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新一家介绍

蜡笔小新一家介绍,第1张

野原家

野原新之助(野原しんのすけ;配音员:矢岛晶子,香港:黄玉娟(1995年) 刘姵颖(2007年)

主角。幼稚园的学生。5岁。B型。昵称小新。就读动感幼稚园的向日葵小班。个性热情、迂回、口无遮拦、早熟、不太积极、容易吃醋,老是不专心听人说话,做事常搞不清楚状况,加上行事风格总是超越一般人的逻辑,使得他的所做所为有时成了笑点,看到美丽的姐姐就会跑去搭讪(祖孙三代都一样);平时喜欢睡觉、吃零食、画漫画、唱歌(但一贯的特色是以「呐喊」的方式唱歌),不爱整理房间,还常常把玩具丢得满房间都是,在漫画版里有小新因为不收拾康打机器人,玩具被没收而消沉一整天的经验。非常喜爱英雄人物(动感超人)和点心(常被小新说成「心点」)。特别讨厌青椒及红萝卜。眼尖的观众会发现小新的骨架较同学来得稍微宽大一些(也有可能是体格较胖造成的错觉),顶着平头发型(不知是否是因为和父亲一样是小波浪发),长有与父亲相似的粗眉毛,但眼型是和妈妈相似的内双大眼。在TV special中有升上小学1年级的小新,名称也取作「铅笔小新(えんぴつしんちゃん)」。

野原广志(野原ひろし}};配音员:藤原启治,香港:陈旭明 台湾:于正升)

小新的父亲,身高180公分,通常为男配角,但在部分单元是主角。出生在秋田县大曲市(今秋田县大仙市)。35岁。双叶商社营业部课长,以工作认真闻名,算是位优秀的干部,对下属相当照顾。由於广志在会社里已经算是中阶干部,因此有时不得不和其它干部或是上司一起外出应酬喝酒,由於个性好色的关系,使得他有时对酒廊里陪酒女郎的小动作会无法招架,因而留下一些不能让醋劲奇强的美冴或口无遮拦的小新看到的记号,如新开的酒吧的名片,让美冴看到身上的误会记号(如唇膏印),前者若被小新发现会被拿来在口语上乱作文章而常把美冴惹毛,后者是让美冴看到可能就是一阵毒打,因此在部分的单元曾出现应酬回家以后,因为留下一些不小心的记号而和小新及美冴打心理攻防战,试图瞒过他们俩,但每次都穿帮。广志个性平时尚称沉稳,但有时也表现出情绪化一面,尤其是被噪音干扰或是工作压力大的时候,且部分以广志为主角的单元就是以他情绪化反应为笑点。待人方面尚称诚恳但较以直待人。兴趣是高尔夫球,但球技普通,不过至少具有交际球水准;在家的嗜好是及看电视及小酎,若没有应酬,下班回家会喝些啤酒,但因美冴的限制而只能喝五百到六百cc左右(一瓶或是五百cc铝罐装一罐)。但应酬时因为人来疯而牛饮,常落得酩酊大醉返家有所不同。在「吃回转寿司单元中」,让广志的一项能力曝光,也就是靠寿司材料上的反光就能辨别寿司的新鲜度的能力,他有因此有了“拥有鹰眼的男人”的别称。严重的脚臭是他的阿基-(里)-斯之踝。。

