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有关情感心理咨询的案例分析报告
内容摘要:这是一例有关情感心理咨询的案例分析,该求助者因与丈夫情感出现危机,内心产生矛盾和冲突,影响了她的工作和生活,特来咨询,以减轻心理压力,缓解心理冲突,恢复正常的社会功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根据临床资料,该案例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该求助者的病程持续的时间不是很长,对该求助者的
社会功能影响不是很严重,且问题没有泛化,根据许又新的评分标准评为3分,所以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针对此案例的资料,咨询师采用治疗此问题的最有效方法:合理情绪疗法,经过治疗,求助者的负性情绪解除,心理矛盾和冲突基本解决,达到了一定的治疗效果。
关键字:情感危机;合理情绪疗法
一、一般人口学资料
单女士,女,45岁,已婚,丈夫系某机关工作人员,家庭条件良好,有一女儿,无既往病史。
二、咨询过程
1、 咨询师:你好,谢谢你的信任,来我们中心咨询,你可以把你的情况简单说一下吗?
求助者:我老公是政府机关的领导,酒场及在工作中有很多场合与年轻女人来往,我感觉他们之间有不正当关系,我接受不了。
2、 我想离婚,但又有顾虑:1)家庭不完整对女儿成长影响;2)离婚正好是让位,正合他意3)丈夫还是比较顾家的(工资上交;只是让我少管他;每周都回家吃几顿饭;每早买饭菜;想让我陪他出去锻炼)4)我感觉对这个家还有很多牵挂(经济上富足;老公一些时候还是比较好的;公婆与我关系很好;以前父母在是考虑父母颜面,现在怕孩子缺少家庭温暖;我也能理解丈夫有时是不得已;丈夫本质不坏,没有固定女人;老公不会拒绝人)
3、 老公对我是否有外遇也有怀疑
1) 和单位领导,我做事有分寸:去领导办公室开着门做事或汇报工作,与领导保持距离
2) 老公的同学:他同学对我夸奖,同学劝老公珍惜我,同学说离婚痛苦。
我避免单独在家接待老公同学;需要咨询时去医院。
咨询师:把握好度,做事有分寸。
4、 对老公同学的变化(由真诚到偶尔的怒骂)
认知:老公变坏与朋友有关;多是些酒肉朋友;他朋友劝离婚,送他女人。
5、 空椅子技术,体验老公内心的感受
6、 有时恨老公,想杀死他。
引导思考:女儿没有父爱,母爱感缺失,我的亲人为我而痛苦,家庭毁灭之灾
7、 离婚的得失分析
1) 得:摆脱与他的纠缠;心情会好
2) 失:经济情况会发生变化;女儿无完整的爱;交际圈小,容易形成自闭
(但是大的环境改变不了)
8、 对这个家庭,现在我能做什么
1)老公承担家庭责任,养老婆孩子;2)尽量回避谈论外面女人;3)发展自己的爱好,充实自己的生活;4)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素质,增强吸引力;5)家庭布置尽可能温馨,增加家的温馨感;6)关注老公的健康;7)交流时侧重说感受、体会,尽量不带情绪说话
9、婚姻死亡与否难判定
1)拥有不珍惜,失去知可贵2)复婚率提高3)再婚的婚姻不一定幸福4)再婚离婚率呈上升趋势5)陈一筠案例思考
10、一个人不可能去控制另一个人,只能通过自己的改变来影响别人
11、男女在朋友面前的心理差异
男:1)希望别人赞美自己的老婆2)不希望老婆打扰3)有异性时表现欲强4)某些信息有表达差异
女:1)别人赞美老公时有不安全感2)希望老公关心3)矜持。
咨询师经过一次三个小时的咨询,引导来访者分析夫妻关系的现状,本着中立的态度分析了离婚对她和她家庭的利与弊,让来访者自己决定离婚与否。——————转来的。
在网上报道了很多由于情感纠纷所导致的失手杀人案,细心的人可以发现有许多受害者都是女性,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的结果呢?在我看来,这只是在偶然事件当中发生的必然结果罢了。
因为在许多情感纠纷案件当中,最终可以得到和平解决的还是在多数,而那些因为情感纠纷而发生人命或者是刑事纠纷的还是在少数,这也是我所说的偶然。如果一旦因为情感纠纷发生事故,那么受害者大概率是女性。这应该可以作为一个必然结果。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个结果的发生呢?
