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妈踹下公交的男子被抓获!官方是如何回应这件事的?

把大妈踹下公交的男子被抓获!官方是如何回应这件事的?,第1张

官方对公交车上男子殴打、踢踹大妈一事进行回应:1、涉事男子已经被抓。2、司机已经被停职接受职业教育。3、禁止公交车所属单位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一、涉事男子已经被抓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立即对该男子进行搜索,最终抓到该男子,根据视频中男子主动踢踹、殴打大妈,并且在公交车内和乘客争吵的行为最终认定该男子已经严重影响到公共交通和秩序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人罪”等将该男子拘留,目前该男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为该事件负责,等大妈的伤情鉴定报告公布后,会根据报告量刑并且对大妈进行经济方面的补偿。

二、司机已经停职接受岗位培训

事件发生后司机所属单位表示,该司机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但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愿意为大妈的受伤承担一定的责任,公司已经向大妈道歉并且表示慰问,在当地警方的协调下目前该司机已经处于停职的状态,交管部门认为司机应该尊重乘客、并且在乘客发生事故时提供帮助,此事件中司机不仅没有履行其岗位职责,甚至多次出言挑衅大妈,对打人者提供了情绪上的推动作用,因此需要为大妈的受伤负次要责任,重新接受岗位职责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禁止公共交通违规收取费用

交管部门表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乘客在乘坐公交时需要给行李购票,而且车辆公司没有相关的规定和告示,因此强制大妈购买行李票的行为不合理不合规,强制购票属于违规收取费用,也失去了基础公共交通的作用和意义,而且大妈携带的物品并非危险品,因此无需买行李票。

益阳的一个男子把公交车上面的大妈给踹下公交,如今已经被当地的相关部门给抓获归案,对于这名男子来说也是涉嫌一系列的寻衅滋事的罪名,这样一件事情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要知道对于这起事件来说也是非常的诡异的,毕竟对于这名男子来说也跟大妈无怨无仇的,只是由于觉得很吵闹,于是就将大妈给踹下车,这种戾气非常重,也是令非常多网友所愤怒的。

据相关的媒体报道称,在一个公交车里面一名大妈由于手拿这两大包零食上了车,被司机要求补交一系列的行李费,而这位大妈却不想交这个行李费,于是发生了一系列的争吵,而车上的一名男子看不过去,直接把大妈的这种临时给扔下了,车并且连踹了大妈两脚这样一则视频,在网络上一经发布,便引发了众多网友的气愤,要知道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出这名男子本身的做法也是非常不正确的,这种戾气重的这种行为也是如今社会所不喜欢的。

如今对于这名男子来说,已经被当地的相关部门给抓获,面临着这位男子的也是一系列的,处罚这位男子也必然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其实这一件事情也给如今社会的一个警惕之心,要知道对于这种戾气重的行为,在社会上也是屡见不鲜的,一系列打架斗殴或者是寻衅滋事的案件发生。

希望对于如今的这些世界,能够引发人们的一些思考,对于如今的这种大环境或者是大社会每个人的压力都是非常大的,但是人们在外面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脾气,如果一旦拥有了一些压力或者是引发了一系列的脾气,应该采取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法来化解自己的这次小情绪,不要让情绪控制了自己。

公交车司机完全就是防卫过当了  那个退役的兵太嚣张了一直在挑衅公交司机

3月10日晚6点30分左右,厚街一辆7路公交车上发生一宗暴力斗殴事件。一名年轻男子没零钱,乘车被拒后两次暴打司机,打斗中司机拿出一把工具刀,将男子刺伤。

目前,男子经手术后被送进了ICU,将受到治安处罚。公交司机李某文则被厚街警方刑拘。

乘公交要求找零被拒

男子殴打司机自称是特警

事发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有个年轻男子上车后,从包里掏出5元钱。男子在投币处和司机李某文有过短暂交流,希望其他乘客上车后找补零钱,但司机摆摆手,要求男子下车搭乘下一辆公交车。期间双方发生口角。

男子从包里掏出一本证件说:“免费坐,有问题吗?”然后往里走,李某文再次拒绝。突然,男子回过头来,双拳对着李某文的头部一顿暴打,持续了约10秒钟。

车上的乘客乱成一片,也有人上前劝阻。

李某文从座位上起身,拿毛巾擦头上的鲜血,拿起电话要报警。

男子嘴里骂骂咧咧,拍着李某文的肩膀说:“叫人吧,有本事就叫警察,懂吗?我他妈还是特警队的呢!”

因为电话没电,李某文没法报警,准备把车开回公交公司。

这时,正在打电话的男子说:“把驾驶证给我!”

