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父到侄子家吵架,一夜之间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套在颈部的麻绳圈及遗体姿态指向上吊自尽,遗体上诡异的伤痕却掀起层层疑云。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是一桩发生在明代卫所世袭军户家庭内部的人命悬案。明代的"卫所"是一种军队编制体系,兵士为世袭军户,携带家属同住,平时开荒、屯田、驻防,战时奉调出征。军士及其家人大多来自外地,且同一卫所的人口通常来源于同一地区,迁到驻屯地之后形成卫所移民"社区",内部关系十分紧密。
明朝为卫所制定赋税、抚恤、封爵、教育、祭祀等完整的配套机制,卫所不但具有军事职责,还拥有本卫辖区内的人口管理权。到了明代中后期,卫所的军事功能渐趋式微,对于辖区内军户人口的管理权依然存在。本案就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
成化年间,京畿某卫所军户马家的当家人是马骥,其叔父马鉴对家产分配意见很大,叔侄间多次发生争执,关系紧张,终于闹到不可调和的地步。马骥坚持不分家产给叔父,并威胁要上报本卫所,把马鉴一家遣送回原籍。马骥扬言,他在卫所有人脉,没有他摆不平的事。马鉴不服,跑到刑部告状,将马骥的上述言行原原本本地上报刑部,要求处罚马骥。
结果证明,马骥确实有手段。刑部郎中谢廉听了他的辩词,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下令将马鉴责打一顿——注意,打得不重。马骥说了什么?史料没有详细记载,个人推测是反咬马鉴诬陷、无理取闹之类。至于马骥的"人脉"有未发挥作用,更是无从揣测。我们只知道,谢廉打过马鉴,把马家叔侄转送到兵部,进行"联查勘问",以期厘清是非曲直。
兵部办事吏李纯负责送马氏叔侄去"后府"待审。途中,马骥再次展示他"混社会"的能力,说服李纯同意他和马鉴取保回家。获准担任保人的是同一卫所的军户,姓何,看样子和马家交情深厚。但是,此人的全名及身份出现前后矛盾的说法,是本案的未解之谜之一,留待后文再讲,暂时称之为"何某"。
李纯开立一张票帖,保人签字,马氏叔侄即告获释。正常情况下,李纯应该跟着他们一起回马家,履行看管护送的职责。可是马骥又建议李纯去保人何某家住宿,理由估计是何家住宅宽敞、马家人多拥挤什么的。李纯也答应了。何某带着李纯一走,就只剩马鉴一人与马骥相处,事态渐渐失控。而且我要提醒大家留意:从下一段文字开始、到马鉴的妻子刘氏登场为止,这段时间内发生的事都是马骥单方面的说法。
马骥主动邀请马鉴回他的住所叙谈,争取拿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一家人闹上公堂、给外人看笑话。马鉴同意展开对话,跟去了侄儿家。当然,他没有忘记把自己的行踪通知妻子刘氏。
然而叔侄间的沟通进行得很不愉快,到后来完全剑拔弩张。这也证明刑部打马鉴的确打得比较轻,他行动自如,头脑清醒,还有力气和侄子大吵大闹。争吵中,马骥大骂马鉴,旧话重提:"你个老不死的,我要把你发配回原籍,还要教刑部打死你!"狠话喷出口,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马骥称,叔父大为恐惧,身为侄子,他很快软下脸来,破天荒地留叔父在他的住所歇息。叔父马鉴接受了侄子的好(?)意,有史以来第一次留宿在侄子的住所——记住是"第一次",史料原文使用"初"字,这一点很重要,看后文就能明白。
另一边,刘氏到翌日天亮也没有等到马鉴回来,就去马骥的住所寻人。马骥答复婶婶:"我不知道叔父去了哪里呀!"马骥早起晃到别的地方去了吗?刘氏寻找半天无果,也查不到马骥离开侄子家的蛛丝马迹,心头疑窦丛生,折回马骥家,逼令他把马鉴的下落说清楚。
拖到午后,马骥实在无计可施,只好交待实情:"叔父昨晚在他的卧室自尽了!"他称,他安排马鉴独居一室,马鉴大概是把他说的气话"遣返原籍、交给刑部打死"当了真,恐慌过度,摸到一根麻绳上吊。他们天明之后才发现马骥不幸逝世。
刘氏惊闻噩耗,情绪激动,要亲眼看一看马鉴的遗体。马骥阻挠她行动,马骥的弟弟马骢出手与刘氏拉扯推搡,不让她看遗体。刘氏叫嚷起来,说她不相信马鉴会自尽,要报官查办。马骥听说她要报官,越发焦躁,跑出来阻拦。刘氏斗不过他一家子,跑回家搬救兵。于是,马鉴的儿子马贵出动,到法司指控马骥,怀疑他把马鉴骗回家实施谋杀,诈称为上吊自尽。
不过,法司采信了马骥的说法,认定马骥威逼叔父、致使叔父自尽,判决他杖责90、徒刑2年,李纯等6人因各自的不当行为处以杖责70。刘氏母子无法认同这个结论,案子上报至大理寺。
大理寺卿王槩阅览案卷,感到刘氏、马贵母子的质疑无不道理。本案主要有下列六大疑点:
第一,仵作验明马鉴的脊背、手臂遍布明显的"长、阔"伤痕。马骥一方主张那是马鉴自己不小心造成的磕擦伤,也许正是在试图上吊的过程中形成的?对于马骥的主张,法司予以采纳。
但是,在王槩的经验中,从来没有上吊自缢者会出现这种大面积外伤。换一个角度,伤痕会不会是刑部责打马鉴所致?对于该种怀疑,刑部郎中谢廉予以否认。王槩经过调查,也认可谢廉的答辩,认为马鉴之死与刑部先前的举措无关,应该是认定伤痕不匹配。
第二,马骥为什么要支开李纯、独自领马鉴回家?次日在明知马鉴已经亡故的情况下,为什么刻意隐瞒、拖延?
