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马上报警,并到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首先双方因纠纷而发生口角的做法是不对的;其次,在发生口角后,当事人先动手“推”对方更是错误。不管对方是被“推倒”还是故意躺地上装作受伤的,当事人都应该马上报警,警察到现场处理。在互相没有伤害的情况下,警察应该会在现场进行调解。问清原因进行给双方讲道理,尽量尽快的把事情使双方和解。由警方对事件过程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应该要求对方到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一、发生口角推搡报警会立案吗?
不立案。首先,派出所立案要有立案通知书。其次,民事纠纷没有人受伤,也没造成其他重大影响的,不属于刑事案件,派出所不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的,都应该接受,但是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还要通知报案人。
二、推搡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如是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根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般如果报警的话,可能这个时候警察肯定先是调节吧,就是看一下是什么问题,双方的话,可能这个时候检查会要你写个保证书,我看一下是谁的责任,这种一般也是属于家事,只要你们两个人能够和解就没问题。
调解记录永久储存,不可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 20 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 10 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扩展资料
法院的人民调解笔录:
人民调解笔录的要素应该齐全,缺一不可。记录要点为:
1调解人员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告知;
2调解人员对调解原则、方式和方法以及参与调解人员身份的告知;
3当事人双方对争议事实的陈述;
4调查情况的核实和质证;
5调解结果的风险告知;
6调解协议内容或调解不成的原因,以及不能达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途径告知,或是依法起诉、申请仲裁或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等;
7调解员、参加人员、当事人各方都要在调解记录上签字,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法律分析:家庭吵架一般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属于民事纠纷,不可能进入个人档案,行政处罚并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民事诉讼结案后在法院只会留下一些案宗供院自己使用,不会进入公安系统的案底中即不会有案底的,更不会记入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两个人喝酒吵架了,一方打电话报警了,这乐中情况是不是不立案,首先我认为象这种情况不立案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只要一吸案经查属实那就得立案调查处理,既是两个人喝酒吵架也属于治案案件,应该有案底,所以象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立案的。
夫妻吵架打110不会留案底。
夫妻吵架,警察是以调解为主,对双方进行教育和警告,可能会留有出警记录等相关证据信息。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情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公安机关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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