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报警有用吗

校园欺凌报警有用吗,第1张

如果是触动法律了就有用,一般的就是派出所过去也是双方协商。校园欺凌可能会涉及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死亡的,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人只需年满14周岁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表现为故意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近日网上曝光女生集体欺辱女生的、视频,即可构成本罪。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不时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在日本,校园欺凌已经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有许多学生自杀。并衍生了一个独特的现象“不登校”。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也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并且同学和家长的努力也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法律分析:如果遇到校外人员的校园暴力,接警后会马上出警。如果是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一般接警后,指挥中心接警员会在电话中询问情况,让你联系校方的保卫部门处理。如果情况严重涉嫌违法或犯罪的话,校方会再次报警,警方再接手。一般高等院校的保卫部门有一部分人员是有公安编制的,校方和当地警方有一些协议,所以还是要看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不能自行调解的,建议报警,又警察处理比较好。

  一、报警后,验伤,根据损伤程度追究对方的责任,轻微伤以下的,按治安处罚法处理,要求对方赔偿;达到轻伤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二、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如果遇到校外人员的校园暴力,接警后会马上出警。

如果是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一般接警后,指挥中心接警员会在电话中询问情况,让你联系校方的保卫部门处理。如果情况严重涉嫌违法或犯罪的话,校方会再次报警,警方再接手。

一般高等院校的保卫部门有一部分人员是有公安编制的,校方和当地警方有一些协议,所以还是要看情况而定。

如何应对校园暴力:

1、和施暴者谈判拖延时间,然后瞅准机会逃跑或者经过谈判取得合理信任

一旦你碰到了校园暴力,几个女孩或者几个男孩围着你,你要尽量和他们谈谈,聊聊这样对待你的原因或者是准备对你怎样,一旦对方放松警惕,你可以趁机逃跑;如果你有把握打动他们,那就尽你的所能去取得他们的信任,尽量不发生暴力事件。

2、看见有人经过要大声呼救或者报警

遇到正好有人经过你们的地方,一定要大声呼救或者是如果你携带手机的话,一定要及时拨通电话报警。小编希望大家,如果有一天路过的时候,有孩子向你呼救的话一定要及时伸出援手,那是他们的希望!另外,报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给对方发现。

3、和家长、学校老师说明情况,对施暴者的处分

真的被施暴了之后,一定要和家长、学校老师说明情况,由学校来针对施暴者进行处分,千万不能想着以暴制暴,那样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如果受害人以后也学着对方进行暴力事件,那和施暴者又有什么区别?

4、携带防身用品、报警器以防施暴者打击报复

等他们被处罚之后,也不要想太多,但是为了防止他们会对你进行报复或者是在班级孤立你等等,但请不要在意。成功的人本来就是孤独的。另外为了防止对方打击报复要携带防身用品和报警器。

如何避免校园暴力:

1、放学结伴而行,不走小路

避免校园暴力的第一个方法就是惹不起躲得起,至少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么放学之后要和同学们结伴而行,有校车的尽量坐校车,有家长接送的就家长接送。结伴而行也不要走小路抄近路之类的,一定要避免一些潜在的危险地带。

2、不单独和同学外出,有事尽量在班级解决

课间或者放学,有不是很熟悉的同学找你外出的话,尽量不去,有什么事情就在教室里解决好之后再出去,毕竟社会那么乱,谁知道找你的是好人还是坏人,将可能性降低到最低,不可能在班级教室里对怎样的。

3、穿着普通,不争强好胜

小编看到现在的孩子,基本上性格上都很自我,自私,以自己为中心的有很多,穿着打扮上面更是有自己的心得。好在现在的学校基本都是要求穿校服很大程度上有所避免,但是也不是全部的学校都穿校服的,那么这些孩子一定要注意不要穿着太高调,和同学相处不要争强好胜,要给自己给别人都留点面子。

4、家长教育要到位

发生校园暴力,家庭教育是很大的内因。不能全盘否定家长的教育,但至少他们的教育上是有缺失的。很多家长都是在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对待孩子也许小时候还比较关心,等孩子上小学,上初中,重点关注就是孩子的学习。不可否认,孩子的学习好了基本上其他的行为也不会差,但是一味的关注孩子的学习,不关注孩子的性格心理教育,这样真的好么?

5、学校教育、监督要给力

学校开设的心理教育课程和心理聊天室,很少有真正用到的,学校要做的就是将心理教育贯彻到孩子的生活中去,让他们有个倾诉发泄的地方。另外学校既然成立的校园110,就一定要将监督检查落实到实处,学校管理好了,就应该辐射到学校的周边地区。

有用。被他人进行公然的侮辱时,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受害人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每个公民都具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不容许他人非法侵犯的,如果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报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礼道歉及赔偿。

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如果有公然辱骂比如在微信群、微博、朋友圈等公共平台上发信息,或者多次发信息辱骂干扰个人生活,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只是单次私发给个人的,恐怕够不上处罚。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1)派出所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会简单传达给处理本事件的民警;

(2)民警进行电话或者到现场进行对案件的处理;

(3)等到将案件完成后将案件的相关的所有具体情况进行录入相关系统,以便日后让指挥中心人员进行抽样审查工作。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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