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台、场景都比较恢弘的:
《歌剧魅影》,爱情惊悚类型的。“音乐剧之王”,音乐场景服饰什么的不解释,都很好看~25周年~
《悲惨世界》,根据雨果原著改编的。10周年,演的不是很多,但唱的有感情,连只有一两句唱腔的小配角都唱的超级好~交响乐风
《伊丽莎白》,讲茜茜公主的一生的,和以前的剧情主线不一样,这个有点偏女权。茜茜公主和死神的对手戏、杀手都很惊艳。
《莫扎特》(德国),讲莫扎特的一生。音乐、舞台风格都偏正剧一点,爱恨交织什么的。摇滚的:
《摇滚莫扎特》(法国),和德国的莫扎特主线剧情差不多,但风格偏浪漫和摇滚。音乐炒鸡洗脑~
《万世巨星耶稣基督》,用摇滚的方式讲耶稣的一生,里面的人物啊表现啊什么还挺反叛的。音乐洗脑too~哥特的:
《吸血鬼之舞》,研究吸血鬼的教授和助手迷路进了一家旅馆以后发生的各种诡异事情,
《拜访森利》,把杰克豆茎、灰姑娘、小红帽、莴苣姑娘的故事串起来改编的黑童话。音乐风格和《理发师陶德》比较像
《理发师陶特》,一个理发师被愿望入狱、抢了妹子之后回来报仇的故事~德普和海伦娜有演过**版~</ol>音乐比较现代活泼的:
《芝加哥》,女主杀了出轨丈夫被关进监狱后的故事,悬疑犯罪类型。有一段监狱探戈是经典~
《魔法坏女巫》,改编自《绿野仙踪》,音乐给人感觉小紧张小幽默~挺不错的。为你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洛基恐怖秀》啥都不说了,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感受~
还有最近比较热的《汉密尔顿》,美版“建国大业”,以说唱rap为主。不同风格的经典音乐剧太多啦,说不完,暂时先写这么点~以上提到的资源B站上都有的
SHE的首波主打歌「不想长大」,便是流行+摇滚+古典混血的全新曲风, 首波主打歌充满浓浓的古典味,副歌部份请出莫扎特助阵,作曲者左安安采用了莫扎特知名的第40号交响曲中最为人熟知的主题作为副歌的旋律,间奏部份再加上大量管弦乐的庞大编曲,彷佛听到命运交响曲的感觉,整首歌曲气势磅礴!曲名「不想长大」让人以为是种幼稚的观念,事实是要表现出大人对于现实世界内心的叛逆,作词者施人诚写出许多人内心「爱的童话世界」被现实无情催毁,而宁可自己一直对爱保持着憧憬与希望的无奈!
踏入歌坛迈进第五年的SH E,在亚洲各地创下华语女子团体前所未有的耀眼成绩、迅速窜升为亚洲女子天团之后,面对如日中天的演艺事业,与千千万万歌迷的拥护支持,此时此刻的她们是甚么心境?
「除了感恩一路来所有帮助过我们、支持我们的朋友之外,也希望当初踏入这个圈子时的那份单纯追求梦想的心情永远不要变」。
随着时间的历练,小女孩当然会长大,但是随着长大而来的,往往是发现这世界原来是这么复杂,许多事情除了喜欢与好玩之外,背后原来都还有现实利益的考虑与计算 …… 。如果这是成长的必然,那么可不可以在成熟面对这些之余,在心里仍然保留着一丝丝的单纯天真?在承担成为大人之后的责任之外,在心里依旧可以保持着一块童稚的净土,让梦想仍然可以闪闪发光?
每个人都一样,越长大就越不想长大。SHE这次的新专辑「不想长大」,要与大家分享的就是这种「希望永保赤子之心」的美好愿望。
2005年底的国语歌坛大片一波接一波,继周杰伦横扫市场之后,另一张众所瞩目的大片— SHE 的新专辑《不想长大》也要加入战局!巧合的是周董专辑名称叫“11月的萧邦”,首波主打歌充满浓浓的古典味,而 SHE 的新专辑同名主打歌“不想长大”不约而同一样玩起古典风,并且请出莫札特助阵,作曲者左安安采用了莫札特知名的第40号交响曲中最为人熟知的主题作为副歌的旋律,再加上大量管弦乐的庞大编曲,年底的国语歌坛吹起一阵浓厚的复古华丽古典风!
SHE 2001年出道,之后便以亲切、无厘头的国民美少女姿态快速走红。出道至今迈入第五年,发行过7张专辑,张张热卖,广告、主持、戏剧、代言邀约不断,带领华人地区少女团体的一股热潮!火红的身价,知名度遍及华人世界,让 SHE 快速成长,面对忙碌的工作与不断的话题纷扰,SHE 在第八张专辑中,却高呼《不想长大》!SHE 表示:“因为变成大人以后,就会不相信童话!希望歌迷朋友跟我们都能永远相信梦想!永远要记得当初最初单纯、天真的心情!”
SHE 出道第一张专辑“女生宿舍”,诉说小女生急着想独立的心情写照。一路走来, SHE 的快速走红,让她们的足迹踏遍世界各地,被忙碌的工作压力压缩要快速成长,SHE 却透露:“《不想长大》正是我们现在的心情!”进入演艺圈迈入第5年,SHE 开过数场几万人的演唱会,也到世界各地领过不少奖项,尝试过很多有趣的工作,SHE 发自内心感性地表示:“《不想长大》不是我们不愿意面对成长的残酷现实,而是我们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刚出道时我们每天都无忧无虑,歌迷们一路以来的陪伴,跟我们一起完成的很多梦想!那段时光,让我们很怀念!现在大量的工作,让我们跟歌迷见面的机会也变少了!《不想长大》是希望大家一起能找回当初最单纯的感动!也提醒我们自己,要时时刻刻记得自己是多么的幸运!而不能忘记自己当初只是单纯爱唱歌、爱表演的梦想!也希望歌迷朋友能继续陪我们去完成未实现的梦想!”
SHE 新歌《不想长大》由曾经创下不少脍炙人口经典歌曲的知名创作人左安安与施人诚联手打造。新歌中采用“莫札特第40号交响曲”中最脍炙人口的主题当作副歌主旋律,大量的管弦乐编曲,让整首歌一开始就显得气势磅礴!古典与流行的绝妙融合,让《不想长大》具有浓厚的欧洲宫廷感,作曲人左安安表示:“这样的欧式童话风格,很符合 SHE《不想长大》的精神!SHE 是我见过将古典加流行音乐曲风,诠释的最棒的歌手!
为了配合新专辑《不想长大》主题,SHE 也在新造型上大玩复古奢华娃娃风!SHE 为了呈现洋娃娃的精致华丽美感,除了 ELLA 以真发示人,Selina、Hebe 纷纷戴上假发假扮洋娃娃。戴了一整天的假发,让 Hebe 无奈地表示:“前一天我还想说终于要拍新专辑的东西,好期待!我还特地去洗发,用心的护发了一番!结果呢?我的乌溜溜秀发,根本派不上用场嘛!闷了一天大概又烂了吧!”另外 SHE 也戴上有颜色的隐形眼镜再装上浓密卷翘3公分的长睫毛、画上深邃的浓厚眼影,呈现洋娃娃般的梦幻大眼!Ella 一直很不习惯:“大家有看过睫毛会打人的吗?早上拍外景,风一吹过来,我的睫毛整片都会翻起来,一直打到我的眼皮啦!缝淤青啦!”不过 Selina 却爱死了这一次的新造型:“我觉得我个人就是真人版的洋娃娃啊!而且造型师好厉害喔!大家有没有发现,洋娃娃穿的衣服跟我们身上的一模一样!造型师是先买我们的衣服,再帮洋娃娃量身定作一套,毛线背心也是亲手钩的,连靴子都作的一模一样呢?”
新专辑首波同名主打《不想长大》,唱出了 SHE 的心声! SHE 表示:“每个人小时侯都一定怀抱梦想,希望赶快长大!但是长大后却发现,原来《成长》常常是一连串幻灭的开端!渐渐地,让我们失去了童年时对人生抱持的希望与梦想!所以大家心里一定有某个部分《不想长大》,才能永远记得那些遥远又单纯美好的事物!”因此《不想长大》的 MV 导演,特地在摄影棚内搭出绮丽缤纷的多变场栋,象征每个人记忆中的童话部分!SHE 一到现场反到壮观逼真的森林场栋当场瞠目结舌,大问:“我们是在拍 MV 还是在拍**呀?场面搞这么大,我们拍偶像剧时都没这么大阵容耶!”。
拍摄《不想长大》MV 时,因 SHE 的宣传档期实在太紧,因此 SHE 只能给导演“黄金24小时”完成“不可能的任务”。为此当天的拍摄工作,特地出动双导演“贾比尔”、“金鑫”,更加派一组摄影 Team,双机同时进行拍摄。导演并大费周章的在前一天开始搭主要的3座场栋。导演特地请来一流的专业造景公司,搬了近百颗树到摄影棚内,打造一座货真价实的《森林》,只为营造 MV 片中《禁忌森林》的效果!另外现场也造出一座蜿蜒的水池、及瑰丽奇幻的宫廷建筑、加上特地找来的各国临时演员,打扮成希腊古神话中的诸神模样,还有一匹黑神驹,现场又化成一座瑰丽华美的《缤纷天堂》景象!丰富极美的景观,让 SHE 叁人当场拜倒在导演脚边:“这是在拍‘哈利波特’吧?等一下是不是还会出现千军万马大蜘蛛包围我们呀?”
