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睢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阻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12月1日起,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索取进口冷链食品的购货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从2020年12月1日起,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主动向卫生健康部门申报核酸检测,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销售,相关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应建立销售登记制度,做好销售记录,做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
五、2020年12月1日前,已经在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全面消毒并取得货物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销售。
六、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强网购进口冷链食品的风险防范。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强化防范风险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配合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
七、请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1日
疾控部门寻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广大市民朋友:
4月11日,接江苏省疾控中心反馈,有2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在我市活动。目前,2人已被接驳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群众健康,现公布该2人的活动轨迹,紧急查找接触者。
2021年4月9日乘杭州至青岛的G282次列车从宜兴出发,17:19抵达徐州东高铁站。17:40乘坐徐州东站到邳州的大巴,座位在最后一排,19:10左右抵邳。
19:20至19:35在徐福记快餐店就餐。饭后乘出租车到戴圩街道,先到供销宾馆,因电脑故障无法办理入住。
21时左右入住戴家宾馆。
2021年4月10日7:30左右,在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吃早饭,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2时许,在光大电子厂食堂吃午饭,随后在光大电子厂路边等货,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9时许,在戴圩街道土菜馆吃晚饭,然后返回戴家宾馆。21时许,在供销超市买烟,然后返回戴家宾馆。
2021年4月11日7:30左右,在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就餐,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2时许,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就餐,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5时许,专车接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市疾控中心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以上2人在同时段、同地点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并尽快主动联系市疾控中心,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疫情防控消息,不信谣、不传谣。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12日
今天上午11点,我市又有2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从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治愈出院,返回邳州。两名患者已安排在指定地点隔离留观14天,邳州市疾控中心将进行定期随访。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1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1名新冠肺炎检测阳性患者治愈出院。
另据江苏省疾控中心2月20日疫情通报,2020年2月19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累计15例。已连续九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疫情通报
2020年2月10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普通型病例。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3例,其中,普通型病例61例,重型病例1例,危重型病例1例。目前治愈出院10例。已确诊病例中,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鼓楼区3例,云龙区5例,贾汪区7例,泉山区5例,丰县2例,沛县7例,睢宁县17例,新沂市2例,邳州市15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92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63人,尚有65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病例情况
患者1:邓某某,男,39岁,住睢宁县睢城镇星河湾,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9:30-10:30许在红叶路港华燃气营业厅办理业务。1月23日12时许曾在人民东路国花园饭店就餐。1月24日9时左右分别在天马装饰城路边、新华书店旁旭旺超市购物,10:10-10:40在星河湾小区西门百盛润家超市购物。1月25日-29日正常往返家和单位。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2:王某某,男,50岁,住睢宁县邱集镇大主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18时许在兴美广场4楼就餐,1月23日-29日期间正常上下班。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3:李某某,男,43岁,住邳州市建设南路蔬菜公司宿舍北楼,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中午曾在邳州市锦华大酒店就餐。1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乐辉超市购物,1月24日-25日居家未外出。1月26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1月23日起,自省外入徐返徐的所有人员,立即主动申报健康状况!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自我保护,尽量不要外出、聚集,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必要时主动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同时注意不要盲目就医,更不要短期内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1日
邳州市新增一例确诊患者活动轨迹曝光!
2月7日,邳州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患者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邳州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外地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通报》通知当地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现紧急寻找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陈某花,女,47岁,现住址:邳州市水杉御景小区17栋。
2020年1月24日10时许,乘私家车自武汉返邳。
2020年1月25日1时许,从山东枣庄下高速。2时许,自邢楼镇五圣堂村进入邳州境内,途经岔河镇、铁富镇、官湖镇,3:32到达家中。到家后一直居家隔离。
因自武汉返邳途中的同行者柳某印于2月3日被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阳性,2月4日12时许陈某花被送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2月5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陈某花病原体检测阳性,随即被送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7日
邳州今日无新增病例。
邳州确诊患者分布小区
根据徐州市疾控中心数据,我们梳理出13例确诊病例所涉及的小区,名单如下:
1、李某:运河街道银河湾小区
2、侯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3、李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4、李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5、李某某:建设南路蔬菜公司宿舍
6、张某某:明德小区
7、包某某:戴圩街道仕庄村406号
8、陈某某:万兴市场三元小区
9、范某: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
10、温某某: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
11、柳某某:邳州市官湖镇白埠村5组__
12、董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13、赵某某:邳州民主东路南4巷
感染关系:李某某携家人从武汉自驾回邳州老家,至6人感染;港上镇范某与温某某系夫妻关系。
邳州又一例患者轨迹曝光!
