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闹离婚但女方拿走了老人多年证的钱是范法不?

小两口闹离婚但女方拿走了老人多年证的钱是范法不?,第1张

老人是女方家长还是男方家长,如果要是男方家长则违法,属于盗窃,因为这笔钱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归属者属于老人,所以可以算作是盗窃,如果要是女方呢,虽然算是盗窃,但是也可以说是家庭矛盾,但是就现在法律来讲,如果这笔钱是男方家长的,警察会进行追究,如果要是女方家长的,警方大部分是以调解为主

夫妻之间感情非常好,由于双方父母的原因让小两口离婚,小两口不要离婚,夫妻之间感情非常好,说明两人情投意合,不能因为双方父母的原因而拆散你们的幸福婚姻,可以慢慢给双方父母做工作,作为双方父母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婚姻不幸福,只有工作做到位,相信双方父母会妥协的,天下父母没有不喜欢自己的孩子婚姻幸福的。

1、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因为男方给女方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可是结婚才两个月女方就要离婚,致使男方结婚的目的实现得不彻底,故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是,双方毕竟是结婚了,而且对于离婚,也不应该全怪女方一方,所以,女方不应该全额退还彩礼,应该退还一部分,至于这一部分是多少,还要具体分析。

2、酒席钱是不应该退的。

1、冷战。

  冷暴力对婚姻的摧残一点都不亚于肉搏战。有些肉搏战是在一方有一些人格小缺陷的基础上,他控制不住情绪,或者酒后失德。很多人肉搏之后也反悔,也有弥补,因而,肉搏对婚姻的损伤不是直接或第一的。

  最可怕的就是冷战,其实,冷战就是不想沟通,放弃沟通了,甚至有时候比肉搏还要摧残,有时候肉搏是一方想要沟通,而是缺乏方法的沟通,是一种很弱智、愚蠢、原始的,动物似的沟通,只要不是真的恶习,比如说一辈子就打过一次或者两次,那种倒不是特别严重,最可怕的是冷暴力,对婚姻的一种放弃,放弃而不解离,是最漫长而令人无助的,放弃至少是找到解脱。

 2、肉搏战。

  从现在出台的《反家暴法》,我们看到热暴力(所谓的“肉搏战”)可能对肉体的摧残是显性的,比较容易受到法律保护,更容易求助。其实,肉搏战也有一个频度问题,如果夫妻结婚二三十年,数得清的一两次肉搏战,这种伤害,即便是当时稍有力度,但修复起来并不困难,怕的是旷日持久的肉搏战,或者是一强一弱的肉搏战,总有一方受到虐待,这种就是从精神到身体都是很强的摧残。

  3、对垒战。

  我们并不提倡两方对垒,即两个家庭掺在一块儿打。毕竟,所有的暴力都不应该倡导,如果这当中有理性的、明智的人在其中调和的话,也未必是坏事,两家人之间反而会建起一些桥梁,比如说,小两口沟通不好,两边的父母很理性,他们虽然是对垒了,但也是有效沟通,那就不怕。但如果双方父母是为了一味地支持自己的孩子,指责对方,夸大对方缺点,而对自己的孩子采取包容乃至包庇的态度,那就是技术性的问题。我们当然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如果是两方的家长,家长站出来约束自己的儿女,这种“对垒战”其实是一种沟通,倒不是一种“战”

  4、游击战。

  游击战,其实是夫妻之间的沟通方式相对单一。唠叨是停留在嘴上,没有改变的行为能力,这种游击战,可以游击20年、30年,甚至50年,直到其中一方走到生命尽头,他可能还觉得“没有人听我唠叨了”而感觉很失落。其实,无论男人女人唠叨,都是渴望对方能够关注到自己的一种表达方式;另外,作为“被唠叨方”如果急眼了,可以改善唠叨的频率和方式,再次,有时唠叨还挺温馨,听不到唠叨反而闹心。所以,我觉得游击战的伤害不是特别深。唠叨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能会引起对垒战。唠叨,可能已经变成生活中的一个情节了。

 

无论是恋爱分手还是离婚导致的两散,都是两个人分手了。心里依然放不下对方,这说明心里还是爱着对方。

嘴头上有时不饶人,但心里放不下。这种情况要静下心来问问自己:

“此次分手,到底对不对?”

“是对方有过错导致的分手还是自己的过错?”

“是由于大原则问题还是小矛盾引起的分手?”