由于拍摄当天,导演请来的20多名大小演员分别来自不同国籍。巴西、美国、苏联、中西混血…,简直可媲美“八国联军”!只见每当导演需要跟演员沟通拍摄内容时,现场锻跟着好几名精通各国语言的翻译,一一为导演传达、翻译拍摄内容。现场大小演员加上翻译、经纪人、父母,一共挤了上百人,让导演每次要叫人都只能用扩音器大吼!但最辛苦的还不只于此,Ella 偷偷透露:“导演拍我们这一支 MV 还真不好赚!人家说拍戏最怕遇到就是‘动物’跟‘小孩’!但是我们的 MV!哈!通通都有!不过我抱的那个小孩好像陈冠希!真是可爱!”Selina 也表示:“而且很多小朋友都是我们的歌迷,每次要开始拍摄,工作人员就要来帮我们把小朋友们‘拨开’!不然就是拍到一半,小朋友会突然对我们问东问西,我想底片也浪费了不少吧!”Hebe 则忍不住接话:“其实还有更惨的啦!人至少还听得懂‘人话’,现场有一些听不懂‘人话’的,才让人伤脑筋呢!导演还找来一堆陆、海、空动物,有黑神驹、杜宾猎犬、金鱼、飞鸟,天啊!现场不只‘八国联军’,还有‘陆海空’联军啦!”
因为先前才有林志玲摔马事件,因此一知道导演安排了 SHE 的骑马戏,华研唱片马上再叁告诫导演,‘人兽殊途’!千万要《保持距离、以策安全》!以致让 SHE 原本兴致勃勃想一逞马上英姿的美梦完全破灭!最后3个人只好骑在绿色的鞍马箱上‘装腔作势’,3个人只能趁着空档,喂喂马儿吃苹果!除此之外,Ella 还要对着一片绿色 Key 板,演出被超大猎犬追逐的感觉、Hebe 则演出在森林中陷入流砂的挣扎模样,只有 Selina 只需坐在古董缝纫机前缝制布娃娃就行,让 Ella 跟 Hebe 都忍不住大叫:‘不公平!为什么 Selina 不用对虚拟的 Key 板作演技大考验?’Selina 则无奈地表示:‘我也是冒着把10跟手指头布娃娃缝在一起的风险用心拍的好吗?’
听音乐对人是很有好处的。
如果你有一天者的改掉了这个习惯,你会觉得音乐是一个久违的朋友。
美国科学家解开莫扎特音乐能增加记忆力之谜
莫扎特的音乐能提高人的学习和记忆能力,这种现象被称为“莫扎特效应”。它的科学原理在哪里?发现这一效应的美国科学家最近宣布,他们发现了其中的分子基础。
1993年,美国威斯康星奥什科什大学的神经科学家罗谢等人发现,大学生听10分钟的莫扎特《D大调双钢琴奏鸣曲》后,在空间推理测试中的得分有明显的提高。这一发现激起了公众对莫扎特音乐的热情,但一些科学家对此表示怀疑。
据英国《新科学家》杂志网站报道,罗谢及其合作者最近在旧金山举行的认知神经学研讨会上说,莫扎特奏鸣曲也能提高大鼠的学习和记忆能力。他们在新研究中发现,听了莫扎特奏鸣曲的大鼠,其大脑海马区内刺激和改变脑细胞联系几种基因的活跃水平有明显提高。
这些基因分别负责生成一种神经生长素、一种与学习和记忆有关的化学物质以及一种神经突触生长蛋白质。研究人员希望,这一发现有助于为阿尔茨海默氏症和其他神经退化疾病的患者设计音乐疗法。
莫扎特音乐已在临床上应用。阿尔茨海默氏症患者在听了莫扎特奏鸣曲后,其空间推理和社交能力有明显的提高。莫扎特音乐还被发现能缓解严重癫痫患者疾病发作的症状,而其他音乐却不能。
所以,多听听《土耳其进行曲吧》~~!
俄罗斯科学院研究发现:音乐影响大脑的工作
俄罗斯科学院高级神经活动与神经生理学研究所通过实验发现,音乐能影响人类大脑的活动,而古典音乐和摇滚乐对大脑活动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古典音乐使人变得更理性,摇滚乐则使人更容易激动。
科研人员是在对8位年龄从22岁到47岁、没有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的人进行试验后得出上述结论的。8位参与实验者被安排在声音绝缘的房间里,先让他们听了10分钟的莫扎特N20和N21古典钢琴曲,又听了10分钟滚石乐队的摇滚乐,通过安装在大脑外层的电极来记录脑电图。实验中使用了弱、中、强不同的音量,音响设备离试验者的距离为15米。
实验发现,在低频区,古典音乐能使大脑的活动能力降低;在高频区则提高了大脑的活动能力,这种现象扩散到整个大脑皮层。在弱音和中等音量情况下,大脑的活动能力最佳。
科研人员认为,这种变化同人们在听讲、解算术题等活动中大脑活动的变化一样,换句话说,古典音乐影响大脑的理性活动,而中等音量和高音量的摇滚乐则相反,提高了大脑在更加缓慢频率区域内的工作。科研人员认为,这种效应与人们情感的紧张、恐慌状态相似。科研人员由此得出,古典音乐使人变得更理性,摇滚乐则使人变得更情绪化。
实验还发现,当被实验者停止听摇滚乐后,大脑中的上述变化仍然保留,但听古典音乐却没有这种变化。另外,对于非音乐人士,音乐引起的变化在右大脑部分,这与人们平常所说的右脑与情感有关的观点相吻合;而对于从事专业音乐的人员,音乐引起的变化更多表现在左脑半球部分。
从小练钢琴的人 在事业上更容易取得成功
据法新社报道,瑞典科学家在《神经系统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份报告,他们发现:从小开始练习钢琴的人,如果不能成为音乐家,他们也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这份报告说,儿童时期是一生中推进大脑脑白质发展的最好时期,也可以促进锥体发展。锥体是一种中央神经系统,钢琴师就是通过它,将大脑信号传到手指上。科学家们研究了8名30多岁钢琴家的大脑,他们都是从小开始练习钢琴的。科学家发现,这些音乐家锥体的组织纹理比那些不是音乐家的人更有结构性。他们的大脑中可以获得一种后天很难获得的能力。
弗里德克·伍伦既是一名科学家,他本人也是一名钢琴家。他说,他也不是十分明白为什么脑白质发展可以提高人的音乐表现,但很有可能就是它将钢琴师推向更高的水平。
美国科学家称边听音乐边运动有助于增强脑力
如果听音乐能让人更聪明,而做运动能增强人脑功能的话,那么边听音乐边运动是否能够真的助人增强脑力呢?美国研究者周三对此表示肯定。
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 State University)的科研人员试验发现,志愿者边听韦瓦第(Vivaldi)的协奏曲“四季”边在走步机上走步的话,其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结果要比无音乐伴奏时更好。
证据显示,运动能够提高冠心病患者的认知能力,”研究***、心理学家埃莫里(Charles Emery)讲到,“而听音乐则被认为有助提高脑力。我们希望能将这两种结果合并起来,”埃莫里在声明中说。
埃莫里及其同事在最新一期的《心肺》(Heart & Lung)期刊上撰文称,他们对33名接受心血管绕道手术、血管造形术或其它血栓治疗后,正参加在进行心脏康复课程的患者进行了研究。
接受研究的人,无论是否有音乐伴奏,他们在锻炼身体后,情绪及心理均感觉更好。但是他们在边听音乐边在走步机上运动后,其言语流利测试的成绩要好上一倍。
随着音乐运动使人更聪明
音乐使人更具灵性,运动能增进大脑机能,那么随着音乐运动能否让人更聪明呢?美国科学家的最新研究证明了这一点。
据最新一期美国《心与肺》杂志报道,俄亥俄州立大学对33名参加心功能恢复训练的患者进行了研究,这些患者都接受过搭桥手术等疏通堵塞心血管的手术治疗。研究人员让这些患者边听韦瓦尔第的“四季”边进行脚踏车训练,然后对他们进行口头能力测试。结果发现,测试成绩是患者不听音乐做运动后测试成绩的两倍。
研究负责人、心理学家查尔斯·埃默里说,运动能使人的神经系统产生积极的改变,这种改变能对认知能力产生直接影响。而音乐能够通过人脑中的不同神经传导路影响人的认知功能。音乐与运动结合能在刺激并提高认知能力的同时,协助大脑在接受信息后组织其认知输出。
埃默里说,他们之所以选择韦瓦尔第的“四季”,除去其舒缓的节拍外,主要因为它在此前的实验中也显示出良好效果,科学家们仍需要对其他类型音乐对认知能力的影响做进一步评估。
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
英国最伟大的布鲁斯吉他手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1945年3月30日出生于英国苏里。在他15岁时,祖母送给他第一把吉他。在最初他对布鲁斯音乐的兴趣并不大,可后来开始听瞎子莱蒙杰夫和桑豪斯等布鲁斯吉他高手的唱片,跟着学习吉他弹奏,并由此开始了终生对布鲁斯音乐的钟爱。
1963年,克莱普顿加入著名的“庭鸟”乐队,他的辉煌艺术生涯拉开了序幕。在“庭鸟”渐渐赢的声誉的时候,克莱普顿却离开了它,他已是声名显赫,在伦敦的一些建筑物上竟有年轻人涂写下“克莱普顿是上帝”的句子。克莱普顿作为伟大的吉他手,不仅受到了前卫歌迷的崇拜,也赢得了同行们高度的重视。
他在以后的20年里,不仅自组了德里克和多米诺、盲目信仰等名噪一时的乐队,还经常出现在甲克虫、滚石、鲍伯迪伦等几乎所有著名乐队和歌星的演唱和录音之中。
事业上的成功却并不能带给克莱普顿个人生活的幸福,他的一生被父母离异、青春的苦恋、吸毒和伤病充斥。也许因为如此,他对布鲁斯音乐中那种凄凉的精神内涵体会尤深。
1991年,克莱普顿4岁的儿子爬窗子,从纽约曼哈顿一座建筑的53层上坠下身亡。克莱普顿心灵又一次受到巨大的创伤。在1992年他为**《泪撒天堂》所写的歌曲“天堂泪”(Tears In Heaven)中,任何人都听得出他寄托了对儿子的深情:
“你还会认得我吗,假如在天堂相遇?