野原美冴(野原みさえ;配音员:ならはしみき,香港:谭淑英)台湾:王瑞芹

小新的母亲。身高1592cm、体重52kg(电视版「母ちゃんの健康が心配だゾ」日本时间2000年12月9日播出时有提及)专业家庭主妇。出生在熊本县阿苏市。29岁,原姓:小山。她的丈夫广志曾向小新形容「你的妈妈可是个伟大的D罩杯啊!」有空就向小葵严厉,绝对不允许丈夫见异思迁。性急暴力,经常把小新打得头上长出多重包,经常在广志脸上增加伤口。长处是与其他主妇对话和购物,但缺乏计画的能力而使自己总是在每次消费中多花不少钱。老沉迷於20岁时的事,使得她对身材十分地要求,却因为不爱运动而体重总是降不下来。她的特殊习惯就是把小新做的坏事记录在本子上,写上“与妈妈约定条款第○条。不做○○的事。”。数量已经超过100条。有汽车驾驶执照,使用广志的爱车,但经常因为大小不一的撞车,造成车上不但很多伤痕,最后还让广志最爱的蓝色掀背车因为引击在碰撞受损,但没有及时送修而损坏,野原家才会因无车可用而换成现在观众熟知的绿色轿车。

野原 向日葵(野原ひまわり;配音员:,香港:吴小艺)

小新的妹妹。0岁。虽然是婴儿,但是像母亲般光彩照人,而且也对高个好男人和亮晶晶的东西感兴趣。名字来自对读者的公开招募。

小白(シロ;配音员:真柴摩利)

野原家养的狗(捡到的)。性别雄性。身体颜色是雪白,体形像棉花球。头脑很聪明,但经常帮小新做代罪羔羊。必杀技「棉花糖」(把身体卷成球型)。

野原家近亲

小山义治(小山よし治;配音员:坂口贤一)

美冴的父亲。63岁。现居九州熊本县,和太太过着退休生活,表面上是位言谈十分严肃且行为上有明显的大男人主义的典型日本男性,但实际上是位外冷内热,幽默感亦佳的绅士。退休前是教务主任,极度重视儿童教育,和野原银之介是死对头。

小山高(小山ひさえ;配音员:上村典子)

美冴的母亲。58岁。和女儿们长相相似,不同的是擅长料理。

小山真冴(小山まさえ;配音员:宫寺智子)

美冴的姐姐。35岁。未婚。在父亲退休的国中担任国文导师,个性较美冴严肃,但也是恶作剧的高手,自幼就常与美冴拌嘴,也喜欢欺负大妹美冴。

小山梦冴(小山 むさえ;配音员:根谷美智子)

美冴的妹妹。26岁。从OL辞职成为执业摄影师助理,个性散漫。

野原银之介(野原银の介)}};配音员:松尾银三)

广志的父亲。65岁。住在秋田县大仙市。性格和小新类似。最近因为在隐藏的房间建设家庭影院,导致父子之间闹矛盾。

野原鹤(野原つる)}})}};配音员:北川智绘)

广志的母亲。现居秋田县大仙市,具典型农妇精明能干的性格,但和银之介一样有些孩子气。

野原狭志(野原せまし)

广志的哥哥。40岁。农业经营者。跟名字一样心胸非常的狭窄,较广志木讷。

小新的同学

风间彻(风间 トオル}};配音员:真柴摩利))

小新的朋友。家境富裕,有点爱炫耀,不过个性很随和,做事颇有原则。恋母情结患者。双叶幼稚园的学生。经常上补习班,所以比班上其他同学聪明。喜欢控制人,但总是被小新控制。

樱田妮妮(桜田ネネ}};配音员:林玉绪))

小新的朋友。双叶幼稚园的学生。以前与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和善,但是现在像母亲一样使用兔子布公仔(名为:幸福兔)出气。竞争者是“酢乙女爱”。为什麽呢?她们也做过扮姐妹的游戏。平常喜欢和小新们玩扮演家庭成员游戏(尤其是真实扮家家酒),曾经热恋酢乙女爱保镳黑矶及代课老师热缲椎造。

佐藤正男(佐藤マサオ}});配音员:一龙斋贞友)台湾:魏伯勤)

小新的朋友。双叶幼稚园的学生。脸像饭团一样,也是懦弱的爱哭鬼,容易被欺负,不过人很好相处、爱整洁。当握着汽车方向盘时性格变得粗野。喜欢酢乙女爱,在困难中一提起小爱的名字,就会表现异常地勇敢和粗犷。

阿呆(ボーちゃん)

