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何以为选择的路为题课文“未选择的路”

作者为何以为选择的路为题课文“未选择的路”,第1张

因为1、从诗歌结构与内容上看,诗虽写到已选择的路,但所强调的是那条未走的路

2、从情感上,作者所想抒发的主要是对未走的那条路的留恋,而不是对已选的路的欣喜

3、主旨:作者弗罗斯特的写作意图在于引起人们对之后的路的深思,是对最初选择的反思,从而告诫我们人生之路的选择须慎重

福山中学鲍水枝

摘要:本篇文章主要是就自己在教授《未选择的路》这首诗后所做的一些反思,让学生深入理解本首诗的内涵主要是要从学生心理方面去引导,注意根据学生的反应去改变引导方式和教学方法。

关键词:选择弗罗斯特学生理解心理教学方式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作家弗罗斯特写的,它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是表达人们共同的感受。因此,要深入理解这首诗我们得先从他的写作背景入手。这首诗的内容与诗人的经历有关。弗罗斯特读高中时就开始写诗,17岁发表了处女作。以后一直坚持写诗,但很少能发表,20年中仅在小刊物上发表6篇。他抱着当诗人的梦想打算去英国发展。那么是继续留在家乡,还是去英国;是当一名农场主,还是当诗人,他面临着两种选择,不可能同时去涉足。况且当时诗人的待遇并不好,穷就穷吧,他毅然选择了诗歌。1912年,他变卖了农场去了英国,在伦敦附近住下。他成功了,1913年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少年的意志》,从此走上了诗歌创作的道路。当他写这首诗时,已经是返回新英格兰成为小有名气的诗人了。正如诗中所说: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一生的道路。诗中用林间岔路来象征人生道路,蕴含哲理,读后能给人以深深的思索。

在备课过程中,查阅了弗罗斯特的这些资料后,让我觉得似乎作者的这段经历跟我非常的相似。自从选择了大学毕业后留在海南当特岗教师后,我的心里就一直在思考三年后的我到底是继续留在海南教书还是重新回家竞岗教师行业,继续留在海南的话教学上就相对比较轻松,而且不用重新去考。来到海南已经五年了,通过这几年的磨合,渐渐地适应了这个原本很陌生的地方,渐渐地爱上了海南的气候,爱上海南人民的淳朴,爱上了这里的简单轻松生活方式。有时候我总在想我如果现在回到家乡那边教书的话,还能适应家乡的紧张的生活节奏吗?而且如果要回家乡教书需要我重新竞岗,家里那边的人口多,竞争压力非常大,我能挤进那个本已很拥挤的教师队伍吗?答案是非常难。留在海南,却离家太远;回家乡工作,又舍不得这个我曾经待过五年的地方。矛盾的心理一直在我的脑海停留,去还是留?当我看到弗罗斯特的这首诗时,泪眼朦胧了,仿佛他是为我写的,非常深刻的表达出了我的尴尬境地。我想说:人生的抉择怎么就那么难呢?处处都有选择,好希望有人能帮我做决定,但那也只是妄想,如果是要对自己负责的话,我们必须得自己想清楚后做决定,但究竟该怎样才算想清楚呢?好想有人指点指点,可是那些前辈很多时候只是不断提醒我们慎重做决定,尤其是人生的重大决定,就比如说工作、婚姻等,可到底如何才叫慎重,如何才叫对自己负责,需要自己好好琢磨。