一切是否会依旧,假如在天堂重逢?
跨过那道门,我清楚那里有安宁,
我知道在那天堂,再也不会有眼泪。”
在无数吉他中间,克莱普顿独自抱琴,坐在幽暗的光线下,苍老的嗓音缓慢而疲惫,完全原声吉他伴奏和很少的弦乐点缀。你会不由自主地为他那隐藏在淡漠之中的巨大悲痛而吸引和感动。
1994年,克莱普顿的唱片《原声作品集》为他赢的6项格莱美奖,而在该颁奖晚会上,克莱普顿演唱的就是这首让人凄然泪下的“天堂泪”。
在生活中历尽劫难的克莱普顿依然用吉他和歌喉吟唱着,这位布鲁斯乐坛的常青树为世人留下了无数经典的作品,让我们向这位毕生追求布鲁斯音乐的伟大吉他手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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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特科本
身高1米74,55Kg
如果说整个摇滚史是一部令人感叹的传奇故事,那么这当中最精彩的部分往往是由那些英年早逝的悲剧人物创造的。他们的乐坛生涯虽然短暂,却轰轰烈烈,服药过量而身亡的“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心脏病突发猝死在浴缸内的“大门”乐队主唱吉姆·莫里森、上吊自尽的后朋克乐队“快乐分裂”的灵魂人物伊安·柯蒂斯,以及饮弹身亡的“涅磐”乐队主唱柯特·科本,他们的离去在他们各自的音乐成就上又增添了一份感人的悲剧色彩,甚至是一道神化的光环,而其中的柯特·科本,更被认为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摇滚乐唯一的神话式人物。
1967年2月20日,柯特·科本出生于美国西北部小城阿伯丁,父母的离异给他的童年蒙上了阴影,悲惨的生活埋下了他性格中反叛的根芽。1985年,柯特和好友奎斯组建了自己的乐队,鼓手几经更换选定了戴夫·格罗尔,两年后乐队正式命名为“涅磐”,开始在公共剧场和大学校园里举行演出,签约“地下流行”公司之后,“涅磐”先后发行了第一张单曲唱片《情话/大人物》和首张专辑《漂白》,他们的音乐吸引了一大批主流硬摇滚歌迷,以至于许多评论将“涅磐”误认为金属乐队,但主唱柯特·科本并没有改变初衷,他仍然试图走出一条非主流的道路。
1990年以前,“涅磐”分别在全美、全欧及北美西海岸成功的做了数次巡演,亿万的摇滚乐迷又多了一个为之疯狂的偶像。
1991年4月30日,“涅磐”乐队与大唱片公司“格芬”签约,(小标题:跻身主流)同年录制了革命性的专辑《别介意》,《少年心气》等旋律经典、情绪激昂疯狂的佳作,在美国甚至把迈克尔·杰克逊挤下了台,坐上了公告牌排行榜的第一把交椅。巨大的商业成功改变了另类音乐不能带来利润的现象,带动了大批非主流乐队纷纷转入地上。
娶妻生女 深陷困顿
在成为超级偶像的同时,柯特·科本遇上了一生中的挚爱——朋克乐队“洞穴”的女主唱科特妮·洛芙,1992年秋天他们的女儿弗朗西丝降生,夫妇二人因为吸毒一度失去了对女儿的监护权,本来就处于成功的巨大压力之下的柯特·科本,受到丑闻和严重胃病的困扰,已经很难在音乐创作中享受到乐趣,甚至尝试过自杀。专辑《在母体中》和《**》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诞生的。
1993年12月16日,“涅磐”和MTV频道录制了一场经典的“不插电”演唱会,原汁原味的木吉他和轻松温柔的演唱,展现出柯特·科本的另一种魅力,也改变了许多人对摇滚乐的偏见。
尽管事业还在蒸蒸日上,柯特·科本还是变的越来越极端,越来越愤世嫉俗,台下疯狂叫喊的歌迷,甚至他深爱的妻子和女儿,都无法挽回他内心的绝望,1994年4月5日,柯特用一颗子弹结束了生命。4月8日,他的尸体被人发现,他自杀的死讯传向全世界。柯特·科本在遗书中写道,我已经没有任何激情了,所以要记住“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他终于像乐队名字“涅磐”一样,超越了生死的境界,十年后的今天,他27岁的生命,依然是摇滚乐神坛上英雄的化身。
1946年9月5号,非洲坦桑尼亚旁一个叫桑给巴雅尔(Zanzibar)的小岛上,居住在Stone Town的 Bomi Bulsara和他的妻子Jer Bulsara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他是一个男孩,襁褓中仿佛就有一种锐气潜伏着,他们给他起名Farrokh Bulsara ,Farrokh也就是后来的Freddie Mercury。Farrokh的父母之前一直定居在印度,由于工作调动的关系来到这里,这个信仰索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家庭的生活还不错,男主人是一个最高法院的出纳员,属于公务员级别的。
到了Farrokh一岁,他搬去印度投奔他的姑姑和奶奶,5年后他的妹妹Kashmira出生 。Farrokh进入盘尼加尼(位于孟买附近)的圣彼德中学(St Peter's English boarding school )就读,由于是男子寄宿中学,Farrokh有了充分的自由与空间做他想做的事情,除了对艺术独特的天分日渐展现,Farrokh还很喜欢体育,曲棍球、拳击、短跑样样精通,他是个左撇子(听说左撇子的创造力强),拳击很棒,大家都叫他“左勾拳”。但他最擅长的是乒乓球,10岁的时候他获得了全校的乒乓球冠军 。也就是在这里,Farrokh得到了绰号“Freddie”,在此以后,Freddie干脆变成了他的名字。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这个男孩的音乐之路以Freddie这个名字启程了。
他的艺术天分越发出类拔萃,12岁他为学校赢得了“全能少年”奖杯,并且参与了校园唱片的录制,他对音乐的疯狂痴迷以及才华使校长开始关注他,并且劝他的家长让他学习钢琴。事实证明校长的劝说有多么重要,否则我们今天知道的Freddie很可能是个乒乓球名将,而不是摇滚巨星了。Freddie开始学习钢琴,并且加入了学校的唱诗班(这意味着定期理发,而他非常讨厌理发)。这个时期他接触到的音乐以印度音乐为主,但由于圣彼得是英语学校,西方音乐开始对他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当然了,他对古典的热爱毋庸质疑,古典,印度乐,波斯乐,西方音乐……多元的音乐元素给予Freddie充裕的音乐养料,也为他后期的辉煌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说,童年飘来荡去,颠沛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造就了Freddie。 1958年,也就是在Freddie12岁时,他与学校的其他四个好友Derrick Branche, Bruce Murray, Farang Irani, Victory Rana 组建了他人生第一支摇滚乐队the Hectics,不过此时Freddie并没有发觉他的歌唱天赋,是作为钢琴手在乐队演奏的,而非主唱。即便如此,乐队其他成员还是觉察出了他的与众不同,“他暗含一种神秘的力量,收音机里的音乐,他只消听上一遍,就可以完整的把它弹出来。”他们的乐队得以在学校节庆,盛典,舞会时表演,但除此之外默默无闻,Freddie毕业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高中毕业后,17岁的Freddie回到了桑给巴雅尔岛,但平静的生活很快被打破,1964年爆发的桑给巴雅尔革命(1964 Zanzibar Revolution)使Freddie全家被迫离开那个是非之地,这一年他们搬去了英国。动乱使本来还算宽裕的家境变的窘迫起来,他们住进了伦敦Feltham区的一个小房子里。Freddie则进入西伦敦的艾尔沃思工艺学院(Isleworth Polytechnic,后更名为West Thames College)艺术系开始学习。在英国的第一个暑假,Freddie打了很多份工,为的就是存够钱好上他心仪的艺术大学。他在养老院,希思罗机场(Heathrow Airport)都找了工作,另外在Feltham房产交易所,他打了份扛箱子的工,不折不扣的体力活与他纤细的四肢显然不太配(他的腿那叫一个出奇的细啊~),他的工友更是为此感到奇怪。Freddie告诉他们他是学艺术的,为了学费才打这份工,结果工友们为之震撼了,纷纷主动帮他分担工作(Freddie这么大的时候,人格魅力已经开始显现……)…… Freddie学习非常刻苦,当然了,他对美学的兴趣比理论学大的多,最终他以艺术“A”的成绩从艾尔沃思工艺学院毕业,1966年9月,他如愿以偿的进入伊令艺术大学(Ealing College of Art)学习平面设计(graphic illustrating),那一年,他20岁。
这个时候Freddie有了自己的摇滚偶像Jimi Hendrix(超超超级吉他大师,据说能用N个身体部位演奏吉他,同时也是个酒鬼,感兴趣的朋友可以BAIDU一下),他对这位在当时红的发紫的吉他手痴迷不已,经常在任何他能找到的地方画Jimi Hendrix的素描,而在他的卧室墙壁上也…… 当时他住在他的朋友Chris Smith租给他的公寓里,该公寓位于肯辛顿(Kensington)。顺便说一下这个Chris Smith,他和Freddie交情非常深,自己也是搞音乐的,还差一点点取代John Deacon加入QUEEN,这段具体情况可以参考下面John的介绍。