第一点,因为男性的思考方式和女性不一样。
我觉得男性在情感当中普遍爱钻牛角尖,很难真正去放下,或者是自己去了断一段感情,而女性相比于男性就比较洒脱,当情感出现问题,他们会去积极和解,如果无法和解无法调节的话,他们会去选择放下,那这个时候爱钻牛角尖的男生肯定是不愿意的,他们会想方设法的去进行纠缠,但是由于女性比较果断和洒脱,往往最后的结果,男性总是感觉不如意。所以有很多思想偏激的男性会产生不好的念头。这就是思想差异产生的结果。
第二点,是因为男性的身体素质比女性要强。
在爱情当中,当两个人产生情感纠纷的时候,有可能会发生打骂现象,在打骂当中两个人的情绪都会被激化和放大,甚至有可能会变成真正的打斗,但是女性的身体素质和男性是远远无法相比的,当两个人失去理智之后,肯定是男士占上风。所以在很多情感纠纷案当中,受害者都是女性。
当然上面的只是我的个人分析而已,我们当然希望这个世界和平一点,在爱情当中,每个人都应该变得洒脱一点,爱就要用力爱,不爱也就早日放手,早日解脱,彼此尊重才是爱情从始至终应该坚守的!
日常生活之中有很多年青的恋人在处对象全过程上都会碰到许多 纠纷案件,当纠纷案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恋人便会挑选提出分手。那样的情感纠纷案件造成许多 年青人经历了谈恋爱的吵吵闹闹,自然每一次提出分手都是有自身的缘故,不论是意识不符合或是性情无法相互之间宽容,绝大多数人都是会体面地提出分手,了不起再找新的爱人,但很多人一直想搞不懂,分手之后非常容易钻进“钻牛角尖”,一时冲动,作出了致伤害己的个人行为。
事件的发生2021年3月21日,四川省乐山市宜宾市上江北区爱岗敬业路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一名女人街头被一名男子持械损害,女人流血倒在蜜蜡当中,周边聚满了群体,男子那时候早已杀哭红了眼,且手上有小刀,围观群众悄悄报了警员的抢救工作人员,可是当120医务人员赶来当场时。女人早已没有心电监护多时了,本地特警队也快速赶赴现场,对男子执行了追捕。
警察也迅速赶来当场,犯罪嫌疑人并没有逃出,只是呆在女朋友的遗体边脸色惨白,不象人样。当几名公安民警踏入前尝试将其工作制服带去时,男子又拼命抵御,手脚并用多方面阻止,嘴中还声嘶力竭的叫喊着,因为犯罪嫌疑人身型较为健硕,几名公安民警也费了大哥的时间,才将他携带巡逻车。
据知情人人员表露,这名男子和逝者是情侣,因为情感纠纷案件,男子持械残害了女朋友。善心过路人查询完状况后,也脱下衣服将女人给遮住了起来。
爱情变了味它是一起恶变情感纠纷案件的案子。谈恋爱、婚姻自由,代表着双方都不可以逼迫另一方做事,只是挑选在客观的基本上重视其挑选。那类沉浸在自身当中,务必规定另一方遵循于自身信念的念头是极为孩子气和偏执的,感情早已霉变。
情感纠纷案件,难以分离出来对与错。但不管包某是根据是什么原因,也不理应对女朋友暴力行为相向而行,由于他没有这一支配权。男女恋爱关联中,感情恩怨最非常容易令人失去理智,另外大家也通常忽略“乐极生悲”这句话经典名句,引起很多血案。情人之间能有哪些血海深仇?无非“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身已百年身。”
因此 ,无论男孩和女孩,处对象时一定要观其言、察其行,尽量减少和性情偏执的人相处。假如确实接纳不上另一方能够 提出分手,但切勿拖拖拉拉、盲目消费。无论怎样说,视生命如草芥,一不理智就长出杀念的个人行为,确实过度极端化,自然也逃不过法律法规的封禁!由爱生恨、决裂的情人们,自来也不会再极少数,但大家不管怎样情况下,或是应当保持理智,假如不可以白头偕老,那么就和平分手,大家或是不必互相损害了!