“我干吗给你?”李某文说。

男子右手拿电话,左手连续给了李某文两个耳光,大声说:“你不是牛B吗?”并且摇晃公交车的方向盘。

接着,男子又伸手去掐李某文的脖子,此时李某文紧急刹车,乘客纷纷向前倾倒。李某文从方向盘下拿出一把工具刀,冲向男子,双方扭打在一起。

一番打斗后,男子发现自己中刀流血,痛苦地躺在前排位置上喘着气,要乘客打电话报警并叫救护车。

两人均住院治疗 男子多处被刺伤

昨天上午,报社记者在厚街人民医院见到了被打司机李某文,只见他鼻青脸肿,眼睛都睁不开,脸上还有几处小伤口。

“他拿5块钱,我说没得找,他说有人上车后可以找嘛,我说不可以的。我说你下车坐下一班,他走的时候骂我,他骂一句,我回骂一句,他就打了,他说我袭警,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李某文说。

报社记者了解到,被刺伤的男子当日也被送进医务室抢救。从医院的记录得知,男子姓熊,21岁,深圳人,熊某的胸口、两肩前、左面、脖子等部位被刺伤。

10日晚上11点,熊某经过5个多小时的手术后被送进ICU,目前病情稳定。

12日上午,记者来到厚街人民医院,他的家属不愿意接受采访。

男子不是特警,是一英文培训中心员工

报社记者从厚街政府和警方的通报得知,熊某不是特警,是退伍军人;2012年2月24日起在厚街镇某一英文培训中心务工。

记者从厚街公安分局了解到,熊某当时手持的是一本红色士官证。

据了解,李某文对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厚街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熊某由于伤势过重,未进行拘留,警方已对其办理了治安处罚手续。

事情发生后,3月12日上午8时左右,多辆7路、11路公交车集中停放在厚街镇美丰超市门前的新兴路路段,表达诉求,一度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

经劝导教育,交警迅速将违停路边的车辆清离现场,交通秩序恢复。

12日下午,厚街多个部门就此事件召开协调会,要求相关部门各尽其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 戴轩)北京今日召开第210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是阻断病毒传播的重要保障。但是,个别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不落实登记制度,甚至在公共场所滋事扰序,严重妨害了防疫工作的开展。

1月2日,贾某(男,47岁)在大兴亦庄某核酸检测点排队等待检测时,多次摘下口罩、随地吐痰,现场群众对其提醒时,贾某不听劝阻并辱骂对方,严重扰乱检测点正常秩序。后贾某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10日,刘某卫(男,37岁)酒后乘坐公交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拒不听从司乘人员劝阻,并在司机身旁大声吵闹,干扰司机驾驶。在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该人又辱骂、撕扯民警。后刘某卫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疫情防控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共查处扰乱正常防疫秩序类案件78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8人,行政拘留513人,作其他处理238人。

新京报记者 戴轩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吴兴发

不违法,与司机吵架使一方疾病发作的,另一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吵架时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或者虽然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但并不是故意要引发对方犯病的,因双方争吵使对方病发的,另一方要根据自己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双方口角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生活常理,吵架并不会致人死亡,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公交车处于停止状态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后果

那么就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公交车处于行驶状态

对司机出手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

一般是判妨碍安全驾驶罪

如果造成严重危害

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1年3月18号在广东深圳,宝安区的警方接到110报警电话,称一个乘客对正在公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司机进行辱骂,还有吐口水等恶行,面对这种妨碍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司机就可以向其追究责任。

事情经过

据警方了解到,一位53岁的男子因为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还没有到站牌他就要求司机停车,在遭到司机的拒绝以后,他就开始辱骂司机,并且向司机吐口水。可以想象一下,一辆正在路中行驶的公交车,如果开车的司机正在遭受他人的恶意攻击,那么他就不能保证车上所有人的安全,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像他这种没有素质的人,就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他的行为也因为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文明出行

警方也明确的提示广大群众,乘坐公交车一定要文明出行,这不仅是体现了自己的文明素养,也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任何有损害公共安全,及侵害驾驶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如果在行车的过程中,有人抢夺司机的方向盘,这种行为是犯法的。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那将会受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跟死刑。

在网上我们也会经常看到一些不好的新闻,主要是讲一些没有素质的乘客,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殴打司机,有人甚至提出,要给司机配一个保安来确保司机的人身安全。在我看来其实也用不了单独再配一个保安,司机的安全都是需要大家一起来维护的。车上的乘客那么多,如果碰到那些威胁到大家生命安全的人,就要及时勇敢的站出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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