说到肯辛顿,这是个艺术爱好者的集中地(MS是因为BIMA商店和肯辛顿百货)。或许这个时期的生活对Freddie日后的音乐道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吧。 前面说到Freddie的人格魅力,尽管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害羞的,内敛的人(不要被他的台风唬到了,纸老虎一个),与此同时又有着疯狂的幽默感(矛盾~),他的人缘还是很好。他很快和大学里一个叫Tim Staffell的贝司手成为了朋友,随着友谊的逐渐深化,Tim开始带着他去看他的乐队的排练,这个乐队就是Smile,日后Queen的前身。那时,Freddie第一次认识Brian May(吉他手)和Roger Taylor(鼓手),后来两人成为Queen的成员,是Freddie一生的朋友和最佳拍挡。并且由于被他们的才华折服,Freddie成为Smile的忠实歌迷,他尤其赞赏Brian出神入化的吉他SOLO。Smile给了他继续尝试做乐队的动力,他开始有意识的进行音乐训练,陪他一起训练的还有Tim,Nigel Foster,以及Chris Smith,他们3人,是Freddie惊人的绝美嗓音的第一批见证人和发掘者。“他的钢琴弹奏非常出色,很莫扎特,但更令我们惊奇的是他的声音,他有一种神秘的力量,非常独特。他的创作大多都是即兴的,事先没有任何计划,只是坐在钢琴前,随着思绪弹,但效果迷人极了。”Chris说。
1969年六月,Freddie从伊令艺术大学毕业,带着平面艺术与设计的文凭以及报纸发表作品的稿费,他搬进了Roger Taylor的公寓,未来伟大的乐队的主唱和鼓手在这时建立了牢固的友谊,他们一起在肯辛顿商场开了家店,卖一些艺术品和维多利亚风格的衣服,以赚点小钱。
同年8月13日,他经人介绍去了利物浦,与一支叫Ibex的3人乐队(吉他手 Mike Bersin, 贝司手John 'Tupp' Taylor,鼓手 Mick 'Miffer' Smith)见了面,他们很快被Freddie的惊艳嗓音折服,仅仅10天后,Freddie就加入他们,并和他们一起去博尔顿参加一个叫“Bluesology pop-in”的音乐节,在博尔顿皇后公园(Bolton's Queen Park),Freddie开始了他第一次在公众面前的正式亮相,表演非常成功,乐队上了报纸,拍了新闻照,而且表演还被Geoff Higgins录了下来。据Geoff Higgins所说,他们的那次表演有浓厚Jimi Hendrix和Led Zeppelin的味道,而二者都是Freddie的偶像。
1969年九月到十月份左右,在Freddie的坚持下,Ibex更名为Wreckage。紧接着又发生了成员的变动,乐队原先的鼓手由Mike 'Miffer' Smith换成了Richard Thompson,这似乎预示着乐队根基的动摇,很快,演出越来越少,最后,当John Taylor, Richard Thompson 和Freddie选择留在伦敦,而Mike Bersin因父母之命必须回利物浦读大学时,Wreckage宣告解散。
此时的他继续搜寻新的乐队,很快,在一个叫Melody Maker的音乐交流会上,他看到了Sour Milk Sea乐队的主唱招聘启事,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而这支乐队的其他成员也很欣赏他声音的穿透力和音域的广阔。不仅如此,同样使他们无比惊奇的是Freddie的舞台表现力。“他的台风充分展示了他人格中最为华丽张扬的一面,日后每次看到Queen的LIVE,我都会想起他在Ibex的第一次演出,那种超凡的表现力从那时器就展露无余。”Ken Testi回忆道。这话不假。台风不是什么可以培养的技能,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魅力与灵性,Freddie懂得如何将他这种天分与他的声音,造型,音乐技巧,审美融合得浑然天成,水乳交融。而这一点,也是让后来Queen的现场成为LIVE典范的重要原因。
1969年底,Freddie正式加入Sour Milk Sea。其他成员包括 主唱兼吉他手Chris Chesney on vocals 贝司手Paul Milan,主音吉他手Jeremy 'Rubber' Gallop,以及鼓手Rob Tyrell。他们在一起排练了一段时间,紧接着又去牛津作了几场演出。
那时Freddie和Chris都是17岁,他们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没过多久Chirs就搬进了Freddie与Smile成员合住的公寓(位于Ferry Road, Barnes)。这引起了Sour Milk Sea其他成员的嫉妒和不满,乐队的未来也越发模糊。仅仅过了3个月,Jeremy带走了他所有的乐器,Sour Milk Sea正式解散。
辗转数支乐队,结果都是解散,Freddie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能实现他的梦想了。但随着Tim Staffell(也就是那个让Freddie认识了Brian May和Roger Taylor的朋友)离开Smile,转机,或者说一个划时代意义的开始来了。1970年,Freddie正式加入Smile,与Brian May和Roger Taylor共同构成了Queen的基本雏形。Freddie将Smile改名为Queen,并与Brian May,Roger Taylor创作了Queen最早的作品, 在写完《Fariy Queen》之后,Freddie决定将自己的姓由Bulsara改成Mercury,个中原因Brian May在接受采访时是这样说的:“《My Fariy King》由Freddie谱写词曲,其中歌词中有一句“Mercury妈妈,你对我做了些什么?”(“OH MOTHER MERCURY,WHAT HAVE YOU DONE TO ME ”),他对我说这歌是写给他妈妈的,‘我是Mercury妈妈的儿子,干脆我改姓Mercury吧’。于是Freddie Mercury诞生了。我认为是从这时开始,他脱胎换骨,变成了那个伟大的传奇的Freddie Mercury。这没有改一个名字那么简单,我觉得冥冥中似乎有一种力量,指引这一切的发展。” 在这一年,Freddie也遇见了他的生命的挚爱Mary Austin。(他与Mary Austin的故事,下一篇会具体介绍,故略过) 1971年2月,随着贝司手John Deacon的加入(这段故事参考吧内John的资料),我们所熟知的Queen正式形成。随着《Queen I》《Queen II》的发行,Queen横空出世,而他们发行的第三张专编辑《Sheer Heart Attack》正式奠定了他们的乐坛地位。在乐队专辑中,Freddie负责了大量词曲的编写,《Queen II》中Freddie创作的《Seven Seas Of Raye》成为 Queen的第一张热门单曲,《Sheer Heart Attack》中的热门单曲《Some Body To Love》也是由Freddie创作的。与此同时,Freddie与其他三人的合作也越来越炉火纯青,从这三张专辑中我们不难听出Freddie这个时期的嗓音特点,光润,清透,爆发力强,但略显单薄。不过第四张专辑《A Night Of The Opera》的发行,宣告了Freddie嗓音完美时期的到来,也宣告了Queen时代的来临。
《A Night At The Opera》(1973),任何一个了解Queen的人都奉之为传世经典的一张专辑。它的封面由Freddie亲自设计,白色背景下,是狮子,室女,凤凰,火焰,巨蟹围绕一个花体“Q”组成的精致Logo(这些东西分别代表4个人的星座。两个室女代表他自己, 两头狮子代表Roger和John,一只巨蟹代表Brian),而这个logo被Queen后来一系列专辑封面沿用(《A DAY AT THE RACE》《GREATEST II》等)。
在这张专辑中最为歌迷和评论界津津乐道的就是那首《Bohemian Rhapsody》了,这首歌是Queen诡异绚烂风格的完美典范,有一点歌剧,一点古典,一点金属,一点疯狂,甚至教堂唱诗班的味道。它光洁华丽的曲调,繁复磅礴的吉他solo,令人猝不及防的变奏与跌宕起伏的走向……当然了,这其中最为耀眼的依旧是Freddie裂帛般的嗓音带来的震撼,作为这首歌曲的创作者,Freddie所投入的情感带有一种神经质而沉溺的迷醉感 ,这首歌的歌词所讲述的内容也被争论了好几十年,它的主旨是是什么??这一切是否就是讲述Freddie自己的痛苦与纠葛,或者仅仅是一次建立在虚构基础上的创作??没有人知道,Freddie把这个秘密永远带进了天堂。值得一提的是,这首传世经典,居然是Freddie用钢琴花了仅仅十几分钟时间即兴创作而成的。《Bohemian Rhapsody》取得的商业成绩丝毫不逊色于它的艺术价值,这首单曲在英国排行榜冠军位置上逗留了九个星期!