感情出了问题,和前男友、前女友分手了,可以找情感培训机构挽回?2020年7月,广州女生柳斐告诉南都记者,其在“幸媛情感学苑”平台缴纳了10000元的学费,但在接受了一个多星期的培训后,认为导师并未尽到指导义务,同时该机构也未能解决其情感问题。因此她向该机构提出退款,却发现合同中标明乙方支付的培训费“除协议另行约定外,不予退还”。
柳斐在政府热线平台上投诉后,该公司同意协商退款,但并未按协商过程中约定的扣除30%违约金按时退款,而是迟迟拖着,最后仅返还了2000元。
导师:“ 不要和家人说,自己的幸福自己掌握 ”
柳斐最初了解到“幸媛情感学苑”,是无意中在抖音的推送中看到的。那时柳斐刚与男友分手不久,放不下心中的感情,偶然看到了幸媛情感学苑的广告。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在幸媛情感学苑的商品橱窗中,花了99元购买了一套名叫“幸媛情感学苑年度VIP会员”的套餐,希望可以从中学习到如何挽回男友的方法。
涉事平台界面。
购买VIP会员后,柳斐添加了一位“幸媛情感学苑”的助理。该助理分析称,柳斐的问题需要一对一导师的电话和微信沟通才能解决。在助理的推荐下,她又交了99元,与一名所谓机构中的专业导师取得了联系。该导师告诉柳斐,他们做过很多此类情感挽回的项目,挽回的几率很高,“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不挽回的话可惜了”。同时该导师又提供了新的情感挽回套餐,表示买下套餐后会有一对一的导师指导柳斐。
当柳斐说出家里人对自己这段感情不看好时,对方导师提醒:不要和家人说,自己的幸福要自己掌握。于是,被打动的柳斐选择了相信“自己可以掌握幸福”。一位自称是老师助理的人加了她的微信,让她支付为期45天、总共价值15800元的情感挽回学费。柳斐和机构协定分期付款,暂交了10000元的学费。“我现在想,他不让我和家人说,就是当局者迷,家里要是有人知道的话,肯定不会让我交这个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柳斐说。
合同: “ 除另行约定,乙方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
柳斐付完款后,对方发来了一个文件,表示需要柳斐签字。“他们说要给我建立档案,我以为要实名认证,就签了字,具体也没有看文件内容”,提及合同时柳斐说。
记者阅读柳斐签订的合同发现,甲方(幸媛情感学苑机构)接受乙方(柳斐)委托,向乙方指派情感导师,通过微信、电话等沟通方式,向乙方提供婚姻、恋爱等情感培训及指导服务,帮助乙方摆脱情感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在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乙方的权利只提到:享受一对一定制服务、有权无理由更换导师一次。除此之外,皆是关于乙方的义务,如不接受、不配合甲方意见方案,甲方可直接终止服务,并不予退款。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等项。
另外,在“免责条款”和“价款收取”两项,合同称,“乙方自我努力的彻底性是感情效果的基本保障”,如果因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原因导致情感目的未能实现,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合同生效后,除本协议另行约定,乙方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退款:等了两星期,退了2000元
从7月9日柳斐付款到7月22日她要求退款,不过短短两周时间。
据柳斐发给南都的截图所示,当她付款成功后,一位“子博老师”加入群聊,负责她的情感指导。“一周时间,就和我每天在微信群聊天,大部分时间还都是我在说,期间我让他解决问题,只给我发了两个各30分钟左右的音频文件,四五个Word文档,未作任何实质性的指导;此外,付完钱我才知道导师还有上下班时间,周末休息,不提供服务”,柳斐回忆情感挽回项目的过程时如此表示。
柳斐接触的导师。
在柳斐提供的聊天记录中,有几名学员在群聊吐槽自己的导师不负责任,感觉受到了欺骗,而该平台的处理方式则是立刻解散群聊,再拉一个新群。
柳斐见自己交出了大笔的钱却换不回来任何成效,于是在12315平台上投诉了这家公司,同时在7月22日提出退款。这时对方表示,已经对她进行了14天的咨询培训,要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这其中还包含了两个周末,4天时间”,柳斐很是不满。
幸媛情感学苑称,在此基础上要扣除柳斐30%的违约金,承诺3到5个工作日内退还部分金额,前提是让柳斐把12315平台上的投诉取消。因为急于用钱,柳斐答应了这个条件。然而到了7月24日对方没有反应,直到7月27日柳斐再一次催促对方,终于在8月3日收到对方2000元退款。
客服:需当事人和平台沟通
记者调查发现,“幸媛情感学苑”平台属于广州幸福有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文。经营范围与情感培训指导有点关联的也只是心理咨询服务、婚姻服务等。