广大市民朋友:
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3日我市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初检阳性病例。目前,该病例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邳州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外地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通报》通知当地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现发布该患者的活动轨迹。
赵某菊,女,55岁,家住邳州市运河街道民主东路南4巷,为2020年1月31日睢宁县病原学检测阳性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020年1月26日
赵某菊在睢宁县中医院护理其母吴某某。
2020年1月27日
16时许乘私家车与其丈夫潘某强从睢宁返回到邳州家中,其丈夫潘某强已隔离观察。
2020年1月31日
6:19—6:53
因发烧,在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发热门诊就诊。
6:55—7:09
在一楼CT室拍摄CT。
7:11—7:27
在一楼抽血处抽血。
7:30—8:31
返回发热门诊。
8:33—8:56
在一楼大厅收费处缴费。
8:58—19:19
被发热门诊留置观察。
2020年2月1日
10时许,被120急救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4日
邳州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患者活动轨迹曝光
广大市民朋友:
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2日我市发现3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患者。目前,均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现发布3人的活动轨迹。
1、柳某印,男,51岁,家住邳州市官湖镇白埠村5组。2020年1月24日10时许乘私家车从武汉出发,25日凌晨2时许在邳州市八义集高速路口被联检卡口工作人员拦截,25日凌晨4时许被送至定点隔离场所医学观察。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2、范某,男,35岁,家住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4组。2020年1月23日晚21时许驾私家车从武汉返邳,24日11时许到达邳州市港上镇,将同行人送至港上镇北荆邑村后一直居家未外出。当日晚22时许,被排查到,随即被送至定点隔离场所医学观察。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3、温某凤,女,33岁,系范某妻子,其活动轨迹与范某一致。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3日
疫情通报
经省确认,2020年2月1日0-24时,徐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新增7例确诊病例中,沛县1例、邳州市1例、云龙区2例、贾汪区3例。截至2月2日10时,徐州累计发生确诊病例30例,均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
新增7例确诊病例为:
患者1:施某某,男,45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2:薛某某,男,42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9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3:郑某,男,41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9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4:陈某某,女,24岁,住徐州市云龙区,有近期武汉旅居史,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5:李某某,女,49岁,住徐州市云龙区,为患者4陈某某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6:魏某,女,21岁,住徐州市沛县,为沛县确诊病例杜某的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7:包某某,男,40岁,住徐州邳州市,有近期武汉旅居史,28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当前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出门务必佩戴口罩,避免到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或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的情况,需高度警惕,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日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县“外防输入”任务十分艰巨,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戴口罩、不亮码,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服务机构。自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减少不必要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配合完成核酸检测,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规范小区、社区防控。进入人员须继续落实戴口罩、测体温、验两码措施。探亲访友及从事家政、装修等服务行业的人员,须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查验两码,后由居住户带领进入。快递、外卖实行不接触、错时配送,配送服务人员不得进入。入境未满28天或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告。新入住人员必须主动报备。各板块、各部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控工作,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开展排查核查、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三、夯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商超、店铺等经营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进门戴口罩、测体温、验两码措施,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宣传。餐饮场所堂食须保持安全距离,消费者非就餐时应佩戴口罩。提倡无接触支付。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开放旅游景区、健身运动场所的室外区域,并严格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密闭场所须待全省均为低风险地区以后,再有序开放。
四、强化交通站场防控。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引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旅客进站须测温、验码、戴口罩。交通管控组负责统计通过公共交通工具来睢人员信息,并推送至属地,由属地进一步核实人员信息并开展健康服务。通过包车业务集体返睢人员,由车主向主管部门报备,抵睢后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车辆经营主体严禁承揽中高风险地区包车业务。搭乘县内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须测温、验码,并全程佩戴口罩。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验码并佩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要落实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五、压实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出徐报告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落实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举办50人以上的室内会议需向县防指办申请。