关于《Bohemian Rhapsody》还有一段趣事,这首歌录好后,Freddie将拷贝带作为礼物送给了他的DJ朋友Kenny Everett(那时这首歌还没有公开发行),并且Freddie一再叮嘱Kenny,这是私人礼物,不可以在电台节目上播放。而事实上,Kenny听完它并被震撼后,两天内完整的把它在自己的电台节目上播放了14遍…… 当然了,除了《Bohemian Rhapsody》,Freddie还包揽了专辑中其他4首歌的创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Love Of My Life》,它的柔情与动听是很多Queen新FAN的最爱而实际上,这首歌如同标题,正是写给他当时的女友Mary Austin的。尽管之后二人便分手了,Mary早早嫁人生子,Freddie也在十几年后离开人世,但物是人非磨灭不了这首歌的情感与动人,那像一个印记,代表他曾经不顾一切的爱过,而且那段爱也是他一生最美的回忆。
这张颠峰之作发行后,Queen紧接着发行了《A Day At The Race》这张专辑从封面到曲风都像是《A Night At The Opera》的姐妹篇,但这不代表它是《A Night At The Opera》的复制品,换句话说,它是一次经典的延续。随后发行的《Jazz》《News Of The World》同样秉承了《A Day At The Race》的优良传统,可以说整个70年代,是Queen的“狂想曲时代”。 1975年Queen空降日本开始了他们在亚洲的第一次表演,一下飞机他们便被歌迷的尖叫和鲜花包围了,他们没有想到Queen在日本可以受到与Beatles同等的待遇。演唱会反响空场热烈,在演唱会上的两套服饰也是我个人认为Queen的LIVE中最精致的两套。
摇滚上的辉煌燃烧的同时,Freddie也终于有机会完成自己的夙愿——进行一次芭蕾表演。作为一个芭蕾狂热粉丝的他,一直希望能够有一次自己的芭蕾演出(这从他前期演唱会的紧身服饰可以看出来,非常具有芭蕾舞富风格)。1979年10月7日,随着《Bohemian Rhapsody》的背景音乐,Freddie与英国皇家芭蕾舞团一起,在他的一位FAN家门前进行了一场芭蕾表演,表演受到了热烈的欢呼与喝彩。 1980年Freddie改变了自己的造型,他剪掉起先的长发(包括后期好看的短卷发),并且留了胡子,这个造型也是后来被Queen迷最为熟悉的造型。与造型一起改变的还有Queen的音
乐风格,他们在不断的尝试中给音乐加入了更多的流行舞曲元素,这一次的改变是褒贬不一的,更多的评论界给与了消极的评论,认为Queen丧失了摇滚的风格与力量,很多歌迷也这么想,专辑的销量开始下滑,Queen也第一次进入了低潮期。其实平心而论,这一时期的专辑中也不乏好歌,我们在听的时候应该相信自己的口味与判断,不必被评论界的声音所左右。我们不能说风格的改变对Queen来说是一种失败,我们只能说这一次改变不对大多数人的胃口而已。当然了,由这一时期风格的热门单曲也不少,《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就是一个典型。
那么Freddie对于风格的转变起到了主导作用么?首先,Queen内的吉他手Brian May和鼓手Roger Taylor是坚持硬朗风格的,而贝司手John Deacon则更倾向于流行风格。Freddie呢?他是个多面体,他喜欢Led Zepplin和Jimi Hendrix,也喜欢Beatles和Aretha Franklin,对于Michael Jackson也很欣赏,甚至与他合作过歌曲。我们不知道风格改变是不是他决定的,只能说这次的对峙中,他倾向于改变。 1982年,受到Queen低潮影响,四个人达成共识,暂时分开一段时间发展各自的事业。在这个时期Freddie萌生了发行个人专辑的想法,他在慕尼黑的Musicland租了一个工作室,并且开始在里面为自己的个人专辑进行筹备。在这个时期他认识了为科幻**Metropolis剧组工作的Georgio Moroder,并
且接受邀请创作并演唱了**主题曲《Love Kills》,这也是他唯一一次以个人身份为**演唱主题曲。 1983年,Freddie出席了一个名为Verdi's Un Ballo In Maschera的演出,在那里他第一次认识了西班牙著名女高音歌唱家Montserrat Caballé,并且被她的演唱所折服,这为后来二人合作演唱巴塞罗那奥运会主题曲《Barcelona》埋下了伏笔。
1984年9月10日,Freddie的第一首个人单曲《Love Kills》发行。 第二年4月9日,Freddie的第一张个人专辑《Mr Bad Guy 》发行,这张专辑的封面上Freddie留着他80年代经典唇须,戴着一个超大墨镜。看看这张封面上的他,再想想70年代时他清秀妖艳的装扮,不仅感到时光之流逝,而Freddie在这流逝中,也渐渐与过去的自己告别。他的声音不再单薄,也不再清亮;他的装束向阳刚简洁趋近;他的心……恐怕额没有人能知道。值得一提的是,这张专辑中也诞生了《I was born to love you》这支热门单曲,日后,它被收录在Queen最后一张专辑《Made In Heaven》中。
第一张专辑的发行并未使Freddie从此走上单飞的道路,或许他感到,在Queen中他的光芒才能释放到最大化,其他三名成员显然也这么想。1985年,他们重聚了,并且参加了对于他们意义重大的一场演唱会,Live Aid。那是一场成功的演出,注定被永载史册,在温布利体育场(Wembley Stadium),面对着72000名观众,Queen的光芒盖过了所有参与的摇滚明星,四位成员在这场演出中似乎也重新找回了一些东西。 1987年初,Freddie发行个人单曲《The Great Pretender》。
1987年3月,Freddie在巴塞罗那与西班牙著名女高音Montserrat Caballé会见,他送给她一盒录有他几首歌的带子,这位西班牙女高音被Freddie的音乐深深陶醉,甚至在伦敦科芬园(London's Covent Garden)演唱了其中的一首,Freddie非常高兴,答应他会与她一同演绎一首歌曲。 在历届最佳奥运歌曲榜单中,有一首歌一直榜上有名,那就是《Barcelona》。这首歌不仅气势恢宏曲调瑰丽,美声与摇滚的完美结合也给所有听过的人也难以磨灭的印象,这正是Freddie与Caballé的杰作。1988年10月8日,在巴塞罗那拉尼特音乐节(La Nit festival)上,他们共同演绎了即将发行的专辑中的三首歌,其中就包括这首 《Barcelona》(其余两首分别是《How Can I Go On》和 《 The Golden Boy》)表演由Mike Moran钢琴伴奏,顺理成章地获得巨大成功。同年10月10日,这张万众期待的专辑终于发行 。
《Barcelona》倘若Freddie舞台上最后的光芒,10月8日,没有人会想到这是他最后一次舞台上的表演,罹患艾滋病的Freddie此刻早已知自己命数将尽,却并未对外宣称这个不幸的消息。他甚至继续着工作,作曲,演唱,拍摄MV…… 很多迹象显示,《I'm Going Slightly Mad》的MV是他最后的杰作 。MV中他顶着蓬松的头发,化着中性浓妆,疯癫与自嘲的姿态中含着一丝悲凉 ,这首歌无论是歌词,曲调,配乐都显出一种辽远与诡异,其中穿插着Freddie放肆而不羁的笑声。 1991年,专辑《Innuendo》发行,这张专辑是Queen一次奇迹般的回归,他们80年代在电音与舞曲中的迷失不再,而是重拾了70年代恢弘华丽的重金属风格,专辑销量节节攀升,人们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属于皇后们的时代重现…… 然而,这却是一次不折不扣的回光返照,是花朵灰飞烟灭前的最后一场绮丽绽放,因为,死神已向Freddie的身体逼近。
Freddie绝代的嗓音与灵感最终属于上帝。 1991年11月24日,Freddie在伦敦自己的别墅中因艾滋病与世长辞。死前有包括男友Jim Hutton在内的几位密友在其旁侧(无其余皇后成员),根据遗嘱,死后他的大部分遗产留给前女友Mary Austin,其中包括伦敦的那套别墅。骨灰去向至今是一个谜,有一说是留给Mary Austin保存,也有一说是洒在瑞士日内瓦湖中(就是那个著名铜像所在地),还有一说,是骨灰被其父母带回了桑给巴亚尔岛,那是Freddie出生的地方。
1992年,由Queen其余三位成员发起的“纪念Freddie Mercury演唱会”在伦敦温布利体育场举行,重回温布利,那个1986年Freddie穿着经典**外套引吭高歌的地方。一切物是人非,斯人已逝,取而代之的是众多圈中好友的鼎力演绎,其中不乏摇滚乐坛举足轻重的地方。那种气氛,悲鸣与激情交织的人群的欢呼,是无法用任何文字描述的,歌迷们依旧高举着写有Freddie名字的旗帜大声喊着他的名字,Brian哽咽地唱着《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Robert Plant,这位led zeppelin乐队主唱也到场了,led zeppelin是Freddie生前的偶像,而Robert Plant此时却唱着Freddie的歌,以缅怀逝去的他…… 1995年《Made In Heaven》发行,这是拥有灵魂Freddie Mercury的Queen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张专辑,大部分曲目是Freddie临终前在病房里录制的,专辑一经上市被歌迷抢购一空。 一切或许都没有意义了,Freddie Mercury已经看到了生命尽头的光。他在弥留之际,录制了最后一张专辑。