经记者咨询,想要进行情感培训,从购买VIP会员到接下来的流程,和柳斐的经历基本一致,一套下来五六千以至上万元。该平台所宣传针对的情感问题诸如老公出轨、男友闹分手、微信被拉黑,父母反对婚姻、婆媳关系等等。而在其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可以看到导师团导师的名字多为网名或化名,导师还售卖知识商品,即情感挽回、关系推进、调情话术、出轨修复等课程礼包,价格多在600元左右。
8月,针对以上案例,南都记者联系“幸媛情感学苑”前台客服,对方建议打售后客服电话。记者拨打平台售后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该机构的导师都是有资质、有专业证书的。具体是什么证书呢?对此问题,售后回应称“不方便告知”。对方表示:具体情况最好是由当事人与平台联系,再进行核实;退款事宜,也需要当事人和导师协商沟通。
投诉:以女性居多
记者了解到,并非柳斐一个人感觉到情感培训的“不靠谱”。曾敏表示,她曾经向“幸媛情感学苑”平台交钱,试图挽回男友。可是对方直接发给她一堆资料,让其“自己训练情绪价值”,每天导师和她沟通不到两句话。曾敏向南都记者回忆,当她最开始联系到该平台,有个小助手让曾敏加老师微信,99元帮助她分析。老师表示,其情况比较容易,估计过年就能见家长。
“只给我20分钟时间考虑,他们说超出这个时间就得重新走一遍流程”,曾敏说,之后它报了名培训半个月,交了2500元。培训学习第一天,她就感觉不对劲,对方只发来理论资料让其学习,然后就是自己找人学聊天。她认为自己彻底被坑了:“想退款退不了,只好继续,但其实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服务,更学不到什么。碰巧赶上国庆节放假,半个月内只指导了八九天”。经过这些事,曾敏总结道,所谓挽回都是一个套路,结果适得其反,赔了夫人又折兵。
8月中旬,记者在聚投诉平台上看到,“幸媛情感学苑”的总投诉量达到50起,投诉从2019年上半年就有。从可观察的数据看,投诉者以女性居多,咨询的时间集中在刚与恋人分手,想要挽回;均在不同的新媒体平台上看到“幸媛情感学苑”的广告。她们所投诉的问题多是:该机构涉嫌诱导付费、误导宣传、霸王条款、挽回过程未予本人期望一致,服务与收费不成比例。
部分投诉案例。
在这些案例中,她们遭遇了大同小异的心情升跌历程。被平台情感挽回的宣传吸引,在添加客服助理后对方会表示,想解决问题就要更加专业的老师,接受一对一的培训和指导,由此层层推荐来诱惑消费者继续付款。当消费者处于急于挽回情感的状态,认为此时几率很大、“机不可失”,就会交钱签下合同。然而一旦交钱,发现服务与想象中完全不一样,起不到预期效果;后悔之余,回头再看合同,发现退款难。
链接:纠纷中的法律途径
面对类似退款难题,有人选择走司法途径。2017年,重庆一名90后桂先生(原告)因服务合同纠纷将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起诉至法院。桂先生诉称,双方于2017年2月18日签订了《婚姻家庭服务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提供情感挽回制定式服务,桂先生支付咨询服务费。上述合同签订后,他前后共支付了5000元,但该公司并未提供相应的服务。加之情感挽回对象已另嫁他人,已经无法实现挽回情感的目的。因此,桂先生诉请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请求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
关于是否应退还已支付服务费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陈述,在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解除前,被告提供了一定的服务。根据合同的性质、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法院酌定原告应向被告支付服务费2000元。现原告已向被告支付定金1000元和服务费4000元。抵扣后,被告应退还原告服务费3000元。
(本文中,柳斐、曾敏为化名)
采写:实习生谭俊宇 南都记者马辉
据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通报
男子因感情纠纷行凶致1死2伤
,8月8日16时35分
男子因感情纠纷行凶致1死2伤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
男子因感情纠纷行凶致1死2伤
:丰泽区东湖街道仁凤街一理发店内发生命案。
接警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处置和缉捕犯罪嫌疑人。现场李某身亡,伤者阮某、叶某被送到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8月9日凌晨3时40分,犯罪嫌疑人许某到案。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许某因与死者李某发生情感纠葛后持刀行凶。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你在稍微的修改一下就好:婚外情协议能否生效?