小新的朋友。双叶幼稚园的学生。就像名字一样喜欢发呆。不知道原名。一直流鼻水,但是能作为武器。爱好是收集各种各样的奇怪石头。表面上是个性温和、生活态度上与世无争的人,实际上是观察事物小心仔细,且偶尔会提出尖锐的指责的人,其性格不能小看。长处是不让人发觉他的存在。

酢乙女爱(酢乙女あい)

小新的朋友。双叶幼稚园的学生。财团(财阀)的女儿。正在爱恋小新,称他为“小新先生”(小新王子)(しん様)。志愿是加入春日部防卫队。保镳为黑矶。

小新的幼稚园教员

园长先生(园长先生)

双叶幼稚园的园长。42岁。本名高仓文太。样貌虽然可怕,但是很和善,会投入幼教事业是在东京念大学是有次迷路时问路被路人当作企图袭击他们,因而在数次被人惧怕后在某个地方意志消沉地坐着发呆,但当时有位小朋友看出他内心的善良,送他糖果,受到感动的他因而在毕业后投入幼教。小新称其为“组长”(在日本是黑道老大的意思)。因为样貌恐怖,一方面保证了儿童的安全。但去小新家拜访时,被临近的居民误会,导致警察出动的闹剧。园长先生写了一手好书法,在「写书法」的单元中曾让园长秀出他的好笔功。

园长夫人

高仓园长之妻。担任幼稚园副园长,性格较园长严肃。本名不详。

石坂绿/吉永绿(よしながみどり;本名:吉永绿;又译:吉永岛子)

向日葵班(小新所在班上)老师。24岁。目前已婚,个性天真,常与松坂老师争锋吃醋。在野原家中经大屋主代协助诞下一女。

松坂梅(まつざか梅;又译:松阪幸子)

玫瑰班老师。24岁。爱慕虚荣,常和吉永老师吵架,目前的男朋友是接骨医师行田德郎(已故)。

上尾真澄(上尾ますみ;又译:上尾真须美, 上尾真美)

23岁。曾为代课老师,拿下眼镜之后性格就会大变。

热缲椎造

吉永绿的代课老师。22岁。个性热情无比,热爱运动,精力充沛,一开始因为太过积极的个性使学生们和他有些距离,后来在吉永老师产假结束后离开。

其他

动感超人(アクション仮面)

特摄片英雄,扮演者是乡刚太郎。是小新的偶像,擅长技术“动感光波”打倒敌人。

樱咪咪子(桜ミミ子)

动感超人的好搭档。有各种各样的造型。

大原娜娜子(大原なな子)

小新喜爱的年轻大姐姐,样子美丽。就读大学,在回转寿司店做兼职,有个做作家的父亲。

师走 玛莉 (师走まりー )

:

崎玉红蝎子队(崎玉红さそり队)

龙子(短指甲)、阿银(鸡眼)、玛莉(青春痘)等三女合组的飙车族组合。她们虽然自称为不良少女,但行为搞笑及有爱心。

龙子(短指甲)

崎玉红蝎子队成员。高中3年级生。17岁。被小新批评是当搞笑艺人的材料。

阿银(鸡眼)

崎玉红蝎子队成员。每次出现时都戴着印有X字样的口罩。

玛莉(青春痘)

崎玉红蝎子队成员。身型肥胖,重视友情。

酒井忍(酒井 しのぶ)

数次因为小新在工读地点捣蛋,情绪失控影响生意而被解雇的女大学生。

卖间久里代(売间 久里代)

地狱推销员,是个百分之百的女性。27岁。单身。推销时,若客户不答应购买他推销的商品,他就极力推销至客户答应购买为止。但因为脸蛋较阳刚,而被小新误认是一位男扮女装的反串癖好者。出场时都被小新整到七荤八素。

越谷顺子

百货公司儿童走失中心的店员。

中村

春日部书店店员,名字不明。

团罗座也

常常出现在电视上,穿着有将棋图案的桃红色外套。主持的节目范围非常广,主业是新闻主播。

武藏野剑太(武蔵野 剣太)

