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陪嫁一辆车,老公转身送给小姑子,我该去要回来吗?

结婚陪嫁一辆车,老公转身送给小姑子,我该去要回来吗?,第1张

无论男女,在结婚之后,都应该分清“大家”和“小家”的界限。

父母家人,虽然与你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你更应该在乎的是你的爱人。因为对方不仅是你最爱的人,也是你需要与之携手一生的伴侣。

既然你选择和他结婚,那就应该给予一定的尊重与信任,还应该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尤其是男人,更应该学会把她当作是家人一样对待。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对这段婚姻能有归属感,这段婚姻才能和谐美满。

从本质上来说,婚姻是两个人的并肩作战。只有彼此同属一心,才能抵抗未来的风风雨雨。而女人最害怕的,就是男人的“拎不清”。

明明彼此之间有着最亲密的关系,可他却始终无法给予自己所有的真心,甚至无法与自己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这样的男人,怎么能让女人放心?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女人又如何能幸福?当两个人的心不在一起时,这段婚姻注定充满波折与坎坷。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慨,源于读者念念的留言。

结婚没到两个月,念念就选择了离婚。因为她发现,自己的丈夫从没有把自己当过家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首先考虑是父母,是妹妹,最后才会想到她。和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她一点安全感也没有。与其继续让自己遭受折磨,不如早点解脱。

念念和丈夫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一开始彼此只把对方当朋友。后来可能是因为兴趣相投,两个人聊着聊着就产生了感情,于是自然而然的就走到了一起。恋爱一年左右,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两个人结了婚。

在结婚之前,两个人都是顺顺利利的。就连最现实的问题——彩礼与嫁妆,双方家庭都表示了自己的诚意。男方全款给小两口买套房,而念念的爸妈因为心疼女儿,陪了一辆车。面对这样皆大欢喜的局面,念念对自己的婚姻充满着无限的憧憬和幻想。

可没想到的是,等婚礼所有流程结束,在念念回门的第二天,她的丈夫转身就把念念陪嫁来的那辆车送给了小姑子。在此之前,他也没和念念商量过。等念念知道的时候,小姑子早就把车开回了家。听到这个消息,念念真的很生气。不过顾及到两个人刚结婚,她就忍住了脾气,只问丈夫,是不是小姑子急着用车?为什么不和她商量?

她丈夫觉得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无所谓的说反正两个人上班地方近,用不到车,干脆就送给妹妹用。听着这样的理由,念念只觉得很可笑。明明是自己的车,哪怕平时上班用不到,可也不能一声招呼也不打就直接送给别人吧?即使对方是亲妹妹,可这样做却触及到了她的底线。

两个人一开始还能心平气和的好好说话,可最后直接就吵了起来。念念觉得,丈夫没和自己商量就把车送人了,是不尊重自己,是没有把自己当家人。而她的丈夫却觉得,念念太过小气,一点包容心也没有。吵到最后,可能是不耐烦了,念念的丈夫直接就对念念吼道:她是我妹妹,你管不着。

也是这句话,刺激了念念。她一句话也没说,反而拎起包直接打车去了小姑子家,找到自己的车后,一声招呼也不打就开车走人。小姑子看到她这样,气得不轻,打电话给自己的哥哥质问他。等到念念回家后,夫妻俩又大吵了一架。

刚刚结婚,两个人就矛盾重重。而婆婆和小姑子也因为车的事情,时不时地来找茬。每次念念和他们争吵过,她的丈夫就会责怪她不懂事,说她一点也没有把他们当家人。听到丈夫的指责,念念只觉得悲哀。是她不把他们当家人,还是他们从来没有接纳过她呢?这样的婚姻,其实也坚持不了太久了,一个多月后,念念就和丈夫提了离婚。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在这段婚姻,念念并没有做错什么,顶多是脾气暴躁了一点。可面对这样的丈夫,哪个女人能真正做到心平气和呢?