时间:2005年6月6日10:27 来源: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
周某、唐某两人深深地沉浸在婚外情的“幸福”中无法自拔,但又都无法舍弃自己已有的家庭。于是双方协商后起草了一份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双方彼此照顾关心对方,但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对方的家庭和生活;双方经济独立,不得因彼此间的婚外情而向对方主张权利”。但是事情的发展,谁也无法预料---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固守着传统的家庭观念,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观念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一些人出于各种目的,开始在家庭之外寻找新的情感寄托,最终的结局自然是多种多样,有人还将这种纠纷起诉到了法院。
谈判对手成了情人
现年40岁的周某是某市一家小型企业的老板,家境殷实,家庭和睦,日子过得相当舒坦。随着企业的稳步发展,周某终于觉得可以松一口气了,决心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2002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一次业务谈判中,他遇到了比自己年轻十多岁的外公司女职员唐某。一场业务谈判下来,外表秀丽、充满青春朝气的唐某深深感染了他。经过几次接触,周某发觉自己已经离不开唐某了。有了这种感觉,周某不自觉地留意、关心起唐某来,每天同唐某通电话已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年轻貌美的唐某此时也早已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但自见周某的第一天起,唐某也被周某的魅力深深吸引了。在唐某心里,周某正是她一直欣赏的那种成功、自信的男人。开始她还刻意和周某保持一定的距离,渐渐地她也就接受了这份特殊情意。终于在一次晚宴后,两人正式确定了彼此间的情人关系。
自愿签下“免责协议”
在现实中,不论是周某还是唐某,对自己的家庭还是有深厚感情的。每次激情过后,两人都会因自己的不忠行为而对家庭产生一种愧疚感,但一看到对方,这种感觉又很快烟消云散,两人深深地沉浸在“幸福”之中无法自拔。虽然他们都觉得彼此真心喜欢对方,但他们知道谁都无法舍弃自己已有的家庭。于是双方起草了一份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双方彼此照顾关心对方,但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对方的家庭和生活;双方经济独立,不得因彼此间的婚外情而向对方主张权利”。“免责协议”签订后,两人更是没有了任何顾虑,在一起度过了一段至今两人还都经常回忆的“美好时光”。
女方流产索赔遭拒
就在双方相处半年后,唐某突然发现自己有了身孕,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她断定腹中的孩子是周某的。唐某怀着忐忑的心情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周某,谁知周某听完后,先是在电话里催促唐某赶紧到医院把孩子处理掉,接着就对唐某进行了一通埋怨。唐某的心当即就凉了半截,为了处理怀孕的事,唐某被迫找了个理由辞去了工作,同时又花了数百元钱做了流产手术。在这期间,周某除了偶尔打个电话外,再没有给唐某任何安慰和照顾,所有这一切大大改变了周某在唐某心中的形象。身体康复后,唐某找到周某,希望他能够承担一点精神和经济上的责任。而早有准备的周某拿出了先前两人签订的“免责协议”,郑重告诫唐某不要违反协议,否则对双方的家庭都没有好处。
签补充协议又反悔
周某的态度彻底摧毁了唐某心中仅存的一丝幻想,但她坚持向对方索要1万元的失业补助、手术费和营养费。在唐某再三交涉之下,周某最终给唐某送去了5000元现金,为了彻底解决此事,周某又与唐某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出于双方友情的考虑,由周某支付唐某1万元现金,唐某以后不得再纠缠此事。”双方还约定除去周某已经支付的5000元以外,其余5000元由周某择日支付。
昔日的情人公然违反自愿签订的免责协议,周某心里总是觉得不舒服,他认为唐某怀孕与自己无关,更不愿意做“冤大头”,所以在补充协议签订后他并没有按期支付剩余的5000元补偿费。唐某于是手持第二份协议书将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周某支付剩余的5000元补偿费。
