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吵架原因是什么,最起码要知道她们问什么吵架,有没有调解的必要;
第二,了解了原因之后,判定是否有调解的必要。有一些争吵可能是因为对待某一个事情的角度不同,但立场和出发点都是好的,这种可以可以通过引导就ok;有一些争吵完全是开玩笑的那种,这种可以在聚餐或者吃饭等轻松环境说明一下就好;有一些争吵可能是双方有误会,这种可以在了解了事情经过,根据护士的性格,单独沟通或者三人一起沟通。
第三,大家都是成年人,注意彼此的面子,也针对个人的性格做合理的判断。作为领导,首先你得了解你的员工;其次就是要做到统一标准,不偏不向,令行禁止;最后就是要给用工关心和关注。
我在住院期间,经常听到很多病人说医院和医生太坑人,当然我也和病友、朋友们也做过类试抱怨和探讨,有些年龄大的叔叔阿姨更是出现了和医生争吵的尴尬局面,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医生和病人争吵
我最近的一段住院经历,让我知道了出现这种问题主要原因,简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
任何医生他们的职业就是看病救人,他们做出的任何的决定都是从你的安全、健康角度来考虑,他们会用上一切设备,哪怕有一点作用,他们也会用上,他们不会考虑你的经济状况,即使考虑也是从让你早一点康复,不用再受第二次痛苦考虑的!
病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必须考虑自己的经济问题,特别是像我这种来自农村的病人们。
由于出发点不同,导致医生和病人看问题不在同一频道,难免出现病人认为医生不近人情、不让出院、医院太黑的说法和看法。
说到底其实就是经济水平达不到,一些来着农村老乡们,来到市里大医院看病,每天几百甚至上千元的治疗费,这样的消费相对于他们每天幸幸苦苦在工地的200左右的收入,的确是天文数字,再加上有部分医院不能走医保,让他们看病更加不容易!
我住院期间,同屋有位大爷,来自农村,没法走医保,全自费,3天在医院花去2万元,第四天就急着出院,其实他的做法正是很多农村老乡的做法!
什么时候才能到大城市看病没有这种感觉?什么时候才能让农民到大城市看病更方便?何时医保能全国化?
你改下! 尊敬的公司***:
公元2008年4月25日,我没能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早晨9点15分前)赶到公司,抛除一切所谓的客观原因诸如家住的太远、身体不适、公共汽车时间不好掌握等等,我个人认为这是主观上长期以来在我头脑中形成的严重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极端泛滥的结果,这种不良思潮泛滥的最直接表现就是自由散漫,把个人的困难凌驾于公司组织原则之上,置广大公司员工的集体利益于不顾,置公司领导班子的威信尊严于不顾;置我们公司的企业文化宗旨于不顾;自私自利、自我放纵、丢弃原则、利欲熏心……我对我个人所犯下的这个严重错误感到痛心疾首,感到无比遗憾,感到非常可耻,感到无以复加的后悔与悲痛。
此时此刻,我流着眼泪,带着无比悔恨的心情,默默地想:我个人的这次错误,与其说是错误,不如说是罪行。是的,我是在犯罪啊!如果公司每位员工都像我一样迟到那么几小时,全体员工加起来就会迟到好几十个小时,我们一天的工作就不要干了。如果我们每天都这样,那我们一年的工作也就不要干了。如果我们每年都这样,公司也就会从地球上消失,这是多么严重而可怕的后果啊!由于我个人迟到那么几十分钟,就有可能导致全体公司员工丢掉饭碗,就有可能导致一个好端端的很有希望的公司垮台,想到这里,我的心在流血,也逾发为自己所犯下的严重罪行感到追悔莫及。
亲爱的组织,亲爱的领导,我现在已经从内心深处深刻认识到:我所犯的错误是巨大的,后果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重的!为了严肃法纪,杀一儆百,也为了让公司广大员工从此不要再走我的老路犯下如我一样的罪行,我衷心恳请公司领导考虑对我进行严厉的惩处——罚我在家闭关思过15天并给予口头警告的纪律处分!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做到执法公平,同时,也可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崇高目的。
最后,我再次衷心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以我为反面教材,拿我做一面黑色的镜子,每天对照自己、检查自己。倘能如此,我想今后类似的悲剧就不会再上演,倘能如此,则吾幸甚,公司幸甚!
此致!
敬礼 改改主要部分!!!!!
医疗纠纷的发生除了技术原因外,大部分都是因为服务而引发的,为此,必须通过两种方法加以解决,一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二要建章立制来规范和约束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以控制因服务不周而导致的纠纷。职业道德教育是转变医务人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的有效方法。开展医院文化建设活动,岗位明星评比活动,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比活动,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等,能极大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病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医院形象得到提升。
处理医疗纠纷要认真、冷静、坚持原则。医院要设专门部门接待病人投诉,对患方投诉的问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查明真相,分清责任。对有争议的专业问题,可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或咨询相关专家,并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文件,形成比较缜密严谨的书面意见。对于医源性纠纷不袒护、不遮掩,责令当事人给患方道歉,取得其谅解,并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对情节严重、导致一定的不良后果者,视情况给患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并按医院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如属患方医疗知识缺乏而引发的纠纷,例如:把正常的并发 症导致的不良后果和不可预测的医疗意外误当做医疗事故等,工作人员可把院方调查情况及专家的有关意见书面送达患方,并积极与患方沟通,耐心地向患方宣传相关的医学知识,争取患方的理解。另外,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结果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加法律效力。当多次接待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当患方坚持索要高额赔偿时,当患方一直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对其不合理要求予以坚决回绝,不能让其抱有任何希望。医院在向患方送达院方的书面意见后,应告知病人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患方纠缠不休,又不提出鉴定申请时,医院应主动申请事故鉴定,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此,医方应准备好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做好与代理律师的沟通工作,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应诉准备。
医疗卫生工作与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医疗卫生服务看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看党风政风建设,看政府管理水平,看社会公平和谐。医疗服务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从一定意义上讲,决定着病人的生死存亡。医务人员和病人之间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要战胜疾病,减少痛苦,保障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医务人员和病人之间必须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