第三,马骥一家为什么极力阻拦刘氏察看遗体?莫非他们害怕刘氏看出破绽——那些诡异的伤痕?
第四,明朝人夜间照明不像现代人这样便利,半夜三更、黑灯瞎火,马鉴初次入住别人家,临时起意上吊,请问他是怎么在那间陌生的客室内找到麻绳的?
第五,关于保人的身份,兵部办事吏李纯的说法前后不一致。李纯起初说保人是卫所典吏何淮,票帖上也签着"何淮"的大名,后续突然改口称何淮那天恰好去通州领月粮——明代卫所军户的一种物质待遇,所以实际上由他的儿子何欢做保人,只是何欢使用父亲的名义在票帖上签字而已。
第六,马鉴忽然寻短见的动机是否充分合理?
王槩驳回原判决,指令下级法司作全面调查,解答以上疑问。然而,第二次上报的案卷及判决基本上原封不动地照搬第一次的结论。王槩再次驳回,下级第三次呈报,内容依然如故……此案最终如何了结?我尚未查到史料记载,谨在此谈一谈个人看法,文末请各位投票,选出你认为最接近真相的观点。
一、马鉴脊背、手臂上的伤痕问题。这些伤痕会不会是刑部责打马鉴造成的、而王槩存心包庇刑部郎中谢廉,践行"官官相护"?我们来看看明代的几种刑"杖":笞杖、杖、讯杖,长度均为3尺5寸,约合112厘米,算是"长"了;宽度尺寸最大者为4分5厘,约合144厘米,绝对说不上"阔"。
另外,上述刑"杖"的规定打击部位为臀、腿,而马鉴的伤痕都在脊背、手臂,位置不吻合。
并且,如前文所述,马鉴进入马骥的住所时依旧活蹦乱跳,完全没有身负重创的迹象。假如他当时已经是手臂、脊背"遍布长、阔伤痕"的状态,你相信他还能和年轻力壮的侄子马骥发生激烈的争吵吗?
所以在伤痕问题上,我倾向于赞同王槩的判断,即刑部只是做了职责范围内的事,在分寸的掌握上没有出现偏差,马鉴身上那些奇怪的伤痕并不是在刑部形成的。既然如此,伤痕的真相就只有一个——是在马鉴进入马骥住所之后形成的。
对此,马骥也不否认。但他关于伤痕形成原因的说法,不止王槩深表怀疑,我也觉得难以想象。难道马鉴上吊时没有在凳子上站稳、或者绳子断裂,他摔到地上、导致磕碰受伤,然后重新上吊成功?即便如此,仍很难解释大量"长、阔"——既长且宽的伤痕。因为在普通的家居环境下摔倒,几乎不可能造成这种形态、尺寸呈现鲜明规则性的伤痕。此类伤痕最有可能是因某种工具的击打而导致的,施暴者只能是马骥一家。你认为呢?
二、麻绳的问题。我感觉王槩的质疑也是有道理的。马鉴上吊是突发状况,在光线昏暗且不熟悉的居室里,麻绳还真不是说找就能及时找到的。你可以回顾一下自己初次去别人家做客的情景。
莫非房内本来就有麻绳放在显眼的地方、马鉴凑巧被安排住进了这间置有麻绳的卧室吗?客观地说,这种巧合不能武断地加以绝对排除。然而,如果把"诡异的伤痕"纳入参考,我不禁要把这种巧合发生的概率下调几个百分点——虽然不等于完全否定。你怎么看?