在公园初遇,后来成为小新的剑道老师。

须毛驹志郎

靠父母养的大学生。

三木和目男

美冴的汽车驾训班教练。

仪井臼人(よしい うすと)

漫画家。37岁。知名度不小,作品有《少年忍者吹雪丸》,但因作品无法如期完成而常以「因病无法完成」之名行拖稿之实,名字来自作者「臼井仪人」。

铃木健介

出版社社员,出场时多扮演催稿人的角色。

黑矶

酢乙女爱的保镖和司机。工作辛苦繁琐,既要每天驾车送小爱回校,又要帮忙小爱干各种小事。

类固醇麻酢尾(ステロイド 麻酢尾)

毒犯。被污田急痔和苦汁屋京助监视,因想退出贩毒组织被追杀,最后被捕入狱。

沙莉亚士匹灵(リサアスピリン)

模特儿。类固醇麻酢尾女友。

北与野博士(北与野博士)

科学家。努力研究能赚大钱的发明,但新发明品均因小新误用而出了岔子,最后把发明品销毁。

石坂绿相关

石坂纯一

阿绿的丈夫。24岁。为人随和。

石坂 桃

阿绿的女儿。

松坂梅相关

松坂松(まつざか 松)

大姊。28岁。职业是中学教师。未婚。

松坂竹(まつざか 竹)

二姊。26岁。职业是小学教师。未婚。

行田德郎(行田 徳郎)

接骨院医生。26岁。松坂因受伤就医而结识,后成为松坂的男友。兴趣是研究骨头,后来为了挖掘化石而远赴南美。第47期里德郎在恐怖份子的炸弹袭击中罹难,造成读者间很大的争议。

租屋时候的邻居们

大屋主代

房东,住在鸡飞狗跳庄1楼。曾经是助产士,三十年前丈夫与女儿因车祸丧生,因而装作不喜欢小孩,但最后被小葵感动出真性情,兴趣是玩堆假牙积木。

浪人生四郎

203室租客。曾三次考取大学失败,第四次终於成功考入东京春日部产业大学 。

屈底厚子

18岁,育有1女。行为和衣着品味贴近潮流,视美冴为打理家务的学习对象。

屈底厚美(又译为亚美津)(屈底 アツミ)

厚子女儿。2岁。

屈底厚志(屈底 アツシ)

丈夫,货车司机。

污田急痣、苦汁屋京助

205室租客。为了秘密监视而被人多次误会的刑警。

役津栗优

201室租客。四毛剧团演员,为人害羞,化上妆便什麽也不怕,后来被小新改变。

玄武岩男(苏珊小雪)

204室租客。人妖,第三性公关,曾经营玄武内衣公司(全国排名第三的内衣公司),曾是美国陆军特种部队队员、琦玉县最守交通法则优良暴走族及「16黑豹」的初代总长。

偶比古(オマタ)

206室租客。摩洛达西共和国王子,爱上神田鸟忍,常被小新教导错误文化知识。兴趣是跟人开玩笑及授与别人勋章,曾和小新一起被绑走。

鬼瓦筑造

野原家新屋建筑商鬼瓦改建公司的社长。常为小事生气不工作,波板糖可令他冷静下来,跟护士长白猪天子谈恋爱。

鬼瓦完奈(鬼瓦 カンナ)

女儿。自幼丧母,被父亲宠爱,和八根浦工事交往中。

八根浦工事

社员。在比赛中打败鬼瓦筑造后,正式跟鬼瓦完奈交往。

白猪天子(白猪 天子)

护士长,鬼瓦筑造喜欢对象。

可参阅蜡笔小新精华版的野原家乔迁之喜篇和野原家新家大作战篇。

娜娜子相关

大原四十郎

大原娜娜子爸爸。小说作家,写豪快系列的小说,过分保护女儿,但为人做事却拖泥带水。

神田鸟忍

是大原娜娜子的大学同学,体格健壮,是女子摔跤社的成员。为了成为女子摔跤手而拒绝和偶比古结婚。喜欢代娜娜子亲吻小新。

美冴朋友

本田惠子(本田 ケイコ)

