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大妈和家人吵架,“离家出走”800里被拦,这是怎么回事?

65岁大妈和家人吵架,“离家出走”800里被拦,这是怎么回事?,第1张

北京派出所的民警巡逻至北京西站地铁站内时,发现了一个疲惫不堪的老人,民警就上前进行询问。大妈起初对民警并不想多说,经过民警安抚后,情绪稳定下来的她告诉民警,她姓王,65岁,家在河南新乡。自己因为与家人吵架,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坐高铁来到了北京。

交谈期间,民警看王大妈一直拒接家人电话,就对她进行了耐心劝解。后来,王大妈终于联系了儿子范先生,并在民警的安排下吃了晚饭。王大妈的儿子当晚就坐高铁赶到了北京,把王大妈接回了家。事后,范先生写了感谢信,对民警表示了感谢。

从河南新乡到北京,距离在800里上下,王大妈真是“任性”!幸亏在民警帮助下事情没有向坏方向发展。网友们不由感慨:“真是个老小孩”、“气性真大”啊!

确实,人年纪大了,有时候真的会变得像小孩一样情绪敏感、不计后果,王大妈绝不是个例。年初,因为疫情防控人们的出行都受到了限制,不得不蜗居在家,这可把河南的一个老太太给憋坏了。她和子女嚷着要出去,子女们怎么劝都劝不住。老太太执意要出门,女儿说了她几句。这可不得了了,老太太一气之下趁子女不备离家出走。警方和老太的家人费了很大一番周折后,终于有个好心人提供了线索,找到了她。

这种现象其实跟老年人的生理变化和心理变化都有关系。在生理层面,老年人早失去了年轻时候的活力和灵活;他们的感触觉系统也逐渐变得迟钝,比如听觉和听觉都会下降;大脑反应的速度和准确性都有一定程度的衰弱。因此老人的活动范围一般都会越来越狭窄,活动方式也变得单一。

从心理上来看,老年人的变化也是非常明显的。他们的认识能力会逐渐下降甚至衰退,学习新技能变得更加困难。再加上社会角色和社交关系等等一系列的改变,他们很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变得固执、易怒、冲动,缺乏宽容和克制。他们内心的不安和孤独无处抒发,会非常渴望得到家人的重视和关心,这一点就真像个孩子,总是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表达,撒娇、赌气、发脾气等。

如果家中有这样的父母,作为子女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爱,要多花些时间陪陪老人,和他们较为深度的沟通。在空闲时,可以多带老人出去走走看看。如果不能经常回家,子女也应该时时保持沟通,多给老人打打电话,新闻中多次出现独居老人家中摔倒、几天无人知晓的事件,他们的子女显然是不称职不负责任的。

此外国人大多含蓄,不善于直接表达对亲人的情感,而经常给缺乏安全感的老人表达爱意,一定能让他们开怀平和。不妨从增加肢体接触开始,出门拉着他们的手,告别时拥抱他们,给他们剪剪指甲等。逢年过节、老人生日时,除了陪伴,也可以给老人买些他们真正需要的物件。子女也应支持老人追求自己的爱好和合理交际,提高生活质量。

美国耶鲁大学研究发现,如果老年人的退休生活是快乐且丰富的,那么就可以帮老人增寿75年。因为良好的爱好能促进大脑运转,延缓智力衰退,增强人际交往,提升幸福感。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想法,也会为了自己的想法而去和其他人辩解,这个都可以理解。吵架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一种摩擦,适度的争辩确实能够让双方更加了解对方,增进感情。但是吵架一旦就火了就容易出问题,一旦出问题了,就应该要学会宽容,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双方都是比较开朗的那种,你甚至可以和对方约定,一旦吵架过火了,一人让步一次,各退一步,有些不必要的麻烦就可以避免了。

       吵架对于关系的发展,无疑是具有破坏性的。关于它的危害,已经谈的太多,从积极意义的角度来看吵架是一种言辞激烈的交流方式,伴随着双方激烈的情绪变化,以及互相指责。程度轻一点的吵架还能着眼于具体的事情,严重的吵架已脱离了开始的起因,仅仅剩下互相指责。有时吵完冷静下来回想,都忘了为什么要吵。

       但本质上,吵架是一种沟通方式,背后包含着双方改善关系的意愿。吵架是为了双方能达成一致结果。一件事,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双方都希望对方能放弃自己的看法,附和自己,这才吵得起来。什么都无所谓,是不会吵的;什么都不在乎,转身离开就好,也不会吵。吵架最重要的点在于,认为自己都是对的,希望对方为自己改变,不愿意为对方改变自己。在双方进行交流过程中,言语的因素只占到信息含量的30%,更多的交流发生在言语之外,包括语音语调语速,表现出来的态度和情绪。一般我们都会认为大事大情绪,小事小情绪。最好还是能在情绪要失控的时候稳定住自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据报道广州一个女孩子穿露腿裤被大妈连摸还带训斥,遇见这样的大妈真的很想回怼。每个女孩子爱美是正常现象,但是大妈的这种行为真的很让人可气。女孩子坐地铁的时候,就是因为穿着露腿裤就被大妈教育,这样的穿着很不好,就是社死现场。不过对于这种做法女孩也即刻回怼,表示自己穿衣服是自由现象,也是自己的事情,更何况穿什么也没有觉得不妥。

非常无语

有网友看到这种情况表示很支持女孩子,网上也有各种说法,觉得这位大妈的做法很让人无语,并且还上手。如果要是自己肯定会立即报警,触犯个人隐私。平时去公园玩,也看到很多老年人穿着短裤短裙,她们也并不觉得冷。可是看到别人穿的时尚潮流的裤子,竟然上手摸还发起自己的评语,真的是很尴尬。

注意形象

女孩子这样穿,大妈表示显得很不庄重,给人轻浮的感觉,也很容易让其担心,并且会让自己受到伤害。大妈看起来有一些着急,但是实际上观念和现在女性肯定是会有些差异,出生的年代不同,成长环境不同,在接受教育也会有着天壤之别。在过去的时候女孩子讲究整洁大方,穿衣得体,整体上还是比较庄重。可是现在的女孩子显得比较媚态百出,露胸露大腿,但是放在过去的话肯定会说,但是现在是一种时尚。

时代变了人的天性也算是解放了,可能有很多人看见大妈这种行为也觉得见怪不怪。不过建议大家在公共场所还是要打扮的庄重一些,穿的比较得体,这样才能突出个人修养,也可以提高内在的品质,这一点非常的重要。虽然说穿衣打扮是每个人的权利,但不违反规定也不突破道德,对社会来说也不会产生影响,都是可以接受的。

放心,小事吵架不会离婚的,只要不涉及到原则,如有第三者问题,一般很难离婚的,到底结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还是让他们多想想以前的好。你也不用担心。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的好。时间可以让他们忘记怨恨的。

‍‍关于吵架“气死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是双方谈论的焦点,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特定环境下需要承担责任。

‍‍简单梳理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根据“气死人”的施动者也就是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性质,“气死人”通常情况下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1、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属于故意,与受害人的死亡后果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进行精神干扰,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

3、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则此类“气死人”为一种意外事件,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但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讲,行为人应当承受一定的道德压力。

最后,即使是无意而“气死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气”的人也有不可推卸责任,尽管最后受害者是自己,各方应当又宽阔的胸怀,克制自己,减少矛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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