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责任。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
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扩展资料:
自杀是指个体在复杂心理活动作用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学者们对其分类有不同的看法。
19世纪末,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因其对自杀原因的解释和分类信受学者的重视。
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导致自杀率明显增高。
1、利他性自杀指在社会习俗或群体压力下,或为追求某种目标而自杀。常常是为了负责任,牺牲小我而完成大我。
如屈原投身汨罗江,以死唤起民众的觉醒;孟姜女哭长城,殉夫自杀;疾病缠身的人为避免连累家人或社会而自杀等。这类自杀者的共同心理是死是有价值的,是唯一的选择。
涂尔干认为在原始社会和军队里这类自杀较多。在现代社会里越来越少。
2、自我性自杀与利他性自杀正好相反。指因个人失去社会之约束与联系,对身处的社会及群体毫不关心,孤独而自杀。如离婚者、无子女者。
涂尔干认为这类自杀在家庭气氛浓厚的社会发生机会较低。失调性自杀指个人与社会固有的关系被破坏。
例如,失去工作、失去学习能力、失去(没有)自理能力、亲人死亡、失恋等,令人访惶不知所措而难以控制而自杀。宿命性自杀指个人因种种原因,受外界过分控制及指挥,感到命运完全非自己可以控制时而自杀。如监犯被困的密室中、宗教徒为主而献身。
参考资料:
你好
从帖子中观察到了楼主深深的无奈,同时注意到了楼主勇敢的表达了自己的困扰,
并向外寻求帮助,这无疑能帮助我们理好的理解女友。有更好的应对方式。
从帖子中感受到的是楼主快要崩溃的情绪,不理解女友这样的背后动机。更不理解
的是自己明明解释了,可是她似乎还在无理取闹。这样的关系深深的消耗着楼主的生命力。
现在我分享帖子里的观察和联想,这或许能帮助楼主有更丰富的视角来认识女友。因为
有些是联想,所以需要楼主根据女友的性格特点,去分析了。
1、楼主女友想要一个完美的理想男友。
那什么是完美的理想男友呢?就是男友必须满足她的所有需求。但凡有一点没有满足
了,她就感受不到你爱她了。那一些没有满足她的部分,会给她大量的负面感受,会让她
有过分的焦虑和不安。
不安和焦虑来临时,她就会越想控制。因为只有控制你了,她才会有着一丝丝的安全。
那怎么来控制你呢?弱势控制。通过伤害自己的方式来控制你。你越不理她,她越感受不
到你的爱。所以就会有更大的情绪反应。
2、女友或许有受害者情结
从帖子中观察到了楼主女友,总是怪你。你解释了还是怪你。那么怪你的潜台词是
什么呢?都是你的错,不是我的问题。她会把自己摆放在受害者的位置上,而把你摆放在
加害都位置上。这就是受害者情结。
我们说一件事情,哪怕是对方错了99%。那我们自己也需要看到自己负责的那1%。这是
最健康的一种方式。而受害者使终看不到应该自己负责的那一部分。这个时候,你的解释反
而会加大你们的对抗。
3、或许楼主可以请教她,怎么样才能让她安心,感受到你爱她。同时楼主也可以尝试
着教她怎么理解你。
面对这样的情境,有时候真的感觉到很棘手。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处理的原则或许
可以是:先处理情绪,在处理事情。因为往往情绪出不来,理性也不会出来。所以我们
应该看到的是,女友背后表达的意思。就是她感受不到爱了,感受不到关注了。
而且恋爱中可能还存在的逻辑是,你爱我,你就一定要懂我。我不说你就要知道我
想的是什么。其实这个真的是错误的认识。因为无论男女,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对方想的
是什么。所以我们或许可以请教对方,怎么做才能让她感受到爱和关注。也可以告诉
对方怎么做,自己才能感到需求被满足了。这是一个需要相互磨合的过程。有效的方式
可以通过写信呀,写两封。第一封写上这件事当时的气氛,你的感受和爱这些。第二封
就是给自己回信了。想象自己是对方给自己回信。
第一封信是表达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的情结有一个表达的空间。重点是表达自己的
感受时用第一人称。就是我感受到了什么。第二封信其实就是教对方怎么做了。
梁朝伟就很善长用写信这个方式。最后其实方法有很多,重要的是找到适合自己的。
亲密关系是复杂的,是需要学习去经营的。而不仅仅是有了问题才去寻求帮助。所以
楼主或许可以去学习一些亲密关系的课程,来提升自己的亲密关系经营能力。加油
希望可以帮到你
吵架之后对方自杀,一、主观上你没有犯罪或杀害对方的意图;二、客观上你也没有做出导致对方自杀或死亡的行为,对方的死亡与你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你没有法律责任。
不过,有一点特殊的,如果是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这样的互相有扶养义务的。有劝阻对方以及救助对方的义务。这种情况下见死不救或者言语上挑衅对方去自杀,可能会视情况负相应责任的。
不知道楼主想要问什么,如果是问有没有责任的话,那是要分情况。
如果对方纯粹是自杀,从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来看,另一方没有责任。但受害者家属可以依法主张民事赔偿。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很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自杀的,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你在比如公共场合公然挑衅,侮辱他,诱导他自杀。或者是你的话语带走让他自杀之类的话语导致他的自杀的话,那应该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这种也是要看对方的认知能力的,如果对方是一个认知能力不全的人。必须说小孩或者一个喝醉了酒的人,那还是需要撑到一定责任的。
希望对题主能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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