本名「最上川惠子」,台湾新潮社电视卡通版曾译为「最上川庆子」。29岁。记者,美冴的高中同学,个性八卦,喜欢跟美冴谈电话。亦是标准的人来疯,曾因采访时因为发生事故,小腿骨裂伤住院,在小新和美冴探视时因为在送礼时小新手滑而延迟出院,二十九岁才和插画师本田悟史结婚而改从夫姓,育有一子本田仁。

本田悟史

丈夫,小惠子两岁,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插画师,个性温和,有些稚气,是一位动感超人和康打姆机器人的「粉丝」(fans),因而收藏了不少动感超人及康打姆机器人的玩具,在「去新婚夫妇家」单元的片尾,可以看到他大量的收藏,虽然个性温和,但对吃的问题态度十分强硬,这是因为悟史本身是一位轻食主义者,饮食口味不重,却会对别人作菜的口味以此为标准,提出坚持性的要求,也因为这种个性而曾为了饮食口味的不同和惠子起口角。

本田仁(本田 ひとし)

惠子的儿子。双叶商事

川口

广志的部下。24岁。未婚。个性憨厚,口才稍差,但行事能力佳。

草加由美(草加 ユミ)

广志的部下。

席林(鸠ヶ谷席林)

见「野原家邻居」。

美熊

广志的部下,曾在广志梦中出场。

朝霞丽惠

广志的部下,和广志很暧昧。特点是喝醉酒喜欢扯些有的没的和乱抱人,还因此害广志夫妇俩差点闹离婚。而她本人刚结婚不久就离婚了,原因是丈夫有严重的恋母情结。

野原家邻居

北本

本名不明。在野原家未搬到春日部的时候已在该区居住,在小新一家人搬往鸡飞狗跳庄暂住时负责照顾小白。为人好事,爱了解野原一家的生活。会冲泡稀释的饮料。

洛贝鲁特(ロベルトマクガイヤー)

北本的外甥,美日混血,常被小新教导错误文化知识。

鸠谷蜜琪(鸠ヶ谷 ミッチー)

在夏威夷和野原家认识,后来搬到春日部居住,和丈夫相当恩爱到了夸张的地步。喜欢看恐怖**。

鸠谷席林(鸠ヶ谷 ヨシりん)

蜜琪的丈夫,也是广志在双叶商事的下属。个性软弱,由於其上司广志就住在隔壁,因而只要夫妻不和或是家里出状况,就常会到野原家诉苦,或是拉广志为挡剑牌,平时是位脸皮厚,且谈吐刻薄的家伙,野原夫妇有时对他颇为感冒。

门吕麻理(门吕 マリ)

用美色去诱惑广志父子去她家帮忙的主妇,丈夫常常出差。

门吕茂(门吕 オサム)

麻理的长子。小学2年级生。聪明冷静,谈吐刻薄,和小新很合。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越是不讲理的人,往往越理直气壮。

2022年的第一天,也就是元旦节当天,我和房东吵了一架,一怒之下我选择了报警。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报警。

我和我老公因为创业原因,想要重新租房子。

但是因为和房东签了三年的合同,之前的房子还剩下一年到期,所以就想和房东协商把他们的房子转租出去。

当然前提是我们帮房东找好下一个租户。

可是当我们好不容易谈好下一个租户,把房东叫过来签三方协议的时候,房东居然改口,说要涨房租,无奈我们的转租计划泡汤。

既然房东不愿意原价转租,我们也是违约在前,所以我们就决定将这套房暂时空着,之后又重新找了房子搬了家,原先的租那套房暂时放了一些杂物。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当我们隔了两个月回去拿东西的时候,房东竟然趁我们不住在这里的时候,将她自己的沙发还有一些杂物摆满了我们的客厅。

租房之前她说已经把所有的钥匙都给了我们,因为是一整栋房子,所以我们嫌换锁麻烦,也就没有全部换锁。

谁知道她居然做出这种事,要知道这种行为等同于“室内偷窃”!