判令周某履行义务
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由于两人的婚外性行为损害了我国的婚姻制度,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与现行的社会道德标准不相符,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判决驳回唐某的诉讼请求。唐某不服,上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认定:虽然双方的婚外情违反了社会道德标准,但就事后处理问题所作的约定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第二份协议书合法有效,周某应当依约履行。对于唐某的损失,周某应承担一部分,而双方的第一份“免责协议”属无效合同,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终审判决:周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5000元赔偿款给唐某。
律师点评:
自愿签订协议不都有效
合同是设定民事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方式之一,但是,并不是双方之间自愿达成的任何合同内容都受法律保护。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内容是无效的,无
效的合同内容自然对双方不产生约束力。在本案中,周某和唐某签订的第一份“免责协议”,是为了达到双方之间继续保持婚外情的目的,这份协议显然违反了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法院依法认定其无效是正确的,周某自然也就不能援引这份无效的协议进行所谓
的“免责”。
民事违法可协议救济
民事违法行为发生后,法律允许当事人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救济,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对救济的方式方法进行约定。本案中周某和唐某签署的第二份协议,其内容就属于对以前违法行为后果的处理,依据法律规定,这种民事处理行为本身并不违法,由于该协议属于双方自愿签署,因此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周某必须受其约束,也正是基于此,法院最后判令其履行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另外,从民法理论上来说,唐某的怀孕系周某和唐某的共同不法行为造成的,主观上具有共同的过错,应当共同分担唐某相应的损失,因此从这一角度讲,即使当初双方未达成第二份补充协议,唐某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周某进行必要的补偿。
我国在修改后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婚姻家庭秩序。与此同时,婚姻法还规定:因一方有婚外同居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法院判令对方予以损害赔偿。如果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或者非法登记结婚,构成重婚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怎么解决?
1恋爱期间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而赠与的财产,一经交付即完成,一般不能撤销;
(2)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车辆或房产的,发生经济纠纷时,财产一般应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即由共同所有人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04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不能达成协议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其价值不因分割而减损的,应当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使价值受损的,应当分割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取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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