一场真正的谢幕演出,主角只有Freddie一个人。他的激情、遗憾、泪水、骄傲、不屈,他灵魂的所有都倾注在《Made In Heaven》中。《Heaven For Everyone》《Made In Heaven》《Let Me Live》《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那是一种呼喊,一种挣扎。那种光辉,那种最后的光辉顷刻间照进所有听众的灵魂。我不敢用言语阐述《Made In Heaven》的内容,除了Freddie自己,任何人的任何阐述对于这张专辑都是一种亵渎。曾在电视上看到一条新闻,有一种技术,可以将去世之人的骨灰制成钻石。那么《Made In Heaven》便是这颗钻石。将诡郁锋利的光,刺进每个人的心扉。
我不知道用何话语去结束这篇生平简介。文字是苍白的,甚至音乐也会变得苍白——在生命面前。我不敢说Freddie的死是一种永生,他生前曾那么的眷恋甚至沉溺于这个世界的种种。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这个世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不——摇滚的一整个时代。 Miss you,Freddie。
1、可以选择普通的白纸和一支铅笔,或者使用专门的乐谱纸和笔。
2、五线谱是由五根横线和四个节拍器组成的,第一根横线代表最低音,第五根横线代表最高音。节拍器用来表示音符的节奏。
3、根据简谱或五线谱上的音符,将它们对应地画在五线谱上。音符可以用不同的符号和位置来表示,如全音符、半音符、四分音符等。
4、连接音符,形成旋律线。旋律线应该遵循音符的时值和节奏,以及音符之间的连贯性。
5、最后,可以为绘制好的旋律线添加歌词,以便更好地表现歌曲的意境。
刚刚过完2岁生日的陶哲轩,用老式打字机打出了儿童读物上的一页内容
陶哲轩这个名字在国内也许比较陌生,然而在国际数学界,提起特伦斯・陶来,没有人不知道。作为迄今为止菲尔茨奖(该奖项被称为数学界的“诺贝尔奖”)最年轻的获得者,他是全球最聪明的华人之一。
陶哲轩的聪明在孩童时期就异于同龄人。作为“神童”,幼年的陶哲轩在他生长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澳大利亚可谓是大名鼎鼎。
1972年,陶象国与梁蕙兰夫妇从中国香港移居至澳大利亚阿德雷德。这对夫妇都毕业于香港大学。来自中国内地上海的陶象国先生是一名儿科医生。曾经任职中学数学教师的梁蕙兰女士,则是香港大学数学物理专业的高材生。两人在澳大利亚开始了新生活。
在这迥异于中国风土的澳洲港口城市里,这对夫妇迎来了他们第一个儿子。1975年7月15日,陶哲轩出生在一个天气晴好的日子。想到贯穿阿德雷德的特伦斯河,夫妇俩就给这个小婴儿取名特伦斯,希望他像这条美丽的河流一样,在未来的人生中茁壮成长。
也许是受父母遗传的影响,陶哲轩自幼便对数字和字母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作为英语国家的学前教育典范,来自美国的《芝麻街》儿童系列节目在当时大受欢迎。陶象国夫妻把《芝麻街》作为陶哲轩的启蒙教材。
就这样,陶哲轩一面看电视节目,一面自己学习,不到2岁就学会了英文字母。陶象国夫妇认为,在很大程度上,陶哲轩是看《芝麻街》起步的。后来,陶象国在一次采访中,曾推荐大陆引进这个有益于早期儿童智力开发的趣味节目。
2岁时,陶哲轩便开始用印有字母和数字的积木教比他大的孩子数数。他很快学会了拼写,能够用这些积木拼出单词“猫”和“狗”。
陶象国注意到儿子这一不同寻常之处,是在他2岁生日过完后。那时,年幼的陶哲轩带着母亲买来的儿童读物来到父亲的办公室,准备在这里度过一个下午。这些儿童读物,他看过很多遍,已经理解得差不多了,所以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小家伙开始像普通的孩子一样,在这间陌生的屋子里寻找有趣的事物。
一台老式的打字机吸引了陶哲轩的眼球,确切地说,是打字机上的字母。小孩子摁着熟悉的符号,突然福至心灵,将之前扔在一边的儿童读物拿到眼前。他小小的指头开始按着书上的字母组合,在打字机的按键上活动开来。
等到陶象国发现时,儿子已经把儿童读物上的内容打印了满满的一页。看着这张即使是七八岁的孩子都无法制作出来的打印件,陶象国终于意识到,陶哲轩和普通的孩子是不一样的。
陶象国夫妇在兴奋过后,开始为他们儿子的未来进行规划。他们知道,不能像培养普通的孩子那样培养陶哲轩。于是,他们不再购买那些内容粗浅的儿童读物,而是让陶哲轩自己选择想读的书籍。夫妇俩不停地买书、借书,幼年的陶哲轩便开始了在书籍中徜徉的日子。
陶哲轩的学习能力逐渐表现出来,长期的学习使这个孩子的见识和知识储备远超同龄人。于是,3岁的陶哲轩表现出了6岁的孩子才有的读、写和算术能力。
父母认为,应该尽快让陶哲轩接受学校教育。考虑到儿子的智商水平,他们在与学校方面协商后,将3岁半的陶哲轩送入了一家当地的私立小学。
事实证明,培养孩子要和他的年龄同步,太快或者太慢都不好。陶哲轩明显没有做好和大孩子相处的准备。新南威尔士大学研究天才教育的专家格罗斯教授对陶哲轩的教育十分感兴趣,他在论文中写道:“那时的陶哲轩智力明显超过班上的其他孩子,但他还不知道如何与一群比自己大两岁的孩子相处。”
学校的老师面对这种少见的情况也是束手无策。他们向陶象国夫妇诉苦,说陶哲轩影响了其他孩子的注意力。
梁蕙兰看到儿子无精打采地从学校回来,觉得过早地将他送进小学也许不是正确的决定。在同老师交流过后,陶象国夫妇后悔了。
几个星期后,陶象国夫妇将陶哲轩从那所私立小学接了回去。
经过这次的教训,陶象国夫妇认识到,要做好儿子的天才教育并不是简单的事情。他们决定,让儿子按部就班,从幼儿园开始慢慢适应学校生活,再根据儿子的智商水平加快学校教育的步骤。
从私立小学回到家中的陶哲轩被送入幼儿园,开始慢慢适应学校的生活,尽管里面教授的知识他早己烂熟于胸。
在陶哲轩进入幼儿园学习的18个月里,曾经在研究生期间获得香港大学数学物理专业一等奖学金的母亲梁蕙兰开始辅导他小学的数学课程,完成这一过程通常需要7年时间。当然,这个学习的过程并非填鸭式的教育,更多的是引导与启示。
年幼的陶哲轩在数学学习上往往无师自通。他自己阅读了大量的数学著作和教科书。梁蕙兰觉得这个学习的过程主要靠陶哲轩自学,她不喜欢强迫儿子去学习什么。
陶哲轩的父母这时也开始关注天才儿童教育的问题。他们加入了南澳大利亚天才儿童协会,开始和一些教育专家进行交流。与此同时,他们知道了一些天才儿童的人生轨迹,比如说刘杰(台湾移民美国的华裔),1982年在博伊州州立大学拿到数学学位时年仅12岁,但从此就从数学界消失。
在大量的交流和学习后,陶象国夫妇认识到,仅仅让陶哲轩快速地完成学业是不够的,要让他自由全面地发展。于是,他们放缓了陶哲轩学校教育的速度,并没有让他很快就进入小学来完成学业。
陶象国夫妇认为,少年时拿到学位、做一个打破记录者是毫无意义的。陶象国把知识比作金字塔,基石打得宽阔坚实,金字塔才能拔向更高处。如果像建柱子一样,一心只想快点往上,到了高处就会摇晃,然后坍塌。
虽然放缓了学校教育的速度,陶哲轩却没有闲着,他在南澳大利亚天才儿童协会接受了一些天才教育,也结识了不少其他的天才儿童。
这个天才儿童的教育项目受到澳大利亚教育机构的支持,每周六针对天才儿童进行训练。之前提到的格罗斯教授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之一,曾经为陶哲轩检测过智力。
他回忆说,陶哲轩的智力即使身处天才儿童之中,也高人一等。他记得,不到4岁的陶哲轩在他的要求下已经可以心算两位数乘法。差一个月满5岁时,陶哲轩与一群7岁到9岁的天才儿童一起学习,当老师问孩子们,9182736这组数字后接下来是什么,孩子们一下子安静下来,都在想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陶哲轩想了想就答“4554”,因为这些数字是按照9的倍数大小排列的。而其余的孩子们相对而言较为逊色。
事实上,在之后进行的一次正规智力测试中,陶哲轩的智商高达221,比正常人的平均水平足足高出近100。数据显示,在人口数量不足1600万的澳大利亚,平均每100万人中才能出现一个智商达到220的人。也就是说,陶哲轩是百万里挑一的人才。
过完5岁生日后,陶象国夫妇觉得是时候让儿子进入小学了。这次,他们进行了长时间的准备。在同教育专家咨询后,他们考察了当地的很多学校,最终决定将儿子送入一所离家两公里的公立小学。
与这所学校的校长协商之后,陶象国夫妇为陶哲轩制定了灵活的教育方案。陶哲轩一入学就与二年级的学生一起学习大部分课程,数学课则和五年级的学生一起上。
诚然,抛开数学和科学课程上的超常能力,陶哲轩在其他的课程上与大家的表现差不多。他在英语课上也曾为了作文手忙脚乱。一次,梁蕙兰看到儿子放学回家后在家里跑来跑去,从一个房间转到另一个房间,手里拿着记事本不停地记录。
“你这是做什么呢?”母亲对儿子的行为感觉很诧异。
“我要写一篇作文,《我的家庭》。”儿子匆匆忙忙地说了一句。
在征得儿子的同意后,母亲看了他记在记事本上的内容:“客厅,沙发一个、椅子三只……厨房,平底锅两个、柜子一排……”
他在记事本上记录一些细节,在作文方面也不忘记使用他惯用的思维方式。长大后的陶哲轩至今仍感叹,自己到现在也没摸清作文的窍门,相对而言更喜欢明确一些规则,然后去做事。
陶哲轩打破了美国大学学术水平测试的记录,却只找父亲要了一块巧克力当奖励
