段时间,陈女士对妹妹说嘴唇干,陈某萍立刻就给她买了润唇膏。
遇害前一天,陈某萍还在和姐姐陈女士聊天。“我当时也问了她的同事,同事说当时她还开开心心回家说有个快递要拿。”陈女士告诉记者。
“视频我看过了,很心痛,父母也都是以泪洗面。”陈女士告诉记者,家里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杀人犯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本是不该发生的事情。”陈女士说。
另据警方通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苏一家医院的保洁员在住院部楼下发现一名男子倒在血泊中已经死亡,男子是坠楼还是自杀?是病人还是家属?民警在走访调查中意外发现,在这一事件的背后竟然还有一起凶案。
民警发现,男子的死因是坠楼,身上没有任何一件能证明其身份的东西,因为死者是在住院部的楼下,民警怀疑男子会不会是正在住院的病人或者家属呢?
民警:我们也怀疑是病人或者病人家属,因为病情的原因或者其它什么原因有的想不开的走上这条路。
民警立即调取了医院的监控视频,发现当天下午男子骑着电瓶车来到医院的住院部,上了医院的电梯随后坐在了电梯里的凳子上不停拨打着电话,而电梯里的监控清晰的拍下了这一幕,到了住院部的顶楼后,男子一路小跑,穿过病房从走廊的窗户直接跳下,由此民警判断,男子应该不是医院的病人或者家属。
民警:直接就上了15楼,直接跳下去的,中间没有跟任何人交流,没有任何停顿这种行为。
就在侦查员展开更加细致的调查时,接到了一份协查通告,警方正在寻找一名正在潜逃的命案嫌疑人,原来当天下午一小区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名女子被人杀害。
民警:女子的包手机都散落在地上,过去跟她说话已经没什么反应了,人的胸口和手臂还在轻微的动。
女子因为颈部腹部被人连捅数刀,伤势严重,最终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侦查员发现,杀害女子的犯罪嫌疑人与在医院跳楼自杀的男子的体貌特征极其相似,应该就是同一个人,据了解,遇害女子今年29岁,是一家影楼的化妆师,而坠楼男子今年40岁,是另一家影楼的摄影师,据知情人介绍,男子是在一次业务交流中认识了女子,之后两人便开始交往,但最后两人的感情却出现了问题。
民警:侦查下来,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了有七八年了。
女子的家境并不是很好,她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年迈患病的父亲压力很大,和男子交往时两个人也曾商量过结婚的事情,然而拮据的生活最终让女子选择和男子分手。
民警:女的提出跟男的分手,因为两个人年纪相差比较大,差了十几岁,要分手了这个男的不同意。
男子却不能理解女子的做法,要和她复合,而这种死缠烂打的做法反而更加坚定了女子分手的决心,案发当日,在最后一次挽回感情无望的情况下,男子失去理智持刀杀害了女子,随后来到了附近的一家医院跳楼自杀,最终酿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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