六、规范日常医疗服务。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继续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对销售上述药品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对购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需立即登记报告。
七、持续推进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要求,深入开展12-17岁人群第二针疫苗接种工作。各接种点要强化接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预约接种方式,保障现场秩序,减少人员聚集。符合条件的市民请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须注意个人防护。
八、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各板块、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执行、监督上述有关措施落实。广大市民和各经营主体应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相关信息,拒不配合管理工作,相关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经营主体或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睢宁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6日
关于寻找睢宁一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刘某某在新沂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月5日,市疾控中心接睢宁县疾控中心“关于协助开展一例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的函”,经核查,刘某某在新沂期间活动轨迹如下:
2020年1月23日
19:00左右,刘某某与其丈夫胡某某自驾至国信金澜世家小区,其密切接触者公公胡某某、婆婆傅某某、儿子胡某某均已隔离观察。当日未外出。
2020年1月24日
8:30左右,刘某某与其丈夫胡某某、婆婆傅某某、儿子胡某某到新沂市人民医院儿科就诊。在一楼大厅候诊,周围无其他人员。一女医生接诊,该医生佩戴有效防护,诊室无其他人员。就诊后自驾回家,未接触其他人员。
10:30左右,刘某某与其丈夫胡某某送其子胡某某大便样本至新沂市人民医院急诊儿科,刘某某未下车,后返回家。
15:00左右,刘某某与丈夫胡某某自驾返睢宁。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刘某某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相关接触人员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
新沂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0516-88922858
新沂市疾控中心:0516-88923895。
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6日
徐州机场最新防疫政策3月3日公告,动态更新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政策,结合睢宁县交控组《
3月3日更新内容
新增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出行旅客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和健康码,均无异常方可进站。
离徐旅客
在航站楼入口处需查验旅客行程码、健康码和购票证明,测量体温;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出行旅客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和健康码,均无异常方可进站。
1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或者健康码异常,将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如体温异常,需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2如“两码”均为绿码,但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①目的地为银川、昆明、沈阳的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抵达后由目的地将进行管控。
②目的地为海口的旅客,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涉疫区的旅客也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目的地为乌鲁木齐的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由目的地进行管控。
④目的地为其他城市的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目的地为哈尔滨、长沙、武汉、桂林、南宁、北海的旅客,无论行程是否涉疫区,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星号的旅客可正常乘机出行。
来徐旅客
在进港到达大厅出口处查验旅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和行程码、健康码,测量体温。
1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或者健康码异常,将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如体温异常,需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2所有来徐返徐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①如“两码”均为绿码,但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需在进港后再采集一次核酸。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采集核酸检测样本后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能提供的需等待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
②其他外省低风险地区的来徐返徐旅客,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能提供的现场采集核酸检测样本后可以自由有序流动。
3如为涉外旅客、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客、健康情况异常旅客,需要旅客提前向目的地防疫机构报备,由目的地安排专车接驳离场。
温馨提醒
①鉴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病例,近期从徐州观音国际机场出发旅客的防疫管控政策将动态变更,请出行旅客关注机场防疫政策。
②由于疫情防控为属地化管理,各地防疫政策有差异,为保证可以正常办理乘机手续,建议旅客出发前先向目的地了解防疫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再出行。
③旅客48小时核酸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48小时核酸有效截止时间以航班计划落地时间为准。
④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接站旅客需在航站楼外等候,乘机出行旅客需在入口处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购票证明。
⑤因防疫政策实时变化,具体可咨询机场服务热线0516-83068113,以免影响您的行程。由于最近咨询量较大,热线繁忙,可能导致长时间占线,但请您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会给您专业的解答,非常感谢您的理解!
⑥所有省外来徐返徐旅客,都要在抵徐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并积极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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