人是需要经历的,很多事情只有真正经历了才知道其中的内涵。当我在教学这首诗时,为了让学生能更好的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我给他们简要介绍了下作者的写作背景,我边讲的时候边结合我的处境一起让他们理解,我讲得很激动,甚至没法控制住情绪,而学生给我的反应却是笑呵呵。课下我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学生没法深入理解,我最后认为是跟很多方面相关的。首先跟学生的阅历有关,初一的学生所经历的实在有限,他们所面临的一些选择都是微乎其微的,并不能对人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我初中的时候也学过这首诗,可对这首诗也没有很大的印象,最多只能做到能背熟而已,并不能深刻地理解其中的内涵。而如今重新学习这首诗的我,能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在做重要决定时的矛盾心理以及做决定后的遗憾,我觉得有些人生道理是需要自己去亲身经历才能深刻明白的。此时的初中生缺少一定的阅历,理解弗罗斯特所要表达的思想会有一定的困难性。然后还跟教师的教授方法及引导方式有关。作为新老师的我,在教书的路上还任重道远,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太多太多。在教授这首诗时,没有注意从学生的心理方面加强对学生的引导,缺乏学生之间的互动,不能够让学生放开思想,把人生的选择扩大到学生自己的生活领域、学习领域,需要根据学生的反应调整引导方式,让学生做到结合自己的生活及亲身体验谈谈选择,需要从学生的心理角度去谈,而不是光顾思考他们的年龄限制着他们的经历。在这点上我急需反思、改正,不断学习并运用新的引导方式,真正做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最后,我认为七年级的学生还是比较喜欢读诗的,尤其是现代诗,因为它篇幅短小、形式活泼,同时还讲究音律,读起来琅琅上口,易于记诵。但是,他们对诗歌的理解通常还处于感性阶段。既没有掌握诗歌朗读、欣赏的一般技巧和方法,也不具备鉴赏情感含蓄、内容深奥的诗歌,尤其是意象丰富的哲理诗的能力。当然,更谈不上调动自身的生活体验来把握诗歌的内涵了。而《未选择的路》就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因此,这就需要教师在诗歌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上的指导。对此,我认为,为了让学生更好的理解这首诗,可以采取以下几中教学法:

1、资料搜集法  

我要求学生搜集关于路的名言警句有有关诗人弗罗斯特的相关资料,包括他的生平简介、创作风格、主要作品、人生经历等等,以此来激发他们学习课文的兴趣,也有助于他们把握作品的内涵。  

2、合作学习法  

在预习诗歌之时,我就鼓励学生大胆质疑,从诗歌内容和写作手法两个角度认真研读文本,提出自己的困惑,然后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答疑解惑。  

3、情感体验法  

这是本节课上用得最多的一种方法,也是能将学习活动由浅显引向深入的一种方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还仅仅是停留在对诗歌的初步感悟上,只有引导学生调动自身的情感体验去品读诗句,感悟诗人形象,去与诗人进行深层次的交流,才能准确、全面、深刻地把握诗歌的主题与内涵。围绕这一点,我设计了三个教学活动引发学生的思考和感悟:⑴品读诗句,你读出了一个怎样的诗人⑵弗罗斯特,我想对你说⑶围绕选择改变人生这一主题,说出你心中的故事。  

学生通过运用以上三种主要的学习方法主动地参与到课堂学习中来,应该会取得不错的教学效果。

在做人方面说,要敢作敢当。在爱情,敢爱敢恨。面对选择时的退缩,就是无路可走,而人生恰恰是一条单程票据,没有回头余地。有两个现代诗人翻译的仓央嘉措诗里说:如果从一个地方出发,能同时到达两个地方,夏天,我愿到佛法中乘凉,冬天,我愿到人间的大爱中取暖。可我们在面对抉择时在想着得失,在犹豫着结果,而非知冷知热的达观,如果人生真的路能预测好歹,知道那条路通向幸福,富贵,美好,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不知道黄连的苦,哪晓得蜂蜜的甜,所以,勇敢地上路吧,别把美好年华浪费在等待踏足的路口,别在满头白发时唏嘘生命的短暂,空悲切。生命只是一条路,要做的是坚定的走下去。一蓑烟雨任平生,谁怕!

未选择的路》的灵感来自作者罗伯特·弗罗斯特对他在英国最好的朋友爱德华·托马斯经常做的一件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罗斯特经常与托马斯在乡间散步:托马斯不停地想要选择一条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国朋友展示某种奇异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风景的路。

扩展资料:

一、总体赏析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二、中心思想

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揭示的是人生道路上面临的重大抉择。诗人并没有直言两条路代表什么,他所阐明的是抉择本身。诗歌描绘的是一个面临抉择的人和他进行抉择时的心态。诗人所选择的是一条人迹更少的路,这条路也许更艰辛,更需要开拓,正因为如此,才更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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