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彩礼谈崩的婚姻该不该继续?

因为彩礼谈崩的婚姻该不该继续?,第1张

为结婚彩礼而谈崩的男人,真的压根不值得嫁。

谈婚论嫁的时候,很多准夫妻往往会面临许多矛盾分歧,而这些矛盾和分歧也是一种考验或磨难,如果处理得好,自然顺利进入婚姻的殿堂,处理不好,可能就此分道扬镳反目成仇。

婚姻是通过法律或一种社会契约以及道德将两个人结合,继而建立家庭,形成新一段血缘关系。正因结婚的两个人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因此结婚双方的人品及彼此的感情,还有两个家庭是否谈得契合等因素就决定了这段姻缘是否能和合。

如果女方提出的要求合理,也无其他过分要求,而男方却有各种借口说婚礼所花费的费用太高,说房产证上没法加女方的名字,说彩礼要得太多,说嫁妆给得太少,说这笔费用可以省去,那笔费用又可以少些……那么,这样的人,劝你还是不要嫁了。

结婚原本就是需要花钱的事,大部分人一辈子也就只打算结一次婚,既然如此,难道为结婚而准备花一次大钱,难道不应该?更何况结婚原本就是人生大事,且不说感情深浅,对大事若还拿不起,这样的人要么不成熟,要么思想或品行有问题,要么即使成熟了,也是私心太多太重的人,说白了,只为自己想,只为自己和家人算计,没把女方和女方家人放在心里,压根就不值得托付。

也不要以为这样的人不多,很多人经历了恋爱走到了谈婚论嫁这一步,但最后却因婚礼的彩礼、买房等各个事项谈不拢而分开,可见问题家庭、问题父母和有问题的男人为数不少。

其实,只要女方和女方家庭要求不过分,但却还有各种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诿的男人,真的真的不值得嫁。

虽说钱不能衡量一切,但钱至少能表示一些态度倾向和情感。如果一个男人,不肯在婚房上加你的名字,却又不是婚前全款买房,而是需要你帮他还贷,那么这种男人一定十分算计,要么成不了大事,要么心机太深绝不单纯,时常盘算,要么压根没把你放在眼里,而只是把你当作传宗接代洗衣做饭的工具。

身为女孩,如果你还没结婚,孩在父母身边,请一定记住一点:不肯为你花钱的男人一定不会对你好,即使暂时“看上去很好”,那可能也只是装出来的,或者一定有一些你目前的阅历所无法识别的不妥之处。钱能在一定程度上判断你在对方心里的位置以及对方对你的感情,不肯为你花钱的男人,千万别嫁。

不妨细想想,你的父母对你花钱会觉得多了吗?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觉得你多花那么一些钱就多了,更不会觉得你不值得他们为你花那么多钱,而有些男人则不然,每花出的一分钱都会记在心里,暗自忖度是不是花多了他的钱,而你又是否值得他为你花钱,更会暗自计较盘算其他更多的东西。这往后要过起日子来,一定有无穷无尽的苦恼。不仅心累,也更受伤,倒不如提前认清这种人,不嫁为好。

​彩礼只是表象,本质是代表男方的态度。

1、男方下聘,女方纳彩是自古就有的习俗。是说男方要娶女方为妻时,需要给女方家礼金(物品和钱),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彩礼,

2、彩礼代表的意义是一个男方把女方当作珍宝诚心求娶的态度,同时也是对岳父岳母养育好女儿的答谢敬礼。

3、要知道女方要彩礼,并不是卖女儿,多数女方会把钱加上自己的嫁妆返给男方,万一未来生活有变故可以有压箱底的钱作为急用,生活更有保障。

4、至于彩礼给多少钱这也是按照当地情况或其他因素而定的,之所以现在大家一提到彩礼都各说纷纭,无非是现代的天价彩礼已经让纳彩这种形式被赋予了过多的物质含义,有些还带有沉重的负担,失去了彩礼原有的本意。不提高额彩礼,要承认结婚是一件喜事,女方家讨个彩头很正常。

如果男女双方感情成熟了,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风俗,当彩礼谈崩的时候究竟该怎么办?

一、一定要冷静下来,双方商量,找出最好的解决办法。

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很不容易,如果到了结婚的前夕,却因为彩礼的问题不欢而散,真的是太可惜了,如果彩礼没有谈妥,我觉得都不应该为这件事而冲动,双方应该坐下来,好好的商量,只有这样才能够维系这段感情,或许大家都平静下来,就会觉得彩礼并不是结婚的必备条件,两个人好好的生活,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属于彼此的财富才是最重要的。

二、如果男方达不到女方的满意,一定要真诚一些,用其它的方式弥补女方。

男方给女方彩礼,是很多地方结婚时候的风俗习惯,如果男方的家庭条件不好,而且现在的工作也没有给自己带来太高的收入,不能达到女方的满意,男方一定要深表歉意。男方就应该表示出自己的真心,告诉女方,自己一定会努力,以后会给她想要的生活,希望女方一定要给自己一个机会,让两个人不留遗憾。

三、如果双方僵持不下,只能分手,因为以后面对的事情还很多,两个人不能够包容对方,感情也不能长久走下去。

其实我觉得如果两个人在婚前发生了矛盾,实在解决不了,也不要太觉得可惜,这说明两个人确实不适合在一起,如果结婚了,很有可能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离婚,彩礼的问题也能够映射出两个人的感情,并不是很成熟,也能够说明两个人并不懂得包容,如果不能在一起,只能分手,或许就能够遇到更合适的伴侣。

依照我国传统习俗,男女双方在谈婚论嫁之时有时会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热恋中情侣之间互送礼物、互赠钱财或发红包也非常普遍。然而,当一段感情走到尽头分手时,金钱纠葛也随之而来,甚至对簿公堂。那么,分手后,婚恋期间的支出是否应该返还呢?