三、马鉴的自尽动机问题。个人认为马骥提出的动机站不住脚。他们叔侄"互撕"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马骥又不是第一次喷出那样的狠话,率先闹到衙司、把家丑公诸于世的还是马鉴。你说这个马鉴像是怕丢脸、怕麻烦的人吗?我看不像,似乎还是一个非常"难缠"的人。这样一个人,恐怕不会因马骥说出一句老调重弹的话就畏惧轻生。
四、马鉴留宿马骥家相关情节的真实性问题。王槩没有提出这一点,但我觉得,两个积怨已久的对头,正在恶语相向、吵得脸红脖子粗,突然180℃大转弯,瞬间冷静下来,一方挽留另一方住在自己家,对方也爽快应承——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有多高?我认为是极低的。
依照人之常情,当时的事态进展不外乎两种走向:1马鉴察觉自己势单力孤,于是偃旗息鼓,回家呼唤妻子刘氏、儿子马贵等人齐上阵。他们住在同一卫所社区,距离不远。或者当晚回家休息、商量好,改日再"战",未为不可。可是我们都知道,事情并未向这个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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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好了在更新把,编辑的界面和发出的界面不一样,小说名之前是类别
合肥一叔叔持水果刀将侄儿刺死,事情的起因是因为房屋拆迁、房租费支付等问题产生了巨大矛盾。但是,事情毕竟已经发生了我们只能等待法律的判决。接下来我就来具体说一下这件事。
积怨已久导致家庭纠纷,男子持刀捅刺侄儿致其死亡在法庭上,法院指控被告人王某进与被害人王某某因房屋拆迁、房租费支付等问题产生矛盾,积怨已久。2021年2月4晚9时38分,被害人王某某在家庭微信群发语音辱骂被告人王某进,后二人相约到合肥市庐阳区合淮路与清源路交口东南角持刀互捅。 大约一个小时,王某进到达约定地点,看见被害人王某某,遂持刀捅刺王某某左胸部,二人厮打摔倒在绿化带中,后王某某倒地,王某进逃离现场,被害人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凶手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未当庭宣判法庭上,凶手的辩护律师提出,本案应为间接故意杀人,王某进并未积极寻求王某某死亡,而是在案发后打电话给其亲属,告知来抢救王某某,因此看出其并不是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 公诉人认为,关于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问题,本案的在卷证据非常明显,二人持刀相约到案发地点,其事实证明双方都是带刀去的,双方的目的都很明显,这个案件为主观故意显然是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
事件启示:我们一定要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从上面这起案件中我们能够发现,事件的双方都没有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当我们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大脑里面一定要会议起这几个字:”三思而后行“。冲动是魔鬼,大家一定要学会控制住自己。
这其实是在讲辈分和尊卑关系。在字面上理解,是父亲和儿子不能同桌吃饭,叔叔和侄子不能对饮。那么应该怎么做呢?作为晚辈,在酒桌上就只能敬长辈。
而不能够像朋友一样,和父亲或者是叔叔没大没小,喝成一片。像一些划拳、行酒令之类的酒桌游戏,就更不能行了。
父子不同桌,这个说法很严苛,其实是出于儒家思想。当时,他们强调君臣不能同桌,父子之间也是。
父亲是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地位是最高的,所有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应该对父亲有一颗敬畏之心。如果是平日里的一些家庭聚餐,那么父子可以同桌吃饭。
但是如果是一些大型的场合,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在外人看来,这是对父亲的一种不尊重和不礼貌。
再者,就是我们现在说的代沟。父亲和儿子想的不同,如果非坐在一起吃饭,那么也聊不到一块儿去,而且还有可能因为话题而出现一些很尴尬的情况。
那么叔叔和侄子为什么不能一起喝酒呢?这是因为男人喝多了酒,就容易失去了分寸。
这两个辈分不同,如果在一起喝酒,万一要是喝多了,说了一些不合宜的话,这样双方都会显得很尴尬,而且也不敢放开了喝,会有所顾忌。与其这样,不如直接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一些习惯了,现在大家都比较开明了,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父亲和儿子在一起吃饭,这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叔叔和侄子一块儿喝酒,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主要是为了体现长辈在晚辈面前的一种威信与名望。也表达了晚辈对长辈的尊重与敬仰。歪打正着地避免了父子同坐一席带来的拘谨。封建时期的中国,身份等级划分明确。这时期控制老百姓的一种手段或舆论武器。对身份与地位的精确划分,遏制打压年轻人对社会不满采取暴力行动的权限。是一种无形的管控心智的规章制度。社会等级的合理划分是当时社会发展的基础,社会安定团结的保障。“父子不同席,叔侄不对饮”,这是封建时期残留的老思想老规矩对百姓的生活处事还是影响颇深而长久。是封建传统礼仪道德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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