于是我们立马打电话把她叫来质问,此时的她,一改租房之前的和善面目,居然理直气壮的说道:“这是我的房子,我想进来就进来!”

当场我都气得要吐血,但我出于礼貌还是压低了声音,反驳到:“阿姨,这是我们租的房子,在没有到期之前,不管我住不住,这是属于我们的房子,合同上白纸黑字。”

但是她居然还是振振有词。我和我老公一想到之前转租房子时她对我们的处处刁难,于是一怒之下,我老公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过来了,在了解了事件的原委之后,自然是将“正义的指挥棒”转向了我们。于是征询我们的意见,想要怎么处理。

我们告诉警察,这样的房子我们也不敢再住下去,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房租。

此时的房东万万也没有想到会有这种结果,之前涨房租没有成功,现在居然还要把剩下的房租再退给我们。

于是她还再跟警察狡辩,但是警察叔叔已经不听她的解释了。

临走前,警察还特意嘱咐我们,搬家如果她不支付剩余房租,可以再次报警寻求帮助。

第二天,我们立马收拾好了剩下的东西,把她再次叫来,让她检查屋里的卫生及损坏情况。

房东似乎是咽不下前一天的那口闷气,开始自己“检索”屋里的损坏情况。

好在我和我老公平时都比较爱惜东西,家里也没有孩子,倒也没有留下什么“把柄”。

最后房东居然将“目标”锁在了窗外空调打孔的地方,之前因为是我们自己安装的空调,所以需要打孔,安装师傅在打孔的时候去掉了一小块巴掌大的瓷砖。

这种损耗在常人看来都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安装空调之前也都是经过她的允许的。

这个“发现”似乎让她一下子抓到了我们的“小辫子”,内心的得意好像马上就要溢出她那张长满皱纹的脸。

她理直气壮地要求我们补偿费用,我知道她明显是在寻衅滋事,不想顺利地退还我们房租。

于是我也一改往常的和善,特别硬气的给她了一句话:“你一毛钱都别想得到!”

她似乎没想到我会发出那句怒吼,但是碍于面子,她用生硬的普通话一直争辩着要我们赔偿她的损失。

我实在是不想跟她争吵了,但又想给她的无知一个教训。

于是我说道:“你在未经我们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我们房间,属于盗窃,我屋里的财产损失还没有清点,等我清点好了找警察过来,你跟他去说吧。”

她一下急得都要跳了起来,说我在胡编乱造,她也根本没有拿什么东西。

此时我知道我已经占据了上风,于是继续给她说到:“如果你想和平解决,我们就尽快解决,不然我们就继续找警察解决。”

最终,她似乎也明白了我们不是那种容易欺负的“主”,只能灰溜溜的退了房租。

我也是生平和别人第一次吵架,以前的自己总是遇事能忍就忍,从小接受父母,老师,大人的教导都是要与人为善。

但是这几年经历了社会的各种“百态”,让我逐渐悟出了一个可以受用一生的道理:

这次和房东的矛盾,但凡我们有一点心软,不找警察解决,或者是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原则,那么不仅剩下的房租要不回来,还助长了房东的“嚣张气焰”,说不定他对下一个租客还会采取同样的“把戏”。

所以,真正的善良是不仅要有智慧,还要是非分明,没有智慧黑白颠倒的善良,就如同递给恶棍一把刀,最后被伤害的只有自己。

没有谁天生就该妥协,生性善良的人更不该如此。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宿舍有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姑娘A,对他人的求助几乎有求必应,从来不会拒绝,甚至牺牲自己的时间或者精力去帮别人的忙。