维系感情发红包,分手时不用退还

晓雪和小闻原是一对“00后”情侣,两人家境都不错。恋爱期间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小闻经常送小礼物给晓雪。两人外出逛街、就餐,也都是小闻买单。在节日、纪念日、晓雪生日等特殊日子,小闻还通过微信向晓雪转款520元、1314元等,晓雪均予收取,先后累计1万余元。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年轻人因感情恶化导致分手。随后,小闻要求晓雪退还转款1万元,并分担就餐费3000元,遭晓雪拒绝。

说法

本案涉及法律上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之一。

赠与可分为一般赠与(无偿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两种。

对于恋爱期间的小额礼物或财物的给付、日常的消费支出,应当认定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系无偿赠与,不应当要求返还,司法实践中对此已形成共识。

对于在特殊日子里以特殊或吉祥数字转账、发微信红包等,且数额不是很大,按生活经验,应推知给付一方的真实意思是表示祝福、表达爱意,是基于情感或者为了增进和巩固双方感情,这也属于基于恋爱关系的一般赠与,而不属于基于结婚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本案中,小闻赠送小礼物、发送红包,属于一般赠与,在晓雪收取后财产权利即已转移,而且也不存在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因此小闻要求晓雪退还钱款和分担就餐费没有依据。

婚事“黄”了,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贞贞与曹某相处1年后订婚,订婚那天,曹家交给贞贞家礼金88888元和一些饰物。不料,之后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曹某提出分手并要求贞贞退还彩礼。

贞贞称,按当地风俗习惯,男方甩女方的,女方家不用返还彩礼;女方甩男方的,女方家须返还彩礼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因此自己有权不退还彩礼。

说法

彩礼,系男女双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向另一方赠送的聘金、聘礼。常见的彩礼种类有钱款、金银首饰、家电车房等。

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就是说,处理有关民事纠纷缺乏法律依据时,可以民间风俗习惯作为依据。而关于悔婚时女方应否返还彩礼的问题,法律是有具体规定的,所以不能按当地的风俗习惯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就是说,男方给付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是以将来结婚为目的的。因此,曹某要求贞贞返还彩礼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对于婚恋期间给付大额财物的,如给付大额钱款,赠送名表、车辆甚至房产等贵重礼物,或者作为对另一方的物质帮助,一般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即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甚至会被认定为彩礼性质。当双方最终未登记结婚,该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当然,也有不少此类案件被法院认定属于一般赠与。究竟是附条件赠与还是一般赠与,这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

同居一定时间后分手,可返还部分彩礼

沈某(男方)和唐某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一年后举行了订婚仪式,沈某按照习俗给了唐某家订婚礼金16万元。

订婚后不久两人同居,期间,双方商量结婚事宜,沈某通过微信转账给唐某1万元,让其购买衣服。后因琐事、性格差异等产生矛盾,关系逐渐恶化,沈某在双方同居一年后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唐某返还彩礼16万元和购衣款1万元,而唐某不同意全额退还。

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结婚不成引发的返还彩礼和大额财物纠纷的处理秉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过错原则,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结婚不能时,在彩礼返还上,要考虑过错方的责任问题。

二是综合分析各种情况,如女方在办理订婚事宜过程中的花销,女方已经为准备结婚付出的精力、财物,双方是否已同居生活及时间的长短、是否已举行过婚礼等;

三是有限救济原则,即酌情返还。

如果沈某将本案诉至法院,唐某可以从上述有关方面进行辩解,主张只返还部分彩礼款。至于沈某转账给唐某购买衣服的1万元,属于一般赠与的性质,唐某可以不退还。

现在结婚的彩礼:

东三省彩礼:金额88000元起,三金(金镯子、金项链、金耳环),9999元改口费,东三省当地一套房。

江西彩礼:金额58000元起,还需要江西当地一套房。

青海彩礼:金额50000元起,还需要青海当地一套房。

山东彩礼:金额三斤百元人民币。

湖南彩礼:金额60000元起,还需一辆车。

浙江彩礼:农村金额100000元起,城市150000元起。

湖北彩礼:金额80000元起。

西藏彩礼:金额80000元起。

河南彩礼:金额60000元起。

1、不能认定是彩礼的情况

①男方或者是其近亲亲属为了取悦女方一方所赠与的钱财行为

②在男女双方间,男生为了向女生表露自己的情感所赠与女方钱财的行为

③男女双方或者是其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的支出

④南方或者是及其亲属因礼节性的交往而对女方进行赠与的行为

⑤当女方借婚姻索取骗取财物时

婚姻彩礼退还新规定一览(2023年)

彩礼,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关于婚姻彩礼退还新规定一览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婚姻彩礼退还新规定一览,希望大家喜欢!

婚姻彩礼退还新规定一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新婚姻法彩礼退还规定当中,其实对彩礼退还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说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结婚证的这种情况下,或者说虽然办了结婚证,但是男方女方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支付给彩礼后,导致男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等这些情况,男方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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