陶哲轩7岁时,格罗斯教授发现,他时常从书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书,看得不亦乐乎。格罗斯教授看了书的内容,发现有一大堆积分与微分的符号,以为是他父母要求他看的。她与陶象国联系,得到的答案却令人不可思议,这居然是陶哲轩本人的意愿。
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公式符号以及复杂繁琐的方程,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都十分头疼,而年幼的陶哲轩乐此不疲。他所在小学的校长发现这件事情后,觉得小学的课程已经无法满足陶哲轩的要求了,在和陶象国夫妇商量后,由他出马,成功说服了附近一所中学的校长,同意陶哲轩每天去中学听一两堂数学课。
与此同时,陶哲轩开始学习计算机Basic语言,不久他就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内容便是利用Ba-sic程序计算完全数。
此时,澳大利亚研究天才教育的专家克莱门茨开始注意到陶哲轩。1983年4月27日,克莱门茨在一篇题为《特伦斯,七岁,出色的高中生》的文章中首次知道了陶哲轩的名字。那篇文章详细介绍了陶哲轩的情况,说他花五分之二的时间在高中学习十一年级的数学和物理,其余时间在小学学习。
由于多年来对超常儿童的兴趣,克莱门茨详细阅读了那篇报道,觉得陶哲轩的父母和老师在满足他的特殊需要方面十分大胆。不过由于手头的一些事情,克莱门茨教授当时并没有准备研究陶哲轩。
1983年6月,克莱门茨受邀在阿德雷德作了一个题为《数学特殊才能学生的鉴定》的报告。会后,当他准备走出会场时,一位中等身材的亚裔中年男子拦住了他:“先生,或许我们应该谈谈。”这个男子便是陶象国。
作为一个数学超常儿童的父亲,他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报告。陶象国与克莱门茨详细交流了陶哲轩的情况,并趁机邀请克莱门茨:“就像您说的,您能否为我儿子的数学能力和行为做一个评估呢?我想我们全家人都很欢迎您。”
“当然,陶先生,”克莱门茨笑得很开心,“我怎么能拒绝这样的要求呢?”
克莱门茨教授不久就登门拜访,对陶哲轩进行了三次访谈。他很快就对陶哲轩的父母表示,陶哲轩的教育无疑是成功的。
“您不觉得我们这样做太随意了么?”梁蕙兰问道。
“不,实际上教育天才儿童至今也没有最好的方法。你们能让他按自己的兴趣来,而且他现在在数学上表现出了这么大的潜力,一切都说明你们的培养方式是正确的。”克莱门茨说道,“我觉得,特伦斯可能是全球在数学上最早熟的儿童之一。让他和同龄人一起学习恐怕是不合适的。我不知道你们对他接下来的教育怎么安排。”
这也是困扰陶象国夫妇很久的问题。他们知道,以儿子现在的水平,完全可以进行大学课程的学习。也就是说,陶哲轩可以在12岁之前完成大学的课程。陶象国夫妇甚至设想过让儿子在17岁的时候取得博士学位。“但是,我们不想他过早去做这些事。”陶象国有些担忧,毕竟有不少天才儿童后来的人生并不是很成功。
克莱门茨说:“我想,你们可以把这个过程适当放缓,让他多与社会接触,同时要最大程度地开发他的创造力。”
就这样,陶哲轩的成长计划慢慢确定下来。他并没有着急去大学获得学位,而是在父母老师的鼓励下,一面开拓自己的数学天才,一面参与一些社会活动。
就这样,8岁的陶哲轩顺利升入中学,并在中学里多待了3年。
在陶哲轩升入中学的几个月后,受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一位教授的邀请,陶哲轩和陶象国夫妇来到美国游历了三个星期。期间,陶哲轩参加了一个名为SAT-M(大学学术水平测试数学部分)的测试。测试结果是他取得了破纪录的760分。在美国,18岁学生中能取得750分的只有百分之一,而8岁的孩子还没有取得过700分以上的。
陶象国看到结果后十分激动,问儿子需要什么奖励。陶哲轩突然愣住了,似乎这个问题比SAT的数学题还要难。思考了几秒钟后,他说想要放在冰箱里的一块巧克力。这块巧克力放在冰箱里已经好几天了,父母都快忘记它了,陶哲轩却想了起来。
陶象国觉得很好笑,他拿来巧克力递给儿子。陶哲轩掰下来一块给父亲,转身继续看一本物理书。陶象国十分开心:“小小年纪,宠辱不惊啊!”
9岁时,陶哲轩的学校生活已经很规律了,可以在大学学习部分课程。他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弗林德斯大学度过,学大学第二年的数学、第一年的物理。余下的时间在高中,学十二年级的化学、十一年级的地理和拉丁文、十年级的法语、九年级的英语和社会学。
在学习之外,陶哲轩还喜欢和比他大许多的高中生交朋友。老师们都觉得他是个好孩子,友善、乐于助人、好脾气是大家给他的评语。当然,幼小的陶哲轩在班里还有个小小的“特权”,就是当全班远足旅行时,老师会背着这个小小的高中生走一段路。
陶象国至今还记得,陶哲轩9岁时用Ba-SIC语言编写了一个斐波那契数列的程序。这个数列在数学史上十分著名,历来为人所称道。而陶哲轩所编写的程序则能根据使用者的要求提取这个数列的一部分。当时,陶哲轩兴冲冲地向父亲介绍自己的新创造,并让父亲试着使用这个程序。
“不过,爸爸,”陶哲轩的眼睛滴溜溜地转,“要进入这个程序是需要考验的。”
陶象国不知道儿子设置了什么考验,便打开了这个程序。光标闪动,屏幕上出现一段话:“请输入意大利数学家斐波那契的出生年份。”陶象国有些意外,顺手输入了“1000”。只见屏幕上随之出现一句话:“对不起,他还没出生呢。”
陶哲轩在一旁“噗”地一声笑了出来:“再来,爸爸。”
陶象国一脸郁闷,想了想,又将儿子的出生年份“1975”输了进去。只见屏幕上弹出:“不,他已经在天堂了。”
陶哲轩笑得肚子都痛了。他笑够了,才在屏幕上输入正确的年份,这下终于进入正常的程序页面了。陶象国被儿子的恶作剧搞得哭笑不得。
参与陶哲轩天才教育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好孩子。陶哲轩曾经写下自己的童年回忆,给负责他教育的老师看。他在文章里写道:“我或许被许多老师贴上聪明的标签,但我还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像今天在座的你们一样智慧。”一位看过这份回忆录的老师评价陶哲轩是个“非常聪明,非常有见地,非常敏感的孩子”。
当然,陶哲轩也一度让父母“不省心”过。
有段时间,这个早熟的孩子喜欢上了摇滚乐。本来,陶哲轩是不喜欢音乐的。不过当他给别的孩子教乐器时,开始喜欢上了音乐。慢慢地,接触到摇滚乐的陶哲轩对此情有独钟。
一开始,陶象国夫妇发现儿子回来后不像过去那样总看数学物理书了。后来,他们经常能在儿子每天的课余时间里听到乐器演奏的声音。那段时间,陶哲轩每天和那些孩子一起练习二重奏。
陶象国为此忧心忡忡,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担心儿子太骄傲,会失去他对数学的兴趣,而想去学习其他的,比如摇滚乐。”
不过,父亲的担心后来慢慢地消失了,因为他的儿子并未放下对数学的兴趣,在中学期间获得了不少数学方面的成就。
他未满13岁就获得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金牌,这一记录至今还未被打破
9岁时,陶象国发现陶哲轩开始看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没事的时候喜欢演算一些奇怪的数学题目。直到有一天,陶哲轩告诉父亲,自己想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他之前看的书就是关于这项赛事的一些介绍。那些往届比赛的题目除了对参赛者的数学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外,还特别要求在知识之外的创造力和技巧。
陶哲轩告诉父亲:“这些题目太有意思了,往往我想了好久,用正规的方法解不开,但是换了角度,一些突发奇想的方式却意外地把题目解开了。”
陶象国自然很乐意儿子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这项国际性的赛事是国际科学奥林匹克历史最长的赛事,当时已有包括前苏联、美国、中国在内的三十余个国家参加,比赛的对象包括所有20岁以下、学历不高于高中的学生。
这项赛事的奖项很吸引人,不过陶哲轩希望参加这个比赛更多是出于自身的兴趣。他对父亲说道:“这些题目才是真正吸引我的。”
不过很遗憾,年仅9岁的陶哲轩并没有被选入澳大利亚国家代表队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每个国家最多只有6个名额,虽然陶哲轩有足够的天赋,负责选拔的老师却认为他还需要更多的数学知识与思维训练。这也可能是陶哲轩在数学上遇到的第一次较大的挫折。
然而,陶哲轩并没有灰心,反而更加关注与这个比赛相关的内容。他在弗林德斯大学的数学学习上更加用功,不断积累着自己的知识储备。与此同时,他在父母和老师的指导下开始训练思维,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解决数学问题,而这些方法中有不少看上去只能用“天马行空”来形容。
就这样,11岁时,陶哲轩终于入选澳大利亚国家代表队,代表澳洲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与中国长时间的集训不同,当时的陶哲轩只接受了两个星期的集训。