有一个舍友B因为住在上铺,上下不方便,所以每次不上课的时候,她都让这个姑娘A替她打饭,甚至是打开水。

姑娘A也从来没有拒绝过。

快毕业时,舍友B决定考研,于是更是“变本加厉”,每天都几乎让姑娘A给她打饭。

终于有一天,姑娘A忍不了,当舍友B再次提出让她带饭的要求时,姑娘A一口回绝了,而且毫不客气地回怼了她。

从那以后,舍友B再也没有让姑娘A帮过什么忙。

没错,真正的善良,是一种弥足珍贵的品质,但是如果善良没有长出牙齿来,那就是软弱。

正如三毛在《西风不识相》中写的:

我曾经知乎上看到一个问答:你从哪一刻开始决定不再善良的?

其中有一个回答深得我心:“我从未决定不再善良,只是决定不再对谁都善良。”

我看《奇葩说》的时候,其中有一期,傅首尔讲了自己的一个亲身经历,我深有感触。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事情。

她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吃饭,点了一份“茄汁牛肉面”,菜一端上来她就傻了,清汤寡水几片牛肉,上面的番茄居然是几片圣女果,汤底也根本就不是番茄汁的样子。

于是她问服务员:“茄汁牛肉,什么是‘茄’?”,服务员回答:“番茄。”

她继续问:“这是番茄吗?”,服务员狡辩说是小番茄。

傅首尔说这是圣女果,圣女果是水果,番茄是蔬菜。

但服务员还是狡辩说:圣女果就是番茄。

后来傅首尔说如果她把番茄捣碎,汤汁变红,她就承认是番茄,如果汤汁没有变红,那就是圣女果。

最后服务员没有办法,只好换了一碗茄汁牛肉面。

傅首尔说:“我跟他吵,是为了维护我内心的秩序。”

这是什么样的思维方式,能从一碗“茄汁牛肉面”,讲到维护自己内心的秩序,让人无力反驳。

反观我们自身,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损害了自己利益的事,为了避免尴尬,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忍下一时,甚至遇到身边有朋友维护权益的时候,还要劝阻朋友忍耐妥协。

因为在我们的认知里,不管是善良,还是忍耐,这都是我们老祖宗留下的传统美德。

但放到现在的社会,早已经不是单纯靠善良和忍耐就能解决的问题。

其实早在2500年前,关于善良,我们伟大的圣人孔子就给出过答案。

孔子的学生问:“如果别人对自己做了坏事,到底该怎么去回应,是要用恩德回报怨恨吗?(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孔子是这样回答的:“(如果用恩德回报怨恨),那用什么回报恩德呢?应该用正直回报怨恨,用恩德回报恩德。”(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所以,有时候一味地善良和妥协并不能换来别人的温柔以待,很有可能是对方的变本加厉。

世界也不会因为忍耐和妥协就会变得更美好。

生而为人,善良当然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品质,但正如爱默生说过的:“你的善良,必须带点锋芒,否则就等于零。”长出锋芒不是一件难事,更不是一件坏事。

希望我们都能成为一个“心底有光,身上有刺”的善良之人。

当租户和楼下的邻居发生吵架时,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法:

保持冷静:作为租户,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陷入情绪化的争吵中。

沟通和解:尝试与楼下的邻居进行友好的沟通,解释自己的观点和理解,并尝试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可以提出妥协或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寻求房东的介入:如果与邻居的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房东报告情况,并请求他们介入调解。房东可能会采取措施来解决纠纷,例如警告邻居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行动。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纠纷无法通过沟通或房东的介入解决,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是否有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这可能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寻求法律救济。

寻找调解机构:有些地区设有专门的调解机构,可以提供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来协助解决租房纠纷。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租赁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有这样的资源可供利用。

考虑搬离:如果所有解决方法都无效,而且吵架给你的居住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可能需要考虑搬离当前住所,寻找一个更和谐的居住环境。

请记住,每个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单纯的违反合同约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租房违约金不给,一般不会影响征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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