婚姻里,最应该分清的就是大家和小家的界限。既然结了婚,那就说明从今以后,夫妻俩才是彼此最亲近的人,是需要用心对待与呵护的。而你的父母家人,都该排在爱人之后。因为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责任。

男人尤其要记住这一点,女人嫁给了你,不是为了强迫她融入你的家庭里,而是你们俩构建出一个幸福的小家。当你分得清主次了之后,两个人的关系自然而然的就会越来越好,而她与婆家人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越来越和谐。

女方出轨女方陪嫁男方的汽车做嫁妆的归谁女方。

陪嫁车,应认定一方父母对子女的赠予,或者一方自己出资购买后携带到对方家的个人财产,是一方单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陪嫁车,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一方的父母明确是赠予给二人的,则属于共同财产。主要看车的来源的是否有赠予关系。

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陪嫁车,应认定一方父母对子女的赠予,或者一方自己出资购买后携带到对方家的个人财产,是一方单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陪嫁车,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一方的父母明确是赠予给二人的,则属于共同财产。主要看车的来源的是否有赠予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我个人认为这不算侵犯你的嫁妆,即使是配送你的嫁妆,但是也是婚后两个人共同使用。如果你的老公把他卖掉之后,重新换一个新的,这样还是在原来电动车基础上进行了累加,当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你可以要回这个电动车或者相应数目的金钱。

如果我理解的不错,应该是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然后女方拿来买了车,作为陪嫁又带到男方家的吧,那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真的就没必要带回了,虽然车是女方买的,但是钱归根底是男方的呀。 

结婚才三个月,如果男方要求把车留下的话,女方是没有任何的理由把车开走的,但是前提是彩礼钱怕是退还不了,毕竟已经拿来买车了。 

当然还有另一种解决的方法,那就是女方可以把车开走,不过这样的话,男方十有八九会要求把彩礼钱给退回来,毕竟十万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也不是大风随便刮来的。 

顺便再说一句题外话,现在的年轻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谈恋爱谈个几年。好不容易修成正果,不过几天离婚了,就是留下一大堆的问题去解决,真是不怕折腾。

这样的事也真的是屡见不鲜了,我家的对门就有一家,两个人在外地谈的,刚开始两个人的感情挺好的,工资也都还可以,久而久之的两个人就住到了一起,还把工资什么的都存在一起,两个人省吃俭用的,只希望能存钱在大城市付个首付,好有个落脚之地。

大约半年之后,两个人还回了老家见了父母,这事也就算定了,我也见过哪个姑娘长的挺漂亮的,干干净净 的一个姑娘,后来也感觉差不多了,男方的老人就要求回来把事办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事也没办成,女方也走了,走之前要求把存款还给她。

这怎么分呀,两人一起吃住,谁用的多什么的,谁的工资多,根本没法去算的 清楚,后来男方退了一步,把存款的百分之七十都给了她,这是事才算结束。

这件事还算是处理的比较好的,毕竟两个人也没结婚,也没牵扯到父母的资金,总而言之只能算是两个人之间的问题,没有留下什么不可解决的争端问题。

比着上面那个,这个就有点惨了。按着老家的风俗,在两个人没结婚之前,如果男方想娶某个女性,就要给这个女性家里一部分定亲钱,过一段时间之后,等各方面的时机都成熟了,再给女方父母一部分彩礼钱,这就可以结婚了,至于这钱怎么分配,这就要依据个人情况而定了。

我有一个本家的亲戚大哥,通过见面相亲的方式,相上了一个姑娘,两个人没处多久,男方就把定钱给女方了,只等着过年前后把事给办了,然后就出去工作了。

没想到过年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女方和另一个男人处上了,要求退婚,本来开开心心的回来准备结婚的,没想到碰上这样的事,把我那的大哥气的不行,当时就要求把定钱给退了,那女方自知理亏,也乖乖的把钱给退了,但是这事给我那大哥给打击的,好一阵子没走出来。

对于这样的事 ,也真的没什么想说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等事出来之后,两个人没办法走到一起时,物质的分配就成了一个最大的问题,你说孰是孰非,有人肯退一步还好,最怕两个人都争的你死我活的,昔日的恋人变成了物质分配不合理下的仇人。

相遇不易,在一起也不容易,结婚就更需要慎重。

我老公也曾说过这样的话,说他一个同事娶了媳妇,媳妇家陪嫁了车陪嫁了房,而且男的还因为媳妇的原因找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但我没有生气,反而很得意啊——这说明我有能耐呗,没有陪嫁、还要彩礼,我这样都能让男的娶我,说明我值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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