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大姐跟人吵架,被活活气死,情绪波动过大有什么危害?其实和人吵架或遇到事,总会抱怨或要被气死,其实答案是肯定会的,今天和大家讲一下这位50岁大姐,就是和人家吵架而活活气死了。
人和人之间怎么能不遇上点什么摩擦呢?走在街上去买菜的时候,不知啥事情莫名就吵了起来,两个人都是比较固执的性格,相互都不忍让,越吵越激烈,还差点动手了。持续了大概半小时后,这个50岁的大姐突然就倒地上,不幸死亡了。
经医生赶到时诊断后,说是这位大姐是因为被活活“气死”的。吵架过程中情绪比较激动,血压一升高而猝死。据了解,一个人的情绪处于暴怒的状态时,就会患上一些老年疾病,而对于那些本身就有着高血压的中老年人来说,情绪太过激动就会发生猝死现象。那究竟情绪波动过大有什么危害呢?
一、伤肝:肝脏是我们身体重要的器官,一旦生气时,身体分泌出一种物质影响到肝脏的健康。
二、伤胃:如今多数人患有胃病,一旦生气的时候,导致肠胃蠕动变慢,而影响到肠胃的健康问题。
三、伤脑:不良的情绪容易导致脑溢血,而且还会导致脑细胞的死亡出现。虽然有时无法避免生气的事情,但建议学会控制好情绪,合理的调整自己的情绪,学会冷静,如果可以的话,找朋友谈谈心,或可以外出透透气,这样情绪得到舒缓。
去年11月的一天下午,杭州上城区一个老小区裁缝店里,3个女人吵架吵得蛮凶,后来还有男的赶过来帮架,一片混乱中,一个老太太摔倒了,120、110都“呼啦呼啦”赶过来。
街坊们还记得这起治安纠纷,闹得蛮大,但是连当时处理的民警也没想到,后面会牵出一个很棘手的民事官司。
很不幸,老太太住院20天后身亡。
今年3月,老太太的家属告了2个吵架的女人,"我妈妈原来身体蛮好的,住院的时候跟我说,是被她们骂到气死的。"因此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元。
原告说,旁人吵架
95岁的老太太上去规劝遭谩骂
根据原告起诉书上描述,老太太95岁,那天下午在休息闲聊。一对母女到裁缝店修剪裤脚缝边,因为觉得女老板修剪得不好,拒绝付钱,就破口大骂,语言粗鲁态度十分恶劣。老太太看不下去,好心去规劝。不料反而遭到母女的无理漫骂,骂老人是“多管闲事的老不死”,“早就好死了”,语言十分恶毒。因不堪辱骂,老太太气得当场摔倒在地,无法站立。后被120送到医院抢救,被诊断为股骨骨折。因病情严重住院20天后不治身亡。当时派出所也介入了调查。
老太太的女儿哽咽着,老太太出事以前,身体很健康的,每天都到小区里晒太阳,谈天说地。老人住院期间,这对母女没有任何慰问或歉意表示,“但凡你们要来看一眼,我都不会上法院。”
被告请来证人
表示没有听见母女骂老人
被告代理人说,裁缝店女老板看母女不是小区里的人,不承认质量问题,三人就扭打争执起来。旁边的两个男人来拉架,还动手推搡母女,这个过程中老太太才摔倒,所以并不是原告说的气倒,可能是他们冲过来时候带倒的。"事实上,老太太没有参与规劝,母女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到老太太的存在。"
是否亲眼见到老太太摔倒
证人两次说法不一致
原告要主张,被告对老太太存在辱骂的侵权行为并导致老太太被气得摔倒在地进而不治身亡,就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而原告仅有的证据就是女裁缝的证言证言。但是女裁缝接受公安询问的陈述以及出面证言,还有出庭作证的证言之间,对重要事实的陈述上存在严重出入。
比如对于她是否亲眼所见老太太的摔倒。在公安询问时,她说未看到。在出面证言中,她说“老太太受不了她们的辱骂一屁股摔倒在地就站不起来”。所以女裁缝的证人证言不足以认定两被告存在辱骂老太太的行为。
因为原告没有提交其他有效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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