把这些问题捋清楚,然后再做决断。

第一,此次分手,到底对不对?

静下心来,琢磨一下,先不考虑心里‘放不放得下’现在‘分了’,到底对不对?

如果自己给出了“对”的答案这就说明了分开还是对的;如果是相反的结论,则是自己错了;

第二,是对方有过错导致的分手还是自己的过错?

分手的缘由是什么?自己有没有错误?占多大比例?对方的错误占多大比例?

先找出谁对谁错,找清楚了,看看自己是无辜方还是过错方?这样捋清楚才能晓得是非分明;自己好采取下一步的应对措施;

第三,是由于大原则问题还是小矛盾引起的分手?

发生的分手原因是不是大原则问题?这很关键的部分。

大原则问题通常指的是:出轨、H D D问题、欠下巨额外债等等这样的问题。

如果与此无关,只是生活中的小事情引起的气话,当时话说重了,这些属于小事情。

分清了事情的轻重缓急,大事或小事情以后,自己再做道理。

生活中没有不发生矛盾的,有矛盾不怕也不奇怪,解决矛盾、化解矛盾才是正理。

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保证不出错误?谁能说自己从来没有出过错误?  

出了错误,没有关系的,勇于承认,敢于面对。允许对方指责,不能‘护短’。

不要总觉得自己说可以,不允许别人指责这就不对了;另一方也不应该得理不饶人,叨叨咕咕、没完没了的絮叨,这也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恋爱中的男女青年,常常因为‘挂不住脸’而导致分手。有时候就是很小的一件事,由于脸面的关系,挂不住了,导致的分手。

嘴上说分手,心里还放不下对方,这缘由是依然还深爱着对方,喜欢对方的神态和气质。

这种情况下,不要犹豫,尽快找到对方,勇敢地面对矛盾,大胆地承认错误。求得对方的谅解,尽快复合为妙。很多时候往往顾及自己的面子,想等些日子,结果让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导致了真正的分手。

我的妻妹就是因为嘴硬,小两口因为钱的问题吵嘴,两个人谁也不承认错误,冷淡期间,让人钻了空子,最后真的离了婚。离婚以后,我的妻妹才知道自己嘴硬,不饶人的后果。但为时已晚。往往就是几天之间的事情,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巨变。这种教训我们不能不吸取呀。

青年男女谈恋爱期间的吵嘴,并不奇怪。小夫妻吵嘴也不是没有,要紧的是要尽快解决矛盾,不让矛盾牵沿的时间过长。

最好不要轻易地提出“分手、”“离婚!”这样的话语。这样的话语确确实实的是伤害两个人的真实的感情。

分析完以后,不失时机的去找到对方,开诚布公地摊开了谈一谈。只要不是大原则问题,和好如初的在一起多好!

最后法院判定这笔资金儿媳妇需要把钱还给母亲,同时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得到任何的缓和。

夫妻两人生活在一起产生矛盾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但如果矛盾产生,此时父母掺和进来会让事情更加严重化,在感情生活中肯定是有一方主动去承担双方之间的责任,并且做出忍让和包容,如果两个人都比较坚硬的态度去,等着对方主动承认错误,那么会很难继续走下去。

母亲转10万元现金,为缓和小两口的矛盾。

江苏一对年轻人他们最近两个人的夫妻生活产生了很大的矛盾,一直在不停的吵架并且还要离婚,此时男方的母亲感到非常的着急,想要用10万块钱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将这10万块钱转给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告知双方拿了这10万块钱就不要再离婚了,一开始儿子收了钱并且转给了自己的媳妇儿,媳妇儿收钱之后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态度,反而还要继续和儿子离婚,母亲感到自己的这笔钱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现如今想要收回这笔资金,但是却遭到了儿媳妇的拒绝。

母亲收回这10万元现金。

由于男方的母亲一直跟儿媳妇索要10万元的现金,但是对方却没有给出任何的反应,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将儿媳妇告上法庭。在法庭的判定之下认为这笔资金是儿子和儿媳妇和好的前提条件,现在没有达到相应的结果,应该把这次现金退回。

这对夫妻仍然坚持离婚。

经过一系列的解决之后,仍然没有让两个人的感情生活恢复到以往的状态,这对夫妻现在仍然坚持要进行离婚。其实事情发生到这一地步,我认为男子离婚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两个人的感情生活需要母亲出面去解决,这样的妈宝男不值得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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