他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堪培拉。在这里,还有别的学生和他一起接受数学集训。白天,大家在一起做数学题,到了晚上,就聚在一起玩一些有益于思维的小游戏。
每到晚上,参赛者中年纪最小的陶哲轩往往表现得最活跃。他在游戏过程中的反应速度很快,虽然年纪小,但不容别的选手们小视。不久,陶哲轩和其他选手一起来到波兰,参加第二十七届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
这次比赛的题目都很有趣,当然难度也很大。最终,陶哲轩获得了铜牌。随同儿子参赛的陶象国觉得十分欣慰,11岁的儿子在这个国际赛事中能获得铜牌相当不容易。但是陶哲轩仍不满足,他告诉父亲:“我的目标是金牌。”
第二年,陶哲轩又一次代表澳大利亚参加了在古巴举办的第二十九届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这一次,他又与金牌失之交臂,获得了银牌。12岁的孩子在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上获得银牌,这在澳大利亚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到1988年,未满13岁的陶哲轩第三次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这次的比赛在澳大利亚举办。因为主场发挥,再加上之前两届比赛的经验,陶哲轩最终摘得了金牌。这一消息马上就引起了轰动,因为陶哲轩是获得这项荣誉的最年轻的选手。他未满13岁获得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金牌的记录至今还未被打破。
14岁时,按照克莱门茨的建议,陶哲轩在高中多学了三年后,正式进入大学学习。他所就读的学校是离家不远的弗林德斯大学,他在高中时就经常来听课。由于高中时陶哲轩就已经掌握了大学的部分知识,所以他在大学期间多出来许多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也是陶象国夫妇预期的想法一给儿子更多的自由。
在大学期间,陶哲轩了解到数学研究的一些前沿动态,开始找寻自己感兴趣的研究内容。他在两年内拿到了学士学位,一年内拿到了硕士学位。虽然陶哲轩在同学中年纪最小,不过他坦承自己当时并不是最显眼的。在大学里有许多不同志向的人,大家都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里有不小的成就。
在拿下硕士学位后,陶哲轩来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开始攻读博士学位。20岁时,他获得博士学位。24岁时,陶哲轩被聘为洛杉矶加州大学正教授。
陶哲轩的父亲认为,父母推孩子的速度太快,可能会使孩子走不稳
过早的教育使陶哲轩一直同比自己年长的人在一起,而在数学之路上越走越远的他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感情问题。陶象国夫妇也一再催促他快点找个女朋友,而陶哲轩总是一副闷闷的样子。
然而陶哲轩任洛杉矶加州大学教授后,事情出现了转机。
那天,陶象国像往常一样打开电子邮箱,查阅新到的电子邮件。他看到了儿子发来的邮件。点开后,陶哲轩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陶象国吃惊不已:“爸爸,我最近开始交女朋友了。”
原来陶哲轩在洛杉矶加州大学讲课的时候,一位名叫劳拉的韩裔女生对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老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劳拉主修工程,选修了陶哲轩的课程。两人同为亚裔,肤色相近,使得他们一开始就有种亲近感。
陶哲轩清瘦、斯文,戴黑框眼镜,一副理科生的模样。劳拉在陶哲轩的课上慢慢开始熟悉了陶哲轩的性格――认真、谦虚、对生活和数学的乐观心态。她很欣赏陶哲轩在数学研究上的成就和专注。课余时间里,劳拉会不自觉地和这个年轻的老师讨论一些学术上的问题,情愫渐生。大胆的女孩终于鼓起勇气向陶哲轩表白。
那天,刚上完课的陶哲轩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教室,劳拉便上来和他讨论课上的一个问题。陶哲轩一面回答劳拉的疑问,一面提醒这个女生要注意作息规律,他发现劳拉最近在上课的时候总走神。
劳拉问他:“陶先生,我可以和你共进晚餐吗?当然,我们只讨论一些线型分布的问题。”
“当然可以。”不知为什么,陶哲轩看着脸色微红的劳拉,心里有点触动。
和一起工作的坎迪斯教授闲聊时,陶哲轩无意间提起和劳拉的约会。热心的坎迪斯教授调侃他:“我说,那个学生应该是喜欢上你了吧。”一句话让陶哲轩突然惊醒。
晚餐的气氛很好,两个人谈了很多话题,从数学到各自的生活。最终,还是陶哲轩先开了口:“劳拉,我想,或许我们应该试着交往一下……”陶哲轩的心砰砰直跳。
劳拉红着脸调侃道:“这算是表白吗?”
“我想是的。”陶教授非常严肃地回答道。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交往了。
从课上的师生到课下的情侣,陶哲轩和劳拉的感情稳步推进,两个人开始熟悉拥有彼此的生活。
由于他们都是理工科的背景,交流起来有许多的共同话题。陶象国夫妇知道这件事情后也替儿子感到高兴。
经过数年的爱情长跑,两人最终成婚并有了一个男孩。现在,劳拉是美国宇航局喷气推进实验室的一名工程师,参与了火星探测计划。
2006年8月,四年举办一次的国际数学家大会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举行,这次会议将颁发菲尔茨奖。这个奖项由国际数学联盟颁发,每四年颁发一次,授予全球40岁以下做出顶尖成就的数学家们,每次最多授予4人。从1936年首度颁发以来,全球仅有54人获得这项荣誉。它被称为数学界的“诺贝尔奖”。
这次菲尔茨奖的颁奖典礼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获奖者,他就是陶哲轩,继丘成桐之后第二个获得此项荣誉的华人。时年31岁的陶哲轩也是这个奖项70余年来最年轻的获得者。
在马德里,陶哲轩受到了摇滚明星一样的待遇。他花了40多分钟从会议中心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因为一路上有很多人涌出来和他握手、讲话、索要签名。
会议主持人在颁奖时说道:“陶哲轩是一位解决问题的顶尖高手,他的兴趣横跨多个数学领域,包括调和分析、非线性偏微分方程和组合论。”
出席会议的数学界同仁们认为,陶哲轩年仅31岁就在数学领域成果丰硕,他卓越的才华堪称“数学界的莫扎特”。
陶哲轩之前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获此殊荣。在获奖时,他表现得十分谦虚,并赞誉另一位获奖者俄罗斯数学家格里戈里,佩雷尔曼。他说道:“就我个人的观点,格里戈里・佩雷尔曼的工作才是过去十年里最重大的数学成就,他证明了庞加莱猜想。和他同时获奖,我真是惭愧。”
面对获奖后各方的祝贺和赞誉,陶哲轩依旧像他8岁时获得SAT高分时的表现一样,宠辱不惊。
之后不久,他还获得了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颁发的麦克阿瑟奖。这个奖项每年有代表性地奖给20到40个人,只要是某些领域的天才就可以获奖。陶哲轩拿到了50万美金的奖励。
现在的陶哲轩,一身荣誉,却依旧怀着谦虚执着的心态徜徉在他的数学王国里。他在学校里的讲座非常受欢迎。一次关于素数的公开演讲会上,四百人的小礼堂挤得只容站立,35个人被转移到隔壁的小教室去看视频,另外80人不得不打道回府。
他的同事们闲时称呼他为“摇滚明星”。在澳大利亚,有两座博物馆请求将他的照片永久陈列。他也是2007年澳大利亚年度人物的入选者。
在陶哲轩的老家中国,也有很多在少年时就展现天赋的天才,早早地获得了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金牌,但这些人最终在数学研究上并未像他一样获得那样高的成就,有些人甚至远离了数学。
关于这一点,陶哲轩认为数学竞赛像是短跑,而数学研究更像是马拉松,擅长短跑的人不一定擅长马拉松。考虑到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还是兴趣的问题。陶哲轩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更多是因为兴趣,而在中国,学生参加这样的比赛往往是将它看成升入大学的一条捷径。
陶象国认为,如果陶哲轩在中国内地成长的话,就不一定有这么幸运了。看到中国著名的少年班天才宁铂后来出家做和尚的报道,陶象国觉得:“对于孩子,只可以引导他,鼓励他,教他怎么走。但中国很多父母望子成龙,推孩子的速度太快。但推得太快,孩子可能走不稳,就会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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